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uary 8,2009
《高第密碼》
身為一個高第迷怎可視這本書名若無睹?
一天在捷運看到一名男子翻著這本書,看到中山站地下書街在強打,終於在誠品新書75折時下手了!
這本仿《達文西密碼》,但精彩度沒那麼高潮跌起的《高第密碼》,建議有耐心的人跟著高第建築導覽書一起看;若沒耐心的人也可快速進入狀況。
然而這本書讓我最的精采的有兩點,它用到比較多西洋希臘神話的典故,大學時雖然覺得乏味的東西,放在著卻那麼令人回味。有了那些典故的加持,感覺似真又虛幻。由於一層的了解,也更能融入劇情一起解開謎題。
另外,這一本比達文西密碼更現代化了,在解謎的過程,他們多次拜了Google大神,用了許多關鍵字查詢,果然是個DI社會(哈!硬要扯)。
另外,一個橋段利用手機鈴聲安排警方發現同伴就是邪惡勢力的一員,實在是一絕呀!我很喜歡這個部份,感覺很有畫面。
高第呀高第!何時能親眼見到大師您的建築呢?
November 30,2008
August 17,2008
結業了!恭喜恭喜!
為期五個星期的會展認證培訓班終於結業了!我的星期日可以為所欲為了(深深覺得這個成語不是這樣用…) 這個會展認證培訓班中,不同領域專業的老師,好吃的便當跟茶點(這是重點嗎?)讓我更了解會展產業的走向。
───────(以上是想搞笑卻不好笑的八股感想文)──────────
有人問我為啥會知道這個課程?其實我打從這個計劃一開始就一直盯著瞧了,那時還是學生,身在台南時間又時時無法配合,終於在今年搭上車。用了五個星期日,終於在今天結業了,然而,這個大家口中所謂的吃力不討好的產業,我還是只敢遠觀不敢褻玩焉…
這五個星期一系列的課程,由業界學界有經驗的講師來講課,每當講解理論時總聽得我昏昏欲睡,但那些經驗豐富的老師一講到他們經歷過的例子時,就像在看電影一樣精彩,也因此看得出,為啥如此辛苦的工作他們還是義無反顧的投入其中,其中的苦與甜,只有經歷過才知道。
好啦!恭喜自己過了一關,繼續往下一關邁進吧!加油~
July 19,2008
存在的理由不假外求
文/Wislawa Szymborska
譯/陳黎‧張芬齡 (辛波絲卡詩選)
I prefer movies.
我偏愛電影。
I prefer cats.
我偏愛貓。
I prefer the oaks along the Warta.
我偏愛華爾塔河沿岸的橡樹。
I prefer Dickens to Dostoyevsky.
我偏愛狄更斯勝過杜斯妥也夫斯基。
I prefer myself liking people
我偏愛我對人群的喜歡
to myself loving mankind.
勝過我對人類的愛。
I prefer keeping a needle and thread on hand, just in case.
我偏愛在手邊擺放針線,以備不時之需。
I prefer the color green.
我偏愛綠色。
I prefer not to maintain
我偏愛不抱持把一切
that reason is to blame for everything.
都歸咎於理性的想法。
I prefer exceptions.
我偏愛例外。
I prefer to leave early.
我偏愛及早離去。
I prefer talking to doctors about something else.
我偏愛和醫生聊些別的話題。
I prefer the old fine-lined illustrations.
我偏愛線條細緻的老式插畫。
I prefer the absurdity of writing poems
我偏愛寫詩的荒謬
to the absurdity of not writing poems.
勝過不寫詩的荒謬。
I prefer, where love's concerned, nonspecific anniversaries
我偏愛,就愛情而言,可以天天慶祝的
that can be celebrated every day.
不特定紀念日。
I prefer moralists
我偏愛不向我做任何
who promise me nothing.
承諾的道德家。
I prefer cunning kindness to the over-trustful kind.
我偏愛狡猾的仁慈勝過過度可信的那種。
I prefer the earth in civvies.
我偏愛穿便服的地球。
I prefer conquered to conquering countries.
我偏愛被征服的國家勝過征服者。
I prefer having some reservations.
我偏愛有些保留。
I prefer the hell of chaos to the hell of order.
我偏愛混亂的地獄勝過秩序井然的地獄。
I prefer Grimms' fairy tales to the newspapers' front pages.
