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ember 7,2008
還活在專制時代的馬政府
台灣民眾數日來的嗆陳行動,屢屢被抹黑為暴民,民進黨也被污為暴力黨,馬英九甚至為此拍桌震怒。片面呈現在新聞畫面的,盡是警察被毆、民眾丟擲石塊、汽油彈。然而,民眾或民進黨數日來的行動,豈是簡單的「暴力」二字所概括?
威權政府利用黑幫滲入群眾運動,擴大衝突以抹黑群眾,也不是沒發生過。二二八事件爆發後,保密局台灣站長林頂立找黑道許德輝在三月三日組織台灣忠義服務隊,邀集學生參與,這個隊伍一方面有流氓趁勢製造混亂,不知情的學生則盡心維護治安。陳儀遂在混亂擴大之際,於四日要求中央派軍來台,蔣介石立即在五日派軍赴台。當國軍在八日挺進台北時,許德輝將百餘學生帶往中山橋誘殺,再開赴中山堂,屠殺二百餘名學生。
這幾天的街頭衝突,在蔡英文致詞,主辦單位再三要求民眾冷靜、不要投擲物品之際,部分群眾反而更加鼓譟。甚至還有組織性的黑衣人帶頭拆除拒馬、毆打警方。對照於國民黨事後見獵心喜地拿「和平保證」大作文章,更是啟人疑竇。
再則,媒體皆稱這是十多年來最嚴重的群眾事件。反過來說,政府的違法、暴力也是解嚴後僅見。警察竟可在眾目睽睽下衝入唱片行強制停止播放音樂、拉下店家鐵門,還用優勢警力圍毆毫無抵禦能力的弱女子。這些公權力施暴的實況,透過電視新聞一幕幕呈現在民眾面前,這是政府對人民最大的挑釁。一一○六當天,馬陳會臨時提早舉行,迫使民進黨立即發動遊行;警方既然已佈好拒馬,整條中山南路早無法通行,卻要以路權時間未到為由,故意投入鎮暴警力阻止遊行提早舉行,擺明就是要製造警民衝突,使遊行無法和平落幕。為了留下可以攻擊在野黨的話柄,不惜設計陷阱把警民投入可預見的危機中,更為冷血、可怕。
民眾不是植物人,面對公權力的暴力攻擊,為了保命一定會有所防衛、反擊,加上有心人士在旁煽動,場面自然難以控制。這種種的一切,馬政府違法在先,主動挑起衝突,事後忝不知恥地譴責暴力,把戒嚴時期的那一套,原封不動地拿來故技重施,未免把所民眾都當白痴看。
這幾天的街頭衝突,在蔡英文致詞,主辦單位再三要求民眾冷靜、不要投擲物品之際,部分群眾反而更加鼓譟。甚至還有組織性的黑衣人帶頭拆除拒馬、毆打警方。對照於國民黨事後見獵心喜地拿「和平保證」大作文章,更是啟人疑竇。
再則,媒體皆稱這是十多年來最嚴重的群眾事件。反過來說,政府的違法、暴力也是解嚴後僅見。警察竟可在眾目睽睽下衝入唱片行強制停止播放音樂、拉下店家鐵門,還用優勢警力圍毆毫無抵禦能力的弱女子。這些公權力施暴的實況,透過電視新聞一幕幕呈現在民眾面前,這是政府對人民最大的挑釁。一一○六當天,馬陳會臨時提早舉行,迫使民進黨立即發動遊行;警方既然已佈好拒馬,整條中山南路早無法通行,卻要以路權時間未到為由,故意投入鎮暴警力阻止遊行提早舉行,擺明就是要製造警民衝突,使遊行無法和平落幕。為了留下可以攻擊在野黨的話柄,不惜設計陷阱把警民投入可預見的危機中,更為冷血、可怕。
民眾不是植物人,面對公權力的暴力攻擊,為了保命一定會有所防衛、反擊,加上有心人士在旁煽動,場面自然難以控制。這種種的一切,馬政府違法在先,主動挑起衝突,事後忝不知恥地譴責暴力,把戒嚴時期的那一套,原封不動地拿來故技重施,未免把所民眾都當白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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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youtube.com/watch?v=uY9KbznLdok&feature=related
可以 請你 追蹤報導 此新聞嗎?
這在 美國 全球 都是 大新聞 唯獨台灣沒人報導
中國 連在美國 都敢 搞特務 搞紅兵 搞分化
當然 馬英九 可以 保證 4年內 無戰事
中國共產黨 沒有 中國國民黨 那麼笨
特務 才是 他們專長阿
可以 請你 追蹤報導 此新聞嗎?
這在 美國 全球 都是 大新聞 唯獨台灣沒人報導
中國 連在美國 都敢 搞特務 搞紅兵 搞分化
當然 馬英九 可以 保證 4年內 無戰事
中國共產黨 沒有 中國國民黨 那麼笨
特務 才是 他們專長阿
Posted by Pauline
at November 7,2008 15:02

民進黨不用怕被說是暴力黨啦
即使 什麼都沒做
在統派媒體的操作下
說你黑 你就是黑 不可能變白
去好好思考 臺灣的民主 自由 主權
如何維護 才是要務
臺灣人加油
Posted by seagull
at November 7,2008 15:21

