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07月8日
停車位不足,市府只能調漲費率案?
質詢議員:李文英
質詢對象:馬英九市長、交通局林志盈局長、停管處鄭佳良處長
質詢題目:停車位不足,市府只能調漲費率?
本年度七月一日起,臺北市八處公有停車場的費率進行了調整,其中有些調降了票價,如中山區林森公園地下停車場,有些則是反而調漲,例如大同區的塔城公園地下停車場。對於同樣在飽受SARS衝擊,經濟蕭條,大同區商圈慘澹經營的今日,市府非但不在力求營造良好商業環境,竟然還提高停車場收費,來為財政營收小利,令人百思費解。
雖然新措施的實施理由主要在於因應供需,來調解各個停車場的停車率,然而,由於各個區域間的不平衡發展,臺北市停車問題反映出的已不純然是﹁以價制量﹂的簡單邏輯所能解釋。內湖的東湖國小地下停車場之所以乏人問津,士林區社園機械立體停車場所以出現民眾搶購月票,都各自有其歷史發展脈絡。以大同區的塔城公園地下停車場為例,即是老舊社區的普遍困境,雖然該停車場平均停車使用率均達百分之九十一,最高停車使用率達百分之百,市府乃「為提昇轉換率,避免停車場遭車主長時間佔用」,將每小時二十元的停車費提高為三十元,然而,市府此刻未一併思考的是,這些平日需要進入該停車場的車子可以停到哪裡去呢?在過去,市政府為了鼓勵車輛停進停車場而非馬路邊,而採取儘量讓停車場的費率低於路邊停車費,這樣的政策改變了嗎?費率調整之後,塔城公園地下停車場的停車費比起鄰近的西寧南北路與南京西路平面停車場並無明顯昂貴或便宜,加以該停車場原本即具有社區停車場的特性,需求固定,流動性不大,多此一舉的新措施恐怕無法改變臨停顧客的習慣之外,反而引起附近商家和居民的怨言。
報載﹁經停管處訪查,未立案登記的非法停車場約有三百五十七家,但實際家數可能更多﹂。而佐證以台北市每日三千五百零七件的違規停車案件看來,臺北市的停車位確有不足,使得市民難以守法。在停車場規劃無法配合社區發展,停車一位難求之下,市民的停車違規,違法業者的到處林立,市府難道沒有責任?如今市府不由根本的停車場增建來解決民眾的需求,卻在十元硬幣之間作決策,何能展現一流的首都氣勢?
另附帶一提,本席於七月三日向停管處索取﹁臺北市公有停車場之位置及收費情形一覽表﹂,該處於七月七日送抵議會辦公室之資料竟是﹁五月份台北市公有路外收費停車場之位置及收費情形﹂,資料與現況已多有不符,更無顯示七月份之新制。市政總質詢之時,針對府會關係,多位議員當面向市長指陳市府提供資料多有謬誤,時不過三日,市府單位依然故我,市府之藐視議會,有此為證。官僚敷衍,莫此甚為。
本質詢乃經有大同區民眾對塔城公園地下停車場的停車費調漲提出陳情,為考量停車費率與區域特性之關聯,謀求都市長遠發展,達到真正的社會正義,相關單位應即刻檢討政策方向,提出因應車輛成長之切實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