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上春樹,『尋羊冒險記』。
村上春樹,『尋羊冒險記』。
我早晨七點鐘起床,泡咖啡,烤土司,出門去工作,在外面吃晚餐,喝兩杯或三杯酒,回到家躺在床上看一小時左右的書,把電燈熄掉睡覺。星期六和星期日不工作,卻從早上開始跑好幾家電影院消磨時間。然後和平常一樣,一個人吃晚餐、喝酒、讀書、然後睡覺。就這樣子,正如同有些人把月曆的數字一個一個塗黑劃掉一樣,我活著過了一個月。
她的消失,我覺得在某種意義上好像是沒辦法的事。已經發生的事情就是已經發生了。我們這四年不管相處得多麼好,那已經不重要了。就像相片被拿走了的相本一樣。和這相同的,她和我的朋友長期間定期睡覺,有一天乾脆就搬到他那裡去了,即使這樣也不是什麼了不起的大問題。這種事十分可能發生,而且事實上常常發生,就算她已經變成那樣,我也無論如何不認為是發生了什麼特別的事情。終究那是她自己的問題。
「終究,那是妳自己的問題呀。」我說。那是她提出想要離婚的六月的星期天下午,我把罐頭啤酒拉環套在手指上把玩著。「你是說離不離都可以?」她問。非常緩慢的說法。「並不是都可以。」我說。「我只說那是妳自己的問題而已。」「說真的,其實不想離開你。」停了一會兒之後她說。「那就不要離呀。」我說。「可是,和你在一起也不能怎麼樣。」她從此沒再說什麼,不過我好像瞭解她想說什麼。我再過幾個月就三十了。她快二十六。而和前面應該即將來臨的事情之大比起來,我們過去所構築起來的東西實在微不足道。或者可以說等於零。我們簡直像要吃垮儲蓄似的度過那四年來的。那幾乎全是我的責任。我大概跟誰都不應該結婚的,至少她是不該跟我結婚的。她剛開始以為自己是不適合社會的人,而我則是社會的適合者。而且我們都分別各自比較巧妙地扮演著自己的角色。然而就在兩個人想到今後能不能一直繼續巧妙地扮演下去時,就有什麼不對勁了。雖然只是極小的某種什麼,然而已經回不去了。我們正處於一個和緩的,拉長的死胡同,那就是我們的終點。對她來說,我已經是失去的人。例如她即使還多少有點愛我,那也是另一個問題了。我們太習慣於彼此的角色了。我已經沒有任何東西可以給她了。她本能地瞭解這一點,而我也憑經驗瞭解。不管哪一邊都沒救了。於是她和她的幾件襯裙,便從我眼前永遠地消失了。有些東西被遺忘,有些東西消失,有些東西死去。而其中幾乎沒有悲劇性的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