台灣有妖不亂才怪,警察被濫用到什麼程度,還有臉上電視專訪,攻擊自己害怕的對手,自己還想當溫和大好人、正義之師,意見不一樣就要消滅別人,總有一天會被自己挖的洞埋了!!台灣加油!
Posted by 魚湯
at November 7,2008 15:35

為了一個小匪牠盛怒拍桌,有人見過牠為了台灣人民權益受損拍桌嗎?
Posted by andy
at November 7,2008 15:38

台灣人今天能夠選舉,是人民自己流著血汗爭取而來的,那些養尊處優的國民黨貴族有幫過忙嗎?當初反對總統直選的馬英九,現在坐享其成的在搞威權,違反選前承諾,還振振有詞指責人民的不是。如果因為唱片行的音樂太大聲,就需要北投分局長帶隊闖入店家喝令關掉音樂,那這件「警察丟人 毒犯挾警奪車逃逸」,王卓均警政署長是瀆職囉!比起音樂太太聲,押解煙毒犯怎麼可以沒有警政署長帶隊呢?
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081107/4/190t1.html
Posted by 花青素
at November 7,2008 15:59
足見這隻馬非常邪惡,他不爽什麼?
為了一個中國的鱉三 對台灣人不爽,這要廣為宣傳啊!
Posted by 海潮之聲
at November 7,2008 16:14

反正藍綠媒體比率相差懸殊,被說成暴力黨也不太需要用力否認.
民進黨除了護主權外,也應把火力放在執政者的傲慢及經濟議題上,
小弟認為經濟議題能得到比較多共鳴.
Posted by Bruce
at November 7,2008 16:54

二十年前,我出生的前三十八天,發生了一樣的事件,挺著大肚子的母親輾轉難眠,警方傷亡不斷傳出,心急如焚卻只能像明天祈禱。
二十年後的這天,一群為暴民詭辯的嘴砲躲在人群以及螢幕前面,還沾沾自喜以為捍衛正義。
轉移焦點掩蓋不了惡行,這群暴民是少數中的少數,聲援這少數的做法,跟幫陳進興辯護是相同的惡行。
Posted by 刻‧朔月
at November 7,2008 16:58

樓上的這裡不是作文比賽的地方歐
要寫小說要換地方
抗議一個不能選舉的地方以及一個曾經反對選舉的人有何不對
警察有很多是被逼著來欺負自己人請你要搞清楚
是誰逼著我們要自相殘殺
Posted by QA
at November 7,2008 17:10

馬英九(國民黨)是個慣竊,他們偷走好多東西,他們偷走人權,偷走自由,偷走民主
現在他們要偷走台灣這個國家...
Posted by shan
at November 7,2008 17:29

當初不要派謝長廷出來選,說不定還沒機會讓馬英九當選,那些形象文宣,如果不要撤換成批KMT文宣,說不定還不會輸那麼慘。
不過呢,在死忠派面前講這些你們大看也沒辦法體會什麼,看看台中彰化地區才是政黨好壞的最佳指標。
我只看到有些人為了選票,不惜鼓動忠厚老實的台灣人民,而最後他們選票滿滿,被鼓動的善良百姓則在苦牢裡面又哭又笑。
不知到哪種才是慣竊、才是自相殘殺。
Posted by 刻‧朔月
at November 7,2008 17:38
警察硬是把830與1025人數縮水
加以漠視和平訴求
拿國旗 藏旗 標語 放音樂就要被抓被打
而且還毫無理由
明明是警察逼迫人民 加因果報應
黑心人卻要來亂!!!真可恨!!!
加以漠視和平訴求
拿國旗 藏旗 標語 放音樂就要被抓被打
而且還毫無理由
明明是警察逼迫人民 加因果報應
黑心人卻要來亂!!!真可恨!!!
Posted by 人權台灣
at November 7,2008 18:18

TO :刻‧朔月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小白
Posted by Su
at November 7,2008 18:22

原來講別人小白就是民主素養呢,這就是愛台灣嗎?
Posted by 刻‧朔月
at November 7,2008 19:10

請你去譴責沒收國旗的警察、請你去譴責維安做得超總統級的警察。
警察可是違法違憲阻止人民行使正當權益(聽音樂、揮舞國旗)三天後才會有這樣的衝突。
連國旗都敢要求收起來,人民不翻桌才怪。
我不敢確定你的政治立場,但是你對台灣造成的負面影響如同毫無反省能力的國民黨黨棍。
Posted by LR
at November 7,2008 19:39
先鎮後暴...
Posted by hachse
at November 7,2008 20:05

