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5,2005
《We the Media》 - 第三章 門檻下降(全文)
本書第三章《門檻下降》的完整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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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門檻下降
舉例說明新興媒體 --網路媒體或網際公民的力量,在適當使用時,甚至可以擊敗人力、財力都雄厚很多倍的大型媒體集團,或甚至影響新聞製造者(政府+企業的公關部門、名人、明星)的權勢。
2002 年底,美國共和黨參議員川特.洛特在歡慶同黨參議員史強‧特蒙德【編註】 100 歲的生日會上,似乎懷念起過去的種族主義,但各大報和電視網路都沒發出什麼譴責言論。當時,洛特是美國參議院領袖,他回想起特蒙德 1948 年競選總統之事,認為那是一場是否保留種族隔離政策的選戰。洛特說如果特蒙德贏的話,這個國家會更好。
【編註】特蒙德(Strom Thurmond)參議員也是美國史上最高壽(100 歲)、在任時間最長(48 年)的參議員,已於 2003 年 6 月過世。
那是很無恥的主張,但剛開始沒受到注目。ABC 新聞網有提到,《華盛頓郵報》有報導,但低調處理。各大媒體給我們的就只有這些。不過,緘默並沒有持續下去,因為洛特挨了未來媒體一頓痛批,來自一大群正在改變既有規則的網誌人、電子郵件使用者,以及其他網路記者。
這股憤怒和資訊的流動很複雜【註】。重點在於,儘管主流媒體最初不感興趣,但網誌作家與線上評論家(參與的主流記者人數大為遜色)炒熱洛特的評論及相關故事。像「話題備忘錄」的約書亞‧馬修這種開明的網誌人一開始就力陳己見,但也有好幾個保守人士加入筆戰。對某些網誌人而言,媒體集團對參議員的言論沒有什麼譴責,與參議員對自己發言不當表示遺憾的說法,都一樣令人義憤填膺。
【註】洛特事件的細節可參見哈佛大學甘迺迪政府學院修倫斯坦中心的研究案例。網誌人米其‧科思說有位民主黨黨工寄了一些時機敏感的電子郵件給他,這件事他也有份,不過,並不明確。
幾天以後,這則沒有消失的報導繼續在全國媒體上發酵,愈演愈烈。甚至於布希總統都被迫出面譴責洛特這樣一位國會要員。最後,洛特在巨大壓力下放棄國會領袖的頭銜,這也不令人意外。
媒體集團如果不對洛特的事件發生興趣,網誌人就無法憑他們的力量把洛特拉下台;無論怎麼看,洛特下台事件都可視為分水嶺。立場鮮明的保守派人士,也是《紐約郵報》專欄作家約翰‧伯德霍茨在他的專欄寫道:「網誌圈聲稱那是他們的『首戰告捷』。」
他們是新聞製造者,他們是新聞來源,他們就是新聞議題,有時候,從他們的觀點來看,他們是非自願的新聞業犧牲者。但是,無論怎麼形容,我們 ── 不只新聞記者,都必須體認到新聞製造者的規則已經轉變,這得力於人人都能生產新聞。
今日多數政客和商界人士,以及有影響力的組織機構,是在一個完全不同的時代中累積他們的地位和權威。他們認為新聞媒體的傳統階層,也反映中央集權、由上而下的模式,只是各有不同的控制點。在這個模式中,公眾關係和行銷部門應付的是新聞輿論和群眾。執行長必要時可應付記者。新聞是由組織機構內部來控制,當外力干擾時,就設法處理。
這是工業時代的模式:製造新聞。就某種程度而言,還是管用,但正在失去效果。如果像「線索列車告示」的作者所說的,市場是對話,那麼,新聞業(包括意欲管理生活的有知民眾)終將逐漸加入對話之中。
新聞製造者必需瞭解到新聞的漩渦不是海岸線上的小水坑。資訊是大海,而新聞製造者無法如同過去那樣輕易控制住潮汐。
所以,他們至少要面對三條公眾生活的規則。
首先,各式各樣業界以外的人能夠更瞭解新聞製造者每天在做什麼。他們傳播所知之事會更快更廣。但是,想要讓志趣相投的人共同支援,或譴責某人某事可是很棘手的事。雙向溝通的草根新聞業是難以撼動的真理殿堂。
其次,業界人士是對話的一部份。資訊不再是點滴般洩漏出去,而是泉湧而出,穿透防火牆和其他障礙,走遍即時訊息、電子郵件以及手機。
第三,泉湧出來的東西會發展出生命,即使不是真的。
消息四散
如前所述,現代通訊科技已經成為歷史最佳的臨時舞台、傳教工廠,以及真實新聞的傳播媒介(這點意義尤為重要)。過去以來,個人只有幾種對議題發表看法的選擇:站在街角大發議論、張貼標語、發行通訊,或寫信給編輯。時至今日,如果論點足以說服他人或者經得起事實考驗,一般人可以利用手邊的工具讓論點走遍全世界。由關心議題且願意傳播的人,和足以廣泛傳播言論的新工具(如 RSS)構成的獨立自主連結機器因而啟動。言論便如此散播出去。
