我自己常常為這個社會是否雅俗共賞而困惑,一個滿口粗話的次文化能不能代表台灣人,強調什麼都不怕的民粹真的就能創造台灣的新國際地位? 常常感覺西方人的美感硬是比我們高級些....為什麼咧??? 今天看了朱立安先生的投書,覺得有點懂了...
朱立安/大學助理教授(嘉義市)
最近台北要辦「台客搖滾」演唱會,「網路與書」也出版了「Call Me台客!」更舉辦了票選活動,讓網友選出台客的代表人物。
幾個月前,聯合報的紐時周報也曾刊載過關於美國階級問題的文章,事實上早在一九二○年代,學者就將美國文化分為知識份子與生意人,亦即精緻細膩與大量製造兩種類型來討論。
在沒有世襲貴族的美國,階級是以文化而非以族群來分野;在台灣的情況比較複雜,高等教育的普及是最近十多年的事,經濟卻曾經持續成長了五十年,在股市狂飆的年代,國小沒畢業、隨地吐檳榔汁的社會底層,也可能一下子變成擁有好幾棟樓房、好幾張地契的大財主。這些人的美學見解與對文化的要求雖然無法用大學教授的眼光去衡量,但只要做為「鐵獅玉玲瓏」濫觴的「蓬萊仙山」及「歐棚」遭停播得到輿論認可,就不能否認雅文化與俗文化的區別的確存在。
拼貼與贗品也印證了從俗到雅的流動,所以寧可買假的路易威登也不肯穿真的簑衣斗笠;所以桃園機場附近的鐵皮屋檳榔攤看起來頗像荷蘭紅燈區的櫥窗,卻不像太平洋小島上的小茅屋。問題是,在今天每個人都可以上大學的時代,台灣是否要復興混了日治遺風的舊式鄉愁?還是為這個風格情調找新的出路?
「台客文化」必須被放在全球的尺度裡去衡量,它只是全世界千百種在地文化的一個,其地位不比美國南方紅脖子(redneck)文化低,也不比泰勞的伊桑(Isaan)文化高;唯有誠心誠意關切其他地區的文化,自己的在地文化才不會淪為夜郎自大。
我曾坐在紐約上城的咖啡店,望著窗外黑人流浪漢,肩膀上扛著收音機走來走去,隨地放下收音機,手舞足蹈的就RAP起來外加霹靂舞,從「白人母狗」一路罵到老虎伍茲,夠生猛!夠嗆辣!可是他不明白,能夠讓他大賣到全世界、讓他脫離貧民窟的,是在錄音室裡用電腦剪接了幾百次的超酷MTV,而不是他身上那件破舊的大衣和他的悲情!二十一世紀,某種程度以上的精緻細膩早已成為商業文化的基本條件。台灣真的需要發揚原典、原汁、原味的台客文化嗎?
流行次文化的汰舊換新是殘酷的,今天誰還在討論周星馳的「功夫」呢?麥可傑克森和瑪丹娜如果晚了十年出道還會紅嗎?在我的想法,台客文化的優勢在於其反菁英式的思考和語言能輕易地和勞動階層溝通。可是,台灣的勞動階層持續縮小,經濟逐漸崛起的中國大陸卻有八成勞動人口。因此,所謂「台客搖滾」的前途不是強調以方言演唱和創造小眾浪潮,而是運用同文同種的優勢和台灣在娛樂產業五十年來的先進經驗,瞄準這個廣大的市場,去創造華文版本的嘻哈文化,再造產業的生機。
【2005/08/18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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