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19日

迪化污水處理廠回饋金惹爭議,區公所允諾400萬分配至各裡!

  「台北市污水處理廠回饋地方自治條例」自90年6月公佈施行至今,98年將進行第一次發放。除了各里回饋金分配金額相差懸殊引發爭議外,地方里民對於20%回饋金分配給區公所等做法也認為有重新評估及改善的空間。為此,台北市議員李文英特別於大同區公所召開「迪化污水處理廠回饋地方經費」公聽會,邀請台北市政府工務局、衛工處、迪化污水處理廠、法規會、大同區公所等局處代表及大同區25位里長,共同討論現行回饋金機制的改善辦法及修法之可行性。

  迪化污水處理廠回饋金分配問題長期以來爭論不休。馬英九還擔任市長時於94年8月17日所主持的大同區政說明會中針對里民建議迪化污水處理廠回饋金改為直接回饋給里民扣繳水費或電費,曾經允諾若多數里民有共識,市府就會尊重並配合議會修法。

  李文英表示,除了各里回饋金的分配比例懸殊引人垢病外,南大同14個里包括景星里在內都未分配到回饋金。依照自治條例,總額24,215,814元回饋金的20%由大同區公所以回饋地方經費為名目視大同區整體需要來統籌計畫運用。

  面臨污水廠水肥投置站的鄰江里里長陳豐祥指出,里民每天都得聞污水廠內飄出的臭味,之前還遇上兩次糞水外流,但該里回饋金根據98年度預算只分配到241萬,與污水廠另一邊的老師里695萬相差甚遠。保安里張賦脈里長也表示,保安里與重慶里所有的資源共享,但回饋金卻少了一半。景星里周明珠里長更委屈的說,就是因為不合理的區域劃分,即使景星里比隆和里更接近污水廠,卻一毛錢都沒有。

  李文英舉「台北市立殯儀館回饋地方自治條例」為例,殯儀館的回饋金就是分配給中山區所有各里;此外,「臺北市垃圾焚化廠回饋地方自治條例」所發給的對象也是焚化廠所在的行政區內所有各里。她認為基於同樣是回饋地方的精神,大同區迪化污水處理廠回饋金就應該分配到大同區的所有里。

  李文英表示,迪化污水廠回饋金問題可分成短期、長期目標努力。短期目標就是針對區公所20%的部份,先行由區公所主導合理分配給大同區各里;而長期目標則是將「污水處理廠回饋地方自治條例」重新修訂,將經費直接回饋給里民扣繳水費及電費,進而落實回饋金之公平使用。

  迪化污水廠林建芬廠長表示,針對里長所反應的臭味問題,衛工處與環保單位已共同研討臭味造成的影響另外再建立臭味回饋金的可行性。至於針對區公所20%的配額部份,民政課黃國世課長表示,區公所會在98年2月前邀請25位里長開會討論這400萬回饋金應如何分配,並在取得共識協商後執行。


Posted by wenying111 at 樂多Roodo! │15:41 │回應(0)引用(0)文英成績單-新聞稿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78985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