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y 4,2009

《密室犯罪學教程》推理謎 018_天城一


天城一の密室犯罪学教程

作者:天城一
譯者:NA
出版:皇冠


第五回(2005年)本格ミステリ大賞「評論・研究部門」得獎作,由日下三蔵編輯(作者天城一於2007年去世)。整本書共分成三部分:「密室犯罪學教程PART 1 實踐篇」、「密室犯罪學教程PART 2 理論篇」和「PART 3 毒草/摩耶上場」,前兩者可以當成一體視之,屬於含範例的上課講義(笑)。第三部分則是天城一早期以摩耶正為偵探的系列短篇。

整本書讀來很「有趣」,但有必需注意的「前提」。如果單純只想讀好小說,《密室犯罪學教程》絕對不會是「小說+評論=雙重享受」這麼華麗的大餐,與其盡信他人語,不妨親自走一趟書局,翻翻看,你就知道這本評論集是不是可以夾近盤子裡的菜。但如果你是想專注於推理類型小說之上——無論是想從事創作、想碎嘴刻薄,或者只想當專致推理的讀者——《密室犯罪學教程》是一本讀來非常有意思、更可看出時代轉變脈絡的「評論集」,值得一探。


雖然《密室犯罪學教程》是一本已然編輯過的評論集,但從第一頁翻到最後一頁並非最佳的閱讀路徑。我反而比較建議照著下面的方式閱讀:

  1. 先閱讀PART 3中的〈不可思議國的犯罪〉,不用貪多,一篇即可。這篇屬於天城一筆下摩耶正系列首作,也是被江戶川亂步選上,天城一第一篇刊登於雜誌(《寶石》雜誌)的作品。
  2. 回看PART 2的〈獻詞〉,在這裡可以看見天城一與亂步間的愛恨糾葛想法差異,理論上應該會遇見一個非常核心的疑點(笑)。
  3. 續看PART 2的〈序說〉,此後,天城一將依序展開九堂關於「密室書寫」的分類課程,每一講都會在一開始時提醒讀者其所搭配的短篇為何,此時再依序回看PART 1的對應「範例」(如果遇見天城一同時列入兩篇作品時,我會建議此時先別看PART 3的小說,留待最後再來)。
  4. 最後再回到PART 3,把剩下的小說和作者自己為自己的短篇小說所寫的簡短解說看完,後者非常有趣。這部份的小說風格簡短精實,屬於很單純的解迷短篇,反而不若第一部的範例那般強調(或刻意展現)戰後的舊時代耽美氛圍,但仍可看出幾個有趣的特徵轉變。例如,天城一捨棄了當初華生角色的襯托性格,在PART 1中新寫的範例,主角島崎警部補的個性就有著非常大的改變,摒棄本格童話特質而偏向寫實風格。
當然,這樣的閱讀順序可能不是最好的,但對我來說,卻是最能看出天城一在創作與評論上的概念轉變。平心而論,天城一的小說具備著濃厚的時代隔閡,若以「戰前標準」看待之,〈不可思議國的犯罪〉其實已經是一篇完成度很不錯的新人作品,有著濃厚(而且專注)的解謎味道。整篇短篇專心一致地將核心置於如何解開「兇手如何能在前、後門都有人看守的密閉通道中殺死死者,再讓自己憑空消失」的謎團,搭配的角色有著喜好諷刺、穿著邋遢的哲學系助教摩耶正,以及東京警視廳中破案無數,但顯然有點迷糊而且武斷的島崎警部補。以現代的譬喻來看,角色設計上分別帶有一種「御手洗+柯南版明智小五郎」這類強調偵探古怪特質的古典人設味道,而案件的偵破都是先由島崎提出兇手論點,隨後摩耶登場,再說出名偵探必備的「不可以單看密室啊!為什麼OOO會需要XXX呢?解開這個謎團,密室之謎也就跟著解開了」台詞,輕鬆結案。

也就是說,單從創作者角度來看,早期的天城一其實是屬於非常死忠的本格作家,以如何讓謎團更加華麗為天職。然而,當讀者接著轉入PART 2的〈獻詞〉部分,應當會驚訝於天城一是如何採用一種「以退為進的評論家酸人調調」,書寫著一封封投寄給江戶川亂步的信件。在信中,天城一不停(而且下筆語氣亦跟著由淡轉濃地越來越重XD)強調他進來所堅持的看法:密室詭計並沒有那麼困難,也並非值得驚訝之物,所以「千萬不要崇拜密室詭計」!也就是說,天城一在信中旁徵博引,為的就是想呈現,密室犯罪是童話故事,正因它的虛構性特別強烈,為此,說故事的人更須具備「如何在詭計下展開故事的專業性」專業能力的概念。

等等,但天城一不是所謂的「本格作家」嗎?更扯的是,如果他後來覺得本格不值一哂,又何以寫密室分類,還大剌剌地以「教程」挑釁之?太猖狂了吧!

