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5,2006

砸碎的一瓶紅酒

2004 11

因緣際會幫某個名人長輩做事,表演日期剩下三天,演職人員一個也沒聯絡,我緊急幫忙聯繫,訂機票和飯店,掌握所有屆時會出現在劇場的演職員,因此,當那個戴帽子、綁馬尾,媒體氣息濃厚的女孩忽然出現在劇場,猛按相機快門時,我還真是莫名奇妙。

這女孩跟著名人親戚前來,這個親戚,不好得罪,臨時帶了兩個不相干的人,她就是其中之一。女孩一到現場,就非常認真地投入工作,台前台後四處穿梭拍照,把場面弄得很像在開記者會。在劇場裡,製作人、舞監那裡能容許不相干的閒雜人進來閒晃,甚至隨意拍照呢?然而此刻我們忙得焦頭爛額,無暇管她,我也只不過是 來救場的,不願自找麻煩,懶得多管。於是長輩和演員排練,我和舞台組埋頭工作,大家悶不吭聲,見怪不怪。



演唱會結束後,她跟著一起去慶功宴,要回飯店時,和大家一起站在人群裡,等車子來接。我拜託負責招待的飯店公關,務必要讓每個人都有房間住。他給我一個苦笑:當然囉,不然怎麼辦?該飯店免費招待,提供長輩及我們住宿,現在人數越來越多,超過飯店預期。不過,天下沒有白吃的午餐,他們早就打好如意算盤,要長 輩日後用創作來回饋,所以真正得還人情債的,還是長輩自己。我想到一句話:附骨之蛆,不免深深同情起老人家。

十一點多的時候,這小姐來找我,要我幫她打電話給演出場地,找她掉在那裡的手機充電器。我因為感冒卻得不停說話,喉嚨已經完全發不出聲音,只能委婉的用氣聲表示,現在時間已晚,而且我也不曉得該單位星期一是否上班,明天再幫她詢問。她很訝異原來我不是主辦單位的人,我也沒多做解釋,只是微微一笑。長輩曾經 要我把自己的名字加在節目單上,我卻寧願隱姓埋名。場子最後沒救起來,我和舞台組都有些低落,對被我臨時抓來的燈光設計,更有些抱歉──我列了他的名字在 上面,好像害了他。

第二天,主辦單位派人接我們去機場,臨行前她幫長輩親戚在飯店門口拍照留念,又請我這名「工作人員」幫他們拍合照。擁有這兩天的這些照片,她也可算做工作人員,當之無愧了。

當時距離起飛時間只剩半小時,並不在搭機名單中的她,跟著長輩親戚一起上了車,一上車,就理所當然的吩咐說,先開到劇場去拿充電器,再去機場,聽得我趕忙發出我那只剩氣音的聲音,請司機反其道而行。

今天她打扮頗暴露,牛仔小外套,裡面只有胸罩和熱褲,不扣釦子。我對她有些好奇,問她現在做些什麼,有沒有名片,她遲疑一下,冒出一句話:「哦,我是某某老師的愛徒。」我這輩子是第一次聽到人家這樣自我介紹,雖然心中好笑,外表低眉斂目,不動聲色。然後她把一疊名片遞過來:「這是我拍的電影,我也當人體模 特兒」。哦,演員,是有點像。人體模特兒,我也有一些劇場朋友入行甚久,倒不覺得有什麼不好。她遞來的名片是某個工作室的名片,上面印著不同的裸體照,有幾張很挑釁,頗符合該工作室名片上要「挑戰禁忌」的態度。其中一名表演者是她,我很認真的一張張看過,挑選一張做為紀念。本想問她認不認識我的劇場朋友, 話到口邊,又怕沾親帶故,多聊多是非,也就算了。倒很好奇我的劇場朋友會怎麼評價這名女子。

快到機場,她殷勤的問長輩親戚:機場門口要不要再幫您拍照?終於親戚也覺得此舉的荒謬,出聲斥責說,「不用了啦,這也要拍。」司機去開廂型車的行李箱, 「砰!」的一聲,有東西掉落地上。我趕忙跑過去看,一堆碎片,下面一汪深色的水,飄出濃濃的酒香,原來是一瓶紅酒,砸碎在地上。司機彎下腰去收拾碎片,口中不住的賠罪。女子呆呆立在一旁,看著地上的碎片,半天說不出話來。同行的長輩親戚走過來看到,惋惜道:「唉呀真可惜!誰叫你這麼不小心,放得這麼靠外 面,當然會掉!」一副「罪有應得」的語氣。大概是覺得自己口氣重了些,她又放緩語氣:「你早跟我說嘛,你要是跟我說,我幫你放,就不會這樣掉到地上了。」地上只剩一灘黑水,已經看不出原本美麗的深紅色了。我對她抱歉笑笑,帶著長輩的親戚,趕著進機場,她著急地叫住我:「你也要回台北?」

「欸,對。」

她若有所失:「哦。好,當然當然,你們快去,你們快去。」

我揮揮手,轉身離開。

Posted by watercolor at 樂多Roodo! │17:37 │回應(0)引用(0)我所愛的他和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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