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17,2008

蔡啟芳有概念

蔡啟芳說:「釣魚台是日本的,還要聯合號的船長趕快去申請國賠,因為船長被政府給騙了。」這實在非常有概念,如果還堅持釣魚台屬於中華民國,那請拿出證據。他的說法是目前所有政治人物說得最正確的(不過開羅宣言應該是口誤,因為他以前就反駁過開羅宣言效力)。偶像不愧是偶像。

另外,今日聯合報社論也有一段「前立法委員蔡啟芳回到立法院說:只有金門、馬祖是中華民國的領土,台灣、澎湖及釣魚台都不是。」這也完全正確,若真的完全依法理,中華民國僅存的真正合憲領土,就是金門、馬祖而已。因為:

中華民國憲法雖制定於一九四六年,但其前身是完成於一九三六年的中華民國憲法草案(五五憲草)。五五憲草第四條關於領土的規定就說:「中華民國領土為江蘇、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四川、西康、河北、山東、山西、河南、陝西、甘肅、青海、福建、廣東、廣西、雲南、貴州、遼寧、吉林、黑龍江、熱河、察哈爾、綏遠、寧夏、新疆、蒙古、西藏等固有之疆域。」這是理想性遠高於實際的領土宣示,除了已經被清國「永久割讓」給日本的台灣沒列入外,蒙古人民共和國早於一九二四年就已建國,東北三省、熱河不是被日本佔領,就是為滿州國所併。

在中華民國憲法制定時,對於領土範圍僅宣示「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因此,固有之疆域必須上溯至五五憲草之規範。而且不包括台灣,一來,台灣不是五五憲草中的固有疆域;二來,雖然中華民國已在此時佔據台灣,但中華民國政府尚未與日本簽定條約,決定台灣主權轉移事項,所以在法理上,台灣仍不算中華民國領土。再者,依大西洋憲章、聯合國宣言之宣示,承諾戰後殖民地自治、獨立,台灣的前途須經民族自決決定。

即便日本在一九五二年與中華民國簽訂「中華民國與日本國間和平條約」,日本放棄對台主權。即便中華民國想用先佔原則將台灣列為領土,也須依憲法規定,召開國民大會變更領土,不過當時也沒有這樣做。

是故,若真要遵憲、行憲,中華民國的法理領土是秋海棠不含台灣,加上可以實際控制的領土範圍,中華民國只剩金門、馬祖了。

Posted by weichen1980 at 樂多Roodo! │21:55 │回應(8)引用(0)帥德&蔡啟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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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這樣我們到底算不算中華民國公民阿?
板主:我看法是這樣的,
中國民國在1945年後實質佔領台灣,
日本國在1952年與中華民國簽中日和約,
放棄台灣主權,
台灣此時成為無主地,
中國民國以先佔取得台灣主權。
所以中國民國實質統治台灣,
但就憲政架構來看,
中國民國領土部不包含台灣。

Posted by pctsai at June 18,2008 07:23

可以投票就算是公民了
不過中華民國
其實算是國民黨自我幻想的國家
早就不存在了

存個虛名
國際也沒認同
出了國別人也只知道台灣
Posted by 芒果 at June 18,2008 08:34
今天貴報的頭條還真是震撼...
Posted by 浪蕩青年 at June 18,2008 08:58

根本不存在的問題也可以拿來炒民粹,這政府果然是百年老店,百年不變,幻想也可以拿來過活
Posted by 魚湯 at June 18,2008 09:23

建議公投中華民國獨立
獨立於金門、馬祖之內
Posted by 好奇 at June 18,2008 10:22

台灣國的釣魚台主權論述

■ 黃啟堯

台灣海釣船聯合號在釣魚台的海上事故發生後,此群島的主權歸屬再度成為國內外的焦點。釣魚台的主權爭議固然由來已久,有日本國的主權主張,有中華民國的主權主張,也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主權主張,卻獨不見台灣國的主權主張,十分令人遺憾。

國內藍營人士由於親中反日意識形態作祟,不免借題發揮、敵友不分,而綠營人士卻又親日反中,對釣島主權形同放棄。很顯然的,無論反應過度或自動棄權,二者均不符合國家利益。

鑒於歷史、地理與法律,釣魚台既不屬於中華民國,亦不屬於日本,更不屬於中國,因此有必要提出一全新的台灣國立場的主權論述,以符合當今環境下全民的需求。

釣魚台在地理上,是台灣的大陸棚( continental shelf)延伸,是台灣的附屬島嶼,距離本島也遠較距日本琉球及中國大陸為近,此為其自然的主權歸屬。

一八九五年一月日本將此島劃入版圖作為前哨,並無法律效力,其正式取得乃是在三個月後馬關條約中台澎的受讓,然而此一領土取得因出自於武力,故未獲國際承認(Stimson Doctrine);也因此,日本在二次戰後一九五一年的舊金山和約中,聲明放棄包括台灣澎湖等不法取得之領土,依國際習慣法解釋上,附屬島嶼當然包含於本島之內,依據聯合國憲章,此地區人民有自決獨立之權利。

當美國在一九四五年將台灣的行政權移交給中華民國時,釣魚台卻仍由美軍託管,直至一九七二年將行政權( administrative territory)移交予日本,然而,行政權不等於主權,此為其人為的主權變更。

釣魚台歸屬的時代意義,在於和平民主與安定;以非和平反民主方式取得者,終將歸還或放棄。一九七一年中華民國在聯合國安理會的常任席次為中共所取代,使西太平洋的安全和平面臨挑戰。

為避免釣魚台落入中共之手而威脅亞太的自由民主與繁榮,將此島嶼行政權暫交日本,藉以強化美日安保對於區域安全的作用,實為權宜之計。然而,此條約旨在維護區域安定,而非用以承認主權或承諾武力,無需過度解讀。另方面,亦應認知台日共同的安全利益遠大於釣島利益,故應以一善意鄰國之立場理性和平的態度處理海上事故。

因日方主張事實管領,且此一事故的原因亦在於實現此一目的,我國既已宣示主權,自不能無管理事實;但為避免造成佔有事實之衝突,司法管轄權之行使具有高度的主權象徵性。台灣法院應立即受理此案,俟判決作成後再與日方協商,由日本法院承認,行政機關執行,或由台日兩國同意下將交由國際海洋法庭仲裁等,都是正當且適當的法律程序。 (作者為德國杜賓根大學法學博士,哈佛大學、Max-Planck Institute國際法研究)
Posted by 獨立軍發言人 at June 18,2008 23:58
常聽到許多人嘲笑三寶,說實在,嘲笑的人,有三寶一半的智慧,就該偷笑了!

台澎只是由CKS實質統治,並非正式轉移,請參見戴天昭《台灣國際政治史》P.386

有人說綠卡是為了旅行方便,我不知道,但對於台澎居民領有ROC身份證,還真是為了旅行方便,請參見雲程《領土地位變遷與台灣上》P.182

我個人認為,必需要把握法律真相,以及實際情勢,才能掌握住對自己較有利的籌碼;在訊息不對等的情況,會對自己更不利。
Posted by maozilla at June 19,2008 11:25
過去的地理課本中,


釣魚台是日本的.


http://blog.pixnet.net/Richter/post/18938999


這下子可以解事這些中國人不敢登島的原因了.
Posted by 過去的課本 at June 22,2008 15: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