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25,2009
長老教會絕無反同志
最近有一堆媒體遭到部份無良長老教會牧師以及外省奸邪教會的誤導,把一、兩個無良長老教會牧師的個人偏見,形塑整個長老教會反同志的聲音。這是一件非常無恥的行為,十戒不是禁止作偽證?結果這群不要臉的基督徒,卻為了迫害、歧視同志,暫時忘記過去在政治立場發生歧異時,如何醜化、糟蹋長老教會,千方百計要拉長老教會下水。這些外省教會的心態、行為之偏狹與奸邪,實在沒有任何資格高舉聖經,去論斷任何人。
可以這樣說,幾乎所有的外省教會,都跟國民黨的外省權貴一樣扭曲、偏差、奸邪,因為那已經是本質上的邪惡了!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幹事張德謙昨向本人表示,站在教會的立場,所有人都是教會關心的對象,基督徒不應拿聖經去定他人的罪,光反對並無法解決問題,應多去深入了解。張德謙指出,教會內部對同志題仍有不同意見,有牧師反對同志,但也有不少牧師深入關懷同志;總會對同志的立場,還需透過神學、醫學、心理學、情境倫理等各種角度去探討。
張德謙提醒,美國長老教會因同志議題造成分裂。在教會尚未取得共識前,任何聲音都不能代表整個教會的立場。張德謙指出,反同志遊行原欲以小組名義,借用總會舉辦記者會,總會得知後立即喊停,就是不希望外界混淆長老教會的立場。
可以這樣說,幾乎所有的外省教會,都跟國民黨的外省權貴一樣扭曲、偏差、奸邪,因為那已經是本質上的邪惡了!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幹事張德謙昨向本人表示,站在教會的立場,所有人都是教會關心的對象,基督徒不應拿聖經去定他人的罪,光反對並無法解決問題,應多去深入了解。張德謙指出,教會內部對同志題仍有不同意見,有牧師反對同志,但也有不少牧師深入關懷同志;總會對同志的立場,還需透過神學、醫學、心理學、情境倫理等各種角度去探討。
張德謙提醒,美國長老教會因同志議題造成分裂。在教會尚未取得共識前,任何聲音都不能代表整個教會的立場。張德謙指出,反同志遊行原欲以小組名義,借用總會舉辦記者會,總會得知後立即喊停,就是不希望外界混淆長老教會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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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上帝的歸上帝,撒旦的歸撒旦,
同志的歸同志,馬皇的歸花癡馬迷。
Posted by 京巴馬皇
at October 25,2009 22:29

主流教會要這樣的玩! 到時候~出現 反基督/反教會的聲浪就是很好玩啦! 在說~昨天星期六的活動!講起來~根本就是 一群老狗玩不出新把戲的人罷了! 要嘛也會換新東西! 年年說一樣的東西!不累阿!
板主:抱歉,那些奸邪的不入流外省教會,從來只是異端,根本不是主流教會,所以他們才急著想製造假輿論,讓外界以為長老教會也支持反同志。
Posted by 上帝造人~生而平等!
at October 26,2009 00:18
反同志跟反同志行為是兩件事
一般人分不清楚
一般人分不清楚
Posted by wi77
at October 26,2009 01:04

感謝版主出來澄清
本來還誤會當年被迫害過的長老教會怎麼會反常的出來迫害別人
原來只是少數忘本牧師的個人意見
Posted by MH
at October 26,2009 01:05

在美國加州灣區反對同志婚姻最力的
也是支那靈X堂這款外省教會
Posted by AFA
at October 26,2009 01:44

好幾天前~就知道有這樣的活動了! 只是~知道長老會也來湊熱鬧!是真的嚇一跳! 就所知~總會與地方教會還滿多牧師是站在同志這邊的! 哀~ 只是~被少數這些妄稱長老會名義! 真害群之馬~真妄稱上帝之名! 被同志誤解與咒罵!
Posted by 上帝造人~生而平等!
at October 26,2009 03:16

三樓的! 什麼叫~反同志!反同志行為!是兩件事! 笑話!
跟本就是~為反而反嗎!
玩火玩到~(同志)信徒羊群們!通通跑光了! 那就真的很好玩啦!
Posted by 上帝造人~生而平等!
at October 26,2009 03:27
(同志)信徒羊群們!通通跑光了!
^^^^^^^^^^^^^^^^^^^^^^^^
這句話有問題
已經是信徒的人在神的光照之下會對罪敏感的
罪就是罪!最不會因為人的喜好而改變
"反同志行為"是反對罪
但教會要去愛同志
就像神愛世人,但神不愛我們的罪
^^^^^^^^^^^^^^^^^^^^^^^^
這句話有問題
已經是信徒的人在神的光照之下會對罪敏感的
罪就是罪!最不會因為人的喜好而改變
"反同志行為"是反對罪
但教會要去愛同志
就像神愛世人,但神不愛我們的罪
Posted by wi77
at October 27,2009 06:28

同志行為!是罪嗎! 由誰認定的!是神父/牧師嗎!
當然~我們在上帝的面前都是罪人!
主也說~我們不可以去隨便去定人罪!因我們不是上帝!沒這權柄!
Posted by 上帝造人~生而平等!
at October 27,2009 08:24

主也說~我們不可以去隨便去定人罪!因我們不是上帝!沒這權柄!
我們不是上帝,最後的審判在上帝手中
但是聖經上明明有提到神所憎惡的的行為
如果不是本著愛心去勸回犯罪/或正在罪中的人
或者以自以為是的心態去對待同性戀者
我想也是不討神喜悅的事情
這跟當初猶太人要對那位妓女丟石頭的意思應該是很像的
我每個人最後都要到上帝面前交帳的
我只是沒有告訴你我也反對教會對同性戀者的"歧視"
神要我們多傳福音,認罪悔改的事情是神的大能(神蹟)
我相信一個願意以神的愛來愛罪人的教會一定很不一樣
只是很多人常常忘了自己是蒙恩的罪人時也不過是一群罪人
至於教會內對"明顯"偏差行為還是需要管教的
例如:同居,或者通姦等
神還是賦予地上他說託付的人有一定的權柄
也需要去執行的
台灣的同性戀議題還跟美國不同
台灣的同性戀所擁有的權利跟美國差太多了
但在美國已經有過頭的感覺
同性戀支持者已經有反過來認為"你不支持同性戀"就是歧視
(不尊重對方的想法)
今年加州小姐的事件便是最好的例子
如果你真的想好好得談這個問題 我們可以很理性的對話
我不希望做無謂的爭辯
Posted by wi77
at October 27,2009 11:39

版主:對不起如果你不希望我們在這裡談這個問題
請告訴我
Posted by wi77
at October 27,2009 1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