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ptember 26,2007
解構鄭和迷思系列之二─有關寶船的迷思 ◎陳政宏
引自《鄭和研究與活動簡訊》第二十期 (2004年12月20日)
解構鄭和迷思系列之二 ─ 有關「寶船」的迷思 ◎陳政宏
在有關鄭和的迷思之中,最具爭議性與最受注目的,莫過於傳說中巨大無比的寶船了。由於鄭和下西洋活動留下的具體資料極少,而各式的奇珍異寶鮮有具體型態之留存,頂多剩下華美的形容詞藻,因此能用來具體形容其活動之偉大者,只剩下可以誇炫的三項有關航海的事物:其一是遠航記錄的航海圖,其二是所謂「空前絕後」的寶船尺寸,其三是船隊的規模。
關於遠航記錄,在〈解構鄭和迷思系列之一─是 「鄭和下西洋」抑或「明初大航海」?〉文中,筆者已經說明鄭和下西洋並無任何航程上的新記錄或發現新地點,鄭和仍是在當時中國人已知且熟悉的海域中活動。其次,所謂鄭和航海圖者,實為後人(明末茅元儀)所抄繪之海圖,由內容可知確實與鄭和下西洋活動有關,很可能是鄭和下西洋時修訂過的海圖,但是是否還有後人增補修訂呢?可能很難考證出確切的答案了。所以,把這海圖就視作鄭和下西洋的航行記錄,在邏輯上也有漏洞,因此頂多可以認為是全面地整理並修訂前人所累積之海圖與航海經驗的大功勞一件,實在也沒什麼可以誇耀的創記錄可言。
解構鄭和迷思系列之二 ─ 有關「寶船」的迷思 ◎陳政宏
在有關鄭和的迷思之中,最具爭議性與最受注目的,莫過於傳說中巨大無比的寶船了。由於鄭和下西洋活動留下的具體資料極少,而各式的奇珍異寶鮮有具體型態之留存,頂多剩下華美的形容詞藻,因此能用來具體形容其活動之偉大者,只剩下可以誇炫的三項有關航海的事物:其一是遠航記錄的航海圖,其二是所謂「空前絕後」的寶船尺寸,其三是船隊的規模。
關於遠航記錄,在〈解構鄭和迷思系列之一─是 「鄭和下西洋」抑或「明初大航海」?〉文中,筆者已經說明鄭和下西洋並無任何航程上的新記錄或發現新地點,鄭和仍是在當時中國人已知且熟悉的海域中活動。其次,所謂鄭和航海圖者,實為後人(明末茅元儀)所抄繪之海圖,由內容可知確實與鄭和下西洋活動有關,很可能是鄭和下西洋時修訂過的海圖,但是是否還有後人增補修訂呢?可能很難考證出確切的答案了。所以,把這海圖就視作鄭和下西洋的航行記錄,在邏輯上也有漏洞,因此頂多可以認為是全面地整理並修訂前人所累積之海圖與航海經驗的大功勞一件,實在也沒什麼可以誇耀的創記錄可言。
寶船尺寸的爭議
至於許多人所謂「空前絕後」的寶船尺寸,以及因此可以大書特書的寶船特殊性,可是有所憑據的。列為正史之一的《明史》在清初由名臣張廷玉監修,一般評價其考證的功夫並不差,而其中所述的寶船是長44丈4尺,寬18丈。此尺寸的可信度曾被許多西方學者質疑,而中國學者在1947年管勁丞首先提出之後也有不少提出質疑。儘管質疑的理由不一,有的在邏輯上並不必然正確,有的也與實情不合,但多半是根據物理法則與技術發展規律來推論。而寶船的記載上,那不管怎麼換算都應該超過120公尺的長度,以及因此而來的巨大排水量(萬噸級)等,實在讓許多造船專家瞠目結舌—不知道是該對尺寸噸位之龐大表示驚嘆,還是對罔顧不合理記載的虛榮表示訝然。
另一方面,一些歷史學者與少部分造船學者認為既然是正史所記,又有諸多文獻佐證,甚至有以數字大寫記錄者,不可能是傳抄時誤植,因此還是認為寶船就是有上百公尺那麼長,上萬噸那麼大。至於明初造船技術上如何達成呢?他們由此被他們認定的結果反推論回去,認為必然當初有造船技術上的進步之處,但卻至今找不出當初木造船技術上的可行性。尤有甚者,過去曾有一些多半來自中國大陸的論文或短文,從其行文與遣詞用字看來,似乎是先有了這項寶船百公尺長的結論後,再反過來東拼西湊找證據,品質粗糙,邏輯錯亂。
爭議的科學解決
既然有人提出合理的懷疑,正確的回應作法不應該是訴諸權威(正史所記)或先有結論再找證據,這兩項都是犯了邏輯上的謬誤。就維護與質疑兩派分別而言,合理的作法當類似如下:
質疑派:首先應該提出合理的懷疑理由,或提出質疑記載錯誤的證據,論述其記載必然錯誤,否則會違反哪些邏輯原理或自然法則,並說明如何違反。也就是要進行具體的實質討論,而不是只提出合理的懷疑,最好能逐漸提出合理的理論與替代模型解釋記載錯誤的理由,並建立可能的還原方案。