資訊網成為主流之前,各行各業就已注意網路世界。1994 年時,網際網路討論群組系統Usenet,就讓生產多數個人電腦核心處理器的英特爾學到一課。「奔騰臭蟲」事件,是指一版奔騰處理器的數學運算會出錯,這則新聞在主流輿論還不知道以前,就從 Usenet 先流傳出去。英特爾為了保住名聲只得花大把鈔票換掉許多會出錯的晶片。英特爾執行長於 1999 年告訴 CNET 新聞網:「從那一刻開始[46],我們馬上瞭解無法再忽視那個媒介(指網際網路),那個媒介對輿論的影響力將愈來愈大。」
英特爾災難事件之後十年,又發生了一件相當不起眼、但仍然意義十足的實例。2004 年初,百事可樂大張旗鼓,搭配超級盃足賽廣告,發表「免費歌曲」的宣傳。買百事可樂的人都可以看一下瓶蓋裡層,大約三分之一的機率,可以贏得一首從 Apple iTunes 音樂網下載的免費歌曲。但是,有人注意到瓶子的設計有缺失,只要斜著看未開瓶罐,就能看出那瓶有沒有歌曲的代碼。從前這種資訊只會在一小群人之間流傳,但是,在網際網路時代,這種文件標題是「怎麼贏得百事可樂 iTunes 贈品?」之類的資訊,幾乎立刻就讓任何能上網的人知曉【註】。百事可樂根本束手無策。如果有某人知道某地有某樣東西,不用多久時間,任何想要的人都會知道。
【註】MacMerc 網站上提到怎麼贏得百事可樂 iTunes 贈品。
想一想另一個更值得深思的實例,生死一瞬間的實例:2002 年 11 月,從中國大陸廣東省開始傳染的 SARS。這個高壓政權習於控制新聞,最初並不准醫界告訴外人發生了什麼事。但是,2003 年 2 月初時,這則新聞走漏了,不是透過報紙、電視、或官方聲明,而是經由現代傳聲筒的手機 SMS(或稱簡訊)。那則消息很恐怖:「有很多人生病,有些病例是死於致命肺炎。」就這樣有些相關報導出現了,可能比當地人靠口耳相傳的方式獲取此則消息還要來得早很多【註】。
【註】這一段的資料來源是大陸記者張淑梅寫的一本書翻譯過來的,她在這些事件中扮演了關鍵性角色。
當 SARS 變成家喻戶曉的字眼,開始造成恐慌時,SMS 也成為政府的媒體選擇之一。香港當局曾試著利用 SMS,抑制網際網路上四處散佈、毫無事實根據的謠言,但不太有效【註】。
【註】香港政府使用 SMS:《衛報》,4月3日,2003。
現在,方程式中要再加上「行動網誌」及其同類 -- 幾乎人人手中都有配備相機鏡頭的手機,在這樣的世界中,我們必須假設大家時常在公共場所中拍照。
新聞製造者很討厭那些專門偷拍名人照片的攝影師【編註】,尤其是好萊塢的影星和其他名流;那些攝影師會跟蹤他們,在沒有預防的情況拍下快照。如果有 10 位普通民眾拿著手機對準這些影星拍照,然後把這些影像塞給他們的朋友或丟到網站上,會是什麼樣的局面?影像只是個開始而已;過不了多久,攝影機就會變成手機的一部份。專業狗仔隊的相機比較好,拍照技術也比較好,但成群結隊的業餘狗仔隊,終將滿足大眾想得知自己熱愛的名人新聞的無底洞;而對生活在公眾視線下的名人而言,只要踏出家門一步,就需面對永無休止的窺探目光。
【編註】paparazzi,簡單來講,就是狗仔隊啦!
當然,這對即將要發生的未來而言是相當普通的事。照相手機和其他便於攜帶的拍照和攝影器材也讓眾人有十足力量防範犯罪。正如 2003 年的 CNN報導,一名 15 歲的男孩用手機拍下綁匪的照片,協助警方找到綁匪【註】。這些機具也會加速我們記錄歷史的步調。
2004 年 5 月初,沒有人知道究竟是誰拍了阿布‧格萊布監獄裡,美軍虐待伊拉克戰俘的數位相片,但是,這種相片會流到外界,就表示反戰觀點不僅止於美伊戰爭,而是這個世界對美國的看法。即使軍方和布希政府企圖把幾近酷刑之真相掩蓋起來,但是,相片已經被拍了下來,開始四處流竄,人盡皆知也只是早晚的事。
我們的社會是由偷窺者和愛現者組成。這到底是好是壞,可以討論。但是,當秘密[48]愈來愈難守住時,就表示有某種基本東西已經改變了。想像一下有一百萬個羅德尼‧金和阿布‧格萊布監獄事件。各地警察都得捫心自問他們有沒有被拍成影帶;不用多久,他們就必須假定自己會被拍進數位影帶中。這有很顯著的優點,例如,遏止警方行為不檢。但是,任何在公眾場所工作或行走的人應該想一想,他們是否喜歡被愛管閒事的鄰人錄下一舉一動。相機無所不在,優缺點很難取捨。
如果未來的科技在過去發生的事件中就存在,就值得重新檢視其意義。讓我們回到2001 年 9 月 11 日那場恐怖事件。我們對那天可怕的記憶多半來自電視:飛機猛然撞上世貿大樓,爆出火球,人從高空掉落,從塔上跳下來,整個建築結構倒塌。有帶攝影機的人把這個故事的部份情節拍了下來,他們的作品最後也上了電視網。各大電視網很快就停止播放影片。但是,那些照片還在網路上,任何想看的人都看得到。
我們透過一些關係人知道,當天飛機和世貿大樓裡的人有打電話給他們所愛的人和同事。如果飛機上和建築內的人都有照相手機,我們的記憶會有什麼不同?他們會不會從被恐怖份子占領的飛機上傳送影像?他們會不會從那個變成許多人的墳場的雙塔內傳出影像?我不是有意要寫得這麼無血無淚,但是,我真正要講的是,如果有那些影像和聲音在世界各地流傳,我們的記憶會有很大的不同。