追求民主自由也要看場合,今天的大學生靜坐抗議,有發生衝突嗎?
當然我不可能聲援一個陳腐不知改進與反省的政黨,但是MGT也沒好到哪裡去。
今天抗議民眾毆打無辜路人、再違規的地點放置國旗與標噢,請問這是憲法所保障的嗎?
台灣的陣暴還算小咖的,別的民主國家,封鎖線就是封鎖線,就算你是美國總統的女兒,照樣把你打斷腿。
在台灣,砸雞蛋、衝過拒馬、襲擊員警、投擲磚塊石頭,甚至汽油彈都出動了。
這就是所謂的憲法保障的正當權利?
更別說是放話說砸雞蛋丟到哪邊給多少錢的教唆犯罪的某個團,這是維護民主正義?
學學某個真正追求台灣民族獨立的小黨吧,人家天天在街頭小巷開著宣傳車宣傳他們的夢想,在卡達格蘭大道的遊行也絕對是確保沒有違反遊行法的邊緣,比起動不動就訴諸暴力的某個大黨,顯的有氣度多了。
況且他們敢做敢當,不像某個大黨,帶頭做亂還把自己搞得像受害者。
政治立場? 我向來不支持爛人,也就是綠色最討厭的中間選民。
Posted by 刻‧朔月
at November 7,2008 20:17

馬區長的意思其實是:
「講白的,我就是幹了,我就是違法違憲,不然你要怎樣,
你們這些賤民,敢跟我鬥,看我怎麼收拾你們。」
Posted by 共匪恩寵稱讚~『您』
at November 7,2008 20:17

媒體成功再度把焦點轉到暴力行為,馬政府的賣台計畫內容順利的全身而退。
Posted by 逼哀
at November 7,2008 20:39

To 刻‧朔月
我討厭的不是中間選民,而是假理性的白痴。
Posted by 逼哀
at November 7,2008 20:43
見多啦!!自稱中間選民,腦袋藍的要命!!
嘴巴講的,跟腦袋想的,跟KMT的SOP一致.中間選民這個招牌是拿來自high.
就算是主權沒了,股市狂跌友要挺馬蕭.繼續自慰去吧!
Posted by single army
at November 7,2008 20:45

當政府要性騷擾人民時,人民不能很有禮貌的光說不要而已。
Posted by LR
at November 7,2008 20:54

誰想挺那隻不沾鍋啊,仗著台灣的外匯存底是全球前幾名就完全放著讓經濟崩壞,連物價指數節節高升還說回歸市場機制,我說過了,不挺爛人,不要自己的眼睛在八年前瞎過一隻就想把別人的眼戳瞎。
要論經濟的話,今年的兩組候選人裡面唯一不是政治出身的就是蕭萬長,只是這隻不沾鍋當權,這個讀經濟的大概也沒有啥作為。
不過今天倒是大開眼界,深綠(又或者是假裝是深綠?)的鄉民講話沒啥內涵呢,難怪別人的部落格說什麼你們一點想法都沒有只會應和。
Posted by 刻‧朔月
at November 7,2008 21:32

先假裝批評藍爛,說來說去還是在罵綠,這樣比較有內涵?
Posted by 逼哀
at November 7,2008 22:00

選前的蕭萬長:「經濟不振,我們要拼經濟,不拼政治。」
選後的蕭萬長:「台灣不能再以經濟成長為唯一目標。」
上個月的國民黨:「經濟被民進黨搞壞了。」
這個月的蕭萬長:「臺灣基本面良好,外資仍看好。」
全世界焦頭爛耳的時候,竟說外資看好台灣,這外資到底是哪一國?
=======
有內涵的『刻‧朔月』(怪!),請大聲承認,事到如今,你還是討厭「比你沒內涵」的台灣人!
Posted by 逼哀
at November 7,2008 22:03

暴政必亡!
Posted by 潘朵拉
at November 7,2008 22:28

TO刻
蕭萬長是讀政治的不適讀經濟,請你不懂不要裝懂。光看牠提出的一些經濟對策也知道是隻三腳貓
不要在台灣談那部中國憲法,那不是台灣憲法,憑什麼要台灣人遵守。
也不要談什麼合法非法區域,那不是警察局說了算,是人民說才算,人民最大,其他都是狗屁。即使你這位深藍卻假裝不是深藍者亦同
Posted by andy
at November 7,2008 22:59

做賊的喊抓賊,再也沒有比這個更貼切的了
今天我叫人去你家搶劫、強姦、殺人
然後說這是你自導自演的苦肉計I,你有被虐狂,關我屁事
你感想如何?
胡志強和張銘清都是這種被虐狂呢~
Posted by 嘴長在你身上話都是你在講(218.161.37.153)
at November 7,2008 23:05

做賊的喊抓賊,反共的喊親共
反共變成《反他馬的共!》
蔣介石說~~消滅萬惡共匪
牛俊八說~~親愛的共黨同志
蔣介石說~~解救大陸同胞
牛俊八說~~阿兵哥別傻了
那年代如此與匪唱和~~會家破人亡的
牛俊八太有才了,蔣經國沒問他有沒有綠卡
老兵身上花花綠綠的刺青和傷痕
KMT高官子弟身上花花綠綠的綠卡和美鈔
KMT自導自演的反共苦肉計
Posted by 騎鶴經過陵
at November 7,2008 23:31
警察強拉拉唱片行鐵門,因為唱片行老闆是暴民!
帶個車輪旗也是暴民!
靜坐抗議的人也是暴民!
馬區長跟支那鼻屎官好委屈喔!
Posted by single army
at November 7,2008 23:37

