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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28日

[新聞報報] 澎湖花宅申請登錄為重要聚落 舉行公聽會

今日佇花宅下寮長發古厝所舉辦的花宅登錄重要聚落公聽會消息!是燒燙燙欸新聞!  相片晚點再補來!


(中央社記者高茂雄澎湖縣二十八日電)澎湖縣望安鄉花宅古厝群向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申請登錄為「重要聚落」,今天上午在望安鄉舉行第二次公聽會。會中,出席的花宅居民全體同意自己的家園被登記為重要聚落,無人反對。與會的文建會官員預估,順利的話,花宅應可在六月底前成為全國第一個重要聚落。

  文建會文化資產審議委員去年九月前往花宅現場勘查後,認為具有重要聚落的價值,於是進入公聽會的程序。

  由於很多古厝的所有權人已移居高雄,第一次公聽會今年一月二十七日在高雄市統茂江浙海鮮樓會議室召開,今天則移師到花宅所在的望安鄉舉行第二次公聽會,以聽取花宅居民和民間團體的意見。

  今天的公聽會由文建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副主任施國隆主持,出席的有澎湖縣文化局長曾慧香、「台灣花宅聚落古厝保存協會」理事長顏信雄、秘書長曾敬信,以及專家學者和花宅民眾約七十人。

  顏信雄首先指出,花宅古厝因為屋主旅外多年,無人居住,而且沒有經費修繕,毀壞速度很快,預估再過三年不修,就會全部傾頹。希望登錄為「重要聚落」後,中央政府能夠予以輔導和補助,儘速維修。

  已研究花宅古厝三十年的台北藝術大學教授林會承表示,由於申請登錄的過程繁複冗長,但古厝一天一天毀壞,現在當務之急是先作好防風防雨等緊急保護,以免未來就算完成登錄後,花宅的價值也已消失不見了。

  花宅古厝群保存了澎湖傳統民居的建築特色,近年成為非常熱門的旅遊景點,極具文化與觀光價值。花宅為舊稱,已使用了三百多年,民國三十五年改名中社村。

  花宅地區申請登錄為聚落的過程早在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即已展開,由當地古厝保存協會提出申請,經縣政府履勘和審議通過後,成功登錄為「聚落」。今天的公聽會則是要向中央政府申請登錄為「重要聚落」。花宅如果登錄成功,將是全國第一個重要聚落。

  聚落與重要聚落的定義、登錄基準與主管機關並不一樣。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聚落」指的是「具有歷史風貌或地域特色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應向縣級政府申請登錄。

  「重要聚落」的登錄基準為具有重要保存價值或瀕臨消失,且具全國獨特性之藝術特色者,應向中央政府申請登錄。

  「重要聚落」的登錄程序包括履勘、公聽會、審議、公告,澎湖縣政府於去年四月二日提報文建會申請登錄花宅為重要聚落,開始展開一連串的必要程序。今天的公聽會為最後一場,接著將進入審議階段。970428

這篇新聞佇這看:點此進去可看整篇完整新聞(含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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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4月23日

重要!! 「登錄花宅聚落為重要聚落公聽會」訊息

「登錄澎湖縣望安鄉花宅聚落為重要聚落公聽會」公告


公告事項:

一、主辦機關: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二、公聽會之事由及依據:

 (一)事由:「登錄澎湖縣望安鄉花宅聚落為重要聚落」第二場公聽會。

 (二)依據:聚落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五條第二款。

三、參與人資格:

 (一) 聚落周界內設籍居民及土地、建物所有權人。

 (二) 當地相關公益團體。

 (三) 當地主管機關或相關機關。

 (四) 其他利害關係人。

四、公聽會之日期及地點:

 (一)日期:97年4月28日上午10時30分。

 (二)地點:澎湖縣望安鄉中社村社區活動中心
                        (澎湖縣望安鄉中社村61之1號)。


五、公聽會程序:

 (一)主持人或其指定之人說明事件案由或內容要旨。

 (二)參與人陳述意見並提出證據。

 (三)參與人經主持人同意後發問。

 (四)終結。

六、參與人於公告期間內或於公聽會終結前,得於公聽會外,以書面向本處表示
        意見。

七、公告方式:公開於文建會資訊網站,並請地方自治機關及相關社團張貼或轉達。

八、本處有正當理由時,得依職權變更公聽會日期或場所,變更內容仍依規定辦理
        公告。

九、公聽會結論僅作為本處審議時之參考。

訊息來源:http://www.cca.gov.tw/app/autocue/declare/culture_declare_template.jsp?declare_id=120875858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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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2月11日

2008年01月15日

[新聞報報] 澎湖花宅申請登錄為重要聚落

關於登錄重要聚落公聽會的新聞報導!