我偏愛格林童話勝過報紙頭版。
I prefer leaves without flowers to flowers without leaves.
我偏愛不開花的葉子勝過不長葉子的花。
I prefer dogs with uncropped tails.
我偏愛尾巴沒被截短的狗。
I prefer light eyes, since mine are dark.
我偏愛淡色的眼睛,因為我是黑眼珠。
I prefer desk drawers.
我偏愛書桌的抽屜。
I prefer many things that I haven't mentioned here
我偏愛許多此處未提及的事物
to many things I've also left unsaid.
勝過許多我也沒有說到的事物。
I prefer zeroes on the loose
我偏愛自由無拘的零
to those lined up behind a cipher.
勝過排列在阿拉伯數字後面的零。
I prefer the time of insects to the time of stars.
我偏愛昆蟲的時間勝過星星的時間。
I prefer to knock on wood.
我偏愛敲擊木頭。
I prefer not to ask how much longer and when.
我偏愛不去問還要多久或什麼時候。
I prefer keeping in mind even the possibility
我偏愛牢記此一可能——
that existence has its own reason for being.
存在的理由不假外求。
偶然讀到這首詩,「存在的理由不假外求」這是句會在心中迴盪的結尾。
星期四集團訓練課程題目為:「如何在工作中實現個人價值」,許多人參加這門課期待尋得解答,大家都想知道:這樣忙碌的工作,到底什麼是個人價值?聽了許多鼓舞的話,以及大家的分享省思,有人說:他追求的是正直,事事做到這標準,他能達到內心的平靜,有人說:熱誠最重要,維持自己繼續走下去,有人說:凡事都可因完善的管理而美好。
直到今天,我想我在這首詩找到答案。
October 28,2007
一篇文章的心得
從洗馬桶學起,拚出年營收二十億《商業周刊》
看完這篇談到SOP的重要性,看似簡單,實施起來可是困難重重的東西。人畢竟不是電腦機器,不可能輸入指令就照此動作。
在那間飯店工作時也曾看到這方面的問題存在。很多基層員工皆是來此短期工作兼度假的,流動率極高,通常是兩個月,短至三天,那間飯店在標準作業流程的制度一直未建立聽說也是因為此,覺得訓練完人就離開了。流動率高是一個問題,加上員工來自十多種不同國家,不同種族不同做事風格。(我不想點名哪些國家了,大家都是好朋友,哈哈哈!)人的管理始終是一個大問題。
據說在我來之前半年,清潔部門的管理非常鬆,每人一天分配到相同的房間數,只要在五點之前完成即可,甚至晚點都沒關係。以時薪制就會有人不滿了,開始有人抗議為何動作慢的人薪水比較高。 於是大約計算了各間房應該完成的時間,全面改成以積分來分配房。但這種規定很硬,誰都無法判斷這間房間可能的髒亂程度,有時乾淨到只要收個垃圾,有時還要搬床搬桌椅。
舉例來說:一間房要做的是換床單、衣櫥、浴室浴缸淋浴間、吸地、換茶包、清冰箱、電視櫃、更換客房資訊、吸地以及其他細節,只有30分鐘。哪一個動作先做?哪一個區域先?這些其實都會影響速度和成果。有人換一張床要到走廊拿三次床單跟枕頭單,有人整間房清完兼換茶包只要到推車拿兩次東西。
SOP那麼重要為啥不做?其實有,新人剛到皆會有至少三天的流程訓練,但人有惰性,規定是每間房都要吸地,但是「吸塵器那麼大,地毯看起來又那麼乾淨…」久而久之就會忽略這個動作。規定不能用房間原本的毛巾做清潔動作,但是「已清了五間房,拿來的抹布都髒了,倉庫又那麼遠…」
在那工作的日子,我深刻體會SOP的重要,但人的管理,是這系統中相當重要的驅動程式。
August 12,2007
Let's Tap Together

這是一種魔力,不需太多華麗的裝飾和絢麗的增添,就一雙腳!是一種讓人發自內心不自覺的微笑,那種喜悅,隨著節拍以及脈搏跳動,那是「踢踏舞」!
前晚去看了國際踢踏節在社教館的表演工坊,看到許多台灣的踢踏好「腳」們,以及國外請來的老師們帶動現場的氣氛,精彩萬分的Tap Jam,讓第一次參加踢踏聚會的我大開眼界。
學踢踏少說有2年了,但始終抱著玩票性質,完全不給自己壓力,雖然因此沒啥長進,踢踏對我來說算慢性毒藥,上癮了,愛上了,每個星期幾小時也好,縱使跳得再爛,嘴角都是微笑上揚的!
