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24,2006

敬告國民黨網軍以及中國人

敬告國民黨網軍以及中國人們:

請不要來洗板、鬧板,
這不過是突顯你們論述的貧乏與荒謬,
我將會記錄下你們的ip,
屆時呈送管理人員或是電信警察來處置!
請自重!



Posted by weichen1980 at 樂多Roodo! │16:55 │回應(18)引用(0)黨工、網軍現形記
樂多分類:新聞評論 共同主題:匪諜就在我們身邊 工具:編輯本文
Ads by Roodo! 

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1043472
回應文章
韋禎:
雖然知道碰到這種事會讓你很火,不過請你參考一下妙子姊姊的文章,讓那些人的IP給樂多封鎖起來吧!
網址:http://blog.roodo.com/lifeshot/archives/1005993.html
Posted by Amo at January 24,2006 17:46
老實說還蠻有趣的
首先 網路上是公共空間
而且說你分身鬧版是陳述事實 請問違了哪一條法?
還是你連自己以往做過的事情都不敢面對?
Posted by 這篇 at January 24,2006 17:55
別鬧了,
blog hosting給於bloger有刪留言的權利,是哪一條規定不能刪。
再來,"網路是公開空間"是誰告訴你的,哪一條法律?
別濫用"言論自由",即使版主對於你的言論不爽,要刪,也非侵犯言論自由,了解?人人有拒絕你發言的自由,是哪一條法律告訴你,你能在別人家的部落格亂發言,而在法律的保障之下,是哪一條?
Posted by TK at January 24,2006 19:40
什麼?鬧到這裡來?!太過份了。這些中國人實在無法無天。

>> 這不過是突顯你們論述的貧乏與荒謬,

完全正確。在我那兒也是,他們先偽裝善意,發現騙不動大家;再又辯不過大家的提問,後來就惱羞成怒。

還好「樂多」的工程師們很有效率。不過還是小心,蠻橫的人比較敢做狠事。
Posted by wakako at January 24,2006 22:03
先說好,我的BLOG沒什麼看頭,不要在這裡做連結,不然連累我,讓哪些阿撒不魯的人來攪局,我也會抓狂!

不過,韋禎,你知道自己要表達的是什麼,會有哪些知音;和遇到什麼不同意見的人;會被什麼無知的人騷擾。你的選擇已經很清楚!
給你一個網誌如下,讓你看看另一個勇敢的台灣人。

http://www.wretch.cc/blog/taiwanpower
Posted by 昨晚請你吃飯的人 at January 24,2006 22:29
「不要在這裡做連結」這句話當我沒說。我真沒道義感,應該和你站在一起,支持你。

今天我有在某個討論版裡,看到我們一個熟朋友,因為表達對林義雄的敬意,而被反撲修理。不是綠的開火,是藍的。看起來柔弱的她,反擊火力也不小。

大家都有自己的蘭巴倫,堅持所在,加油!
Posted by 昨晚吃飯坐你旁邊的人 at January 24,2006 22:44
我沒有說他不能刪 我只說我沒有違法
他刪他的我留我的
他愛刪就刪 我愛留就留
何況說他用分身id這是事實 並非平空捏造
Posted by 好笑 at January 24,2006 23:02
他指稱我是國民黨網軍和中國人
我不是 以他當扁版版主的尺度來說
這算是造謠
如果發生在扁版 他要負責舉証 不然要被水桶
Posted by 再說 at January 24,2006 23:13
部落格是格主實踐他言論自由的地方,來鬧版的人是在迫害格主的言論自由。

反正有些人的品行低下,道德勸說跟對牛彈琴一樣,研究一下這個吧:

http://blog.roodo.com/ecommerce/archives/1031084.html
Posted by 酥餅 at January 25,2006 00:37
哈哈哈,版主好像沒指誰,
要指證什麼?『中國人』,跟『國民黨』,原來是用來罵人的,
再來樓上二樓你是誰?你表態了嗎?你是同一個人嗎?請舉證。
哈哈哈。
Posted by TK at January 25,2006 02:33
還有,據國民黨說,中華民國包含台灣,都是『中國人』。
哦~~~你說你不是....
哈哈哈哈....你輸面比較大哦...法官會說:『你.....你是中國人!!!!』
哈哈哈...
Posted by TK at January 25,2006 02:38
韋禎
我跟你站在一起,跟他們拼了,那些人跟本講不贏我們.於情於理於法,他們都說不贏.
於情.台灣跟大陸基本上沒什麼感情,而且是越吵越沒感情.越不可能有結果.
於理.大陸根本也沒理由統一台灣,不然當初日本要統一大陸,他們幹麻不甘願一點,還做什麼抵抗.所以現在他們做什麼動作我們抵抗是理所當然.
於法.更是沒有一條法源來依據.
不用怕,拼下去.
Posted by johnson at February 9,2006 23:46
突顯你們論述的貧乏與荒謬,

這樣不是更突顯你的公平如大水滾滾,公義如江河滔滔嗎 ?

閣下高興怎麼處置,實在不方便說什麼?
但是留言版不是給人留言的嗎?看到閣下就想留下點紀念 這也不行嗎 ? 叫警察 有這麼嚴重嗎?
Posted by ztcpip at April 6,2006 20:44
喔!我好怕喔,
原來,到這裡發言還要通過思想檢查..
公義?公平?哼!哈!
Posted by 看笑話 at July 8,2007 20:39
>>喔!我好怕喔,
原來,到這裡發言還要通過思想檢查..

怕就去別的地方啊!
Posted by ESIR at July 8,2007 21:25

“這不過是突顯你們論述的貧乏與荒謬”
呵呵,好笑,你知道嗎,當你這么說的時候,你已經突顯了你的論述的貧乏與荒謬。我可不是來鬧版,但我只是想跟你說,不要用什么電信警察來嚇人,你越這么說越突顯你的恐慌和不自若;我不在乎你說我是什麼網特——你們就喜歡把這個帽子給人扣,要是共產黨國民黨真的給我支付報酬就好了,他們有病才會養這么多沒用的“特務”——我只是以一個中國人的身份,對你的一切攻訐和污辱中國人和中國政府的不實言論表示強烈反對和不滿。你不恥于否認你自己是中國人就算了,但我有表達對你傷害我們的感情和卑鄙的誹謗強烈反對的自由!
Posted by 看得起你才说你(99.226.57.239) at November 21,2007 12:58

你有言論自由我們也有
Posted by 看得起你才说你(99.226.57.239) at November 21,2007 13:00

支那人在這鬼叫言論自由有個屁用!?

支那人權不是比美國好五倍!?^^

怎麼不滾回支那跟你的共黨主子討!?

問題是你敢嗎!?^^
Posted by single army at November 21,2007 1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