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19,2007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

一、簡介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於1987年11月1日成立,目前全國有11個分會,一千多位會員。總會設有學術委員會,由全國各大專院校關心台灣環境的教授所組成。學術委員會扮演智囊團的角色,同時實際參與環盟決策和推動各項活動。
「台灣環境保護聯盟」期望藉由「草根的、知識的及行動的」參與,將台灣建立為一個非核的家園,減少並預防對空氣、土地及水等各項資源的破壞污染,並尊重及保護物種多樣性。
二、基本主張
- 環境權為基本人權,不得交易或放棄;人民為維護自身之生存環境,得以反對危害環境之法令或政策,並有權決定及監督社區內之建設發展。
- 人類乃依附自然環境而生存;自然資源的永續利用、人與自然的和諧相依乃社會、經濟、科技發展應遵循的原則,也是人類共存的保證。
- 環境保護乃全體人類之責任,並無國界、種族、宗教及黨派之分。凡關心環境之個人或團體,均應積極主動為共同的目標團結奮鬥。
三、具體行動與工作
(一)推展環保理念
- 發行《台灣環境雜誌》。
- 舉辦「生態關懷營」、「大專生環保夏冬令營」、「學生環保營」、「環保團體幹部研習營」、「綠色學苑」、「青天清水關懷淡水河」及「人與海洋」親海系列活動。
- 舉辦「五輕對後勁環境影響評估」、「民間林業政策座談會」、「垃圾處理講座」、「民間水資源會議」、「生質能研討會」、「民間產業政策與環境保護研討會」、「海岸溼地保護研討會」、「民間能源會議」、「六輕對宜蘭環境影響評估」、「核四環境影響再評估」等環保相關研討會,建立環保之學術基礎。
- 舉辦「環境展望」國際研討會、「第三屆非核亞洲論壇」、「新國際衝突──核子侵略」國際研討會、「第二屆全球非官方臭氧保護會議」、「第四屆東亞大氣行動聯盟」會議等環保相關國際會議,並參與國際環保活動,落實環保國際化。
(二)推動環境立法
- 推動環境保護基本法立法。
- 推動環境影響評估法立法。
- 推動水土保持法立法。
(三)保護山林水土資源
- 「森林上街頭」要求全面禁伐原始林。
- 反對濫墾山坡地及非法高爾夫球場的興建。
- 反對花東水泥廠的興建及擴建。
- 反對沿海地下水的抽取。
- 反對嚴重破壞生態之大型水庫的興建。
(四)反核運動
- 進行各種監督、宣傳、請願、抗議等行動,並從1988年起,每年均舉辦全國反核大遊行。
- 促使貢寮鄉(核四預定地)、台北縣市分別於1994年5月、11月及1996年3月舉辦核四公民投票。反核比例分別為96.2%(投票率58.5%)、87.5%(投票率18.6%)、51.5%(投票率58.7%)。
- 發起罷免擁核立委運動,台北縣於1994年11月27日舉行投票;台北市南區於1995年1月22日舉行投票。
- 推動國會監督遊說,促使「廢止核電廠興建計畫」案在1996年5月24日經立院以76票對42票的比數通過。
- 發起反對法國、中國核試爆。
- 1993年組團至奧地利考察國會投票通過放棄核電之經驗,並拜會國際原子能總署及奧地利環保部;建立國際反核團體聯繫網絡;參加1993~1998年各年之「非核亞洲論壇」;舉辦1995年第四屆「非核亞洲論壇」;1996年派員至烏克蘭車諾堡考察核電廠災變後之狀況。
- 組團赴日本東芝、三菱及日立公司抗議,反對其輸出核電機組至台灣,並於1997年3月發起抵制日貨活動。
(五)其他
- 推廣紙品回收及再生紙的使用。
- 推動廢棄物分類及資源回收。
- 反對台電在住宅區內設置大型高壓變電所。
- 發起反對擴張高污染石化工業的運動,順利阻止六輕在宜蘭、桃園設廠。
- 反對台肥在花蓮及拜耳在台中梧棲設置TDI廠。
- 反對在濱南工業區設置高污染的七輕及大煉鋼廠等開發計畫,避免破壞當地原始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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