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0,2006

白爛的北纜

白爛是近幾年從北部發展出來的臺語流行詞彙,一開始帶有性影射,引申為很糟糕,白痴兼擺爛之意。是一個不怎麼優雅卻還算貼切的用語。北投纜車案簡稱北纜,恰與臺語發音的白爛有點諧音,用白爛來形容北纜,倒是恰如其分。

因北投纜車案爆發貪瀆弊案,讓這起由臺北市政府一手主導的開發案,在去年中因追悼北投公園而喧騰一時,卻漸為社會淡忘之際,重新站上媒體的版面。只是市政府趁勢把責任全部推給中央,並宣稱北投纜車無須進行環評,甚至將馬市長與臺北市政作出切隔,避免這股紛爭延燒到馬英九身上。這樣的態度,著實令人很覺得「白爛」。

就馬市長最愛提的「依法行政」,依「環境影響評估辦法施行細則」觀之,此法所定直轄市主管機關之權限有:一、有關直轄市環境影響評估工作之規劃及執行事項。二、有關直轄市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法規之訂定、審核及釋示事項。三、有關直轄市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轉送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及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之審查事項。四、有關轄區內各開發行為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及審查結論或環境影響調查報告書及其因應對策執行之監督事項。五、有關直轄市環境影響評估資料之蒐集、建立及交流事項。市府對於北纜案的環評責任,難辭其咎。

由臺北市政府工務局新工處所提出的北纜案,市府卻以北投纜車路線有九成位在國家公園內,所以建照核發不關北市府的事。因開發規格棄台就中,「路權寬」從經濟部所制定的架空索道國家標準15公尺率爾變更為中國標準11公尺,讓原本該為12.08公頃的開發案總面積降為9.972公頃,巧妙規避掉10公頃的環評門檻,所以無須環評。對於變更規格,新工處長藉口纜車系統水準大為進步,可以縮減路權寬。然而,經濟部所制定的標準就是15公尺,臺北市府為規避環評而擅改標準,就有違法之嫌;再者,即使纜車系統再怎麼進步,採用最新奧地利技術單線纜車的日月潭纜車,路權寬仍是採用15公尺。北市府的托辭,著實「白爛」。

更「白爛」的是,北市府完全不顧慮當地民眾感受,面對北投數里民眾抗議與反對聲浪,工務局長陳威仁竟可輕描淡寫地說出「抗議很久了」敷衍了事,並宣稱市府為此開過卅幾次公聽會與當地居民溝通,卻無視於公聽會上一面倒的反對聲音,甚至拿一份取樣自關渡、秀山的民調,來營造有高達七成「北投區居民」支持興建纜車的聲音。政治運作到如此粗劣,的確很「白爛」。

隨著被強制徵收土地的地主出面控訴,更多的新事證也指出市府種種違法、圖利特定廠商的事實,市府也堅持興建到底,益發突顯市府在北纜案中所扮演的邪惡角色,馬英九說過「說謊,比說謊所想要掩蓋的犯罪更嚴重。」 然而,我們卻在市府一連串謊言中看見北纜案的「白爛」本質。

本文刊於2006.08.10中國時報

Posted by weichen1980 at 樂多Roodo! │07:32 │回應(4)引用(0)我「愛」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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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馬英九對別人是“依法”﹐對自己則“無法”﹐吾乃"馬神"也......
誰敢將他法。
謝謝指教。
Posted by meimei at August 10,2006 10:04
馬先生的這種兩段手法
早就看多了喔

只是他的部下學不好而已...
Posted by weihsi at August 10,2006 11:58
台灣標準和中國標準相比
馬英九主席比較偏愛後者

==北投 纜車 弊案==
Posted by ==北投 纜車 弊案== at August 10,2006 16:19
嚴格來說~~
不是部下學不好
除了是上梁不正下梁歪之外
想說 以為透過馬狗的庇蔭+媒體光環
就可以雞犬升天...

哪知 讓馬狗有利的方式
竟然是犧牲部屬 成全頭頭呢!
Posted by Cavaleon at August 13,2006 0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