不是藍就是綠?真是奇怪的分法,或許深綠的都把腦袋丟給地下電台了吧,在這邊跟你們講真些果然是沒意義的,你們就繼續沉溺在自己的世界吧,就跟那七億一樣。
Posted by 刻‧朔月
at November 7,2008 23:42

你到底有沒有看到:驅長先放任暴力,又暗示警察使用暴力,而且是暗示警察必須違法違憲的暴力,群眾才開始使用肢體語言告訴警察你錯了!
群眾用肢體語言告知警察你錯了的原因是因為警察講不聽。
如果驅長一開始就不要要求警察違法違憲,群眾的示威也會在和以往一樣,相當溫和!
偽善的傢伙!任何國家的檢察官早就會依叛國罪起訴驅長(因為他放任警察沒收國旗),輪不到群眾使用肢體語言告訴他不能叛國。
Posted by LR
at November 7,2008 23:52

沒關係,選票可以讓你們看清楚一切。
記得拿指標性的台中彰化來比較啊,可別拿綠色票倉來比較。
Posted by 刻‧朔月
at November 7,2008 23:56

綠色遊行=必定衝突=必定流血
這就是所謂的訴求,不過深綠的眼睛都選擇避過這些東西。
不過這次沒一堆警察掛點,比起二十年前還還算小咖了啦。
Posted by 刻‧朔月
at November 7,2008 23:59

KMT百萬黨員站出來歡迎?
765萬支持馬皇站出來歡迎?
蔣方智怡站出來歡迎?
台灣人有被虐狂呢
繼續看KMT演『捧共降中』大戲?
Posted by 只送35省不賣台
at November 8,2008 00:05

TO刻月
沒錯臺灣非藍即綠,因為台灣有國家認同的問題,所謂中間人士,不過是統媒長期以來故意替一些深藍包裝的名詞,使牠們容易從事分化綠營的工作
世界上最白癡的口號就是中間人士認同的(不統不獨不武),這種邏輯錯亂,連上帝都看不懂的名詞,還有人琅琅上口樂此不疲,這種人不是大白痴就是大騙子
Posted by andy
at November 8,2008 00:09

今天要是一堆人到你家樓下按喇叭,罵三字經、打架給你看
搞得你連門都出不去,還在你家樓上掛啥鳥布條、搞得到處都是垃圾
你覺得怎樣?
你覺得怎樣我不知道
但我覺得這些垃圾槍斃都算好了
那些不爽馬政府的,有本事你去總統府把他推下來自己當總統啊
沒這屁小就回冢喝奶去,不要騷擾我們這些守法的好市民~
Posted by 馬皇軍和扁匪團要打閃遠點啦(218.161.37.153)
at November 8,2008 00:34

刻‧朔月乍看之下好像很有道理,但其實只是在國民黨的暴行塗脂抹粉而已
我請問你,中正機場是公共場所吧?是公共空間吧,應該是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往來的地方
但是在陳雲林來的當天,我看到電視轉播有一位前桃園縣議員坐在那裡,警方上前去盤問他,後來甚至還把他強行帶走
我請問你,為什麼公共場所其他人不可以在那裡坐?有哪一條法律規定中正機場只有要搭飛機的人才可以進去?
難道我不想坐飛機,只是單純去那裡坐著吹冷氣吃零食喝飲料看空姐也犯法了嗎?礙著誰了?警方憑什麼把人強行帶走,這不算執法過當嗎?
就算他是準備去跟陳雲林嗆聲的好了,但是當時他並沒有任何舉動出現,法律上的「無罪推定」你懂吧,把一個未犯罪者當成嫌疑犯強行帶走,這不叫執法過當什麼叫執法過當,麻煩你教我
如果這樣警方都可以胡亂執法,那下次警察是不是可以隨便在街上抓一個男的說他是強姦犯,因為他「隨身攜帶犯罪工具」
如果說是因為陳雲林要來而讓中正機場變成管制區,那更是天大的笑話,民主國家的基本就是不可以任意妨礙人民的自由權,除非是戰爭、緊急危難等特殊情形,或是已確定對方是犯罪者的情況下
「我不同意你的論點,但是我誓死捍衛你說話的自由」則是民主基本中的基本
如果馬政府連這點基本的民主道理都不懂,那他根本不配當民主國家的領導者
還有,不要老是想用國民黨的老招數,把「反對國民黨者=暴力」這樣隨隨便便劃上等號
而且再說句難聽的,如果不是那些民主前輩的流血衝撞,現在搞不好台灣還是「萬年蔣總統」哪裡輪的到「馬總統」出現
馬英九不要說出來選總統,連想都不敢想,因為搞不好只要想一想,就是死罪了,到那時就不是「馬總統」而是「馬屍體」了
所以我一直覺得最忘恩負義的人就是馬英九,因為馬英九背叛了兩次
第一次是背叛了民主前輩,不要忘了他現在能當總統,是前輩們流血犧牲換來的,結果他卻把這些前輩跟暴力劃上等號,侮辱這些前輩的人格
第二次是背叛了蔣經國,蔣經國生前再三交代,對中共要「不接觸、不談判、不妥協」,結果馬英九三個禁忌都打破了,什麼都做了
虧他還自詡是兩蔣的後繼者,吃飽沒事幹就喜歡去蔣介石、蔣經國靈前哭,那還真是標準的「鱷魚的眼淚」,一邊在兩蔣靈前哭,一邊背叛兩蔣的遺訓
最後我還想在告訴刻‧朔月一句話,如果你喜歡批判暴力,那麻煩你把孫中山、蔣介石、毛澤東等人一併批判
因為他們才是真正的「暴力者」,在他們的暴力下死去的人,何止千萬,對於這種暴力你可以允許,為什麼獨獨批判民進黨,根本就是雙重標準
Posted by 關盛
at November 8,2008 00:35

