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15,2008

文化普查、復古運動與民俗社群 ◎翁金珠

促進「文化部」立法說帖之五
—文化普查、復古運動與民俗社群

立法委員 翁金珠


關於台灣文化「是什麼」的詮釋,伴隨著台灣文化「有什麼」的問題而來。在關於「是什麼」學界各方自有堅持下,不如就無爭議的客觀事實,即台灣文化「有什麼」論起。然而「有什麼」之「有無」問題,又非得透過調查方能清楚。

深入民間的統計單位

文化部門應該強化內部文化調查功能,設立主計事務之內部單位「統計處」,而此處之普查工作在文化上當是全面向的。「統計處」之設立可就文化上之各種調查按季匯整並年度集冊,對象是藝術資源、民俗傳統,另包含流行文化之市場供需統計,以作為文化政策擬定之依據。民俗之道就是通俗化之道,也就是過去古董級的「流行」現象,都曾廣受歡迎,即便鄙俗,也要詳加紀錄與說明,因為都是民間生活其來有自的寫照,也是雅俗文化的靈感與源頭。

有了年復一年的文化普查,就能看出每個文化單項變遷的情況,又每單項之原生、外來與變異的排比對照都具意義,所以需要民間與記者廣為提供歷史照片,將闕漏的加以補正,一一復原文化單項的歷史軌跡。

台灣民俗的復古運動

民俗普查本身自有功能主義色彩。從功能上去觀察,便能了解民俗的實質功能被取代的情況,如布袋戲被卡通取代、歌仔戲被偶像劇取代、童玩被數位遊戲取代。一世代三十年,就功能論,傳統民俗與生活關係其實已經脫節了兩、三個世代。且工藝、戲曲等各單項文化一旦喪失功能性與需求面時,其薪傳危機也將一一響起。民俗保存工作終究只是消極性的作為,重新掌握「功能之鑰」才是民俗存亡的關鍵。

各國不乏復古經驗,西方十四世紀文藝復興、十九世紀美術工藝運動其實就是復古運動,而中國也有清一代的考據學。反觀我們自身,推動台灣文化越來越受重視的背後力量,正是懷舊之心,但若能進一步強化理論家、史家、文學家與古物收藏家的結合,為共同目標努力,則亦有復古運動興起的條件。復古運動興起,民俗功能自然彰顯,即為復古運動而重振的時代功能。

Posted by weichen1980 at 樂多Roodo! │10:24 │回應(0)引用(0)外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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