真理殿堂
2002 年 9 月,微軟做了一頁半真半假的網頁廣告,上頭有一個迷人的年輕女性,職業[49]是自由作家,看來是從麥金塔電腦換成 PC 電腦。網頁的標題是「麥金塔到PC:任務完成,轉換順暢。」用意是回應蘋果電腦的「換電腦」活動(把 PC 換成麥金塔)。Slashdot.org 網站上有一名評論者發現這個虛擬自由作家的照片來自 Getty Images 檔案庫網站,並公諸於網路。隨後,美聯社的泰德‧布瑞狄斯接手報導後續發展,當然,不是講微軟原本弄的那個廣告。一位微軟的公關人士對我所提的幾個直接了當的問題回答得遮遮掩掩,然後告訴我說:「貼那則廣告是搞錯了,Windows XP 行銷團隊注意到時,微軟馬上就把網頁拿掉了。造成任何誤解,微軟都感到很遺憾。」
我那時候就提到,眾人可能對半真半假的廣告太過認真了。畢竟,電視上賣東西的人和廣告印刷品上的人多半是演員。但是,當蘋果電腦的「換電腦」活動是真槍實彈時(包括圖片),微軟的作秀就讓人覺得是自討苦吃。
這種插曲會引人注目,起因於假造的事情被揭發。Slashdot.org 的讀者是有影響力的網路社群,正好碰上這種事。就是他們最先發現微軟的網頁沒那麼中規中矩,因此,這則新聞向外流傳也應歸功於他們。
資料的累積是任何人想深入某項議題的強力搜尋工具。認真的時事評論者現在能做的不僅止於質疑某些事情了,還可以做一個線上百科,把任何議題的詳細資訊放上去,持續予以擴展,這樣一來,這個線上百科就會變成小有名氣的檔案庫以及組織工具,其他人都會來用,進而增強其影響力。兩相結合後,造成不可忽視的力量。
這種事已經持續有一段時間了。1990 年代中期,麥當勞碰到一些很生氣的網路民眾,而始終不曉得該怎麼解決。這個速食業巨獸把兩位行動派人士送進倫敦法院,指稱他們兩人的刊物誹謗麥當勞。行動派人士提出抗告[50],然後,建立前所未有的 McSpotlight 網站【註】來支持他們的論點,結果演變成英國史上時程最長的官司;一場審判轉變成人民對麥當勞帝國及其在世界各地不適當舉止的不信任投票。
McSpotlight 最有利的一點就是把麥當勞的食材的真面目揭露出來。利用資訊網的框架(一種線上顯示技術),這個網站在螢幕的一邊列出麥當勞的公關訊息。然後,McSpotlight 在另一邊予以反駁。
麥當勞表面上贏了這場審判,或者至少一部份是贏了,部份原因是因為英國的誹謗法有利於原告。然而,該公司是想從石頭裡挖錢,在花了一筆龐大的訴訟費後,也輸了財務上的戰爭。更重要的是,該公司在民眾的公審中一敗塗地。雖然幅度不大,但 McSoptlight 的官司及其網站顯示出,跨國企業巨人也會在對上少數族群時吃敗仗。和審判前相比,審判後愈來愈多人知道事情原委。
McSpotlight 沒有因為審判而垮掉。審理過程中,這個網站拓展了它的任務,不只監視麥當勞,連其他跨國公司的行徑也列入考核。
煙草公司是另一個備受批評的跨國工業,他們在 1990 年代中期也感受到資訊網的資訊力量,當時舊金山加州大學建立了「煙草控制檔案庫」,這個檔案庫裡有各式各樣反對抽煙的文件,在對抗煙草工業時顯露其價值。舊金山加大教授史丹頓‧葛蘭茲長期研究煙草工業及其對政治候選人的獻金,他說學校的圖書館員把材料張貼到網站上,是為了同時解決好幾個問題;因為想要這些資料的人可以上網取得,同時也節省學校行政人員的時間。他說當其他地方的反煙力量,開始利用他們所發起的運動資料時,這個新媒介的力量才開始顯現出來。
1996 年,在葛蘭茲教授建立那個檔案庫之後沒多久,他告訴我說:「資訊網是『相當重要的發展』,讓我們這種熟知內情的傻瓜可以把資源開放出來,不會花太多錢,而且我們要讓資源到什麼深度就到什麼深度。」
資訊網讓愈來愈多行動派人士把那些有影響力的機構想掩蓋的材料都揭露出來。政府官員和一般公司一樣神秘,也許更甚於此。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應該感謝類似羅斯‧克爾克的「記憶破洞」之類的網站。克爾克的網站是專門收集重要資料的檔案庫,網站的首頁宣稱他的任務是「拯救知識,釋放資訊。」這個目標也實現得很漂亮。克爾克做了一次出乎眾人意料之外的反撲,利用《資訊公開法》取得美軍伊拉克戰爭陣亡官兵的照片 -- 國旗覆蓋在棺木上、正在移動、極盡哀榮的場景,讓媒體集團在 2004 年 4 月蒙羞,因為他們壓根兒沒想過去要這些照片。
各式各樣的檔案庫持續擴張,讓普通百姓所受到的資訊不平等對待,逐漸往平衡之路邁進,不再只是針對行動派人士和學者。華特‧利普曼在他 1914 年出版的《漂蕩和支配》(Greenwood Pub Group,1914)一書中提出警言,認為我們的現代文明變得太過於複雜,使得「購買者無法和生產者互相對立,因為購買者沒有知識和力量獲得公平的交易。」毫無疑問的,知識的平衡已經開始倒向購買者,而且力量的平衡也緊追在後。我們使用各式各樣器材和機具,這些器材和機具的內部運作方式在過去都是商業機密,顧客無法得知,但現在都因為這股力量而打開門禁。