維護派:對於維護明史記載數字者,則應在質疑派提出合理懷疑的論述與證據後,針對其論述或證據進行實質上的討論與辯駁,例如反駁其證據的可信度,論述之邏輯或事實錯誤等;而非進行形式上的意氣之爭,例如強調正史或有多少文獻有類似記載,因為正史也都被證明過會有錯誤,而事實也不是數目多的就贏,還是要以證據與邏輯推理來服人。
李則芬在《史學入門的警惕》(台北:黎明文化,1993)書中以許多中國史的例子強調,中國史書的記載有許多是錯誤與不可信的,尤其是與數字或戰爭有關的部分,他也提出許多可能的原因與解釋。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他強調「中國史官多是進士出身的翰林編修,不太瞭解社會生活實況,對軍事、戰爭與游牧民族習性等都不甚瞭解,常常只注重文采而輕忽事實」。這是許多人讀史時若未曾思考容易忽略的地方。也因此,對於質疑派提出的一些有關大型寶船之說違反物理法則的論述,實在不可輕忽,因為物理法則是古今中外皆適用,而且不會受人影響,比起人寫的東西可靠多,如果維護派始終無法對質疑派這些論述有實質的回應,質疑之聲將永遠流傳不絕。
關於這種歷史事件爭議的科學解決法,最近有一篇文章提供了很好的範例:〈寫實畫的光學之謎〉(David G. Stork: Optics and Realism in Renaissance Art, Scientific American Magazine, Dec. 2004,中文版《科學人》雜誌2005年1月號,頁59-65) 探討何以早期文藝復興時期的畫作忽然在繪畫技巧上有突破,而使畫作看起來生動了許多。前幾年有一個特別的理論認為是因為當時的畫家用了鏡片與凹面鏡子來投射物體到畫布上,所以畫家可以畫得相當精確。若這理論符合事實,則是當年技術的一大突破。但以光學計算技術分析畫作上的物品,並推算符合該理論情形下所需的鏡子尺寸,同時檢驗是否符合透視畫法,結果發現當時的畫作既不是透視畫法,而所需的凹面鏡尺寸又大到不合其中情境的地步,因此可以推論該投射理論不太能成立,倒是一個較普通的解釋就能合理解釋這種進步:當時眼鏡已經通行於世,因此當時的畫家可以看得更清楚,所以可以畫得較好,沒有用什麼特殊的方法,如此而已。
這項研究所依靠的無非是光線行進的原理方法不會隨時間或人而改變的這項事實,因此記載或理論上的描述若使情境中有不合理處出現,必然有部分記載有誤或是理論不能成立。這項研究清楚地顯示出一個物理法則在鑑別上的強大功能,我們不能認為記載是不可能會出錯的,任何理論也必須通過無情的檢驗。
基於以上的討論,我們發現仍有許多環繞著寶船的迷思存在於部分學界與媒體傳播之中,以下整理與寶船相關的一些迷思,並澄清之。
寶船尺寸的迷思
第一項有關鄭和寶船的尺寸,如果寶船真是長44丈4尺,寬18丈,以1尺等於0.29~0.33公尺換算,其長約為128~146公尺,寬約為52~59公尺,而深度沒有記載,所以要看船型來推測。如果是福船型的較深,約有8~10公尺,也因此各方推算其排水量將達一萬噸以上,與現今的小型航空母艦相當,比巡洋艦(典型的為七千噸)還大。如果是沙船型的,雖然推算之排水量會小一些,但是實際上不太可能,因為沙船的乾舷低,在大海中航行容易上浪,其穩度經過研究證實也較福船差,容易翻覆,傳統上也非官方或民間遠航用的船型,因此除非能找到特殊而有理的理由,沒有道理要假定寶船是沙船型的。由於船型比較不是爭論的重點,經過多方相對較為無堅持立場的討論,現在學界大部分接受「寶船是福船型的可能性較大」的說法。
但是質疑派對於這麼大的船,竟然都用木頭建造,而且還能抵抗大洋的風浪,超越後來所有木製船舶長度的紀錄,提出種種不合理處的質疑。到十九世紀為止,西方最長的木製船舶是以金屬材料補強的,也只有八、九十公尺長。因此從技術的角度,也就是力學的角度來看,反而是維護派需要提出能合理解釋如何製造的理論,畢竟現在已經沒有實物存在了。此外也要有解釋大寶船如何運作的理論,例如吃水如此深的船,如何從位於長江岸邊的寶船廠下水,不會擱淺,再行駛到大洋裡,又是否永遠不停靠港口呢?不然當年有幾處是可以停靠吃水如此之深的船?