這,是今年的第一屆台北踢踏舞節的活動,不多說!就降啦~
June 10,2006
最後第二堂踢踏舞課
不管雨還是下個不停,穿上雨衣折起褲管,今天不想缺席,因為這是我最後第二堂踢踏舞課。仔細算起學踢踏已兩年了,大三時錦怡邀我去救國團上課,開始了我的踢踏舞之旅,中途斷斷續續,大四時因救國團進度太慢,決定轉戰顧曉蘭後才算真正進入踢踏舞殿堂。如今要先暫停,這是我為gap year最捨不得放下的,因為回來後要花很大的精力才能拾回「腳感」吧!
以前很愛看愛爾蘭踢踏表演,那種振奮人心又整齊劃一的舞蹈讓我心嚮往之,學了踢踏後才發現,不同於整齊俐落的愛爾蘭踢踏舞,在台灣學的大都是較自由隨性的美式踢踏,英文叫Tap Dance,緣起於非洲黑奴叛亂時表達憤怒氣魄的方式,19世紀傳到美國後,於20世紀在百老匯中成為主流表演,就是那種常在美國百老匯劇中拿著雨傘跳的那個啦!(笑)點此看trailer就會了解了
真的很喜歡踢踏,只要在電視中聽到踢踏鞋的聲音,腎上腺素就會上升,那是一種用自己身體的律動所產生的節奏音樂,就像在彈鋼琴一樣,只是換個身體部位用鞋子發出聲音。每個星期的踢踏課是我最開心的時間了,(根據一位朋友的說法是因為我暗戀踢踏舞老師,哈哈哈!)雖然放不太開的我總是很「矜」地跳著,但還是在踢踏中找到快樂的元素。不知道大家有沒印象有個雞精廣告,一個女孩在大街上不停地跳著踢踏舞,就是那種讓人愉悅的感覺。點此觀看
整理一些踢踏的Link:
2006第二屆台北踢踏節:http://www.taipeitap.com.tw/ (可連到許多踢踏團)
Off Jazz:http://www.offjazz.com/vid-tap.htm (一些腳法和影片欣賞)
後記:寫在這裡,目的希望我一年後回來要記得繼續去學踢踏呀!目標要像那雞精廣告那女孩般,能愉快地在街上舞著。
(補充:若不能像那雞精廣告,像這隻小企鵝好像也不錯,哈哈~Happy Feet超可愛的!)

June 8,2006
人性與文化
「我覺得其實這世界每個人都一樣,只是後天想法控制住,表現出來的樣子,呈現不一樣的結果。」他說
「你是說,那是人的天性,只是用不同方式表達嗎?」我反問,心想又是一個令人深思的結論。
「對,就像每個人都愛錢,誰不愛錢,但台灣人卻誠實表現出來,大方地祝人家『恭喜發財』。而我們國家的人也愛錢,只是沒人敢說出來而已。」
文化,之所以吸引人,就是因為那些千變萬化的差異性。文化和人性所產生的火花,可以呈現出許多種不同的排列組合,在世界上拼湊著。
那對話讓我想到,前陣子旅遊生活頻道的一個節目「部落格玩天下」五個部落客來到台灣,看著他們描述著我們所熟悉的土地,卻變得那麼地不熟悉。
部落格玩天下網址:
http://www.travelandliving.com.tw/5takes/season2/index.shtml
October 14,2005
是電影還是人生?
昨晚翹了西洋戲劇課去聽一場學校為生涯規劃系列所辦的演講(老師對不起呀!機會難得嘛~誰叫系上要日夜合班,晚上本來是我的自由時間><)
這場演講的來賓是大自然超級馬拉松亞洲第一紀錄:林義傑先生。說實話,去之前,我對他只有名字有印象(真是孤陋寡聞…),會想去聽有一部分是因為最近練跑練得很無力,想去給刺激一下^^,沒想到,卻是一場如此精采的演講!
