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3,2009

嗆馬高三生的聲明

民視新聞台記者您好

我是昨日「嗆馬」,林姓高三學生,當天我距離不到兩公尺向馬先生英九說出「你做那麼爛,下台啦!下台啦!」,隨即被兩名員警強拉帶走,因父親曾失業三個月,如今雖已找到一份穩定的工作,但家庭的重擔越來越沉重,而難得有機會可以訴說我內心的話,所以我也絲毫不保留。而看了貴台新聞片段後,那位鐵路警察局的發言人有說出 :「對我進行
資料調查」但我查了「警察職權行使法」後,根據以下兩條例,發現有重大瑕疵。

因為當下我是實行中華民國憲法所賦予給我的「言論自由權」,而非員警所認定的「犯罪行為」,因此當時那些叫我留下資料(包括姓名、身分證字號、出生年月日、住址)的警察們,他們的行為才是「違法的」, 而且他們限制我的行動長達半小時之久,雖然他們辯稱是為了維護總統安全,但我當下手上並未持有任何武器等可行犯罪之工具,難道用一張嘴就能傷害了我們「形象高貴」的馬先生嗎?

因此我想利用 貴台的媒體功能,來舉發當時要求我留下資料的員警們,希望能引起社會大眾的共鳴,人民的輿論壓力,來迫使我們的警方高層加以徹查,並對全國警察進行再教育,希望以後如果馬先生英九再度被嗆聲,我國的警方能不再「無限擴權」,隨意抓人!感謝 貴台昨日在「頭家來開講」節目,為我這小小的高三生來打抱不平。

可笑的是那些警察叫我要好好唸書,但是他們連我的名字都不會唸,我想需要好好唸書的應該是那些警察吧!

98.3.11 林




Posted by weichen1980 at 樂多Roodo! │08:34 │回應(30)引用(2)我「愛」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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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列表:
高中生在高鐵嗆馬高喊下台,就被警方逮捕入警局做筆錄又捺指紋,言論自由受憲法保障,就人權被侵害程度,跟Fredy拿國旗走在街上被條子堵到牆上差不多。為何以前嗆扁查理都沒事,可見警察執法兩套標準,若非高層授意,誰敢如此公然妨害人民言論自由。白色恐怖再現了嗎?按指紋、簽名 ,蓋手印、簽名,才被放出來。觸犯妨害自由這種刑事犯罪的警察,絕對要想辦法他們接受法律的制裁、進監獄吃牢飯才對! 嗆馬高三生的聲明:轉載自(曾韋禎的部落格 /引用網址 〕民視新聞台記者您好
馬上人民吃苦,不爽不能喊下台?警察觸犯妨害自由【尋找夢想的天空】 at March 13,2009 16:24
轉貼自 http://www.socialforce.net/phpBB/post_761930.html#761930
馬總統的新政敵【飛呀!飛呀!】 at March 16,2009 04:57
回應文章

"可笑的是那些警察叫我要好好唸書,但是他們連我的名字都不會唸,我想需要好好唸書的應該是那些警察吧!"


強推這句話XD
Posted by 巧克力的親密愛人 at March 13,2009 10:06

讚!有這樣的學生,台灣還有希望。

國語文教育聯盟和大詩人余光中快來拯救需要多讀書的警察杯杯吧

民進黨不要因為新聞熱度過了,就不再追究政府相關單位應負的責任。這樣會讓人覺得也是在作秀而已。
高鐵警察會帶走高三的學生,難道不是因為受到上揚唱片的事件和1106的事件所鼓舞嗎?並沒有任何毆打民眾的暴警受到處罰,有些人還高昇,王卓均沒有道歉仍穏坐警政署長的位置,也沒有看到民進黨再做什麼更強烈的抗議,以表達人民不滿心聲起家的民進黨,如果不能這樣做,那就收起來好了。
Posted by 花青素 at March 13,2009 11:19

英雄出少年!
Posted by hulank at March 13,2009 12:59

向這位林同學表示敬意與支持
他的法治觀念與中文能力都比高宗痛身邊的人和違法帶走他的警察強 + 正確

大家都應該跟進林同學向馬執行言論自由權的作法
Posted by BG at March 13,2009 13:46
這社會病了
一個在馬路上隨便污辱他人的人被當成英雄

假設如果有陌生人在路上當著你的面說"你那麼笨,去唸書啦"
你會不會有被污辱的感覺。如果這社會大家都很隨心所欲的去
表達自己的感覺,而被當成是言論自由的保護,那試問我明天
可以去你家當著你爸的面說"你爸這麼爛,敎出你這樣的兒子嗎?"
我想答案是:當然不行。
既然如此,憲法的保障為何有如此不同的解釋?只因為他是總統
不會跟你計較,而你只是學生所以可以跟我計較。如果這樣,那
真的如那位警察所說,請你好好念書。將來做個立法委員去修改
你想要的法律。

另外,手中沒有武器是不是等於非危險份子?請問你手上那本六
法全書有特別註明嗎?至少我這本沒有,警察那本也沒有,我家
隔壁八十歲老王那本也沒有。危險份子通常是會是情緒管理不當
的人,所以這樣的人是應該好好接受調查有沒有攻擊他人的意圖
。也許今天沒有、明天沒有,誰知道後天會不會像德國的那名學
生帶把槍去學校斃掉十幾位同學跟老師呢?