然而儘管維護派開始以較為科學的方法與態度回應,但是大部分的理論估算類似於前幾年的一個例子:有學者以造船學常用的公式計算這麼大的寶船的阻力、所需的動力與人數及帆的大小等,但是過程中也不顧那些經驗公式的適用性是否及於中式古船,是否符合帆船的一般操作方式,只要算出來的數字合理,就下結論說鄭和寶船是這麼大。其論述是在為大尺寸找合理證據,而非客觀評估正反兩種說法的可能性。.
另外有人曾以南京出土的舵柱長度來推算古船的長度,由於舵柱長約11公尺,若是沙船型的,船長約為舵柱長的10~12倍左右,船長可達120公尺;若是福船型的,船長約為舵柱長的4~5倍左右,船長約為40~50公尺。由於沒有其他證據顯示該舵柱所屬的船型,此案只能不了了之,無法作為推論寶船的證物,因為該處出土的船可能是長江水域的內河近海用船筏,也可能是特地為下西洋建造的,但是在沒有其他證據支持下,也無法繼續推論下去,只能變成懸案。但是我們看到當年,為了讓寶船能有120公尺以上的長度,遂有人斷定寶船是沙船型的,這樣才能用此考古出土的物證來支持大寶船說,而罔顧了沙船型的種種不合理處。這就是典型的「先有結論,再找證據」。
過去幾年陸續有學者從各種文獻的版本源流考證,發現各種文獻中記載的「四十四丈四尺」數字都比明朝中葉羅懋登那誇張且錯誤百出的小說《三寶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出現得晚,因此很可能是後人依據小說中的數字補進各種文獻中的。如果無法找到比《三寶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更早的「四十四丈四尺」記載,那在此文獻資料極度缺乏的歷史難題中,文獻資料的可信度就比較低,我們反而需要求助於其他的方法來推論與解釋各種不合理處。
以過去各種有詳細記載的文獻與實船記錄來看,所有中國清朝以前的航海木造船中,大部分最大的船型約只有30多公尺,如果把較長的虛梢等算進去,再考慮偶然少數一些較大的船,其全長也在50~60公尺左右而已。如果鄭和寶船是特別設計製造的,比一般海船大,最有可能的尺寸也大約是在此數字附近;若寶船沒有比一般海船大,只是性能或裝飾較好,那也可能只有30多公尺。維護清史記載的尺寸者,必須找出超越文獻的證據來反駁質疑派,否則不能人為作假或隨意改變的「技術限制」與「物理法則」這兩項,是維護派永遠無法超越的障礙。
寶船尺寸比較的迷思
從尺寸延伸出來的另一個迷思是當人們在比較船隻大小時的不當比較。最有名的例子是Louise Levathes的When China Ruled the Sea 《當中國稱霸海上》書中所畫的鄭和寶船與哥倫布的聖瑪麗亞號比較圖。由於鄭和常被拿來與哥倫布或麥哲倫等歐洲大航海時代的著名航海家比較(這其實也是不當的比較,以後再述),他的船也被拿來與哥倫布的船比較。在原圖中(參見圖一(上)) 讀者的一般印象是:聖瑪麗亞號與鄭和寶船相比真是小巫見大巫。

圖一 《當中國稱霸海上》「鄭和寶船」與「哥倫布的聖瑪麗亞號」比較(上),寶船尺寸減半後的比較(下)
然而這樣地來比兩艘船的大小是不妥的。首先,哥倫布的聖瑪麗亞號並不是當時歐洲最大的木造船,而鄭和寶船卻有可能是當時中國最大的木造船。這樣兩者相比大小就失去真正比大小的意義,也無法從邏輯上得到許多論者所常引以為傲的「中國船比較好」的結論。其次,聖瑪麗亞號穿越大西洋航行,鄭和寶船多為沿岸航行,而且哥倫布航行為探險未知的性質,鄭和航行為重複過去既有中國帆船貿易的航線,兩者屬於本質不同的航行,再來比較其所用船隻,也不是很有意義。就如同把緝私艦與觀光遊艇拿來比較大小般,究竟有何好比的?第三,書中原圖畫的是側面圖,因此尺寸上的倍數在面積上看來就得到長度倍數的平方倍,因此效果會被放大許多。如果我們把鄭和寶船的長度縮小為原來的一半,以比較接近合理的60公尺左右的大小來與聖瑪麗亞號比較(圖一(下)),讀者感受到的大小差異就沒有那麼強烈了,因為鄭和寶船尺寸縮為1/2後,面積縮為1/4,兩船的視覺效果就比較接近。因此這種圖面的比較有誇大的效果存在。
