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1,2006

好一個魔幻的『經續會』

最近不知大家有沒有注意到課徵能源稅的新聞。誠然如能源稅這種綠色稅制是個必然的趨勢,但影響社會民生之層面廣且深遠,政府有否配套措施,或提出的方案是否已經過充分討論?關於這點,是這樣的:

『財政部過去對稅改諸多措施,向來都會召開公聽會,向各界溝通。但是能源稅一案卻未舉行,備受質疑。財政部高層昨天回應表示,能源稅草案原為立委陳明真所提出,陳明真已開過三次公聽會,且獲一三○餘位立委聯署,交付審查中,所以行政部門才提出相對應版本,併案審查,這項政策在經續會中已有很多討論,獲得共識,經續會是有產官學者共同參加,就是最大的公聽會,已充分討論過,財政部不會再開公聽會』,能源稅廣大納稅鄉民們哪,有沒有覺得很神奇??

每回看到某項提案是『經續會共識』就覺得很妙,讓我想起電影Gladiator的劇情:凱薩搞了個競技場,舉辦大型競技比賽,就趁著全國人民注意力都集中在比賽的時候,解散了元老院。就像這經續會,沒人知道開的內容是什麼,也沒人知道到底都是哪些『產官學者』去參加,但開完後每次有重大議案要通過,批露出來,大家看了傻眼要開罵的時候,官員就說,這經續會討論過,各界已經有共識啊!經續會有這麼神就是了,比折凳還好用。當大家都在注意趙建銘回首向藍天、貴婦人禮券團的時候,經續會就默默地開完,然後搞出一大堆共識,真是見鬼了。經續會這麼有效率,這麼容易達成共識,我看我們也不用內閣和立法院,一年開一次經續會,整個國家重要政策就在裡面全部達成共識,畢其功於一役,方便得很咧。

說歸說,能源稅的新聞還是要follow up...

經續會另一項共識:產假薪資擬改為勞保給付,未來將提高勞保費率??


課能源稅 財經部會槓上    2006.09.01    工商時報 王信人、侯雅燕/台北報導

財、經兩部再度為能源稅槓上!財政部宣布明年儘快推動能源稅之後,運輸業和耗能源業者皆強烈反彈,經濟部和交通部也有不同意見,但是財政部昨日緊急開會後,仍決定下週將能源稅條例草案送進行政院審核,預料屆時財、經兩部將有激烈攻防戰。

經部次長施顏祥指出,能源稅對廠商衝擊大,不宜貿然實施,財政部的版本應有討論的空間,但是經部近日內不準備主動找財政部溝通,待行政院下週開會時,交由政院負責協調。

行政院官員表示,儘快提出能源稅版本是經續會的共識,但是能不能在明年實施,要看立院的意見。立院國民黨團昨日召開記者會宣布,反對開徵能源稅,絕對不會讓這個草案通過。

施顏祥表示,能源稅的課徵影響層面廣,不僅是對廠商衝擊,甚至也影響物價等;各界須尊重經續會對能源稅的結論,必須採漸進課徵,且貨物稅、汽車燃料稅應一併停徵,至於實施時點則以能源價格何時合理化為基準。

施顏祥指出,能源價格合理化並非短期內可辦到,舉台電為例,在能源價格未完成反映成本前,卻又要繳交能源稅,加重公司虧損。加上廠商受到衝擊大,建議緩徵幾年,站在經部立場,認為能源稅不可能馬上可實施,必須先制訂配套措施因應。

財政部過去對稅改諸多措施,向來都會召開公聽會,向各界溝通。但是能源稅一案卻未舉行,備受質疑。財政部高層昨天回應表示,能源稅草案原為立委陳明真所提出,陳明真已開過三次公聽會,且獲一三○餘位立委聯署,交付審查中,所以行政部門才提出相對應版本,併案審查,這項政策在經續會中已有很多討論,獲得共識,經續會是有產官學者共同參加,就是最大的公聽會,已充分討論過,財政部不會再開公聽會。