最後。就法律的立法精神及實際內容來說,的確你是該好好念書。
教育不也是憲法保障的精神之ㄧ。要尊重憲法就該尊重所有他所
保障的精神,而不是挑你喜歡的用。

最後謹祝你明年能順利考上大學,多學習一點東西。

關心你的王大明
Posted by Ethan at March 13,2009 14:30

這個學生是我學弟耶
真優秀的學弟
Posted by 以學弟為榮 at March 13,2009 14:45

樓上的這位寫了長篇大論,如此具有教化人心的文章,去訓勉在大街上躺著的紅衫軍,不知會如何?不過不用為馬英九如此擔心啊!高尚英明的馬英九在當年還為紅衫軍送早餐,鼓勵紅衫軍。這不就表示馬英九贊同,如果人民對生活不滿,是可以對總統嗆聲的嗎?
Posted by 花青素 at March 13,2009 14:52
高三了,還這麼閒,不想想自己的課業,也該想想自己的父母親,對你的人身安全擔憂吧?
所謂「沒事不惹事、有事不怕事、遇事不躲事」
你吃飽撐著去「惹事」幹麻?
不支持他,就用你的選票趕他下來啊,2012年那時你已經有選舉權了吧?
搞了事情,還自以為是的投書媒體,還真的以為你是英雄啊?
當初數十萬人在凱道喊過「阿扁下台」,不是比更偉大?
想必是「鳳梨」遊戲打太多,腦子燒了!
我都死不相信,是書讀太多!試問你在校成續如何?一個自己課業本份都顧不好的學生,憑啥有能力管國家的事!
回家吃奶吧!
Posted by 拆組達人 at March 13,2009 15:04

樓上的這位是如何知道林姓學生沒顧好學業?
難不成是警察杯杯把辛苦調查的資料告訴您了?
2012年?說不定2012之前台灣已被馬英九奉送給中國了,馬英九拿著綠卡遠走高飛,到美國跟二位寶貝女兒大團圓了。
現在不嗆,更待何時?
Posted by 花青素 at March 13,2009 15:37
林同學勇於表達自己的看法,把自己的主張大聲說出來,就應該要被鼓勵,看到台灣還是有希望的!所謂言論自由,是指每個人都有權利以自己的語言表達自己的看法,叫馬英九下台是政治理念的表達,並不涉及污衊或人身攻擊!中華民國(如果有這個國家的話)教育的失敗,就在於教育只有在教室才會發生!教育只有權威說的才是正確的!就是這樣,才會敎出一堆不會獨立思考,不敢表達自己意志及意見的學生!
Posted by June at March 13,2009 15:54
To 王大明(Ethan)
這社會病了,一個在馬路上隨便踢踹他人的人被當成國慶嘉賓

假設如果有陌生人在路上對著你拳打腳踢,
你會不會有被傷害的感覺。如果這社會大家都很隨心所欲的去
傷害他人,而被當成是國慶嘉賓的榮耀,那試問我明天可以去你家對著你爸拳打腳踢?
我想答案是:當然不行。
既然如此,憲法的保障為何有如此不同的解釋?只因為他是前總統
不會跟你計較,而你只是愛國同心會的打手,所以可以跟我計較。如果這樣,那真的如那位警察所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警察,只會保護昧中舔中的人,將來努力去當人民解放軍,只是看到台獨份子就開始拳打腳踢。

另外,只是要前總統不爽,就可以拳打腳踢嗎?想必是你們愛國同心會的內部規章?還是那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警察也是一樣的思考邏輯?賣台份子通常是會是情緒管理不當的人,所以這樣的人是應該好好接受調查有沒有賣台舔中的意圖。也許今天沒有、明天沒有,誰知道後天會不會像吳三桂一樣把整個明朝賣掉。

最後。就民主自由社會來說,的確騜應該是該好好的跟上國際潮流。
綠卡不也是保障她的逃命的要件之ㄧ。要尊重人民就該尊重所有人民的決定與意願,而不是挑你喜歡的用。

最後謹祝大家還能撐到下次腫桶大選,投票前多思考一下。

關心你的笨大呆
Posted by Aston Hsiao(飛碟) at March 13,2009 16:16
To 王大明(Ethan)
這社會病了,一個在馬路上隨便踢踹他人的人被當成國慶嘉賓

假設如果有陌生人在路上對著你拳打腳踢,
你會不會有被傷害的感覺。如果這社會大家都很隨心所欲的去
傷害他人,而被當成是國慶嘉賓的榮耀,那試問我明天可以去你家對著你爸拳打腳踢?
我想答案是:當然不行。
既然如此,憲法的保障為何有如此不同的解釋?只因為他是前總統
不會跟你計較,而你只是愛國同心會的打手,所以可以跟我計較。如果這樣,那真的如那位警察所說: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警察,只會保護昧中舔中的人,將來努力去當人民解放軍,只是看到台獨份子就開始拳打腳踢。

