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6,2008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一、源起

  民國26年,在中國華北的一個小鎮上,一位外國的傳教士卡維特‧克拉克博士(J.Calivitt Clarke)躑躅於斷垣殘壁、滿目瘡痍的街頭,正思索著如何為戰亂中的苦難災民盡些心力。驀地,他瞥見一具女屍蜷伏在不遠處的路旁,同時,還隱約聽到陣陣微弱的嬰孩哭聲。他趕緊衝過去,發現是個已死去的母親揹著她重傷的嬰孩,當即解開襁褓,將奄奄一息的小生命送到醫院急救,然後再抱回自己家裡照顧。從此,救助傷患、饑餓和流離失所的孤兒成為這位傳教師的首要任務,他的家變成了一所孤兒院,這就是家扶基金會兒童扶助工作的濫觴。


  民國27年,這位傳教士的義行感動了多位美國教會人士,為救助中日戰爭流離失所的中國孤兒,而於美國維吉尼亞州里奇蒙市創立「中國兒童基金會」(China's Children Fund,簡稱CCF),並同時在中國廣東省創辦了第一所正式的育幼院,之後陸續在中國大陸各地開辦了42所育幼院,照顧無以數計的孤苦兒童。

  民國39年8月,CCF正式在台灣成立第一所家庭式育幼院──光音育幼院,收容照顧家庭遭逢變故的貧困失親兒童,才正式開始在台灣的服務。台灣CCF於民國74年自立,最後更名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簡稱家扶基金會,TFCF)。

二、願景

  家扶基金會是一個關懷弱勢兒童及其家庭的國際性非營利組織,從早期接受國外資助,到成為自給自足的兒童福利機構,一路走來,始終秉持為弱勢兒童、少年及家庭服務的願景及使命。

(一)我們運用社會工作的專業方法,致力於貧困家庭的兒童生活扶助、保護受虐及有特殊需求的兒童。

(二)我們期待透過我們的努力,讓兒童能享有家庭妥善的照顧、身心安全的保護、健康成長的環境、充分受教育的機會,以及快樂學習的生活。

(三)我們秉持以「及時的扶助、溫暖的關懷、基督的愛心、社工的專業」之服務精神為兒童謀福利。

三、服務內容

  家扶自民國五十三年起在台中成立第一個家扶中心,到現在全國已有23個服務處;本會的服務模式亦從單純的經濟扶助轉向專業性的社會工作,我們一步一腳印地在全國各地慢慢拓展,期許能再兒童成長的過程中,給予最適切的服務。

(一)貧困兒童少年家庭扶助服務
(二)兒童少年保護服務
(三)兒童少年家庭寄養服務
(四)中途輟學學生輔導服務
(五)家庭托育服務
(六)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癒服務
(七)兒童收養暨監護權歸屬調查服務
(八)高風險家庭關懷輔導處遇服務
(九)不幸兒童少年安置服務
(十)兒童保護資源中心

  服務成果請參見此處

四、認養資訊

  「認養制度」是家扶基金會於民國39年首創之兒童扶助辦法。

  「認養」就是每月捐出固定的金額持續幫助一名或數名貧童。認養人與兒童純屬「捐款人」與「受助者」之關係。所有被認養的兒童,除了進住育幼院者以外,全部居住在自己的家裡。認養人可藉著書信或探訪去關心受助兒童及其家人。除了每個月認養費外,認養人亦可寄送生日、新年、學費等禮金給兒童。家扶中心每年舉辦一至二次的「相見歡」活動,讓兒童與認養人有見面與互動的機會。

  認養人可透過「認養制度」協助貧困或家庭破碎的兒童、青少年獲得經濟補助,並接受專業的社會工作人員提供行為/心理輔導、團體活動、親職教育、課業、升學就業輔導及社會資源轉介等服務,協助改善兒童的家庭環境,以期早日達到自立自足。迄今,本會已扶助逾十四萬名國內兒童自立。

  及至民國76年,本會抱持著回饋國際社會的精神,開辦國外兒童認養業務,經由認養制度,將國人的大愛送至世界各個需要的角落。目前本會透過家扶國際聯盟(ChildFund International,簡稱ChildFund)認養非、亞及美洲之31個國家的三萬多名貧困兒童,提供兒童及其家庭維持基本生活保障及長期穩定經濟之各項協助。此外,本會於93年設立蒙古家扶中心,以進行貧童認養之直接服務。

(一)國內認養
(二)國外認養
(三)認養二三事
(四)線上認養
(五)Q&A

五、參與或捐款

六、聯絡資訊

  財團法人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
  地址:403台中市西區民權路234號12樓
  電話:04-2206-1234
  傳真:04-2206-1235
  電郵:fund@ccf.org.tw
  網址:http://www.ccf.org.tw/


Posted by welfareblog at 樂多Roodo! │17:04 │回應(0)引用(0)關懷兒童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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