to 馬皇軍和扁匪團要打閃遠點啦:
我送你一段話
「當納粹帶走共產黨員,我保持緘默,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當他們帶走社會黨員,我依然緘默,因為我不是社會黨員。
當他們帶走工會員工,我沒有抗議,因為我並不屬於工會。
當他們帶走猶太人,我還是沒有抗議,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當他們帶走我時,已經沒有任何人,可以為我抗議了。
---德國神學家 Martin Niemoller」
當面對一個侵犯人民權利的政府時,不要以為你是「中間份子」(雖然不知道是不是真的中間),不要以為你會倖免於難
總有一天輪到你
當大家在為我們的基本人權抗爭時,就算沒能力幫忙,也請不要廢話一堆,假裝清高,你這種行為,只會讓人做噁
Posted by 關盛
at November 8,2008 00:50

誰還會尊重你們?
蔣~嚴連往生者介石經國反共都不尊重
誰還會尊重你們?
連宋KMT連往生者~總裁主席遺囑遺願都不尊重
誰還會尊重你們?
高喊消滅萬惡共匪的是KMT
現在跟共產黨稱兄道弟也是KMT
老共要頒『功在黨國』金牌給馬皇
統戰50年師老無功
KMT連宋吳~泛藍立委朝聖絡繹不絕
KMT算哪門反共復國?
Posted by 馬皇謝謝指教
at November 8,2008 01:00

「當暴民發出噪音,我保持緘默,因為我是民進黨員。
當他們向警察丟石頭,我依然緘默,因為這是轉型正義。
當他們亂丟垃圾,我沒有抗議,因為我並不屬於環保團體。
當他們歐打路人,我還是沒有抗議,因為我不是"慈濟"人。
當他們紅著眼睛看我時,我才知道不鼓起勇氣說話的人,已經被瘋子包圍了。
---台灣神經病研究專家 你爸爸我」
對啦對啦~政府真的侵犯了國民的權利
他們侵犯了你們歐打中國使節、騷擾台北市民的權利
不要說以後,現在我就已經沒有倖免於難了啦
去你的狗屁基本人權抗爭,你們這些人就因為抗議失序被抓到警察局就在那邊雞貓子喊叫
有本事去台灣以外的民主國家這樣玩玩看嘛
看看你的屁眼會不會被警察捅到爛掉~
Posted by 關剩了就回去把刑期服完跑來鬧人感覺很差
at November 8,2008 01:39
刻‧朔月, 這是我的一些想法, 請參考.1. 事實是什麼? 真如大多數媒體所報導的嗎?
2. 這些人到底為什麼要上街頭? 如果這個訴求一直不被重視, 這股民怨就會一直累積.
3. 對於暴力, 有違法事實就依法處理.
其實, 對於暴力, 我想大家都是反對的. 只是, 現在被指為暴力的遊行, 和被指為暴民的人, 你確定是真的嗎?
沒錯, 有圖有真相, 但那或許只是部分真相, 甚至是被扭曲的"真相"!
我小時候也很唾棄民進黨, 覺得他們都是一些暴民, 很愛亂, 很恐怖. 一直到阿扁的台北市長的前兩年任期之前, 我都還是這樣想的. 但慢慢的, 我發現台北市"動"起來了, 慢慢有了進步, 慢慢有了不一樣. 阿扁落選時, 我生平第一次參加集會(阿扁落選的感恩之夜), 本來還有一點點擔心, 怕會有"暴動", 因為"輸不起", 但是, 完全沒有! 雖然難過, 但台上台下坦然接受敗選.經過那次集會經驗, 我發現我之前對民進黨(或是綠營人士)的印象是有偏頗的, 也開始懷疑媒體的報導是否公正.
我的第二次集會遊行經驗就是今年的830,帶著我五歲的兒子打算在回娘家吃晚餐前到現場湊湊人數. 過程完全和平理性, 路邊還不時有人幫我們搧風, 挪出空位給我們... 因為無法待到最後, 當晚和後來幾天, 我很努力看新聞, 找報紙, 但是只看到很少很少的報導, 幾句話就帶過, 而且必定扯上阿扁, 完全模糊焦點,我才漸漸感受到大多數媒體鋪天蓋地的打壓.
對這次的所謂暴力事件, 我已經學會從媒體表面的報導看出一些些真相. 大部分的人都是和平理性的, 也都是自發性的, 是為了讓自己的想法被看見, 而不是為了民進黨出來. 那些衝突並不是全面性的, 只是密集, 反覆的報導給人這樣的印象.
我並不是說暴力是對的, 有違法事實, 就依法辦理, 這沒什麼好討論. 但是把一小部分擦槍走火的事件擴大到說成整個活動都是暴力, 這樣怎麼對得起那些走出來的朋友?! 如果不是忍無可忍, 一般善良老百姓為什麼要那麼辛苦頂著大太陽, 三更半夜不睡覺? 走上街頭的人大部分都是和你我一樣的一般人啊!
想法不同是很正常的, 一百個人可能會有一百個想法! 也許我不同意你, 你無法理解我, 但我或許可以試著去相信你會這樣想一定有你的道理. 這樣也許有一天我們會發現自己的茫點, 慢慢修正, 而使想法越來越接近, 達到一個大家都可以接受的共識 -- 我衷心希望.
Posted by bear
at November 8,2008 02:54
Posted by 硬梆梆阿仁
at November 8,2008 04:43

