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5,2009

我所認識的林勤綱 ◎傅雲欽

這是傅雲欽寫的文章,值得參考。

我所認識的林勤綱──陳水扁起也斯人,落也斯人
◎ 傅雲欽 (律師 / 建國廣場負責人) 2009.08.05

台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林勤綱前幾天在「錢總管」陳水扁貪污案中論告,提到三十年前他和陳水都是美麗島事件的辯護律師,一起為台灣的民主自由打拼,如今陳水扁竟然成為貪污犯,要由他在法庭來控訴扁的罪行的時後,聲淚俱下。他問扁:「過去的理想、過去的夢想,你都忘了嗎?」。他並對扁說:「親愛的朋友,請原諒我必須釘死你的過犯。」

台北地院開庭審理扁案已半年多,紛紛擾擾,媒體上一天到晚充斥陳水扁、他的律師和探監人的鏡頭,好像忘了檢方的存在。很少人知道林勤綱是誰,當然更不知他和陳水扁同屬美麗島事件的辯護律師。林勤綱當庭「爆料」後,大家才注意到他。

林勤綱以昔日戰友的身分指控陳水扁的罪行,相當震撼人心,也搶盡陳水扁最後答辯的鋒頭。他的「爆紅」引起陳水扁的慌張。陳水扁第二天透過探監的人傳話,說他不認識林勤綱,意思是:「誰是你的戰友啊!」。陳水扁旁邊的「虎仔」見主子陳水扁被林勤綱打的潰不成軍,一個個衝出來咬林勤綱。其中有人甚至說林勤綱不是扁的戰友,甚而也不是「綠色」,林不過是司法機關塑造的「綠色樣板」,用來迫害陳水扁而已。這些打手護主心切,已到歪曲事實,口不擇言的程度。

林勤綱和陳水扁的關係如何?在陳水扁否認相識林,和不明究裡的扁的打手胡亂醜化林的情況下,身為三十年前林勤綱同事的我必須跳出來說幾句公道話,以正視聽。

首先我要說明的是,我和林勤綱雖然在美麗島事件發生前後同事近兩年之久,但並無深交。結束同事關係後的前幾年,我曾到他任職的辦公室向他討教幾次。他當板橋地方法院法官時,有一件我辯護的刑事案剛好是他審理的。那是我們最後一次的相見。這十多年來,我不曾在法院再碰到過他,遑論私下聯絡了。

我和林勤綱同事是在張德銘律師的事務所。張德銘1938年出生,1960年台大法律系畢業(范光群、黃柏夫、賴浩敏、張麟徵、林永謀、張富美、王澤鑑是他的同班同學),1965年考上律師(當年只有六人上榜)。林義雄、姚嘉文二人是張德銘台大法律系的學棣,都是1966年考上律師(當年只有五人上榜)。張德銘,林義雄、姚嘉文分別執律師業後,充滿改革理想,曾共同成立平民法律服務中心,推展平民法律扶助(Legal Aid)的理念。

隨著姚嘉文、林義雄1975年為「虎落平陽」的郭雨新打官司,涉入敏感的政治案件之後,張德銘也為1977年發生的中壢事件的被告邱奕彬(被訴偽證罪)辯護,參與了政治案件。張德銘在中壢事件的案件敗訴後,寫了一本小書,叫做「公道何在」。當時年少氣盛,被中壢事件點醒頭腦的我,看了那本書之後,寫了一封信給張德銘,表示欽佩,並毛遂自薦,希望能到他的事務所學習法律實務。張德銘接到我的信後,約見我並收留我在他的事務所當助理。那是1979年春天的事。

那時張德銘的律師事務所在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位於台大法學院旁邊。我去上班時,張德銘已聘僱了五、六位職員。林勤綱是他聘僱的律師,月薪一萬多元。徐永鎮是他聘僱的土地代書,其他都是法律助理、行政助理。有一個叫陳淑暖的法律助理(輔仁大學法律系畢業)後來也投身政治,曾當過民進黨的宜蘭縣議員。另一個法律助理叫林維堯,後來也考上律師執業。