幾年以前,我想把家中錄影機的硬碟昇級。這是一台碟片衛星電視接收器,連接到「碟片網路」衛星系統。原本的硬碟是 17 GB,差不多可以儲存 12 小時的影片,附近的電子商店在拍賣 40GB 的新硬碟,只要 120 美金。「碟片網路」意興闌珊,沒興趣告訴我該怎麼換,這也不令人奇怪。而且也沒有說明這些資料的傳統媒體,像是專門寫碟片錄影機昇級的玩家雜誌,[52]或者專門講解怎麼使用遠端功能來開啟多項檢測模式的產品通信。資訊網和討論群組是我主要的資訊來源。我在網路上找到紮實的指示,然後試一試,滿意落幕,就這樣有了 30 小時的儲存系統(我也在其他電子佈告版上找到別的指示,上頭的使用者張貼一些警告訊息,指出有些人建議的指示應該要避免,因為無效;我最後採取的指示也帶有但書,如果我沒有小心操作,昇級會失敗,但是,其他張貼文章的人也說如果操作正確,昇級後不會有問題)。
和那些每天都要做這類事的人相比,我所做的只是笨拙的修修補補而已。這種駭客現象,已經擴展到日常生活中的零組件和工具;我用「駭客」這個詞是指其好的意義。想升級買到的東西而研究其運作方式,不管該商品是否為傳統電子商品,或者配有軟體套件,這些顧客都要做一些東調西整的「駭客工作」;因為他們知道,不是讓產品更好,就是把產品的型別整個換掉。他們的做法是口耳相傳,以開放碼形式的風格來做,讓這個社群有最佳的心智來應付常見問題。
2003 年 5 月初,蘋果電腦發表新型 iPod 掌上型音樂播放器。iPod 專家沒花多少時間就做完了測試,而且找出蘋果電腦在產品發表會上沒有提到的一些功能。iPoding 網站上的一則報導指出:「嗯,我們不想等,所以我們到當地的『Best Buy』零件商店買了一台規格Gen 2 15 GB的全新 iPod。不用多久這台 iPod 就會被拆開,但是,我們還是先跑診斷模式。居然有錄音功能!做 LINEIN 測試時,也有錄音功能!」
身為記者,訪談時經常以數位錄音機來錄音,對我而言,當然是很有趣的新聞。但重點是這是一則新聞,而且這則新聞是被那些最常用這臺機械的人解開的,而不是製造公司本身。蘋果電腦也許想把功能保留下來當成未來計畫之一(雖然很有爭議),但是,無法阻止精明的民眾自行把事情搞清楚,或者四處傳播他們所發現的事實。
這個過程和汽車缺陷報導有異曲同工之妙,最後使得缺陷車全都回收到原車廠。過去以來,除非我們實際碰上、製造商告訴我們、或者缺陷大到足以報導成新聞、或者政府下令回收,否則,我們不會知道汽車有缺陷。現在,我們可以從使用者族群和網際網路得知這些消息。
從網際網路瞭解未經正式授權的行為,最著名的實例之一是汽車電子系統的修補,這種趨勢是汽車製造商普遍不喜歡的。早期汽車迷會自行修補化油器和歧管,現在他們還會修補軟體程式碼。同業雜誌《EDN 通路》的技術編輯華倫‧偉伯寫道:「汽車製造商很苦惱,儘管安全防護做得很嚴密,軟體問世後數月內,電腦駭客就有辦法利用逆向工程的手段,還原多數引擎控制器的程式碼。只要調整控制系統的參數,駭客就能癱瘓加州發出的控制指令,提昇汽車效能。」那些駭客還會告訴別人他們做了什麼。只要做簡單的網站搜尋,就可以找到成打的網站,專門教別人怎麼做調整,例如怎麼提昇引擎馬力【註】。
【註】有一家叫 Dinan 的公司賣一些針對 BMW 車款的軟體昇級服務,把美國國內的最高速限的限速器給移除掉。雖然我不懂這有何用,也想像得到會出很多問題,但 BMW 的「老大哥主義式的限速器」設定也真是煩人。
現在,汽車製造商有法律上的隱憂,特別是如果駭客把煙霧控制系統關掉,或者引入某些使得汽車不安全的行為。然而,多數情況下,駭客工作只是想讓汽車引擎和其他系統變得更有效率和可靠。禁止這種資訊共享(偶爾透過該死的所有權律法),就等於讓製造商對顧客擁有生殺大權。當然,這種權力是製造商夢寐以求的,但是,如果他們把權力抓得太緊,所冒的風險不只是讓顧客不爽而已;他們是拿自己的事業開玩笑。
麻省理工學院企管教授艾瑞克‧馮希培認為,企業應該鼓勵某種程度的駭客行徑,不要一味逃避。他告訴我說,公司行號應該盡可能支援與鼓勵「使用者的領袖」(像我和我的碟片衛星電視接收器)找出產品中的瑕疵,並予以改進。如同記者不應該被更有知識的閱聽大眾嚇倒一樣,企業也不應該被精明的顧客嚇倒,因為顧客在乎的是讓產品更好。當顧客提供他們的專業協助時,最聰明的一步是說聲謝謝。
深入探索
如果顧客彼此交換資訊還不算大變革,可以想一想我們周遭引爆的新型態顧客資訊,能夠自我組織。