TO關剩了就回去把刑期服完跑來鬧人感覺很差
這位被國民黨洗腦徹底的腦殘(也可能不是,而是殘害台灣人的正犯)竟然說陳雲林是中國使節,陳是妳們神主牌蔣臭頭定義的共匪。你這位深藍者難道不知,跟那位姓髒的一樣背祖嗎
究竟你得到國民黨或共產黨多少好處?為什麼吃喝拉撒都在台灣,卻學那位化成灰也是台灣人一起拼命出賣台灣,忘恩負義,呸!!!
Posted by andy
at November 8,2008 09:03

對啦對啦 都是馬英九的錯 國民黨的錯
民進黨最不暴力 警察最暴力了啦
本來當天搶國旗事件後 你們吱是佔上風的
沒想到沒幾天就展現你們暴民的本性
自干墮落 有什麼辦法呢???
Posted by 你到底還有沒有羞恥心(123.204.40.157)
at November 8,2008 10:32

TO:你到底還有沒有羞恥心
台灣要被送給中國了,你還停留在誰佔上風的層次。這樣低水準的腦殘,也敢在這裡發言,我真佩服你的勇氣(當然你這大統派,巴不得趕快統一又另當別論)喜歡中國就把財產一並帶走搬過去,何必死賴在台灣拖累大家。真是其心惡毒
Posted by andy
at November 8,2008 11:02

就像昨天在機場對著一位從美國回台去參加圍陳的婦人批評的那對夫妻一般 喜歡對其他人用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批評看法不同 乍看好像佔了上風 其實卻輸了更多
Posted by thomas
at November 8,2008 11:38

老兵身上花花綠綠的刺青和傷痕
KMT高官子弟身上花花綠綠的綠卡和美鈔
圓山大飯店VS圓山忠烈祠
KMT~你到底還有沒有羞恥心
Posted by 美國公主
at November 8,2008 11:42
那些教民眾去國外體驗和為粗暴警察的 請記住你腳踩的是台灣土地
Posted by 皮
at November 8,2008 13:33
那些教民眾去國外體驗何為粗暴警察的 請記住你腳踩的是台灣土地 我們在討論的 也是台灣的事務
Posted by 皮
at November 8,2008 13:36

to 關剩了就回去把刑期服完跑來鬧人感覺很差:
你果然是雙重標準+腦殘
你都沒看到我上一篇文章提到的嗎?如果不是警察先侵犯人權在先,又怎麼會引爆這麼大的民怨
台灣是民主法治國家,不是共產獨裁國家,請問你,不想坐飛機就不能去機場嗎?為什麼不坐飛機去機場要遭到警方的盤查跟強制驅離?
麻煩你告訴我不坐飛機去機場閒晃是犯了哪條法令?還是國民黨以後準備修法「人民沒事不可以到機場閒晃,有違者一律強制驅離」
你講的那些話根本就是倒因為果的屁話
毆打中國使節?誰毆打他了?如果真的有人毆打他,再抓人也不遲吧,法治的基本不就是「無罪推定」,在事情還沒發生前,你怎麼能隨意斷定對方「因有犯罪意圖」而逕行逮捕
那我如果在街上看到辣妹很漂亮,警方也可以逮捕我,因為我「思想邪惡」嗎?
那你以後出門要小心了,很可能隨時會被警察以「強姦犯」名義抓走,理由是你「攜帶犯罪工具上街」
如果你是女孩子,那罪名大概是「誘惑他人犯罪」
至於你說騷擾台北市民?那我現在請你就紅衫軍事件發表你的看法,如果真如你在另一篇文章說的
「有膽就在台北市辦個公投
題目是:警察應不應該把這些吃飽太閒的人抓起來打一頓」
那第一個該打的就是紅衫軍,要不要請警方調出當時的錄影帶,一個一個追查抓出來打一頓
不用擔心警方的蒐證影帶不見了,我相信各大新聞台都有庫存
台灣以外的民主國家,如果也像台灣的警察一樣暴力執法,不需要人民抗議政府早就已經自行處理了
像在美國也是曾經發生過這種類似的事情,因為種族歧視,所以不同顏色種族的警察假借「執法」的名義對不同膚色的民眾施暴,後來結果呢?
你要不要隨便去找一件在國外因為警方執法過當,但是政府卻毫無處裡的新聞給我看看
跟你這種智商不足的藍丁丁講話,真是讓我感到不好意思,對手等級太低讓我感到丟臉,貴陣營是沒有人才了嗎?派出你這種等級的「咖」出來丟人現眼
Posted by 關盛
at November 8,2008 13:56