林勤綱1953年出生,台大法律系畢業,1977年考上律師(當年只有七人上榜)。他比我早進張德銘的律師事務所。他會在那裡上班大概有幾個原因。第一,張德銘有位離職的法律助理叫做彭欽昌的跟他是台大法律系同學,彭引薦他入張德銘的事務所。第二,林勤綱是台北市人,家住台北市杭州南路一段張德銘的事務所附近(他在台大法律系讀書時,根本沒住宿舍的必要,何來陳水扁室友之說,真是莫名其妙)。在張德銘的事務所上班最方便。第三、林勤綱那時正在讀台大法律研究所碩士班(他的指導教授是陳棋炎,碩士論文寫離婚監護方面的問題)。上班地點和上課地點近在咫尺,可以兼顧。我常看他從法院開庭回來,又匆匆趕去學校上課,或相反情形。

林勤綱個子不高,面目清秀(但現在身材已發福,讓陳水扁都認不出來了),文質彬彬,長得像中國的徐志摩。他法學素養精湛,思路清楚,文筆通暢,下筆如行雲流水。他如果像陳水扁那些打手一樣出來寫雜文,絕不輸他們。我一直認為林勤綱和中國漢朝的張良一樣,是王佐之材。事實上,張德銘也如中國漢朝的劉邦一般,非常器重林勤綱。林勤綱也鞠躬盡悴,幫張德銘在大變動的時代應付一波又一波來請求協助的政治官司。

1979年我剛進張德銘的事務所時,余登發與其子余瑞言「涉嫌參與匪諜吳泰安叛亂」的案子爆發。黨外人士在張德銘商討對策,決定在余家所在的高雄橋頭舉辦戒嚴後的第一次示威遊行,聲援余登發父子。余登發的媳婦余陳月瑛後來也跑來找張德銘提供法律協助。我還記得余陳月瑛到事務所來時憂愁的面容。

隨後,後康寧祥創辦「八十年代」雜誌。黃信介等人創辦「美麗島」雜誌,民主運動開始沸騰。張德銘本人乃至於整個事務所的職員都或深或淺參與其中。康寧祥跟張德銘私交不錯,常來事務所。美麗島事件爆發後,張德銘的事務所儼然成為救援中心。我看過姚嘉文的妻周清玉帶著憂愁的面容來找張德銘的情景。一大堆「黨外」人士也常到張德銘的事務所來走動,如呂傳勝(呂秀蓮之兄)、尤清、司馬文武、許國泰(許信良之弟)、魏廷昱(魏廷朝之弟)、林濁水、林正杰、史非非(即范巽綠)、周渝(紫藤蘆茶藝館老闆)、蘇治芬、柯景森等。林濁水那時因一篇駁斥「南海血書」的文章而成名,和陳文茜走得滿近的。林濁水常拿一些文件來,借用事務所的影印機免費猛印(當時的影印機是用晒成藍圖的方式,不是用碳粉印成黑色,成本較高),讓事務所的行政助理小姐私下抱怨連連。

美麗島事件的辯護律師團是陳繼盛和張德銘兩人籌組的。陳繼盛1935年左右出生,1957年左右台大法律系畢業(陳隆志、施啟揚、丘宏達、蕭天讚是他的同班同學),1957年考上律師(當年只有二十三人上榜)。後留學德國,學勞工法,得博士學位。回國擔任教授並執業律師。他辦很多勞資訴訟的案子,大多站在資方的一邊(很多大企業會請他當法律顧問)。美麗島辯護律師之一的郭吉仁也常辦勞資爭訟的案子,但永遠站在勞方一邊,常免費為勞工打官司。他為勞方和陳繼盛在法庭對壘,往往敗給代表資方的陳繼盛。我曾看到郭吉仁走出法庭苦笑的情形。

陳繼盛的律師事務所在台北市忠孝東路一段,離張德銘的事務所不遠。美麗島事件辯護律師團的籌組會議都在陳繼盛的律師事務所開。我曾幫張德銘送資料過去。我記得當時陳繼盛聘僱一位與林勤綱年紀差不多的律師叫許澍林。陳繼盛和張德銘兩人籌組美麗島事件的辯護律師團,但兩人本身卻沒投入出庭辯護的行列,只在幕後協助。原因如何,不得而知。