東京大學教授[土反]村健在他的研究實驗室中實驗了許多小晶片,內含短頻無線電,可將這些晶片嵌入各式各樣的商品和其他東西。在他的「無所不在網路連結實驗室(Ubiquitous Networking Laboratory)」中【註】,他掃瞄產品,然後把產品的識別號碼放入資料庫,資料庫內資訊豐富,包括產品的歷史。他告訴我說,有一天每樣東西都會有這個 ID 標籤,以後無論我們拿到什麼、買了什麼,都能立刻從中得知各式各樣的資訊。例如,一顆萵苣可以告訴我們它的產地,以及農夫是否使用殺蟲劑;或者藥瓶可以告訴我們,這種藥和正在吃的藥一起服用的話會不會有危險。
微軟研究員馬爾克‧史密斯利用他的「預兆」系統讓我們看到未來的另一角。利用現成科技,他只配備[55]一台掌上型電腦,外加無線網際網路連線和一個條碼掃描器,用來掃描商店中的產品。然後,他的電腦會連接到一台伺服器,這台伺服器會從 Google 和其他資料來源處收集資料,接著在掌上型電腦螢幕上顯示結果。
突然之間,價格以外的東西都能知道了。有關產品及其製造商的資料,即將得以在更寬廣的資訊生態系統尋得。襯衫是否由奴工所製?罐頭食品製造公司的工廠是否有過污染河流的記錄?該公司對員工和工作環境是否善盡道義責任?史密斯喜歡講他曾經在超市掃描一盒麥片產品的例子。Google 顯示出來的頂端搜尋項目,顯示出製造商曾經回收該項產品,因為重要成份沒有貼在標籤上。如果有人對那種成份過敏,自然對這則資訊感興趣。史密斯說:「如果每樣東西都有一個故事可說,那麼,最深切的故事之一就是『你吃我就死定了』。」
現在替這個觀念加上地理位置。2003 年 SARS 危機期間,一家香港手機公司建立了一套系統,警示眾人即將要進入的大樓是否有任何 SARS 病例。他們的手機利用公開可用的資料,再結合地理位置的軟體。
上述事項都暗指高度的透明化,儘管不為「新聞製造者」(政府或公司)認同,卻由使用者化暗為明。這是有可能的,因為所有資料和後設資料(有關資訊的資訊)現在都不受管束。缺點相當明顯,包括以訛傳訛的資訊所造成的不良後果,以及潛在的隱私侵犯問題。但是,正向應用的優點也是不言可喻的。
泡沫、泡沫、內線交易、麻煩隨至
強納森‧雷貝德這個名字對眾人而言不再有多少意義,但是,這個名字應該都掛在每家公司公關執行長的辦公室牆上。雷貝德是個股票炒作者,是在 1990 年代晚期泡沫經濟的當口,股市崩盤前,其中一位在網路上建議買進某些股票,從而促使能源價格上漲的股市作手。很難說他是單獨一人在操控市場,因為華爾街知名分析師也發出荒謬的股票買進建議,包括那些他們私底下視如敝屣的股票,但隨後股價直直落。雷貝德沒有在這些高層中打轉過,他只是新澤西州的一名青少年,在網際網路聊天室內用一些假名,靠著介紹股票賺了數十萬美元。後來他和證管會達成和解,證管會讓他保留賺得的那些髒錢。如同麥可.路易斯在紐約時代雜誌中所說的,很難區分他的所做所為,究竟是全然違法或僅止於道德瑕疵。
各行各業應該要記住的是,這種行為(還有各種玩弄制度的爛招)並沒有消失。這種情況依然猖獗。
但這只是更廣泛現象的一部份:任何人都有能力參與公司行為和金融操作間的縫隙。普通人進入這個虛擬世界的問題在於區分真假(第 9 章會深入探討)。對討論主題,也就是新聞製造者而言,這個問題更嚴重。
對眾所周知、受人敬重的公司而言,某些進退兩難之處起源於在各論壇討論該公司的股價和財務狀況。有的急著吹噓自己買的股票的價值,有的散佈資訊意圖壓低股價,好讓短線交易更有利可圖,這些都很難視作過眼雲煙。但是,即使在這些論壇內,還是可以找到有用的珍貴資訊。專跑公司而忘了監控這些地方的記者,肯定會漏掉相關資料。
當然,各家公司應該謹慎監督這些討論內容,即使公司並未明顯正式介入。多數公司都會這樣做,記者監督討論的理由也相同,除了瞭解某些事情之外,也可觀察是否有人在散佈不實消息或更惡劣的抹黑。
在這些系統上,幾乎每個人都用假名。有時候,是公司內部人士在貼這些文章。至少,各家公司開始追查洩露商業機密和其他公司內部資料的姓名和住處前,公司內部人士貼的很勤快。有時候,張貼的資料變成公司法律人員的對象,第 10 章我們會談。但是,法院開始告訴各家公司,他們不能取得匿名聊天室中張貼者的身份,除非真的有誹謗實證。
各家公司不應追查和回應每個網路上看見的謠言,而該深思一個更有趣的問題:商業機密會不會只是將逝時代的遺物?除了少數例外,我認為一家公司愈透明,就愈可能在網路世界中成功。我的標準不是高到說每家公司都得全身脫光光,那也太荒謬了。但是,多克‧席爾斯對賽格威隨意車(一種兩輪踏板車,經過一連串謠言後才浮出水面,贏得了眾人目光焦點,發明者是狄恩‧卡門)的批評是合情合理的。席爾斯(他會成為「線索列車告示」的共同創立人並非偶然)於 2001 年 12 月在他的網誌上寫道:
我認為狄恩‧卡門的構想原創性十足,而且他的觀點也非常有個性,產品發表之前,別人沒辦法複製,或偷走他的想法。所以,他和他的員工對這件事躲躲藏藏的,實在讓我很反感,儘管我知道在發明界中,保密只是一種形式上的噱頭。
但是,這樣做有什麼好處嗎?