正是這點疑問,讓《密室犯罪學教程》成了一本讀來非常「有趣」的評論集。如果順著天城一的脈絡,回頭搭配他為了書中的密室分類重新創作的「範例」,天城一骨子裡的意圖,將得以清楚凸顯。說實話是,雖然天城一在PART 2中自承「由於篇幅需求,所以每篇短篇範例只得精簡於10頁之內」,但這些範例在詭計的呈現與線索的給予上,其實是足夠的。但問題是,就詭計面來看完成度還可以的作品,卻老給我一種「過場太快,導致讀者經常性在對話中迷失,讓人搞不清楚發言的是誰?又是在談論誰?」這樣的狀況,更別提在這麼著急著丟出所有線索的緊張時刻,幾乎每一篇,天城一都還是有辦法插入一整段無關緊要的離題時間——關於俄皇尼古拉二世時期的神秘主義者拉斯普丁(Gregory Efimovich Rasputin)啦、關於bekannt(認知)與erkannt(認識)之間的哲學差異啦等等——甚至是年老的鄉下小巡警,都可以在關鍵時刻恰巧聽過學會費迪南.紹爾布魯赫(Ferdinand Sauerbruch)醫師神奇氣胸手術的關鍵神秘醫師是哪位?大哥,這也太神奇了吧(笑)!然而,這些特徵元素,你在哪篇強調「詭計」核心的推理小說中,沒看過呢?

也就是說,PART 1的範例和那些有著「本格=詭計=精華」特徵的推理小說,有著一樣的通病,但這些範例僅是天城一按照他自己的分類,所寫出來的課本範例,卻足以凸顯天城一在PART 2裡所大力主張的想法:欺瞞讀者的技巧只是一種作為提出證據的技術而已!重點還是在於,這故事精不精彩,好不好看!

當然,在這裡要特別注意的是,這並不表示當時亂步等人的創作理念錯得一塌糊塗。相反地,以亂步發表〈類別詭計集成〉的1953年來看(〈類別詭計集成〉首刊於昭和28年9、10月號號的《寶石》雜誌,修訂後收錄於《續‧幻影城》收錄,超連結為日本wiki出處),雖然歐美已然接近古典第二黃金時期的黃昏(1940年至1960年),但彼時深受歐美推理影響的日本推理,大環境依舊著重在詭計設計之上,好壞的標準容易以「詭計新鮮度」以及「詭計嚴謹性」來決定之,亂步發表這樣的文章,也是時勢所趨。以現代眼光來看,諸多作品容易有人物單單只具備臉孔的平面化疑問,以及動機和小說整體觀感過於遊戲性質的困惑。但卻因當時的風潮帶來一海票極端的複製品,讓松本清張發表於1958年的《點與線》,帶來清新的社會派革命(至於後來社會派又走向何方,大家都清楚,就不提了)。

也就是說,以現代眼光閱讀天城一的《密室犯罪學教程》,它其實是充滿非常具備反省性的評論(但依舊有著斷裂的困惑與掙扎),卻搭配著矛盾的範例與作者創作。對我來說,這正是《密室犯罪學教程》有趣之處,小說當然得用戰前標準來看才顯得好,但整本評論集無疑更像是一本充滿反諷意味錯誤示範的上課講義,提醒有心在推理類型路上行走的創作者,現在已非當年視詭計為一切的年代了!如何將詭計作為替「小說」添增吸引力的元素之一,才是關鍵所在。不然,《密室犯罪學教程》前頭那些範例,很可能是你筆下的產物,差別僅在於你的故事說得囉唆點罷了。

至於天城一於《密室犯罪學教程》所做的密室分類,老實說,還......滿微妙的(笑)。只能說,某些分類現在看來已然過時,或許,這點更是所有堅持非詭計不可的創作者該思索的,你小說中的什麼元素,是到老之後,讀來還是令人動容的?

