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1,2009

為了人權,與你切身相關的連署!懇請加入!

也許你覺得陳水扁或吳淑珍或陳幸妤或所有陳前總統的家人或所有民進黨的人被起訴都無所謂,甚至歡欣鼓舞,也不覺得他們的人權受到司法的侵犯、或其他不合理的對待,但是親愛的,套用你一定聽過的詩句:

當納粹對付共產黨,我不發一言;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員。
當他們對付社會民主黨,我不發一語;因為我不是社會民主黨員。
當他們對付工會,我沒有抗議;因為我不是工會會員。
當他們對付猶太人,我沒有反對;因為我不是猶太人。
當他們對付我,已無人能為我仗義執言。


今天你無視於人權受到國家力量的侵害,國家一天一天剝奪人民的權利,總有一天會輪到我們受害。等到那一天,等到你赫然發現我們又回到了戒嚴時代,抗議已經來不及了!

林佳範老師為了抗議集遊惡法,因此被起訴了。人民表達不滿的聲音,沒有製造麻煩也沒有傷害任何人,卻因此被起訴了。這不是殺雞儆猴告訴你:「你最好給我乖乖聽話,要不我會給你好看!」政府、我們的國家機器、司法體系,正在用你賦予他的權利傷害你。現在不說話,沈默以對,看著他人的人權受到人權侵害,總有一天,同樣的事情會發生在自己身上(而到時候,已經叫天天不應了)。

政府的蠻橫,都是人民縱容出來的。

請你加入連署,為被起訴的林佳範老師,也為了你自己,連署吧!

連署網站

以下轉錄佛達克的文章

如果各位有點記憶,應該有印象,為了抗議集會遊行惡法,有人去立法院唸祭文。不過我沒注意到,這人竟是現任台權會幹部的林佳範教授。當時因為沒有申請,因此警察舉牌三次後,在蒐證過後,我們佳範老師就被檢察官起訴了。

你能想像嗎?
做人最nice的佳範教授,甚至會打電話叫睡過頭的荒唐學生(是誰我可不知道?!)快來考期末考的好人,講話斯斯文文的紳士,竟然只為了上街和平的抗議,而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到這邊,集會遊行法的荒唐不是被巨大的顯示出來了嗎?

更令人擔憂的事情是這樣的,至少我自己有點擔憂。
法律原本就不可能圓滿。集會遊行法是否為惡法,民眾自有定論。但是就算法律制定的再爛,一個國家如果對於民主、法治、人權有點尊重的話,沒有人會把這法律認真的。所以我們會安心的上街遊行,因為我們以為警察只會好意相勸,檢察官即便偵查,也會職權處分;不起訴處分。所以我們認為自己身處自由社會。

但是檢察官態度竟然變了。我感覺整個社會氣氛好像也變了?怎麼一瞬間就?


希望我只是杞人憂天。

但是可以的話,我希望我們能起身行動,確保自己仍處於我們所鍾愛的自由民主社會。

這裡有人蒐集相關新聞,好像是系上學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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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到我可以,或許
你可以
連署
寫信給教授打氣t11001@ntnu.edu.tw
在自己的部落格表達關心
投書報刊
拿此事來當教材
........
........


也可以

什麼都沒有做

Posted by wanmushi at 樂多Roodo! │21:23 │回應(1)引用(0)假裝言之有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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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你這篇的連結,放在我的plurk上,謝謝你!!
Posted by Amo at July 2,2009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