有,在開發時,有些流言談到「Ginger」(又稱 IT),但是資訊不夠多,實在沒什麼好談的。現在它上市了,還是無話可談。我們知道的不夠多。我們也不曾討論過這個產品。
如果 Ginger 在開發時,卡門和他的員工就不做任何保密,我敢打包票,需求量會遠比現在還多,各種創意運用也絕對比現在做出來的還要多。
而且我可以向你保證:「這個原型機最常見的用法,絕對是卡門做這台機器時想像不到的。」
看起來很像異端邪說,但是,隨著時間流逝,就會變得愈來愈顯而易見。也許討論版正是一種恩賜,而非威脅。當然,如果各家公司可以正式參與,討論版會更好。事實上,最佳實例是產品銷售商所開立的服務論壇,其中有指定員工會參與討論,張貼的文章都不會受到審查,除非有明顯的誹謗或者攻擊性很強的言論。其中一家做得很好的公司是 EchoStar,我家裡用的衛星電視系統就是這家的。該公司的一位發言人告訴我說,這家公司的技術人員會間接參與網路新聞討論,讓網站管理人員知道網站上何時有錯誤資訊。事實上,「碟片網路」雖假裝看不見使用者的各種行為舉止,仍會試著防止大眾造成實際損害。
北卡羅來納州的記者艾德‧孔恩有一篇文章說明霍華德‧狄恩 2004 年競選總統初期所發生的危機,其中的某些觀點可適用很多情境:
電視、無線電台、印刷媒體,以及郵件都能讓我們覺察某項產品的存在,然後產生欲望。發送者控制呈現的樣貌,如果用字遣詞和介紹方式夠巧妙,這樣的訊息就會讓個人或公司花錢投贊成票,買下該項產品。但是,狄恩競選總統時讓我們學得的教訓是,資訊網並非是小家子氣的管理者能夠碰的東西。對網際網路而言,有效的競選活動是建立一個社群,讓這個社群開始替你行銷產品。只要做對事,就不用去控制,也不想去控制。
小心,間諜就在你身邊
在打破藩籬和秘密這方面,我們的武器有幾項優勢。大衛‧布林恩在他那本相當重要的書籍《透明社會》【註】一書中提到,隱私已成為前科技時代的遺物。他說要保留舊式的隱私是不可能的,因為現代科技窺視的力量,以及超大量的資料會壓垮我們。他認為,大眾唯一的辦法是把相同的工具,拿來對付專門觀察別人的人,這樣大約可以獲得互相和解,讓我們所有人都保有一點尊嚴。但我不認為情況會這樣發展下去,因為政府和大型組織機構,不會讓人民有權進入他們內部的密室,也不會放棄他們干涉我們個人生活和職業生涯的手段。
【註】Perseus Books,1998。(編註:《透明社會:個人隱私 VS. 資訊自由》,先覺出版,1999)
即使如此,普通人也開始尋找各種方式來矯正平衡。以前任國家安全顧問約翰‧彭德克斯特為例,他幫忙想出既古怪又侵犯人權的「全面性資訊探知系統」(Total Information Awareness,TIA)計畫。感謝科技之助,他自己先嘗到滋味了。
回想起來,全面性資訊探知系統是布希政府的資料挖掘計畫,設計的目的是用來搜索可疑的活動,藉此找出潛在的恐佈份子。這個計畫會收集並連結許多個人的記錄,包括財務、駕駛、犯罪、司法、醫療,以及其他資料。彭德克斯特是退役准將,當時負責整合這個計畫;他也是 1990 年代伊朗軍售案醜聞案【編註】的主角。
【編註】雷根在第二任總統任期內,爆發秘密售與伊朗武器,並將軍售款項私下轉交尼加拉瓜反共游擊隊的醜聞。彭德克斯特是當時轉手這筆錢的高層人士之一。美國報紙比照尼克森時期的「水門案」稱這項醜聞為「伊朗門」。
公民自由主義者挑選了一篇 2002 年 12 月 3 日《舊金山週報》(可看性十足的另類報紙)麥特‧史密斯所寫的專欄【編註】,並大肆宣揚。網路行動派人士約翰‧吉摩爾寫說,這篇專欄「指出住在郵遞區號 20850 馬里蘭州洛克威爾市,伯林頓菲爾路 10 號的約翰和琳達‧彭德克斯特,在全面性資訊探知時可能漏了什麼。他建議任何有資訊要提供的,都打 1 301 424 6613 這支電話給腐敗的官員和他的老婆。還有住在伯林頓菲爾路 8 號的鄰居,67 歲的湯瑪斯 E. 麥斯威爾( 1 301 251 1326)、住 12 號的鄰居,56 歲的詹姆士 F.高爾文( 1 301 424 0089),以及住 6 號的鄰居薛瑞 V. 史丹特(娘家姓奈特),他們可能也漏掉一些對他們做決策有幫助的資訊,而這種決策卻會影響到每位美國人的基本公民權。」
【編註】最原始的專欄網頁可見 http://www.sfweekly.com/issues/2002-11-27/news/smith.html。)
吉摩爾更進一步。他下載彭德克斯特住宅鄰近地區可以公開下載的衛星照片,貼到眾人時常光顧的 Cryptome 網站上。他也督促任何能取得彭德克斯特相關資料的人士,以及其他擅於侵犯他人隱私的人,把彭德克斯特個人資料通通揭露出來,作為「全面性資訊探知系統」可能出問題的實例。
幾天之後,隱私權行動人士理察‧史密斯和 Cryptome 網站一搭一唱起來。「看起來DARPA 的『全面性資訊探知系統』開發團隊的成員不喜歡聚光燈。前幾個星期,他們個人的資料都從資訊探知辦公室中【註】的網站上刪除了。然而,Google的暫存網頁還是可以找到那些暫存的個人資料,所以,我把複本放到我的網站上。」他列出了網址。
【註】全面性資訊探知辦公室:http://www.darpa.mil/iao/。(編註:這串網址已經不能用了。另外,這個計畫於 2003 年 5 月更名為「恐怖主義資訊探知(Terrorism Information Awareness, TIA)」再度出發:http://www.eff.org/Privacy/TIA/TIA-report.html)
這算不算赤手空拳版的全面性資訊探知?不盡然。這個計畫檯面上已經放羊吃草,但是,窺視者還是試著以各種方式幹這種勾當,而他們所擁有的資料總是比對手多。但是,未來他們會瞭解到,間諜世界也是諜影幢幢。就本例而言,單打獨鬥沒有作用的行動派人士和評論者,只要團結起來就能把聲音傳達出去。
監視記者
傳統上哪個行業最不透明?新聞業。我們一直是黑箱作業,最近這幾年才稍微透明一點。但是,公眾需要我們這個行業更透明一點,因此,當我們的回應不足時,公眾就自行做起報導來了。