寶船性能的迷思
第二種迷思是「寶船性能好到無與倫比」。這項迷思雖然較少出現在學術界的討論當中,因為學界連尺寸都還搞不定,還不會來個性能大辯論,而且能討論性能的學者專家人數也少。但是此項迷思卻常常在媒體的報導中出現影射或暗示這樣意思的字句,其主要論點通常是來自於第一個尺寸上的迷思,認為較大的船與特製的船性能自然會比較好,而且為皇帝特命製造的等等。然而就如前面提過的方法,任何主張要有實質證據支持才行,而此性能好壞之說顯然就不是個該被討論的主題,因為連船的尺寸與外型都還未能確定,如何計算或實驗其性能,並與其他船隻比較? 因此這些吹捧寶船性能的文字都不是真正在討論鄭和與寶船的問題,只是想藉題發揮。
但是在另一方面,也不是說在討論鄭和寶船問題時完全不能論及船的性能只是不能論及鄭和寶船的性能而已。在推論寶船的形式時,我們可以討論不同船型性能的差異,因為現在留有一些典型中國式古帆船的不同樣式,而且十九世紀來到東亞的的西方人留有許多當時中國式古帆船的記錄,足以作為實質討論的依據。而瞭解到不同船型的性能差異後,再來與文獻中的描述比較,才能有一點點用來推論還未知的鄭和寶船究竟屬於哪種船型的資料。造船學者已經對此有過研究,瞭解到福船式的尖底海船較適合在大洋中航行,也符合過去中國前往東南亞與印度洋的貿易船隻的型式,因此推論鄭和所用的船以福船式的可能性較高。
寶船經濟的迷思
第三種迷思是「寶船價格高,代表當時經濟狀況好,可以證明明初的經濟狀況好,國庫豐裕。」這種推論與上述寶船性能好的迷思類似,都是以還不能證實的說法來推論另一項還有疑義的說法,是毫無意義的推論。首先,寶船價格高不高,在沒有確切的寶船資料以及造船成本資料之前,是無法討論的,而偏偏寶船與下西洋的資料已經不在了,這個問題也就無法解開。況且就算寶船價格高,也無法推論明初的經濟好,因為在專制時代的一個好大喜功皇帝,是可以不論國庫盈虧,傾全國之力完成其意志的,毛澤東的「寧要核子,不要褲子」正是鮮明的例子。所以這種推論即使在船價資料充足時也是邏輯不通的。其次,經濟史學家早已用其他社會各層面的資料把明初的經濟狀況好壞研究清楚,根本不需要用此來推論。倒是從明朝中葉的《龍江船廠志》中有關造船成本的記載與當時物價相較,我們可以瞭解造船的相對成本,但是似乎還未見到有學者對此議題有所著墨。
寶船安全的迷思
第四種迷思是「鄭和船隊的航行成功且安全,船隊人員幾無損失。」這是少數有關鄭和的文字給人的模糊印象,但卻不是學界的共識,相反地很多學者已經引用《前聞記》的描述來指出下西洋不僅花費甚鉅,而且人員損失慘重。著於明朝中葉的《前聞記》雖是筆記式作品而非歷史著作,但是在沒有其他資料的情形下,此一寫法不太誇張的作品也有些參考價值。據《前聞記》的描述,鄭和下西洋的活動的死傷是以萬計的。當然這數字包括作戰造成的,但以鄭和在西洋活動中的戰役不多的情形下,可知尚有許多人員死傷是來自航海中的意外,如觸礁或遇風暴翻船等,因此鄭和船隊的航行並不如那些文章所刻劃的那樣安全。
船隊規模比較的迷思
第五種迷思是「鄭和艦隊規模可能超過臺灣海軍」。這原是2002年12月17日聯合報一篇報導的標題,本來記者郭乃日報導的內文是「與會者都一致認為,當年鄭和任一次下西洋所率領的艦隊,可能比今天臺灣所有海軍艦艇總量還多。」一般在比較船隊時,比較有意義的比法有兩種:可以比總數量,也可以比總噸位(排水量或載重量,需視情形而定)。文中的總量一詞不甚清楚,以前後文看來,指數目的可能性較大。若是以艦隊中船隻數目來比較,其實沒什麼意義,因為這不是兩個組織架構類似的船隊,也不是可能會交戰的雙方。
鄭和船隊中約有百艘以上的船,臺灣海軍的船艇詳細數目不清楚,但可從資料尚不齊全的表一之整理中看出主要的內容。從數目上看來是少於鄭和的船隊,但是如果鄭和寶船的長度不是百公尺級的,其噸位總和也不可能比臺灣海軍大。如果鄭和寶船是百公尺級的,大家可以想像會有拉法葉艦那麼長,但是寬多了,噸位會有登陸艦那麼大,而且是全木造的,這種可能性有多大?其實,這種比較就如同把現在台灣的漁筏數目(一萬五千艘,更多!)來與美國海軍一個航空母艦戰鬥群的船數(十幾艘)比較一樣不妥,不論從火力或性質或總噸位看,漁筏編隊也都不是航空母艦戰鬥群的對手,但數目卻是千倍。
