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28日
禁停標誌不清,市府與拖弔場大賺黑心罰金!
質詢日期:中華民國94年12月28日
質詢議員:李文英議員
質詢對象:馬英九市長、交通局林志盈局長、警察局王卓鈞局長
質詢題目:禁停標誌不清,市府與拖吊場大賺黑心罰金!
質詢議員:李文英議員
質詢對象:馬英九市長、交通局林志盈局長、警察局王卓鈞局長
質詢題目:禁停標誌不清,市府與拖吊場大賺黑心罰金!
說 明:
台北市中山區長春路介於林森北路與新生北路間之路段,規劃有汽車禁停時段。惟由於禁停字樣標誌於地面,或因夜色昏暗,或因日久雨淋,造成汽車駕駛人一時疏忽,違規臨停。
台北市的停車位一位難求之際,市府不苦思如何創造更加便民的停車空間,反而設下許多拖吊罰款陷阱,本席要問:
1. 台北市究竟有多少路邊停車格設有禁停時段,是否一式皆以路面塗鴉方式標明?是否有其他警告標示?
2. 台北市因為汽車停在禁停時段的停車格而被罰款的收入一共多少?哪些路段對市庫「貢獻」最多?
3. 市府是否考量市民或外地人之難處,以明顯方式標誌禁停時段?
4. 拖吊場之拖吊績效是否是市府委託合作之參考?
以上,請於七日內說明函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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