張德銘較偏向「八十年代」的康寧祥這一派,沒有姚嘉文、林義雄等「美麗島」派那麼激進。美麗島事件發生,張德銘也有去高雄現場,但警備總部第一時間抓人時沒有抓張德銘。但警備總部隨後也約談張德銘。張德銘被約談時,事務所陷入愁雲慘霧中,事務所的職員包括我在內都擔心他是否出得來。幸好他平安出來。事後,我聽說張德銘是被警備總部嚴重警告,才沒擔任出庭辯護律師。實際是否如此,身為職員的我不方便問他。

陳水扁1950年出生,大林勤綱三歲。為何陳水扁在台大法律系只高林勤綱一年級呢?我想是因為陳水扁小學是七歲才入學,林勤綱是六歲入學,加上陳水扁讀大學是重考一年才上法律系。陳水扁1973年考上律師(當年只有十人上榜)。

1979年美麗島事件發生時,陳繼盛、張德銘都已四十多歲。陳水扁只有二十九歲,且是執業不久的菜鳥律師。陳繼盛、張德銘這兩個老骨頭不大可能直接認識他。陳水扁在他的「台灣之子」書中明白記載,是張德銘打電話給他,邀他加入律師團。自稱「賺錢像賺水」,正在清償家中債務的陳水扁,接到電話後,猶豫再三,不敢答應。後來經他老婆吳淑珍的鼓勵才答應加入律師團,為黃信介辯護。但他不像其他律師免費幫忙,他是有收費的。同為美麗島事件被告的紀萬生說他收黃信界二十萬元,應該沒錯。我曾向也為黃信介辯護的鄭慶隆律師和黃信介的弟弟黃天福求證過。

張德銘所以會打電話給陳水扁,我想和林勤綱的推薦有關,因為在美麗島事件發生前,林勤綱就曾向我推薦過陳水扁。

1979年美麗島事件發生前,我曾在台大法學院舉辦一場法律系系友座談會。我請林勤綱幫我推薦較出色的系友人選。林勤綱就推薦了一些人給我,陳水扁是其中一位,其他還有謝長廷、廖健男、郭吉仁等人。因為林勤綱的推薦,我就拿著邀請卡到陳水扁設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三段的「華夏法律事務所」拜訪陳水扁(同行者還有學棣李後政)。那是我第一次見到陳水扁,並跟他談邀請的事。他說很樂意參加。座談會舉辦之日,輪到他講話時,他對司法制度頗有意見,講得臉紅脖子粗,令我印象深刻。此後至今,我不曾見過陳水扁。

我不知道林勤綱在美麗島事件發生前和陳水扁有沒有私人交情,但我確知林勤綱知道陳水扁這號人物。美麗島事件發生後,陳繼盛、張德銘籌組辯護律師團時,林勤綱推薦陳水扁是順理成章的事。

林勤綱自己也參加律師團,不過不是為軍事法庭審判的叛亂罪被告黃信介等人辯護,而是為普通法院審判的一般刑事罪的被告張富忠和陳忠信二人辯護。紀萬生說林勤綱沒有收酬金,那是當然的,因為林勤綱是張德銘聘用的職員,領張德銘的薪水。他參與美麗島事件的辯護是奉張德銘之命辦事,不能自己收錢。至於,張德銘有無向張富忠和陳忠信二人收酬金。我想也沒有。

陳水扁說他不認識林勤綱,不無可能。因為陳水扁參與的軍事法庭審判和林勤綱參與的普通法院審判,時間、地點都不同,難有碰頭的機會。何況,陳水扁是獨當一面,而林勤綱不過是張德銘的職員。關於美麗島大審的大事都是張德銘出面在處理。不管陳水扁認不認識林勤綱,他們兩人都是美麗島事件的辯護律師,共同對抗威權體制,林勤綱說兩人是「戰友」,並無不可。誰說戰友間彼此一定要認識?很多扁蟲彼此不認識,各自在自己的領域中挺扁,也可稱為挺扁的戰友,不是嗎?