2008-01-14 19:35/中央社記者高茂雄澎湖縣十四日電

      澎湖縣望安鄉花宅聚落向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申請登錄為「重要聚落」,文建會將於二十七日上午在高雄市統茂江浙海鮮樓會議室召開第一次公聽會。

      澎湖縣政府文化局文化資產課課長紀麗美指出,花宅地區申請登錄為聚落的過程早在民國九十五年四月即已展開,由當地古厝保存協會提出申請,經縣政府履勘和審議通過後,成功登錄為「聚落」。此次的公聽會則是要向中央政府申請登錄為「重要聚落」。

      聚落與重要聚落的定義、登錄基準與主管機關並不一樣。依照文化資產保存法施行細則,「聚落」指的是「具有歷史風貌或地域特色之建造物及附屬設施群」,應向縣級政府申請登錄。

     「重要聚落」的登錄基準為具有重要保存價值或瀕臨消失,且具全國獨特性之藝術特色者,應向中央政府申請登錄。

     「重要聚落」的登錄程序包括履勘、公聽會、審議、公告。澎湖縣政府於去年四月二日提報文建會申請登錄花宅為重要聚落,文建會文化資產審議委員九月前往花宅現場勘查後,均表示花宅具有重要聚落的價值,因此進入召開公聽會的階段。

      第一場公聽會預定本月二十七日上午在高雄市統茂江浙海鮮樓會議室召開,第二場將另擇期於澎湖縣望安鄉中社村辦理。

      花宅古厝群保存了澎湖傳統民居的建築特色,近年成為非常熱門的旅遊景點,極具文化與觀光價值。花宅為舊稱,現名中社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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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01月8日

一年一度的會員大會即將召開!!

「台灣花宅聚落古厝保存協會」一年一度的會員大會即將召開!!
歡迎會員和非會員踴躍參加!!
因為這一次,
除了例行的會員大會之外,
中央的行政院文建會尚會到場舉辦「花宅登錄重要聚落公聽會」,
這對咱花宅來說是僅僅次於「大廟修理」的大代誌!
所以,請各位花宅人積極出席!
尤其是有在上咱這「花宅人的厝」的花宅年輕份子,
身為年輕一輩應該積極站出來,一起來為家鄉努力!
尚未加入會員者也可以利用此次大會舉行時申請加入,
花宅真的需要年輕人來為她做一些事,
不論所學背景為何,只要有心,大小事都能夠實踐!


關於「花宅登錄重要聚落公聽會」的訊息,文建會已公佈於該網站上,
轉貼如下:

「登錄澎湖縣望安鄉花宅聚落為重要聚落」公聽會公告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公告事項:
一、主辦機關: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


二、公聽會之事由及依據:
(一)事由:「登錄澎湖縣望安鄉花宅聚落為重要聚落」第一場公聽會。
(二)依據:聚落登錄廢止審查及輔助辦法第五條第二款。


三、參與人資格:
(一)聚落周界內設籍居民及土地、建物所有權人。
(二)當地相關公益團體。
(三)當地主管機關或相關機關。
(四)其他利害關係人。


四、公聽會之日期及地點:(與會員大會地點同)
(一)日期:97年1月27日上午10時30分。
(二)地點:統茂江浙海鮮樓地下室會議室(高雄市七賢二路394號)。

五、公聽會程序:
(一)主持人或其指定之人說明事件案由或內容要旨。
(二)參與人陳述意見並提出證據。
(三)參與人經主持人同意後發問。
(四)終結。

六、第二場公聽會:未參與本次公聽會者得出席第二次公聽會,本處將擇期於澎湖縣望安鄉中社村辦理。

七、參與人於公告期間內或於公聽會終結前,得於公聽會外,以書面向本處表示意見。

八、公告方式:公開於文建會資訊網站,並請地方自治機關及相關社團張貼或轉達。

九、本處有正當理由時,得依職權變更公聽會日期或場所,變更內容仍依規定辦理公告。

十、公聽會結論僅作為本處審議時之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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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9日

[新聞] 澎湖92歲阿祖中風 搭機後送

這條新聞,再一次反映了離島醫療資源不足的問題。

我們的政府啊!什麼才是你們的子民真正的需要? 什麼才是真正的快樂島?    