另外,只是要前總統不爽,就可以拳打腳踢嗎?想必是你們愛國同心會的內部規章?還是那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警察也是一樣的思考邏輯?賣台份子通常是會是情緒管理不當的人,所以這樣的人是應該好好接受調查有沒有賣台舔中的意圖。也許今天沒有、明天沒有,誰知道後天會不會像吳三桂一樣把整個明朝賣掉。

最後。就民主自由社會來說,的確騜應該是該好好的跟上國際潮流。
綠卡不也是保障她的逃命的要件之ㄧ。要尊重人民就該尊重所有人民的決定與意願,而不是挑你喜歡的用。

最後謹祝大家還能撐到下次腫桶大選,投票前多思考一下。

關心你的笨大呆
Posted by Aston Hsiao(飛碟) at March 13,2009 16:16

認同你 支持你 加油喔^^
Posted by Alla at March 13,2009 17:14

如果跟馬先生抱怨也要被抓,那麼那些去跪在他面前哭得很淒慘的陳情民眾是不是也要被抓?還是說曾同學也要哭著說「你做得很爛,害我爸爸之前失業」這樣才不會被抓?沒有道理嘛!人民本來就有表達意見的權利。況且曾同學之言論並非謾罵或侮辱,憑什麼抓他!
Posted by Amos at March 13,2009 17:59

啊我搞錯了!是林同學啦!真是不好意思!
Posted by Amos at March 13,2009 18:00

看到又有一堆鄉愿使用道德殺人法啦!
不過,自掃門前雪的人,
會這樣高調批評那位同學嗎?
Posted by hcj at March 13,2009 18:04

他應該是有好好念書才知道要去嗆
Posted by 鉑鎂鑼 at March 13,2009 18:05
公然侮辱人固然違法.
可總統是公眾人物, 公眾人物的行為可受公評.

況且, 對其辱罵的內容並無違反事實.
我們這位英雄少年, 當然應得全體國民的尊重與推崇.
除非, 非本國人或者是假中國人 (只身在台灣還口口聲聲自稱自己是中國人, 去了中國卻又沒能享中國人的基本權利, 還被視為呆胞者)
才會認為這位英雄少年的行為有所不當.
Posted by taipaz at March 13,2009 18:08

波麗士大人說維護總統的安全一點都沒有說錯
這樣的嗆蝦會傷到馬奮稚嫰的心靈啦
波麗士大人才應該做好治安少管政治啦
Posted by starbuck at March 13,2009 18:20
怎麼有人換了領導者也跟著換腦袋?
你說紅杉軍是針對阿扁貪腐
好嘛~
那那個說活不下去的嗆扁查理呢?
指責這位高中生的人當初有譴責嗆扁查理嗎?
Posted by 古韋贏 at March 13,2009 20:20
國民黨人就是聽不得真話,這位出色聰明優秀的林同學講的都是真話啊,"做那麼爛"是事實,"下台"是林同學表達公民意願,到底哪裡污辱人了....

這位林同學一定要去哈佛念書喔,你一定會比那位姓馬的假哈佛出色.
Posted by Sin at March 13,2009 20:45
要是書唸得好就不會去當條子了,林同學有點強人所難喔...XD
Posted by SAM at March 13,2009 21:47

TO 王大及XX達人
以上兩個是狗的奴才嗎?不然為什麼人家嗆狗會讓兩個奴才不爽,
自己賤不要到處丟人現眼!!
Posted by andy at March 14,2009 00:03

區長回應:謝謝指教、謝謝指教
Posted by 路過 at March 14,2009 00:07
這不是被當成英雄的問題
這是被警察押去壓指紋侵害人權的問題
Posted by Sunny at March 14,2009 08:51

to:王大X.XX達人兩位是不是把書給讀死了?真的以為台灣只有國民黨才能執政?國民黨人都是人才?其他人不配當家?書讀得多就是聰明,那請問一下你們書又讀得多少?二二八是什麼知道嗎?還是你們只會上夜店把妹?耍帥?日子過得比別人臭屁?膚淺的想法
Posted by 紫電改 at March 14,2009 10:23

今後大家遇到馬先生,就一律比出當年倒扁用的姆指朝下手勢,看這些上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警察們抓不抓?
Posted by hachse at March 14,2009 13:52

tO 拆組達人:

你為何不好好上班? 如果沒上班為何不好好讀書? 多充實自己的專業知識? 就算你已退休了, 為何不好好休息? 按照你的邏輯, 你憑什麼批評林姓學生? 你自己管好你自己就對了啊? 奶泡好了嗎? 快喝吧! 別在這裡逞英雄, 多想想自己的家人吧!
Posted by Claude at March 14,2009 17:20

台灣就是因為有太多認為學生的工作就是"唸書唸書..."的人,所以才會再度認獨裁政黨再次上台!!
Posted by sonya at March 14,2009 19:22

林同學,好樣的!
前幾天,馬在台南,又被嗆,不過這次是嗆:甲飽
未?
蠻有意思的,畢竟不是只有食物才能甲(吃),
高技術嗆聲!波力士也拿他沒輒,參考參考
Posted by tako at March 17,2009 1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