林勤綱有一個哥哥叫林勤經,是軍官學校畢業的職業軍人,美麗島事件發生時可能只是一個尉級軍官(現已退伍,退伍時是中將)。林勤綱曾跟我們這些同事說,他加入「黨外」人權律師張德銘的律師事務所,又參與美麗島事件的辯護工作,害得他哥哥林勤經在軍中被以異樣眼光看待,影響升遷。林勤綱有一個弟弟叫林勤純是中興大學法律系畢業,沒當過律師,直接當司法官,期別比林勤綱早兩期(司法官訓練所第21期)。

林勤綱是虔誠的基督徒。他1980年結婚時,採行宗教儀式。我和事務所的同事都有去參加他的結婚喜宴。為了組織家庭他那年也買一棟房子。房子在台北市忠孝東路七段。那時,我們覺得那是很遙遠的地方。但他說那邊比較便宜,才買得起。他的老婆是台大歷史系畢業的學妹。聽說後來又到台大夜間部讀法律系。

1980年美麗島事件大審結束,年底恢復1978年因台美斷交而停辦的增額立法委員及國民大會代表的選舉。張德銘以「黨外」人士身分回桃園參選增額立委,我被他調去中壢的競選總部幫忙。張德銘當選立委後,礙於法令,不能繼續執行律師業務,就把事務所結束。我們這些職員只好另覓他職。

我轉到同為美麗島辯護律師的鄭慶隆(事務所在台北市開封街一段)的事務所當律師助理,隨後又轉到同為美麗島辯護律師江鵬堅、謝長廷、郭吉仁等人合開的「世紀聯合法律事務所」(在台北市松江路),繼續當律師助理。林勤綱則轉到同為美麗島辯護律師的李勝雄(事務所在台北市懷寧街)那裡際續當聘僱律師。林勤綱會到李勝雄那裡,我想大概是因為李勝雄在美麗島事件大審時曾當庭與和法官互槓。法官叫李勝雄不要再講了,李勝雄偏不停地講下去。法官叫李勝雄坐下,李勝雄偏不坐。這點膽識讓林勤綱佩服吧!另外,林勤綱和李勝雄都是基督長老教會的虔誠信徒,有共同的宗教情操,願同負一軛(參照哥林多林後書6:14、腓立比書4:3),這也是在一起的原因吧!

林勤綱在李勝雄那裡上班時,我曾去找他討教。後來就漸漸與他疏遠了。但我知道林勤綱拿到台大法律學碩士後,又到台灣神學院攻讀神學碩士學位。1984年,為了進入體制以改革體制,他參加司法官特考,以便轉當司法官。考上後,他就結束律師業務到司法官訓練所受訓(司法官訓練所第23期,朱朝亮、陳瑞仁、邱太三、彭紹瑾、高鳳仙是他的同期學員),1986年受訓結業,開始他傳奇性的司法官生涯。別人是循地院、高院、最高法院一路往上爬,他偏從地院法官升到高院法官後,請調到地檢署當檢察官,作一個基層的「司法傳教士」。他結果在台北地檢署碰到了陳水扁。昔日的戰友陳水扁,今天變成他的階下囚。

在民間司改會及其他機構所做的法官評鑑中,林勤綱屢受肯定。他在庭上跟律師對話時,出口閉口尊稱律師為「大律師」,非常尊重律師的職務,不像有些法官官腔官調。他對被告也是和顏悅色,不會頤指氣使,動輒發怒。如前所述,他當板橋地方法院法官時,有一件我辯護的刑事案剛好是他審理的。他當庭稱我這個他當年的助理為「大律師」,讓我受寵若驚,至今難忘。

林勤綱曾跟我說他年輕時加入國民黨是充滿熱血的。他說他的高中(建國中學)的同班同學林正杰在高中時比他還要充滿熱血,好打抱不平。林正杰後來跑去幫許信良選桃園縣長,對抗國民黨,有跡可循。

林勤綱和林正杰一樣,都是「半山」,即父親是外省人,母親是台灣人。林正杰是民主運動者,不是台獨運動者,眾所週知。林勤綱也是民主運動者,應無疑義。否則,他不會冒著讓家人擔心的風險,去參與「黨外」運動。