高層官員表示,財政部很快就會送出條例的草案到行政院,經濟部、交通部等單位若有不同意見,可在行政院審查時討論。

對兩部會爭執的實施時點,台北商業技術學院財政稅務系副教授黃耀輝表示,財政部若要推動能源稅立法成功,最關鍵的是要做好完整的配套措施。我國油價在國際間偏低,課能源稅是一種矯正方式,財政部不要怕阻礙就不推動。 

黃耀輝以北歐五國為例,早在一九九○年就實施碳稅、能源稅,或是環境污染稅,重要的是有配套措施,降低社全安全支出,或是檢討所得稅,爭取社會支持,台灣也要重視配套。在第一、二年,先整併五種和能源相關的稅費;第三年後,再對煤炭、天然氣課稅,讓業者有緩衝時間。

欠配套 少協調 互踢皮球    2006.09.01    工商時報    王信人/新聞分析

依財政部的估算,能源稅一年的稅收最初有一千四百億元,十年後有五千多億元,如此龐大的稅收,僅次於所得稅,堪稱國家重大稅制改革,但是財政部接下行政院主導這個業務後,只是盡本份完成經濟部能源局移交的草案,對外界的反彈「低調得令人覺得不像真的」,就急忙端上行政院的審查會。欠缺完善配套的政策,絕非負責任的政府應持的態度。

制定綠色稅制是國際潮流,台灣遲早要面對。但改革稅制嚴重衝擊產業,業界反彈事先即可預料。政府如果有決心要開辦能源稅,豈能不細緻規劃,努力向民眾與產業界溝通,配套求其週全。

財政部推出的配套措施,充滿本位主義,儘在財稅上打轉。配合取消貨物稅中四種產品的課稅,廢除汽車使用燃料費,對受衝擊的產業、運輸業都沒有相關的因應措施,根本不是完整方案。 如果財政部連經濟部都說服不了,出不了行政院大門,又如何能說服代表民意的國會。行政院放任財經兩個部會大打口水戰,卻完全沒有部會間有效協調機制,只會益加突顯政府的無能。再這樣下去,一套完善的能源稅法機制,很可能提前胎死腹中。

行政院蘇內閣號稱實事內閣,蘇院長最近更端出大投資、大溫暖計畫,為個人的施政提出大格局方針。但一個能源稅政策,就導致部會彼此叫陣,內閣的一體性和協調性蕩然無存,對照大投資、大溫暖的格局,無異是強烈的反諷。


Posted by wendyfpeng at 樂多Roodo! │16:27 │回應(3)引用(0)時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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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青

對於您的痛罵, 我只能說是遺憾, 接受您指正
當天我已圖耐心向您清楚解釋; 但我必須一個早上談30-40人
每個人都一樣重要,你可以算算一個人看多久
而那天至少也與您談了30分鐘
不管如何,我說抱歉…
實際上並無惡意, 也無業務疏失

現在你公然在網路上毀謗我的名譽
請立刻停止
否則我一定會想辦法向您”追訴法律責任”
我會每天忍耐地上這個網站,直到忍無可忍

謝謝您!! dsmiv33@yahoo.com.tw
Posted by dsm at September 4,2006 17:00
知青

對於您的痛罵, 我只能說是遺憾, 接受您指正
當天我已圖耐心向您清楚解釋; 但我必須一個早上談30-40人
每個人都一樣重要,你可以算算一個人看多久
而那天至少也與您談了30分鐘
不管如何,我說抱歉…
實際上並無惡意, 也無業務疏失

現在你公然在網路上毀謗我的名譽
請立刻停止
否則我一定會想辦法向您”追訴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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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您的配合!! dsmiv33@yahoo.com.tw
Posted by dsm at September 4,2006 17:00
如果甲方式在私底下與幾位好友密談此事,或是以書信、電腦文字、網路留言等方式進行,一樣構成毀謗,後者還可視為加重毀謗罪:「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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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法律知識 at September 4,2006 17: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