雙你老母,有民怨你就可以丟汽油彈,那你沒錢豈不是要去搶劫
人人都照你這樣不按照法律來,台灣要政府幹嘛?
你以為把抗議物品收起來裝沒事閒逛警察就不能把你抓起來喔
那恐怖份子空身在美國機場等待入境FBI幹嘛要把他抓起來?
難道要等到他在機場放炸彈放毒氣搞出人命才來抓人喔?
什麼"為什麼不坐飛機去機場要遭到警方的盤查跟強制驅離"
是你自己在莊孝維還是當台灣人和你一樣是白痴?
警察吃飽太閒誰不驅離驅離你?
在國外這種有暴動意圖的可以直接抓去蹲48小時的啦
還驅離咧~
陳雲林是中國使節那是政府講的,你想抓共匪等台灣和中國開戰有的是拿槍的共匪可以給你抓啦~你到時候就不要龜縮!
真的那麼有種的話你可以自備火箭彈去把陳雲林的座機打下來
不然去大陸弄汽車炸彈把他炸死
那樣我還會給你拍拍手
請你不要在這邊鬧別的台灣人,你這種行為只會讓中國看笑虧
不然下次大選我們公投把首都設在高雄去好了
換台北人去南部鬧,看你們這些住在附近的人有什麼感覺
Posted by 關剩了就回去把刑期服完跑來鬧人感覺很差
at November 8,2008 15:08
To關剩了就回去把刑期服完跑來鬧人感覺很差您開口閉口國外國外的...
很懷疑您指的國外到底是指哪一國
對那國的法律您又了解多少....
您回文指的FBI抓恐怖份子的例子
我深不認同
因FBI之所以能去抓 敢去抓
是已掌握相關情咨 及證據 且符合法律程序
(例如需進入人民產業或扣押相關物品須向法院申請搜索票)
才能去抓人 否則只要一個環節錯誤 他們就必須放人
嫌犯就無罪開釋 而且不能以相同理由再次拘提他
更嚴重的是要面對當事人提告 而且那賠償金都是天價
在此我並不否認美國警方有拘留嫌犯48小時的權限
但在拘捕時會告知當事人所違反的法條
以及他所具備的權利
但請您可以告訴我
在台灣機場的例子
台灣的警方有告知當事人所違反的法條嗎
告知他為何被驅離嗎 又有告知他所具備的權利嗎
抑或是他們是如何認定他是"恐部分子"的
試問有提出任何證據嗎
還是純粹出自自由心證
別忘了這種"自由心證"的裁量權 台灣的警察並沒有
台灣的警察只有偵辦權
台灣的法官才有裁量權
又當他們進入唱片行時 請問有申請及出示搜索票嗎
今天大家在討論的重點就在這個程序正義....
馬政府不是一直在提 要合法 非暴力
警方不能自己帶頭先違反這個程序正義
先假設大家都是暴民 全部先驅離
這個"假設"基本上等於"裁量權"
根本上就已經違法了....
Posted by ericjojo
at November 8,2008 16:18
以上我是指的是違反憲法但若您要指出集遊法 的確賦予警察裁量權
那我想請問您
那機場的例子 一個人算不算集會遊行
也請您詳讀 集會遊行法 第4條 "集會遊行不得主張共產主義或分裂國土。"
那馬政府及國民黨的諸公 是否也有違反的嫌疑啊
警察為何不舉牌要求其集會解散
反而要外面的群眾解散...
這不也是帶頭違法...
Posted by ericjojo
at November 8,2008 16:46

看看警政署的態度
『上揚唱片行』播放音樂(報導稱播放臺灣之歌)擾鄰,因被警方勸導爆發警民推擠案。
http://www.npa.gov.tw/NPAGip/wSite/ct?xItem=42980&ctNode=11436&mp=1
本案純係陳抗群眾趁機起哄,藉以引發媒體大肆報導,以達到其政治操作目的
Posted by doctor
at November 8,2008 18:17

to:滿懷黨派私心的偽善者
暴民當然應該繩之以法
但如果保護人民權利的警察成了暴民
人民難道應該坐視不管?
而且,何者影響較鉅?
悲哀的是
當有些人為全民的基本權利挺身而出時
社會卻有另一些人,為了個人的近利,
以媒體為包裝,或棲身在熱門Blog
假人道之名,行擁護警察暴力之實
偏頗地擴大抗議者的惡,掩蓋抗議者的善
殊不知
如果今日警察可以衝進一家唱片行
明天當然可以衝進你家
今天可以當街毆打其他人民
明天當然也可以隨意毆打你
但請記得
你可以放棄你的人權
卻無權干預他人維護他的人權
Posted by nono
at November 8,2008 20:01

團體就是這樣,你不能在拯救自己的時候,把那些醉生夢死的都丟進海裡。
所以,當你流血流汗,挽救破船的時候,就必須忍受這一群自私無知的傢伙在那裡噴口水。
去它的生命共同體!
Posted by 潘朵拉
at November 8,2008 21:21