澎湖望安92歲中風婦人陳葉艾昨經直升機後送高雄榮總急救。
記者林秀美/攝影

柯羅莎颱風剛過,空中勤務總隊昨天就接連送兩名離島傷病患到高雄榮總。其中住在澎湖縣望安的92歲老太太陳葉艾,摔倒引發中風,由66歲的兒子陳啟霧陪同搭機而來。

陳啟霧說,已當了阿祖的陳葉艾,是在昨天凌晨如廁時摔倒,天亮就醫,望安鄉衛生所醫師發現有中風跡象,緊急連絡空勤隊,後送高雄榮總。

颱風過後的天氣仍不穩定,陳啟霧在直升機上坐得七上八下,想到離島就醫路迢迢,感慨萬千。這是他母親二度搭直升機到高雄就醫,前次是在兩年前,突發心臟病,那趟花了20萬元運費,政府沒有補助,對離島居民是沉重的負擔,還好這次因風災,政府有補助。

他說,望安僅有的醫療資源就是衛生所,島上居民健康全靠衛生所主任「包醫」,平時小病尚能應付,一遇有重大緊急傷病,常須後送台灣本島,對同樣繳交健保費的離島居民並不公平,希望政府重視離島的醫療建設。

【2007/10/09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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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30日

[HOT新聞報報] 申列重要聚落 澎湖縣中社村夠條件

鄉親阿!
看到下面這條新聞,大家來振奮一下!
我們一定要堅持我們把整個花宅界的範圍完整保存下來的決心啊! 
獲得肯定,代表我們整個花宅界的保存範圍就是有那個價值!
所以,一定要堅持到底,不要跟澎湖縣政府財政局妥協啊!
申列重要聚落 澎湖縣中社村夠條件
澎湖縣望安鄉中社村保有閩南式建築古厝群風貌,縣府申請列入相當於國定古蹟的「重要聚落」。
記者肇瑩如/攝影

澎湖縣望安鄉古稱「花宅」的中社村,以保有閩南式建築古厝群風貌得名,澎湖縣政府向文建會提報列為相當於國定古蹟的「重要聚落」,文建會文資審議委員現勘後,初步認為中社村具備條件,將送請委員會審查,若獲通過,將是全國第一座依新文資法指定保存的「重要聚落」。

文建會三名審議委員現場勘察時,對澎湖縣政府要在中社聚落外圍遷移墳墓並開發度假村表示不贊成。

台灣花宅聚落古厝保存協會祕書長曾敬信說,委員們認為中社聚落的保存價值,就在閩南式建築古厝群風貌,若遷移墳墓只保存古厝群,將失去完整性,委員們建議縣府應停止開發。

中社村曾與中國大陸萬里長城一起被世界文化遺產基金會列為全球百大瀕危古蹟,去年縣府依文資法登錄為「聚落」,日前再向文建會提報列入「重要聚落」計畫。

包括雲林科技大學文化資產維護系教授林崇熙、東海大學建築系教授關華山及雲林縣文化局長劉銓芝等三名審查委員,日前到中社村現勘,陪同的澎湖縣文化局長曾慧香說,委員們認為中社具備申請成為「重要聚落」的條件,不過審議委員中有近20名委員,最後是否通過,仍須由全體委員決定。

【2007/09/30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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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9月20日

是花宅人都該支持花宅聚落的完整保存!!

 

主題:守護世界級遺產-支持澎湖望安花宅聚落完整保存

 

連署訴求

        望安鄉,位於澎湖縣南方海域,是由八罩島、將軍澳嶼、東吉嶼、花嶼、西吉嶼、東嶼坪、西嶼坪等共十七個島嶼以及十餘個面積較小的礁石等組成,其中以八罩島(亦即望安本島)面積最大。花宅就位於八罩島上,聚落分布在島上的中央偏西位置,基本上它是屬於被小丘陵環抱、面海的集村型海岸聚落。

        位於望安島中部位置之花宅聚落,是澎湖縣目前除了保存完整的傳統建築型式之外,尚保留著部分傳統生活方式的老聚落之一。

        2003年,「世界文化紀念物守護基金會」(WMF)公佈世界100大最值得關懷及保存的文化紀念物名單(Lists of 100 most endangered sites),中社村以聚落現存的完整性、多元的建築風格被視為典型的「漢人聚落」,與中國的萬里長城同列榜上。台北藝術大學建築與古蹟保存研究所教授林會承說,就學術的觀點而言,聚落代表了當時期居民的生活樣態,那是一旦消失就再也無法尋回的無形資產。(江佩蓉,30雜誌9月號:p.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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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發是淨土的殺手

對花宅來說,到底值不值得為了「開發」把我們祖先的墳地遷走?

