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02月8日
合縱連橫又一局--NAMA的G11出現了
剛收到信,十一個國家針對NAMA議題組成聯盟(Argentina, India, South Africa, Brazil, Philippines, Tunisia, Egypt, Venezuela,
Namibia, and Indonesia, and possibly Pakistan and China).
G11-NAMA在香港部長會議期間有發表共同聲明,強調NAMA的發展面向諸如「彈性適用WTO規定」的重要性以及「低於完全互惠性」的原則。上週在日內瓦NAMA的協商過程中,他們發表另一篇聲明:(1) 國家政策空間的必要性,七月套案的第八段彈性化要強調;(2) 香港宣言的地二十四段聯繫農業和NAMA,如果農業的結論近很低,NAMA也應該很低。
值得觀察,總算有非農業議題的發展中國家聯盟,雖然聽起來有點「策略談判」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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