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7,2006

關鍵是在車體,不在車齡

交通部長蔡堆在十一日宣布,十二年以上大客車將退出長途客運市場,並限定行駛特定區域。這樣的作法雖是為了行車安全考量,但過於粗糙,完全模糊焦點。

影響大客車安全與否的關鍵是車體結構,並非車齡。在國道上常見的大客車,除了舊款國光號是由美國車體廠MCI打造,原裝進口。其他的多由瑞典、日本、韓國進口大客車底盤,由國內車體廠承造車體。但是,一來輕量化以節省油耗,二來國內對車輛撞擊測試並不重視,所以常常在發生大客車事故後,整台車輛往往面目全非。也曾多次發生過,大客車司機未注意涵洞限高,硬將雙層巴士駛過涵洞,結果上層直接掀開,成為貨真價實的敞篷車。

而以MCI原廠打造的舊款國光號來說,雖然車齡已久,其車身結構卻是堅固無比,除了結構完整,受過各種嚴格的滾翻、撞擊測試,其鋼板更是厚實,臺北屏東一趟跑下來,油耗是新款大宇車的兩倍,光是它的保險桿就重達八十公斤,是其他臺裝車輛的十倍重。且它的每扇窗戶,只要扳開壓條,立刻成為活動式的逃生門,能讓所有乘客能在半分鐘內逃生完畢。在臺服役至今,縱使發生過多次車禍,卻能將死亡率降至最低。

2005年4月30日晚間,中山高楠梓路段,一部滿載乙炔的拖板車從北上車道高速撞向南下車道,MCI國光號首當其衝,迎面撞上,國光號仗著堅固的車體,全車乘客平安無恙。2005年11月28日,一班南下MCI國光號急速直接撞上岡山收費站,又追撞化學槽車,車體全毀,但也僅有司機一人死亡。MCI國光號唯一發生過的嚴重傷亡車禍,是在1990年9月27日,在台十七線的平交道上,被東港線火車攔腰撞上,也只有被直接被火車撞擊的乘客過世,造成5人死亡,是MCI國光號有史以來最慘重的車禍,因為撞它的是火車。

相較於臺裝客車,一旦發生類似事故,動輒兩位數的死亡人數,甚至是火燒車,乘客不及逃出,被活活燒死。可見,堅固的車體才足以提供乘客最安全之保障。

如果交通部只著眼於車齡,忽略車體結構,將會迫使全台灣最安全的大客車全面退出長途客運的行列,留下來不堪一擊,未經測試的臺裝車輛,豈不弔詭?要改善大客車安全,還是得從車體結構做起,車齡絕非關鍵。

本文刊於2006.12.17自由時報

Posted by weichen1980 at 樂多Roodo! │20:10 │回應(9)引用(0)政治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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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這篇讓人真想拍手叫好。

梅嶺車禍後,看到竟然主管單位想要規定車齡12年的遊覽車得退役,就覺得這些人真的是頭殼壞去。有些車子過五年就不堪使用,有些車保養得好可以二十年如新,這麼簡單的常識為何主管交通的人員都沒想到?如果政府單位繼續這樣不用頭腦做事,必定會民不聊生。
Posted by judie35 at December 18,2006 15:10
真是直接命中要害的分析。
政府機關實在太過偷懶,
老想用最簡單的表面方式管理,
就妄想可以深入地解決問題,
心態可議!
Posted by joeline at December 18,2006 23:18
目前的政府就是這麼濫,沒大腦,不知道這樣的政府還要多久才會革新
Posted by 認同 at December 20,2006 01:21
2005年11月28日,一班南下MCI國光號急速直接撞上岡山收費站,又追撞化學槽車,車體全毀,但也僅有司機一人死亡。

這是AG671大宇車
Posted by 資料有誤 at December 22,2006 15:39
我想起來了,
沒錯,是AG671大宇車。
我記得當時我是在受替代役專業訓時,
隔天報紙看到的,
整個車頂都爛了,
讓我很震撼。
一時間沒注意到是哪款車,
只覺得這大概是MCI第一次在國到這麼慘烈。

現在回想起來,
原來是AG671大宇車,
那也釋懷許多。
謝謝提醒。
Posted by 曾韋禎 at December 22,2006 20:46
交通部不反思各地方政府與監理機關,縱容業者驗車後拼改裝的事實,僅將問題指向舊車肇事,或許能解決部份舊車汰換問題,但我不免懷疑,官員決策根本已被摩拳擦掌想搶車輛標案大餅的利益勢力給陷害了。
Posted by 情緒話 at December 23,2006 17:33
AG-671正是我父親駕駛ㄉ...曾經聽我父親說過....但我沒有證據...只是存脆聽我父親說過...他說...大宇車是拼裝車..而且..修理機件還要大節日送禮..不然機工會偷工減料..幫你換別人換下來ㄉ零件..這就是司機ㄉ悲哀阿..難道司機就不是人生父母養ㄉㄇ...我不知道該向誰傾訴...司機大部分ㄉ人都超時....但是...公司ㄉ高級主管..只會在司機出事時說..我ㄇ都固定放假沒有給司機超時...那你若沒超時....司機未什ㄇ還會疑似打瞌睡肇事ㄋ....而且我ㄉ父親生前不喝酒.不抽菸.不吃檳榔..又沒有不良紀錄..
我覺ㄉ我父親為公司賣命不值得阿....
Posted by Terisa at January 3,2007 15:38
梅嶺車禍 有那個人注意到護欖的問題 還有南投車禍 檢察官把目標全放在車上 有那個單注意到道路護欖鋼筋大小窟筋間隙 水泥強度 和護欖的高度。這些官員讓人民覺得個個外行。還有很多不合理的事。很多問題交通部要負最大責任 (十幾年的老車是車牌的年數,車子可說的上是半新的)有大客車的人都知道。現在是公會沒有連合起來請土木技師把問題指出請求國賠。
Posted by hsinte at January 21,2007 03:51
說的好,真是一針見血,該從源頭做起的不去做,本末倒置.以歐洲車MAN來說,原廠可申請18頓,台灣只能17頓,未能有足夠的承載重量來強化車體結構,姑且不論油耗,安全最重要,載說巴士會向卡車或聯結車一樣硬是要多載幾頓嗎,人又不是貨物或砂石,一直限定高度等不太重要的事,又另以高度及乘客位置空間來說,雙層是較晃但是懸吊夠好,尚可彌補,在邏輯上來說乘客位置越低,相對的重心亦越低,只要限定好人數與逃生門孔,下層有座人又何彷,反而可穩定車身大吧?又可提高乘車空間品質,對消費者何嘗不是一件好事?消費者關消費感提升後經營指也較能生存,亦較有本錢來提供更搞安全與品質的車輛,這錯了嗎?
就目前的行政命令來說,經營者因應的狀況下為降低成本而使用低廉的拼裝車或較低廉安全配備較少的車輛,消費者的消費品質與權益不升反降,合理嗎?消費者不願意消費,業者能生存嗎?一部車動輒相近一棟透天厝,只有少數財團能撐下去,原本因旅行社的新車風潮已讓人受不了,再加上政府如此錦上添花,真是圖利特定對象之嫌,各位官員們,醒醒吧!為民間做些有意義的事吧!從車體源頭去改善,要雪中送炭而非落井下石或錦上添花更不要成為扼殺台灣觀光業的兇手,因為觀光最基本的交通工具辨識遊覽大客車,
Posted by 一樣是大客車司機 at April 11,2007 23: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