吉姆‧羅曼尼斯科的「波音特新聞學院媒體」網誌,是這個領域中最先成立,也依然保有最佳地位的網誌,目前已經變成記者和新聞業觀察人士每日茶餘飯後必至的資訊交換中心。一般而言,網誌社群不怯於追隨報紙、雜誌,以及廣播節目的步伐,針對那些真真假假引人反感之事,做出公正而精確的評論。但對記者 ── 臉皮最薄的人而言,這種趨勢一直令人震驚。我們不習慣被別人用我們檢視他人的方式來檢視,儘管在我們習慣後,會是很健康的發展。
即使是《紐約時報》都被迫於2003年拉下老臉,當時聲名狼籍的記者傑森‧布萊爾杜撰新聞之事是該報最大的醜聞。《紐約時報》適當處理善後,做了內部分析,提出《席格爾報告》(PDF檔)。報告中指出布萊爾腐化行徑的基礎是溝通不良和鬆散的管理,那是相當恐怖的景象。但是,《席格爾報告》只在網路上出現一陣子,隨後就消失了,使得紐約大學的傑‧羅森去詢問原因何在。最後,多半在羅森的敦促之下,那份文件又上網了。
2004 年早期,針對網誌圈許多人想看的政治報導,普遍興起新聞業要改革的聲浪。構想打算追蹤記者個人的政治觀點網路報導,持續不斷追查錯誤和失職之處,並對全世界揭露。我在自己的網誌寫下一則評論,此外,也發表在羅森的「輿論沉思」網站上(羅森的網站是這種想法首次獲得認同的地方):
別人看我寫的東西,如果我有地方弄錯,他們也會根據相同的事實(或是我遺漏的事實)糾正我、或者挑戰我的結論。這樣的想法我很喜歡。這是未來新聞業的一個版塊。我們身在業界應該歡迎任何回饋和協助,使其加入更大的對話行列中,如果我們做對的話。
但是,如果這個想法是想做出某種井然有序的真理殿堂,我就覺得很不自在。以下只是我的腦海眾多問題/議題中的三個(各位將會看到,不是只有我在想這些事):
1.由誰來監督?多數情況下,毛遂自薦的「監督者」來自敵對陣營,他們在開始評論之前就自認為受質疑的記者一定是錯的,不管基於完整度不足或出於敵意。記者面對這種態度也不會有好反應,大概完全不會回應。
保羅‧克魯曼的網路評論都有核心宗旨,讓我的看法看來還算仁慈。偶爾,他們會做出強有力的論點。但他們多數所講的都不正確。有些只是好辯者的詭計:用稻草人(虛擬帳號)否定原作者沒說的話,或者講述某些真實的事,但卻偏離主題等等。
2.記者實際參與他們作品的網路討論是否陷入報酬遞減律?(許多組織機構禁止記者做這種事,可能是因為法律因素。)
我回想起 1990 年代初期,在 OS/2 作業系統發生過近乎宗教性的爭辯。我是 OS/2的愛好者,但沒有到信仰的地步。有一次,我在 Usenet 討論區內貼了一則筆記,可能被誤解或嚴重曲解,結果就被某位更熱衷的 OS/2 信徒臭罵了一頓。他肢解我的每句話,問了很多問題,其中沒幾項和原來議題有關(就我的觀點)。我馬上就學會教訓,自己有時間更正所有錯誤,其他就沒什麼用了。(當然,那個新聞群組上也有替我講話的人,頗有助益)。
3.為什麼要相信批評者的言論更甚於記者的報導?斷言記者有個事實上的錯誤這句話本身並不為真,只是一句斷言而已。
我們需要真理殿堂來監督真理殿堂嗎?有些網站專門在解析反對克魯曼的東西,真是令人驚訝。但是,漫不經心的讀者理都不理,是可以諒解的。
上述討論並非反對來自資訊網的監督者。但是,如果這個構想用意在於改善新聞業,我反而會懷疑這是否行得通。
這一點讓唐納德‧路斯金(一位投資主任,專門揭開克魯曼的假面具,寫一些富娛樂性、通常也很有創見的經濟觀點和政策網誌【註】)寫道:「對丹‧吉摩爾這類記者而言,如果有人不同意他們的看法,只要寄一封友善的電子郵件,讓記者決定怎麼回應以及是否回應,不就很好了嗎?相反的,我們有些人卻不識相地變成『體制化的真理殿堂』。看來,只有『大媒體』才有權體制化。」
我自己這樣回應:
首先,我很歡迎對網誌的各種意見,過去也時常碰上怒火中燒的批評而發生激烈爭辯。路斯金可以把他的話再貼在網頁上一次,但這樣會讓人誤以為,只有好的意見才會有好臉色可看的電子郵件。(注意到,路斯金不讓人直接張貼意見,似乎比較想做一言堂,而不是直接在電子郵件中針對他張貼的評論做爭論。)其次,我一直覺得不起眼的小人物應該再積極一點,更有系統地發表意見,這樣才有機會對抗任何大集團(包括媒體集團)。路斯金不是聽不懂,就是不在乎,而這一點我也不驚訝。
我對評論的功能有還其他想法,但有鑑於諸多原因,我會留待第 9 章再討論。但是,媒體透明化是無法避免的趨勢,已然相當明確,這也會引起爭辯,讓新聞業的讀者瞭解以前看到的表面背後所隱藏的流程。我們會全然透明化嗎?不太可能。但我們無法避免開放的趨勢,也不應該避免。
形勢的轉變
我們已經知道現代通訊科技給了有志之士相關的工具,讓他們更深入瞭解過去配給新聞的人和組織機構。更甚者,一旦某人找出了某樣東西,他就能散佈到全球。但是,新聞製造者必需接納這種新事實,而非排擠。
記者也應該瞭解在這個新時代中,他們不可能是無助的。事實上,他們可以用相同的工具,把他們想傳達的訊息帶到世界各地、改善他們內部的溝通方式,如同下一章所要討論的主題。
至少,這些變革讓各方都手忙腳亂。然而,我深切相信,這是正向趨勢,因為這樣會促進開放,而非偏狹的守密。最後,無論你喜不喜歡,這都是無法避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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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October 21,2007 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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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t October 24,2007 04:06
如果類似第一段所提的"憤怒和資訊的流動"是來自於惡意的謠言呢?誰能當守門的關卡?想想我們常接到的轉寄信..想想319後漫天的謠言..
