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15,2009

簽署兩人權公約 總統:台灣在人權上跟各國平起平坐

中央廣播電台 更新日期:2009/05/14 15:36 楊雨青

總統馬英九14日在許多貴賓的見證下,簽署兩項人權公約。總統表示,這兩項公約的簽署,是台灣落實人權保障的重要里程碑,也讓台灣未來能在人權議題上,成為跟世界各國平起平坐的國家。

馬總統14日在行政院長劉兆玄,立法院長王金平以及司法院長賴英照等人的見證下,在台北賓館簽署「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及「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批准書。馬總統表示,這兩項人權公約的簽署,象徵台灣民主內涵得到進一步的充實,也是中華民國落實人權保障的重要里程碑。

總統指出,他自從520上任以來,就認為要在任內打造世界級的人權環境。希望台灣不但在科學技術、經濟文化方面跟上世界腳步,也要在人權環境上能夠跟世界接軌。他認為簽署這兩項人權公約後,台灣可說在人權議題上長大成人。總統:『(原音)用比較世俗的話來說,台灣在人權議題上也到了要轉大人的時候。我們要真正的能夠轉大人,能夠真正的在人權議題上,成為跟世界各國平起平坐的一個國家。』

總統表示,根據一般國際公約的程序,公約簽署、批准之後,還要送到聯合國秘書處存放,3個月後生效。不過,由於聯合國秘書處未必接受台灣存放,因此,法務部特別訂定兩項公約的施行法,並已在4月24日生效,讓這個國際法轉化為國內法,可謂是中華民國立法技術上的一項創舉。

總統表示,未來2年政府會地毯式檢討現行的法律和行政命令,是否跟這兩項人權公約有牴觸的地方,有必要的話將儘快修正跟修改,希望在今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完成檢查工作。

馬總統表示,他很高興在就職周年前夕向社會交出這份成績單,讓國人了解,政府要保障人權不只是說,而會有實際行動。他也要向全世界宣示,台灣的人權保障將跟國際接軌,跟國際同步。



說簡單,做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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