這種類比頂多給人們一個數量上的概念,但是卻很容易誤導讀者產生一種「鄭和艦隊比台灣海軍強大」的錯誤印象。因為規模一詞有多重涵意,可以純指「數量」(而數量有很多種:數目、尺寸、火力、噸位等等),也可能在暗示「力量」。而被比較的兩項事物通常是被認為具有比較意義時,才會被拿來比較。因此讀者或許比較容易察覺漁筏與航母戰鬥群比較是沒有意義的,但是對於較為陌生的鄭和船隊,卻不容易發現是否適宜相提並論,因此看到有人把鄭和船隊與另一船隊比較時,會被暗示這是有意義的比較,又見到一個規模比另一個大,就容易產生規模大者較強大的印象,卻不容易發現撰文者其實在相提並論時已經犯了不應該相提並論的邏輯錯誤,而其效果是使對詳情不察的讀者輕易地落入這種邏輯陷阱當中,得出錯誤的印象與迷思。
我們可以說這是編輯台在下標題時,比原來記者有點模糊的敘述又更誇大的結果。而這種沒什麼意義的比較,也是媒體誤導並創造迷思的一個例子。
表一 臺灣海軍現役主要船型*與規模**
*飛彈快艇、AP運輸艦、ARS救難艦、AOG運油艦、其他陽字號驅逐艦因資料不全,未列入。
**資料來源:中國軍艦博物館http://www.yaox.com/cwm/ 及中華民國海軍全球資訊網http://www.mnd.gov.tw/division/~defense/mil/navy/about_navy_ship_history/0401.htm
(作者陳政宏,國立成功大學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助理教授)
至於許多人所謂「空前絕後」的寶船尺寸,以及因此可以大書特書的寶船特殊性,可是有所憑據的。列為正史之一的《明史》在清初由名臣張廷玉監修,一般評價其考證的功夫並不差,而其中所述的寶船是長44丈4尺,寬18丈。此尺寸的可信度曾被許多西方學者質疑,而中國學者在1947年管勁丞首先提出之後也有不少提出質疑。儘管質疑的理由不一,有的在邏輯上並不必然正確,有的也與實情不合,但多半是根據物理法則與技術發展規律來推論。而寶船的記載上,那不管怎麼換算都應該超過120公尺的長度,以及因此而來的巨大排水量(萬噸級)等,實在讓許多造船專家瞠目結舌—不知道是該對尺寸噸位之龐大表示驚嘆,還是對罔顧不合理記載的虛榮表示訝然。
另一方面,一些歷史學者與少部分造船學者認為既然是正史所記,又有諸多文獻佐證,甚至有以數字大寫記錄者,不可能是傳抄時誤植,因此還是認為寶船就是有上百公尺那麼長,上萬噸那麼大。至於明初造船技術上如何達成呢?他們由此被他們認定的結果反推論回去,認為必然當初有造船技術上的進步之處,但卻至今找不出當初木造船技術上的可行性。尤有甚者,過去曾有一些多半來自中國大陸的論文或短文,從其行文與遣詞用字看來,似乎是先有了這項寶船百公尺長的結論後,再反過來東拼西湊找證據,品質粗糙,邏輯錯亂。
爭議的科學解決
既然有人提出合理的懷疑,正確的回應作法不應該是訴諸權威(正史所記)或先有結論再找證據,這兩項都是犯了邏輯上的謬誤。就維護與質疑兩派分別而言,合理的作法當類似如下:
質疑派:首先應該提出合理的懷疑理由,或提出質疑記載錯誤的證據,論述其記載必然錯誤,否則會違反哪些邏輯原理或自然法則,並說明如何違反。也就是要進行具體的實質討論,而不是只提出合理的懷疑,最好能逐漸提出合理的理論與替代模型解釋記載錯誤的理由,並建立可能的還原方案。
維護派:對於維護明史記載數字者,則應在質疑派提出合理懷疑的論述與證據後,針對其論述或證據進行實質上的討論與辯駁,例如反駁其證據的可信度,論述之邏輯或事實錯誤等;而非進行形式上的意氣之爭,例如強調正史或有多少文獻有類似記載,因為正史也都被證明過會有錯誤,而事實也不是數目多的就贏,還是要以證據與邏輯推理來服人。