不知書中可有討論到這部份。
不知書中可有討論到這部份。
Posted by Ethen
at February 16,2005 17:47
好問題!
事實上,本書第九章就在談這些問題,不過目前的第九章試閱內容,並沒有這部分。您可以先參考英文版的內容。
我也先貼一段:
剪貼,對錯
錯誤資訊的散佈不見得都是惡意的結果。想想剪貼出現的問題。
直到最近幾年,民眾還是會剪下報紙或雜誌的新聞文章。文章可能送給其他人,或郵寄給其他人。現在,我們用數位的方式複製,然後任意寄出。但是,當我們在剪貼文章時,可能會碰上麻煩。有時候,剪貼會漏掉重大資訊;有時候,某些字眼或句子會被篡改,原義因而走樣。兩種動作都已證明有所危害,但後者 ── 改文篡義,才是真正的惡意。
《芝加哥論壇報》專欄作家瑪麗‧舒蜜琪是最有名的剪貼案例之一,她讓網路上誤以為小說家柯特‧馮內果在麻省理工學院的畢業典禮上發表了一篇演說。舒蜜琪寫了一篇充滿諷刺的畢業演說稿(假設有人請她演講的話所寫的版本);她的演講稿開頭便是「要擦防曬油。」但是,不知怎麼回事,四處散播時,她的名字被換成馮內果。(我八成收到十幾封引用這篇演講稿的電子郵件。)1997 年 8 月時,舒蜜琪在其專欄後續文章中評論此事,說道:「陷入網路泥沼之後,你說事實是什麼,事實就是什麼。我對牙線和防曬油的粗淺想法,傳到最後變成了柯特‧馮內果不朽的哲理。他還真是倒楣。他的名聲真不該被這種事弄髒。」【註】
【註】舒蜜琪專欄的馮內果事件相關文章:http://www.chicagotribune.com/news/columnists/chi-970803cyperspace.column。
阿維‧魯賓的案例就不只是麻煩了。他是一位電腦學家,也是 2004 年馬里蘭州總統候選人初選的選舉裁判員,對電子投票機有強烈的批判。他寫了一篇很長的文章,發表 2004 年使用新機器的心得,同時也對整個過程中的缺點帶有強烈的異議,不過,他對機器的潛力也做了某些正面的評論【註】。他數週後告訴我,他的原文被支持有缺陷機器的人以訛傳訛,帶離原意。他轉寄一封從俄亥俄州國會助理寄來的電子郵件,其中確實有所誤解 —— 無論這是無心或蓄意。後來,他只能盡力解釋清楚。
【註】阿維‧魯賓提到身為選舉裁判員的經驗:http://avirubin.com/judge.html。
事實上,本書第九章就在談這些問題,不過目前的第九章試閱內容,並沒有這部分。您可以先參考英文版的內容。
我也先貼一段:
剪貼,對錯
錯誤資訊的散佈不見得都是惡意的結果。想想剪貼出現的問題。
直到最近幾年,民眾還是會剪下報紙或雜誌的新聞文章。文章可能送給其他人,或郵寄給其他人。現在,我們用數位的方式複製,然後任意寄出。但是,當我們在剪貼文章時,可能會碰上麻煩。有時候,剪貼會漏掉重大資訊;有時候,某些字眼或句子會被篡改,原義因而走樣。兩種動作都已證明有所危害,但後者 ── 改文篡義,才是真正的惡意。
《芝加哥論壇報》專欄作家瑪麗‧舒蜜琪是最有名的剪貼案例之一,她讓網路上誤以為小說家柯特‧馮內果在麻省理工學院的畢業典禮上發表了一篇演說。舒蜜琪寫了一篇充滿諷刺的畢業演說稿(假設有人請她演講的話所寫的版本);她的演講稿開頭便是「要擦防曬油。」但是,不知怎麼回事,四處散播時,她的名字被換成馮內果。(我八成收到十幾封引用這篇演講稿的電子郵件。)1997 年 8 月時,舒蜜琪在其專欄後續文章中評論此事,說道:「陷入網路泥沼之後,你說事實是什麼,事實就是什麼。我對牙線和防曬油的粗淺想法,傳到最後變成了柯特‧馮內果不朽的哲理。他還真是倒楣。他的名聲真不該被這種事弄髒。」【註】
【註】舒蜜琪專欄的馮內果事件相關文章:http://www.chicagotribune.com/news/columnists/chi-970803cyperspace.column。
阿維‧魯賓的案例就不只是麻煩了。他是一位電腦學家,也是 2004 年馬里蘭州總統候選人初選的選舉裁判員,對電子投票機有強烈的批判。他寫了一篇很長的文章,發表 2004 年使用新機器的心得,同時也對整個過程中的缺點帶有強烈的異議,不過,他對機器的潛力也做了某些正面的評論【註】。他數週後告訴我,他的原文被支持有缺陷機器的人以訛傳訛,帶離原意。他轉寄一封從俄亥俄州國會助理寄來的電子郵件,其中確實有所誤解 —— 無論這是無心或蓄意。後來,他只能盡力解釋清楚。
【註】阿維‧魯賓提到身為選舉裁判員的經驗:http://avirubin.com/judge.html。
Posted by charlesc
at February 16,2005 1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