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6月30日

污水處理廠回饋金分配全看區長臉色?衛工處應即刻修法補貼住戶實際使用之水電費。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98629
質詢議員:李文英
質詢對象:郝龍斌市長、衛工處

質詢題目:污水處理廠回饋金分配全看區長臉色?衛工處應即刻修法補貼住戶實際使用之水電費。

說明:依據「台北市污水處理廠回饋地方自治條例」第四條規定,污水處理廠回饋地方經費分配經費計有「第一回饋區」、「第二回饋區」及「當地行政區」等三類。然而,除了第一類和第二類同屬一區的各行政里分配金額差距甚多惹起爭議之外,依法分配到「當地行政區」的20%也因為由區長通盤考量的結果,淪為區長可以自由運用的「特別費」,以大同區區長為例,一年拿到近四百萬的回饋經費就像是天上掉下來的一筆錢,除了可以據此作為私人擴權的資源,還用來攏絡分化里長間的情感,回饋經費十足成為地方上的亂源。 

比較起「臺北市立殯儀館回饋地方自治條例」將中山區所有的里都納入回饋對象,且實施多年未聞爭議,顯然污水處理廠回饋經費在大同區所造成的紛爭已足以說明「台北市污水處理廠回饋地方自治條例」的不合情理。同樣轄屬於一個行政區,里與里之間卻只因為隔一條馬路或巷子,就沒有辦法爭取回饋金,或因此差上數百萬的經費,實在非常不公平。

為了解決紛爭,本席強烈要求衛工處應重新檢討「台北市污水處理廠回饋地方自治條例」,除了應取消造成行政區長擴權濫用的「當地行政區」區公所統籌彈性運用的20%部分之外,也應該納入所在地行政區所有里,以補貼水電費形式,讓居民可以得到實質回饋。本席特提出書面質詢,請衛工處速提修訂版本送議會審議,以平地方爭議。

Posted by wenying111 at 樂多Roodo! │13:55 │回應(0)引用(0)文英質詢稿-鄰里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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