我在張德銘的事務所跟林勤綱同事那段期間(近兩年),台灣只有民主運動,還沒有台獨運動。美麗島事件的被告和辯護律師一致辯稱被告從事的是民主運動,不是「叛亂」的台獨運動。我當時也只有反國民黨統治的觀念,沒有反中國統治的觀念。我的台獨思想是美麗島事件後,言論漸漸開放,透過「黨外」書刊,接觸到海外台獨的資訊後才逐漸形成的。那時,我已和林勤綱少接觸,不曉得他當時是否支持台獨。

不過,從林勤綱後來當了手持天枰,不可偏頗的司法官這一點,可見他不可能是台獨運動者(依規定,法官不可參與消滅中華民區的活動),充其量只是台獨的同情者。但我想他應該不會和林正杰那樣反台獨。別忘了,他是偏綠的基督長老教會的信徒,他在深綠的李勝雄律師那裡服務過。

陳水扁的打手說林勤綱不是「綠色」,不過是司法機關塑造的「綠色樣板」,用來迫害陳水扁而已。這簡直是異想天開,鉤索羅織。如果這種人掌權,可能比國民黨還要兇狠。試問現今這個時代,法官還要分藍綠嗎?綠色的、挺扁的法官才是好法官嗎?別笑死人了,扁蟲!試問這些陳水扁的打手,林勤綱1979年冒著讓家人擔心的風險,去參與「黨外」運動的時後,你們不是還在吃國民黨人或統派的屎嗎?現在雖然改吃扁屎,但扁屎吃多了,就可以以滿口胡言亂語嗎?

陳水扁的打手對於林勤綱論告陳水扁罪行時頻頻哽咽拭淚,罵說:「法庭論辯,應是最嚴肅、最理性、最體現司法專業的時刻。一個檢察官怎麼可以痛哭流涕?人們在其他哪個民主法治國家,看過檢察官當庭哭個不停?這哪是辦案,這不是馬戲團演出嗎?」檢察官把感情帶入法庭,的確不太適當,但就林勤綱的情形而言,他是真情流露,絕不是演戲!中國三國時代不是有諸葛亮揮淚斬馬謖的故事嗎?諸葛亮的哭難道是演戲嗎?我看這些挺扁的人,其中有拿到陳水扁好處的,才是在演戲──邊罵司法不公,邊拿陳水扁的好處。

中國漢朝初年,蕭何推薦韓信為大將軍,後又助呂后設計韓信「謀反」的戲碼,殺害韓信(見史記「淮陰侯列傳」)。後世用「成也蕭何,敗也蕭何」以比喻事情的好壞或成敗都由同一人造成的。林勤綱與陳水扁的關係,在推薦方面而言,與蕭何與韓信的關係相同,但林勤綱並沒有設計害人,他是依法治陳水扁的罪。陳水扁於三十年前被林勤綱推薦而參與美麗島辯護,享得大名,如今又被林勤綱的追訴而成為階下囚,身敗名裂,我不能說「成也蕭何,敗也蕭何」,只能說「起也斯人,落也斯人」。

Posted by weichen1980 at 樂多Roodo! │19:50 │回應(5)引用(0)師友風義錄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9691299
回應文章

傅雲欽律師是恨扁份子?
Posted by INK4tw at August 7,2009 08:06
To INK4tw:

人家是就是論事的寫,什麼恨扁份子嘛!扁迷都是開帽子店嗎?

對齁!我都忘記了曾經有扁帽工廠,這也難怪了。
Posted by Fins at August 8,2009 02:28

您之前文章不是才說「本板不是地下電台」,為何又轉貼地下電台主持人的言論?
Posted by 錫口黃 at August 12,2009 12:37

本文作者傅雲欽說:

林勤綱和林正杰一樣,都是「半山」,即父親是外省人,母親是台灣人。

這句話嚴重錯誤

半山 則是指曾經居留中國一段時間,1945年再返臺的臺灣人。

有基本的台灣歷史常識的人都會知道

傅雲欽 實在不及格
Posted by 林老師 at August 17,2009 12:42

經人轉告,查貴文所載與事實有違.本人並無擔任律師,亦無在陳繼盛律師事務所工作,自無參與美麗島事件幕後工作,特此聲明以正視聽,並請予以更正.
Posted by 許澍林 at October 10,2009 12: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