不過,既然天城一秉持著評論家的調調婊了亂步和卡爾(A.如果按照先生的方針,將推理小說做為作者和讀者的智慧競賽,那麼偵探小說將會是社會達爾文主義的文學化,轉化成法西斯主義的一種形式了;B.卡爾的作品讀完後總有被唬弄一場的感覺),《猶大之窗》更落得「名字取得好,內容又是另一回事」的評價,至於卻斯特頓則是「對弔詭之說有一套過人的饒舌本領」。這些心得讀來令人開心之餘(喂XD),身為婊人界(←無斷引用本人最近常被貼的標籤XDD)的學徒,沒有熱血沸騰至少也是躍躍欲試了!所以,天城一的《密室犯罪學教程》密室九大分類在我看來:
  1. 有洞的密室
    定義:人類無法進入,但有「洞(或廣義的入口)」供動物、物件等等進入。
    想法:需要使用一大堆看似華麗的故事「設定」來掩飾之,然後提供讀者反問「那幹嘛要刻意裝成密室」的機會,還不賴啊XDD。作者雖認為這類型和下類型是「絕跡恐龍」的狀態,但似乎自己玩得挺開心的嘛。
  2. 機械密室
    定義:呃...懶得打(如果可以想成是機器人密室殺人的話,那我也認了XD)。
    想法:引述作者精彩之語:「亂步的《類別詭計集成》中可以找到一整打的例子,只是最後的評語都免不了幼稚二字。」但我卻覺得這類型說不定還是有可為之處,例如選用科幻世界作為推理的環境,此時的「機械」就成了特定世界中不可或缺又帶有特色的元素?
  3. 意外/自殺/密室
    定義:與下一種相仿,共同點在於「兇手皆未進入密室」,差異處標題都說了,啊就沒有保X泰人壽,意外或自殺咩。
    想法:很好奇若非「詭計本格魔人」,真的有人會把這拉出來自成一分類嗎?科科。
  4. 內出血密室
    定義:比較接近傷害致死,但關鍵必須是「死者因為某些原因將自己擺進密室內」,例如因害怕鎖門。
    想法:果然那年代沒有CSI差很多。
  5. 時間差密室(+)
    定義:簡單來說就是操弄死者死亡的真實時間來搭配兇手的「不在場證明」。(+)用以表示「將死者的死亡時間延後」。
    想法:非常同意作者的看法:「我要向亂步說聲抱歉,但這是任何人都能夠做得到的簡單手法」(←天啊!這麼精彩的評論我要是再也聽不到了該怎麼辦XDD)。作者雖然認為使用「心理詭計」來延後死者死亡的時間非常簡單,但自己完全忘了舉例,反而是將焦點集中於「機械裝置/偽證/共犯」這一類的輔助上,這樣跟亂步有什麼兩樣XD。

    但我更喜歡的是這章開頭的四次元想法。簡單來說就是,在2D下看不到流場中的vortex,但換成3D就顯得一目了然!跳脫目前的思維是這章開頭那段非常令人喜歡的段落呈現。
  6. 時間差密室(—)
    定義:同上,(—)用以表示「將死者的死亡時間提前」。例如,破門進入密室後,第二個人才是當場下手的真兇。
    想法:雖然不太同意作者所言,得靠加入寫實主義,但這個類型(如何讓第一個發現密室的人/其他人認為死者以死)真的不好寫。
  7. 反密室(+)
    定義:將屍體(或關鍵物如房門鑰匙)從外面拿進房間內,造成密室。
    想法:CSI或是日本鑑識科學研究所永遠都會告訴你「這不是第一現場」!天城一你都不看電視!
  8. 反密室(—)
    定義:與上相反,把屍體(或關鍵物如凶器)拿出密室,比較偏不可能犯罪型的密室。
    想法:這種偏向不可能犯罪的密室範例,兩篇都是很不錯的例子。但作者自己的範例〈影中影〉解答根本就是我哩咧,哪有解釋兇手如何行兇逃離密室?又如何逃離大樓?最後的悲秋傷春根本就是見到X了。
  9. 超純密室
    定義:兇手在「有證人/證據」的狀況下入侵有人看守的密室,殺人,而後走人。
    想法:引述卻斯特頓的兩篇小說〈奇妙的蹵音〉和〈隱形人〉後的簡短討論,非常好看。這也是整個教程理我比較喜歡的一章,把超純密室定義為「潛在意識的密室」。

整體而言,《密室犯罪學教程》最有趣的地方正是Appendix〈附錄密室作法【修訂版】〉這個章節。不僅快速地將前面的理論作系統性(而且簡單扼要)的整理,並在各細目下附上作者認為值得參考的長短篇作品,若以單篇文章來看,是一篇很值得參考的「個人密室評論」文章(這裡我搞錯歷史脈絡了,真的很對不起。〈附錄密室作法【修訂版】〉其實是天城一早期寫就的文章,遠在《密室犯罪學教程》這本書集成之成就已經寫好了。所以,或許這本書應該看成天城一將之拓展成PART 2的教程,再輔以重新創作的範例。而編輯則把小說及其他隨筆附錄其後供讀者進一步認識他),也看得出來天城一非常喜歡密室之王John Dickson Carr寫於1947年(收錄於《EQMM》十月號) 的短篇〈The House in Goblin Wood〉,這篇短篇同時也被折原一寫於「以諷刺為主要出發點」的密室短篇推理集《五具棺材》後記〈黃昏密室〉所收錄,列為當時其心中的「密室‧黃金13篇」。〈黃昏密室〉刊於《推理》雜誌214期,感興趣的人不妨找來看看,或是先逛逛謎熊的列表與心得〈折原一的密室書單〉


Posted by greenwind at 樂多Roodo! │22:31 │回應(1)引用(0)【普通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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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籤:日本,2005,皇冠,評論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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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at May 5,2009 2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