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6,2008
[馬經摘錄] 馬式中山橋古蹟保存法
(轉載請註明「出處:http://blog.roodo.com/weichen/archives/cat_497261.html,版權:玉山社出版社)
2003年4月,對於台北至為重要的古蹟─中山舊橋(原稱明治橋),在馬英九市長的堅持下,結束了它70年的歲月。拆除至今,中山舊橋被肢解的435塊碎片,仍躺臥在已荒廢的再春游泳池畔。
明治橋興建於1932年,是當時通往日本在台最高位階的台灣神社之要道,橋身優美點典雅,在其下的基隆河划船、泛舟,是老一代台北人美麗的共同回憶。除了承載帝國著帝國的統治功能外,當前橋下還擺著一段大水管,將草山湧出的潔淨水源送到水廠處理,以為台北城的民生用水。
2003年4月,對於台北至為重要的古蹟─中山舊橋(原稱明治橋),在馬英九市長的堅持下,結束了它70年的歲月。拆除至今,中山舊橋被肢解的435塊碎片,仍躺臥在已荒廢的再春游泳池畔。
明治橋興建於1932年,是當時通往日本在台最高位階的台灣神社之要道,橋身優美點典雅,在其下的基隆河划船、泛舟,是老一代台北人美麗的共同回憶。除了承載帝國著帝國的統治功能外,當前橋下還擺著一段大水管,將草山湧出的潔淨水源送到水廠處理,以為台北城的民生用水。
這麼有意義的一座古蹟,卻在黃大洲市長任內,以有礙排洪之藉口,規劃拆除。陳水扁長上任後,發現從未有洪水溢流橋面之紀錄,有礙排洪一說值得商榷,因而裁示保留。但在馬英九上任後,堅持拆除這座日治時代的古蹟,以摧毀台北市的城市記憶。
就排洪而言,自從員山仔分洪道於2004年提早啟用後,大為疏緩基隆河下游的壓力,基隆河下游就不再發生嚴重的洪災。這在之前就可預見,為什麼馬英九連1、2年都不願意等待。就整頓中山橋交通動線而言,穿越松山機場的復興北路車行地下道,也規劃在馬英九任內完工,屆時將大為紓解大直、內湖的交通問題,有必要只為了3、4年的不便,就急著拆除這一座對台北重要無比的古蹟?
在拆除過程中也是波折不斷,逼死包商。因市府先於拆除前一年的2002年12月舉辦「再見中山橋遷移紀念音樂會」,要負責拆除的義昌工程公司代墊350餘萬的活動費給兩家活動業者,並於活動結束後的2003年1月3日採限制性招標,變更拆除契約,把不屬工程事務的音樂會交由工程包商義昌公司辦理,以規避公開招標,圖利特定廠商。進入拆除作業後,又因設計圖不符,使拆除難度超乎預期,分塊量由原先的310塊變成435塊;致包商要求延長工期、追加工程費3000餘萬;但市府以追加經費不能超過契約總價50%為由,只同意追加1800萬,甚至遲於完工後5個月才辦理估價驗收。讓義昌工程公司負責人黃國雄背負沉重債務,瀕臨破產邊緣,最後選擇走上絕路,在2003年9月中自縊於中山橋下。經監察調查,通過對台北市府的糾正案。
面對435塊中山橋碎片,市府似乎沒有能力重組重建。也或許是不想出錢修復古蹟,由3億1千多萬元增加為5億6千多萬元拆遷經費,馬英九市長竟公開要求日本捐贈花崗石材。重建之路也因此遙遙無期,確定在馬英九卸任前跳票。
一座意義深遠的古蹟,卻只因為它是日治時代的遺物,讓馬英九千方百計欲除之而後快,還因此造成一個家庭的破碎,而所謂的「遷建」,只不過是拿來敷衍文化界,讓市府得以順利消滅城市記憶的把戲罷了。
本文參考資料:
林恕暉、林美芬,〈拆除北市中山橋請款不順 包商自殺〉。《自由時報》2003年10月28日。
馮復華、黃雅詩,〈中山橋遷建疏失 監院糾正市府〉。《聯合報》2004年5月19日。
陳妍君,〈中山舊橋遷建費暴增馬英九盼日本捐贈建材〉。《中央社》2005年8月15日。
陳洛薇,〈中山舊橋 馬英九卸任前難再生〉。《中國時報》2006年9月5日。
陳怡妏,〈中山舊橋將重現雙溪河〉。《中國時報》2007年4月23日。
※《馬經:你想像不到的馬英九》(定價300,玉山社出版)
(※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玉山社 http://www.tipi.com.tw/newbook.php?bookNO=395