李則芬在《史學入門的警惕》(台北:黎明文化,1993)書中以許多中國史的例子強調,中國史書的記載有許多是錯誤與不可信的,尤其是與數字或戰爭有關的部分,他也提出許多可能的原因與解釋。其中最值得注意的是,他強調「中國史官多是進士出身的翰林編修,不太瞭解社會生活實況,對軍事、戰爭與游牧民族習性等都不甚瞭解,常常只注重文采而輕忽事實」。這是許多人讀史時若未曾思考容易忽略的地方。也因此,對於質疑派提出的一些有關大型寶船之說違反物理法則的論述,實在不可輕忽,因為物理法則是古今中外皆適用,而且不會受人影響,比起人寫的東西可靠多,如果維護派始終無法對質疑派這些論述有實質的回應,質疑之聲將永遠流傳不絕。
關於這種歷史事件爭議的科學解決法,最近有一篇文章提供了很好的範例:〈寫實畫的光學之謎〉(David G. Stork: Optics and Realism in Renaissance Art, Scientific American Magazine, Dec. 2004,中文版《科學人》雜誌2005年1月號,頁59-65) 探討何以早期文藝復興時期的畫作忽然在繪畫技巧上有突破,而使畫作看起來生動了許多。前幾年有一個特別的理論認為是因為當時的畫家用了鏡片與凹面鏡子來投射物體到畫布上,所以畫家可以畫得相當精確。若這理論符合事實,則是當年技術的一大突破。但以光學計算技術分析畫作上的物品,並推算符合該理論情形下所需的鏡子尺寸,同時檢驗是否符合透視畫法,結果發現當時的畫作既不是透視畫法,而所需的凹面鏡尺寸又大到不合其中情境的地步,因此可以推論該投射理論不太能成立,倒是一個較普通的解釋就能合理解釋這種進步:當時眼鏡已經通行於世,因此當時的畫家可以看得更清楚,所以可以畫得較好,沒有用什麼特殊的方法,如此而已。
這項研究所依靠的無非是光線行進的原理方法不會隨時間或人而改變的這項事實,因此記載或理論上的描述若使情境中有不合理處出現,必然有部分記載有誤或是理論不能成立。這項研究清楚地顯示出一個物理法則在鑑別上的強大功能,我們不能認為記載是不可能會出錯的,任何理論也必須通過無情的檢驗。
基於以上的討論,我們發現仍有許多環繞著寶船的迷思存在於部分學界與媒體傳播之中,以下整理與寶船相關的一些迷思,並澄清之。
寶船尺寸的迷思
第一項有關鄭和寶船的尺寸,如果寶船真是長44丈4尺,寬18丈,以1尺等於0.29~0.33公尺換算,其長約為128~146公尺,寬約為52~59公尺,而深度沒有記載,所以要看船型來推測。如果是福船型的較深,約有8~10公尺,也因此各方推算其排水量將達一萬噸以上,與現今的小型航空母艦相當,比巡洋艦(典型的為七千噸)還大。如果是沙船型的,雖然推算之排水量會小一些,但是實際上不太可能,因為沙船的乾舷低,在大海中航行容易上浪,其穩度經過研究證實也較福船差,容易翻覆,傳統上也非官方或民間遠航用的船型,因此除非能找到特殊而有理的理由,沒有道理要假定寶船是沙船型的。由於船型比較不是爭論的重點,經過多方相對較為無堅持立場的討論,現在學界大部分接受「寶船是福船型的可能性較大」的說法。
但是質疑派對於這麼大的船,竟然都用木頭建造,而且還能抵抗大洋的風浪,超越後來所有木製船舶長度的紀錄,提出種種不合理處的質疑。到十九世紀為止,西方最長的木製船舶是以金屬材料補強的,也只有八、九十公尺長。因此從技術的角度,也就是力學的角度來看,反而是維護派需要提出能合理解釋如何製造的理論,畢竟現在已經沒有實物存在了。此外也要有解釋大寶船如何運作的理論,例如吃水如此深的船,如何從位於長江岸邊的寶船廠下水,不會擱淺,再行駛到大洋裡,又是否永遠不停靠港口呢?不然當年有幾處是可以停靠吃水如此之深的船?
然而儘管維護派開始以較為科學的方法與態度回應,但是大部分的理論估算類似於前幾年的一個例子:有學者以造船學常用的公式計算這麼大的寶船的阻力、所需的動力與人數及帆的大小等,但是過程中也不顧那些經驗公式的適用性是否及於中式古船,是否符合帆船的一般操作方式,只要算出來的數字合理,就下結論說鄭和寶船是這麼大。其論述是在為大尺寸找合理證據,而非客觀評估正反兩種說法的可能性。.
