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要寫的東西好像已經很多了(美西咧?),但這幾天在車上聽Radiohead就是想寫Radiohead。
常常很多CD側標會把(認識搖滾的人絕不會將那稱之為搖滾)的團,掛上搖滾兩字。我年幼無知的時候也錯認過這事兒,聽多之後才明白。要判斷有個簡單法則,稱得上搖滾的音樂,通常歌詞很難聽懂,談革命、反上帝、無神論、反戰等對一般市井小民而言是虛無飄渺的議題,且很多吵得令人頭痛(但會上癮,很奇怪)。光在講愛和失戀,曲調浮濫,絕不是搖滾,充其量是聲音比較嘈雜的pop music而已。(...而且,通常我不相信成立少於十年的團會是經典,當然十年以上的爛團也有,那另當別論)
但說pop music,也沒什麼貶抑味道。重的複雜的聽多了,總想換旋律簡單容易跟著哼唱的。單純pop不行,千篇一律的調調更讓人厭膩。old pop(我自己亂取,反正就是古老年代的流行樂)通常是很棒的選擇,歷久仍然彌新的東西一定有其道理存在。再來就是被叫alternative但仍是pop的音樂種類。(以下還是我個人說法)這種音樂,總試圖想在旋律或編曲有一點點與眾不同,終究它們還是不夠不同,甚至連想引人注意的方式都差不多,但比起俗爛的流行樂已經好過太多。
Radiohead被我歸在這個類別。總會有什麼時候,比方腦袋空空什麼也不想管的時候,你會想聽它。你會想在開車的時候,順順地聽主唱用毫不在乎的調調唱著:I am not so fucking special… I am a creep…。你會想要一遍遍重複聽著那有如煙火爆炸細碎如花般華麗的旋律,看著窗外車流而不知自己身在何處。
雖然終究是會膩的,畢竟Radiohead不夠fucking special。有太多地方看得出它們試圖想要成為經典,但卻無法突破的努力。就因如此有時聽著它們的試圖,也教人膽戰心驚;比方前面有了個好聽旋律的開始,後面卻手癢玩起讓人頭痛的重樂器因而把整首歌毀掉也是常有。這總讓我覺得惋惜。它們似乎不清楚,它們的存在就是為了某些時刻,當你對所有事情都已經厭煩,當你覺得totally exhausted,並不需要在不適切的地方來個電吉他solo。只要能再聽一遍煙火爆炸,很簡單地,就感覺有了那麼點溫暖和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