何謂超級馬拉松?一般馬拉松靠的大都是體力跟毅力,超級馬拉松更要加上智力。這樣還不夠清楚吧,當時我聽到他所參加的比賽時,眼睛越睜越大:2000 台北國際24小時超級馬拉松賽男子組冠軍、2002 撒哈拉沙漠超級馬拉松賽總成績第12名(全球華人第一名)、2003 年獲勇闖中國戈壁國際馬拉松賽世界第3名(亞洲冠軍)、前陣子剛完成的撒哈拉沙漠七天六夜超級馬拉松亞軍,還有他印象最深的七天六夜亞馬遜馬拉松…(這這這…是給人玩的嗎?)
聽著他用著幽默輕鬆的口吻加上影像,說著這一場場瀕臨死亡邊界的比賽。當他走進演講廳時,司儀說:「啊來了,就是他!」啥?他不是走錯門的學生喔!28歲的他看起來比實際年齡年輕許多,身高不高,讓我每次跑步痛恨我跑三步是別人一步的藉口徹底被駁回。
「單純對夢想的堅持和熱忱」是我在他身上所見到的。「自古成功靠強迫」此為其的座右銘,「我希望讓台灣的教育更好,但我不希望藉由讀書來教學,我希望用本身的經驗來教學」他說道。「一定要有計畫,寧有計劃再去隨機應變」「一但計畫好的東西就不容許有懷疑」關於他的人生,他是這樣堅持著。
有人問他是抱著怎樣的心態去參加這樣一不小心就可能喪命的活動,他回答:「可能是電影看太多。」很妙的回答,於是我今天就跑去圖書館看了一部電影【夢想起飛的季節】。看完後我的心得:這…畢竟是電影呀~
P.S. 若想知道更多關於林義傑的事,就Google一下吧!You will find more and more, and also your heartbeat.
September 18,2005
A Doll's House

"There are two kinds of moral laws, two kinds of conscience, one for men and one, quite different, for women. They don't understand each other; but in practical life, woman is judged by masculine law, as though she weren't a woman but a man.
The wife in the play ends by having no idea what is right and what is wrong: natural feelings on the one hand and belief in authority on the other lead her to utter distraction.
A woman cannot he herself in modern society. It is an exclusively male society, with laws made by men and with prosecutors and judges who assess feminine conduct from a masculine standpoint"
lbsen's first notes for A DOLL’S HOUSE,
在開始看《A Doll’s House》之前,我以為又是一部像《The Yellow Wall Paper》一般的女人被壓榨到瘋掉的故事。隨著劇情的演變,我看不到女主角Nora將被關起來的跡象,才知道她早就是被關在那房間的洋娃娃,經歷一些事情後,決定出走找尋真的自己,並了解何謂真理。
《A Doll’s House》是挪威知名劇作家「現代戲劇之父」Henrik Ibsen(1828-1906)在1879年所寫的寫實主義的作品。女主角Nora看似一個涉世未深、整天無憂無慮被丈夫稱做「小鳥兒」、「小松鼠」的妻子,在幾個意外的訪客中,道出了之前為了丈夫的重病醫療費用又不忍煩擾垂危的父親之下,偽造了父親的簽名跟銀行借了一筆鉅款。一連串的威脅下她一心打算自殺或等待「奇跡」出現,而這個「奇跡」(她期待她丈夫會站在他這方給予支持並共同面對困難)並未出現,當她丈夫得知後一古腦兒說出令人不堪的氣話。她終於意識到她始終不過是個被人操控的洋娃娃,小時是乖乖聽父親話的娃娃,婚後是一切聽從丈夫安排的娃娃。她決定離家找尋自己,整齣劇就在她離家關門的「碰」聲,留下「?」的結束。
這是這學期我修「西洋戲劇」的第一部require reading。若問我喜不喜歡這作品,我只能說我真的讀女性主義的作品讀到沒感覺了。我不反對女性主義,但我始終覺得女性主義本身就是一種約束。而直到現在這個社會,男女始終沒有平等過,而有些東西似乎是天生的,就像Nora的丈夫Helmer的「Nobody sacrifices his honor for his love.」及Nora的「A hundred thousand women have done so.」。
但我對劇中,許多人對Nora說「You don’t understand what the society is.」感觸很深。何謂「了解社會」?那些自稱了解社會的人所了解是真的社會嗎?是該存在的那種社會嗎?社會怎麼做就是真的該如此做嗎?
BTW,那個Krogstad的改邪規正還真的突然的令我傻眼…
※圖片出處:http://www.trainer.org.uk/members/arts/dolls_hous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