另外有人曾以南京出土的舵柱長度來推算古船的長度,由於舵柱長約11公尺,若是沙船型的,船長約為舵柱長的10~12倍左右,船長可達120公尺;若是福船型的,船長約為舵柱長的4~5倍左右,船長約為40~50公尺。由於沒有其他證據顯示該舵柱所屬的船型,此案只能不了了之,無法作為推論寶船的證物,因為該處出土的船可能是長江水域的內河近海用船筏,也可能是特地為下西洋建造的,但是在沒有其他證據支持下,也無法繼續推論下去,只能變成懸案。但是我們看到當年,為了讓寶船能有120公尺以上的長度,遂有人斷定寶船是沙船型的,這樣才能用此考古出土的物證來支持大寶船說,而罔顧了沙船型的種種不合理處。這就是典型的「先有結論,再找證據」。
過去幾年陸續有學者從各種文獻的版本源流考證,發現各種文獻中記載的「四十四丈四尺」數字都比明朝中葉羅懋登那誇張且錯誤百出的小說《三寶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出現得晚,因此很可能是後人依據小說中的數字補進各種文獻中的。如果無法找到比《三寶太監西洋記通俗演義》更早的「四十四丈四尺」記載,那在此文獻資料極度缺乏的歷史難題中,文獻資料的可信度就比較低,我們反而需要求助於其他的方法來推論與解釋各種不合理處。
以過去各種有詳細記載的文獻與實船記錄來看,所有中國清朝以前的航海木造船中,大部分最大的船型約只有30多公尺,如果把較長的虛梢等算進去,再考慮偶然少數一些較大的船,其全長也在50~60公尺左右而已。如果鄭和寶船是特別設計製造的,比一般海船大,最有可能的尺寸也大約是在此數字附近;若寶船沒有比一般海船大,只是性能或裝飾較好,那也可能只有30多公尺。維護清史記載的尺寸者,必須找出超越文獻的證據來反駁質疑派,否則不能人為作假或隨意改變的「技術限制」與「物理法則」這兩項,是維護派永遠無法超越的障礙。
寶船尺寸比較的迷思
從尺寸延伸出來的另一個迷思是當人們在比較船隻大小時的不當比較。最有名的例子是Louise Levathes的When China Ruled the Sea 《當中國稱霸海上》書中所畫的鄭和寶船與哥倫布的聖瑪麗亞號比較圖。由於鄭和常被拿來與哥倫布或麥哲倫等歐洲大航海時代的著名航海家比較(這其實也是不當的比較,以後再述),他的船也被拿來與哥倫布的船比較。在原圖中(參見圖一(上)) 讀者的一般印象是:聖瑪麗亞號與鄭和寶船相比真是小巫見大巫。

圖一 《當中國稱霸海上》「鄭和寶船」與「哥倫布的聖瑪麗亞號」比較(上),寶船尺寸減半後的比較(下)
然而這樣地來比兩艘船的大小是不妥的。首先,哥倫布的聖瑪麗亞號並不是當時歐洲最大的木造船,而鄭和寶船卻有可能是當時中國最大的木造船。這樣兩者相比大小就失去真正比大小的意義,也無法從邏輯上得到許多論者所常引以為傲的「中國船比較好」的結論。其次,聖瑪麗亞號穿越大西洋航行,鄭和寶船多為沿岸航行,而且哥倫布航行為探險未知的性質,鄭和航行為重複過去既有中國帆船貿易的航線,兩者屬於本質不同的航行,再來比較其所用船隻,也不是很有意義。就如同把緝私艦與觀光遊艇拿來比較大小般,究竟有何好比的?第三,書中原圖畫的是側面圖,因此尺寸上的倍數在面積上看來就得到長度倍數的平方倍,因此效果會被放大許多。如果我們把鄭和寶船的長度縮小為原來的一半,以比較接近合理的60公尺左右的大小來與聖瑪麗亞號比較(圖一(下)),讀者感受到的大小差異就沒有那麼強烈了,因為鄭和寶船尺寸縮為1/2後,面積縮為1/4,兩船的視覺效果就比較接近。因此這種圖面的比較有誇大的效果存在。
寶船性能的迷思
第二種迷思是「寶船性能好到無與倫比」。這項迷思雖然較少出現在學術界的討論當中,因為學界連尺寸都還搞不定,還不會來個性能大辯論,而且能討論性能的學者專家人數也少。但是此項迷思卻常常在媒體的報導中出現影射或暗示這樣意思的字句,其主要論點通常是來自於第一個尺寸上的迷思,認為較大的船與特製的船性能自然會比較好,而且為皇帝特命製造的等等。然而就如前面提過的方法,任何主張要有實質證據支持才行,而此性能好壞之說顯然就不是個該被討論的主題,因為連船的尺寸與外型都還未能確定,如何計算或實驗其性能,並與其他船隻比較? 因此這些吹捧寶船性能的文字都不是真正在討論鄭和與寶船的問題,只是想藉題發揮。
但是在另一方面,也不是說在討論鄭和寶船問題時完全不能論及船的性能只是不能論及鄭和寶船的性能而已。在推論寶船的形式時,我們可以討論不同船型性能的差異,因為現在留有一些典型中國式古帆船的不同樣式,而且十九世紀來到東亞的的西方人留有許多當時中國式古帆船的記錄,足以作為實質討論的依據。而瞭解到不同船型的性能差異後,再來與文獻中的描述比較,才能有一點點用來推論還未知的鄭和寶船究竟屬於哪種船型的資料。造船學者已經對此有過研究,瞭解到福船式的尖底海船較適合在大洋中航行,也符合過去中國前往東南亞與印度洋的貿易船隻的型式,因此推論鄭和所用的船以福船式的可能性較高。
寶船經濟的迷思