簡而言之
以後歲娟處看你報歲太少 可以自動加你歲 敢反抗 雙倍罰款
交井看你不爽 開你兩張罰單 再囉嗦 用社安法告你彷礙公務
工物人員把你的個人資料鍵錯 造成你的損失 別吵 告你彷礙名譽
太多了 如果你還能忍受
Posted by thomas
at November 8,2008 21:36

還是有垃圾在大談"選票=民主"
把"多數決定"這種東西擺在"人權"之前,叫做民粹!
Posted by Vincent
at November 8,2008 22:18

那位會問候人家母親的垃圾,只要是馬政府放的屁一定是香的。
說理說不過人,就要問候人家老母,這種下流的改天也會有人問候牠姐妹。
Posted by andy
at November 8,2008 22:33

>再違規的地點放置國旗與標噢
妳說出這句話就露餡了啦,「中間」選民。
違哪條規,倒是請妳說說看。
刑法第九九九條:「在中國人出現或即將出現之場所揮舞國旗者,處拘役、罰金......???」
Posted by cato
at November 8,2008 22:58
跟幫陳進興辯護是相同的惡行。上面刻‧朔月,沒有謝長廷冒險居中斡旋,也沒啥,了不起讓維安特勤小組替他們「報仇」就好,反正我們和南非又沒邦交…
只是當年當法務部長的娘砲不知是那一隻呀?躲在後面褲底一包三斤…,台灣還真不是崇拜英雄的國家呀....>''
Posted by attile
at November 8,2008 23:50
說什麼中閒選民,其實是個屁。
我說這些人要拿中間不代表色彩來掩飾自己的思維跟立場,只能說愚蠢又好笑。否認自己真實的政治傾向,一言一行又馬上露餡。就像小偷不承認自己是賊一樣。
好笑得是:
樓上那一位「中出選民」鬼扯什麼「幫陳進興辯護是相同的惡行」。
在民主法制國家,就算是十惡不赦的罪犯,也有基本人權保障,這不是偽善,法制國家就是如此。不然原告、被告都有率聲作答辯這個制度是幹啥用的!?作樣子嗎!?
會講這種屁話「幫陳進興辯護是相同的惡行」,我懷疑這種人懂什麼法治!?還好意思教訓別人民粹!?自己骨子砥就是民粹到底啦!
Posted by single army
at November 9,2008 04:32
"『上揚唱片行』播放音樂(報導稱播放臺灣之歌)擾鄰,因被警方勸導爆發警民推擠案。
本案純係陳抗群眾趁機起哄,藉以引發媒體大肆報導,以達到其政治操作目的"
上揚唱片行的案子主管機關是環保局,哪輪得到北投分局長來管,更何況那裡又不他自己的管轄區,那意味著警方亦不能引用社會秩序維護法來自圓其說...
真的要說誰要達到其政治操作目的...
我看就是馬xx自己
他只要把民進黨扯近來...
他的民調就有救了 藍綠對決他起碼可獲得55波的支持度
就可以成功模糊焦點(人民在乎的是自由的侵害 警察的擴權)
一但挑起藍綠對決的神經 就在也沒有任何理性的討論空間
一堆藍教徒就會傾巢而出 顛倒黑白 這些踐踏人權的警察又可躲到藍教的保護傘下 繼續升官發財
Posted by ericjojo
at November 9,2008 20:20

怎都不見洗錢扁的報導!!快交我們如何洗錢吧!!
Posted by 貪污扁(125.233.65.197)
at November 10,2008 00:20
引用:
"怎都不見洗錢扁的報導!!快交我們如何洗錢吧!!.."
馬跟扁唱雙簧的戲碼已經演了8年多了,馬上任已5個多月,還繼續強迫大家繼續看這場 "肅貪大戲",這真的很無聊,令人感到厭煩,因大多數人看扁都看到煩了,正所謂"歹戲托棚"...
這也代表這政府真的很無能,除了跟扁唱雙簧外,在也沒有可以拿的出來的政績,凡事做不好被罵時,就拿扁及扁政府來批一下 來推卸責任,請問人民選你們來幹麻,演戲嗎?
也請敬告這些藍教徒們,即便是扁執政時,國會自始自終掌握在藍教手上,很多法案沒修沒過,那都是藍教無法推委的責任,所以從現在開始到未來就看你們如何表現,別在如此不長進以為人民傻傻的看不清楚
就我看來, 現在馬政府掌握"檢警調+司法+媒體" 要抓 要關扁 是輕而易舉的事 為何還在拖拖拉拉...很簡單 他深怕少了阿扁 這位忠貞的partner 就沒人陪他唱雙簧
就沒人可以襯托他的好 他的"清廉"...
不過,最近的發展讓馬突然驚覺扁這個"負面宣傳品"似乎無效
蔡的號昭力及民調才是他的威脅
不趕快處理不行...
所以啦...
"暴力小英"就出現啦...
看來馬現在不愁沒有人陪他唱雙簧了...
新的partner 看來更軟(沒有鬥爭經驗) 更好打啊...
所謂朝野溝通平台 不過就是馬新的唱雙簧舞台罷了...
Posted by ericjojo
at November 10,2008 05: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