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6,2006

我和我的玫瑰花0712

咖啡喝太多了。也也許是關在一間太小太小的房裡,不開冷氣就沒法安靜坐著讀書打字的房間裡。夏天到了,屋頂的熱氣毫不吝嗇的全集中到,(感覺,只是感覺,二房東,我不是在抱怨),這個小小的房間裡。於是整天我所能做的只是:打開冷氣開關。遙控器嗶嗶一聲。關掉冷氣節省電費。嗶一聲。空氣越來越稀薄溫度越來越上升。嗶嗶。關掉節省電費。嗶。

重複循環。

不過我還是喜歡這個房間。在這裡回了很多信。在這裡面對著窗戶和牆壁打招呼:嗨,你有很多回憶吧?

很多人住過這裏喲。神經病發作後來又復原了的(咦,劇場怎麼那麼多神經病啊),當導演的,寫小說的,當演員的,雜誌上固定寫專欄的,國外來的,哇,算算肯定將近十來個吧。

我將要搬進來的地方,真是一個有歷史的地方。

說來說去都是為了省錢。我原本八里的住處又大又便宜,可是比起這裏,還是貴了幾千塊。所以,雖然從此就不再能有自閉的流動性,我還是決定搬家,正式搬進來會是八月十五號,不過現在就可以一點一點的進來佈置適應了。

在這個新的租屋裡面,這個小房間,是我自閉的聖地。所以,雖然悶熱,我還是喜歡呆在裡面。

我的二房東昨天幫忙整理了一下二樓的客廳,原本堆得滿滿的,連走過去都不可能,我一直很佩服我的二房東,忍耐著住了這麼久。面對著龐大的前人遺跡,活在充滿群鬼的房子裡,他的創作竟然還能頭腦清楚,真是令人訝異。也許應該反向思考,如果他的房子早就整理乾淨,恐怕腦袋會更清楚一點。

我發現自己寫著寫著,還真是有一點點怒氣。前任房客們累積的東西,真是不可思議的多,性質和份量令人瞠目結舌。至少整理出七八個大大大大的垃圾袋,而且是很重,一個人扛不動要拖著走的那種。

這哪裡是搬家呢,簡直是逃難嘛。只有在逃難的情況才會什麼都不要,什麼都丟棄。書包、鞋子、筆記本、相片、雜誌、蒐集多年的剪報、cd、放著駕照和信用卡的皮夾.......莫名奇妙,原來這麼多東西都可以毫不留戀的,全部都丟棄。

不過再想想,很多人連帳單地址也沒有改,一堆東西都還是寄到這兒來,所以應該也不是逃難吧,只是懶惰而已。基於一種惜物的衝動,我真想拿起電話一個一個問:喂,你的那個什麼什麼什麼要不要來拿呀?不然丟掉真的好浪費、好可惜啊。

如果打電話,我的問話一定是這樣的:

某某某,你還有十幾雙鞋子在這裡耶,你是不是忘記了?看起來都是名牌,當時一定花了你很多錢吧?還很新很新的樣子,你要不要來拿呀?..

或者是

某某某,你還有一大堆報紙,一大堆光碟和雜誌,一個書包,一大個紙箱堆滿了東西,看起來都好像是精心蒐集過的,要不要來拿呢?。

如果他真的來,我們可能會很尷尬的互相避開,小心翼翼不要看到對方的眼睛,他火速收拾完就閃人逃得遠遠的吧。

想到這些尷尬的電話,尷尬的畫面,還有不知道要等多久對方才會出現,還是如二房東所說,最後始終沒再出現,拖拖拖等等等的,最後我還是沒打這些電話。

算了。既然都半年多了,都一年多了,大概是不要了吧?

基於一種尷尬、懶惰、既然他都不在意,我又何必費心的心態,我就把所有的東西全丟了。

不過還是有一點點罪惡感。真奇怪。我想,我是覺得對不起那些東西吧。書包、鞋子、筆記本、相片、雜誌、蒐集多年的剪報、cd、皮夾還有這個那個不想看不知道埋在箱子底層的天曉得會有什麼的東西.......

總之這給我一個啟示:很多很多很多我們以為重要的東西,其實一點也不重要!如果他們不在你身邊,並不會造成什麼想念、什麼在意,或是實際上的不方便的話,那表示,那些東西可以早就通通都丟掉!

所以,丟丟丟吧,儘量的丟棄。不必要的東西,就不要再累積。如果很重要,就對他負起責任來。

儘管早就對房子的混亂有眼睛和心理上的準備,實際上要入住,還是有點莫名奇妙的怒氣。但是沒有辦法,今後這棟房子,就是我的玫瑰花。我對我的玫瑰花有責任。

我聽見我的心跳。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

Posted by watercolor at 樂多Roodo! │02:12 │回應(0)引用(0)私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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