第三種迷思是「寶船價格高,代表當時經濟狀況好,可以證明明初的經濟狀況好,國庫豐裕。」這種推論與上述寶船性能好的迷思類似,都是以還不能證實的說法來推論另一項還有疑義的說法,是毫無意義的推論。首先,寶船價格高不高,在沒有確切的寶船資料以及造船成本資料之前,是無法討論的,而偏偏寶船與下西洋的資料已經不在了,這個問題也就無法解開。況且就算寶船價格高,也無法推論明初的經濟好,因為在專制時代的一個好大喜功皇帝,是可以不論國庫盈虧,傾全國之力完成其意志的,毛澤東的「寧要核子,不要褲子」正是鮮明的例子。所以這種推論即使在船價資料充足時也是邏輯不通的。其次,經濟史學家早已用其他社會各層面的資料把明初的經濟狀況好壞研究清楚,根本不需要用此來推論。倒是從明朝中葉的《龍江船廠志》中有關造船成本的記載與當時物價相較,我們可以瞭解造船的相對成本,但是似乎還未見到有學者對此議題有所著墨。
寶船安全的迷思
第四種迷思是「鄭和船隊的航行成功且安全,船隊人員幾無損失。」這是少數有關鄭和的文字給人的模糊印象,但卻不是學界的共識,相反地很多學者已經引用《前聞記》的描述來指出下西洋不僅花費甚鉅,而且人員損失慘重。著於明朝中葉的《前聞記》雖是筆記式作品而非歷史著作,但是在沒有其他資料的情形下,此一寫法不太誇張的作品也有些參考價值。據《前聞記》的描述,鄭和下西洋的活動的死傷是以萬計的。當然這數字包括作戰造成的,但以鄭和在西洋活動中的戰役不多的情形下,可知尚有許多人員死傷是來自航海中的意外,如觸礁或遇風暴翻船等,因此鄭和船隊的航行並不如那些文章所刻劃的那樣安全。
船隊規模比較的迷思
第五種迷思是「鄭和艦隊規模可能超過臺灣海軍」。這原是2002年12月17日聯合報一篇報導的標題,本來記者郭乃日報導的內文是「與會者都一致認為,當年鄭和任一次下西洋所率領的艦隊,可能比今天臺灣所有海軍艦艇總量還多。」一般在比較船隊時,比較有意義的比法有兩種:可以比總數量,也可以比總噸位(排水量或載重量,需視情形而定)。文中的總量一詞不甚清楚,以前後文看來,指數目的可能性較大。若是以艦隊中船隻數目來比較,其實沒什麼意義,因為這不是兩個組織架構類似的船隊,也不是可能會交戰的雙方。
鄭和船隊中約有百艘以上的船,臺灣海軍的船艇詳細數目不清楚,但可從資料尚不齊全的表一之整理中看出主要的內容。從數目上看來是少於鄭和的船隊,但是如果鄭和寶船的長度不是百公尺級的,其噸位總和也不可能比臺灣海軍大。如果鄭和寶船是百公尺級的,大家可以想像會有拉法葉艦那麼長,但是寬多了,噸位會有登陸艦那麼大,而且是全木造的,這種可能性有多大?其實,這種比較就如同把現在台灣的漁筏數目(一萬五千艘,更多!)來與美國海軍一個航空母艦戰鬥群的船數(十幾艘)比較一樣不妥,不論從火力或性質或總噸位看,漁筏編隊也都不是航空母艦戰鬥群的對手,但數目卻是千倍。
這種類比頂多給人們一個數量上的概念,但是卻很容易誤導讀者產生一種「鄭和艦隊比台灣海軍強大」的錯誤印象。因為規模一詞有多重涵意,可以純指「數量」(而數量有很多種:數目、尺寸、火力、噸位等等),也可能在暗示「力量」。而被比較的兩項事物通常是被認為具有比較意義時,才會被拿來比較。因此讀者或許比較容易察覺漁筏與航母戰鬥群比較是沒有意義的,但是對於較為陌生的鄭和船隊,卻不容易發現是否適宜相提並論,因此看到有人把鄭和船隊與另一船隊比較時,會被暗示這是有意義的比較,又見到一個規模比另一個大,就容易產生規模大者較強大的印象,卻不容易發現撰文者其實在相提並論時已經犯了不應該相提並論的邏輯錯誤,而其效果是使對詳情不察的讀者輕易地落入這種邏輯陷阱當中,得出錯誤的印象與迷思。
我們可以說這是編輯台在下標題時,比原來記者有點模糊的敘述又更誇大的結果。而這種沒什麼意義的比較,也是媒體誤導並創造迷思的一個例子。
表一 臺灣海軍現役主要船型*與規模**
*飛彈快艇、AP運輸艦、ARS救難艦、AOG運油艦、其他陽字號驅逐艦因資料不全,未列入。
**資料來源:中國軍艦博物館http://www.yaox.com/cwm/ 及中華民國海軍全球資訊網http://www.mnd.gov.tw/division/~defense/mil/navy/about_navy_ship_history/0401.htm
(作者陳政宏,國立成功大學系統及船舶機電工程學系助理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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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你引用的那些資料都已經落伍了!
鄭和的寶船的確比哥倫布的船隻大太多了(考古出土沉船復原...)阿拉伯人在元朝來中國看到的中國船隻記載也是!
只能說,一些學者,尤其台灣的教授,不知道宋元以來的海外市場!沒有市場與技術變革的互動觀念!以為中國古代不怎樣!所以不可能有那麼高的技術造出那樣超過百米長以上的大船!
Posted by 崑崙漁隱
at August 11,2009 03: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