甲馬創意 http://store.pchome.com.tw/jamaridea/M01308727.htm
南方快報 http://shop.southnews.com.tw/product_info.php/products_id/547
博客來 http://www.books.com.tw/exep/prod/booksfile.php?item=0010388433
就排洪而言,自從員山仔分洪道於2004年提早啟用後,大為疏緩基隆河下游的壓力,基隆河下游就不再發生嚴重的洪災。這在之前就可預見,為什麼馬英九連1、2年都不願意等待。就整頓中山橋交通動線而言,穿越松山機場的復興北路車行地下道,也規劃在馬英九任內完工,屆時將大為紓解大直、內湖的交通問題,有必要只為了3、4年的不便,就急著拆除這一座對台北重要無比的古蹟?
在拆除過程中也是波折不斷,逼死包商。因市府先於拆除前一年的2002年12月舉辦「再見中山橋遷移紀念音樂會」,要負責拆除的義昌工程公司代墊350餘萬的活動費給兩家活動業者,並於活動結束後的2003年1月3日採限制性招標,變更拆除契約,把不屬工程事務的音樂會交由工程包商義昌公司辦理,以規避公開招標,圖利特定廠商。進入拆除作業後,又因設計圖不符,使拆除難度超乎預期,分塊量由原先的310塊變成435塊;致包商要求延長工期、追加工程費3000餘萬;但市府以追加經費不能超過契約總價50%為由,只同意追加1800萬,甚至遲於完工後5個月才辦理估價驗收。讓義昌工程公司負責人黃國雄背負沉重債務,瀕臨破產邊緣,最後選擇走上絕路,在2003年9月中自縊於中山橋下。經監察調查,通過對台北市府的糾正案。
面對435塊中山橋碎片,市府似乎沒有能力重組重建。也或許是不想出錢修復古蹟,由3億1千多萬元增加為5億6千多萬元拆遷經費,馬英九市長竟公開要求日本捐贈花崗石材。重建之路也因此遙遙無期,確定在馬英九卸任前跳票。
一座意義深遠的古蹟,卻只因為它是日治時代的遺物,讓馬英九千方百計欲除之而後快,還因此造成一個家庭的破碎,而所謂的「遷建」,只不過是拿來敷衍文化界,讓市府得以順利消滅城市記憶的把戲罷了。
本文參考資料:
林恕暉、林美芬,〈拆除北市中山橋請款不順 包商自殺〉。《自由時報》2003年10月28日。
馮復華、黃雅詩,〈中山橋遷建疏失 監院糾正市府〉。《聯合報》2004年5月19日。
陳妍君,〈中山舊橋遷建費暴增馬英九盼日本捐贈建材〉。《中央社》2005年8月15日。
陳洛薇,〈中山舊橋 馬英九卸任前難再生〉。《中國時報》2006年9月5日。
陳怡妏,〈中山舊橋將重現雙溪河〉。《中國時報》2007年4月23日。
※《馬經:你想像不到的馬英九》(定價300,玉山社出版)
(※版權所有,轉載請註明出處)
玉山社 http://www.tipi.com.tw/newbook.php?bookNO=395
甲馬創意 http://store.pchome.com.tw/jamaridea/M01308727.htm
南方快報 http://shop.southnews.com.tw/product_info.php/products_id/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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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唉,姓馬的到底毀了台北市的多少記憶...我住在這邊二十幾年,感觸真的很深...
Posted by jsoccer
at February 26,2008 15:08
Posted by Kai-shao
at February 26,2008 15: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