做土地開發,整個望安島上的人就都有飯吃了嗎?

土地開發的效益可以維持多久?在場有誰能夠保證開發下去可以永遠吃不完?

如果真的為了地方著想,該思考的應該是保育的問題。

事實上環境的保育就是最大的開發,而他所開發的是更長久的未來。 

縣府財政局擬開發花宅段156號土地,將文化及生態保育置之度外,是淨土的殺手! 

花宅聚落保存不是圈一圈範圍就算了

一、開發案衝擊了文化保存與生態環境,主導的政府是淨土的殺手!你,要當那個毀了淨土的幫凶嗎?

        2006116,花宅正式被登錄為「聚落」,也確定了其保存區的範圍。除了花宅聚落民居的部份,並包括了東邊的布袋港區域,亦即自古即訂好至今的花宅界範圍。而在20074月,縣政府財政局表示了在保存區開發渡假村的想法,要求聚落保存區的範圍退出開發區以外。

        200744上午,澎湖縣政府財政局、民政局、旅遊局、文化局以及望安鄉公所、望安鄉代表會等,與保存協會進行第一次的「望安鄉花宅段156607294縣有地墳墓遷移暨開發案」說明會。

        200752,縣政府財政局發函給保存協會請求同意限縮及重新劃定花宅聚落保存墳墓區範圍。多麼荒謬的要求!?為什麼要劃定那麼大的範圍來保存?就是因為整個地方對花宅聚落的歷史與生態意義很重要!不是隨隨便便要把範圍縮小就可以縮的!當初在登錄聚落前所經過的繁複程序,並不是草率簽個同意就可以改變。花宅保存協會的發言並不代表所有花宅人!請公部門認清這點!

 二、何謂「較具合適與規模之遊憩用地」?望安的觀光發展只靠「具合適與規模之遊憩用地」就夠了嗎?

        為什麼望安留不住遊客?為什麼遊客寧可選擇到更遠的七美過夜而不願意留在望安島上?

        面對這些問題,並非做更多的遊憩服務設施便能夠解決,而是先檢討現有的服務設施究竟缺少了什麼?遊客到望安這樣的小島上,所希望的服務還會是台灣各地的旅遊地區都看得到的東西嗎?當然是要體會到望安島才能享受到的地方特色!試問,我們給了遊客具地方感的服務了嗎?複製各地都可見的遊憩設施,然後貼在望安島上,只是阻斷遊客想再二次遊的想法,「開發」對於地方特色的破壞,就像全球暖化讓海平面上升把整座島淹沒一樣可怕。而沒了地方特色的望安,還談什麼競爭力與永續發展呢?

        縣政府知道望安地區自然、人文景觀資源雄厚,也知道布袋港區域位屬望安鄉門戶位置,為什麼非要以硬體建設的開發方式來與自然爭地?破壞環境、改變文化景觀的開發,以永續生活環境為訴求的花宅年輕人絕不接受。

 三、「環境保育」是達到「土地資源的最佳利用」與「土地使用效益提升」最好的方式。

        望安島土地資源的最佳利用,就是維持現狀,並且改善環境髒亂的部份。應該投資的部份在於環境保育,維護離島本身的特殊性與價值。開發的行為,將加速環境不可逆的破壞,換來的是無法預知的未來發展性,而唯一可預見的是,開發下去就無法再回復的生態與文化環境的重大浩劫。

        你我皆有義務為後代子孫保留一塊無污染的淨土。我們的好祖先為我們留下了如此豐富的資源,並不是要讓我們肆無忌憚地開發揮霍,而是珍惜自然所賜,並且有節制地取用,與環境共生共榮,讓地方能夠永續繁衍。

        短視近利的開發,留給後代子孫滿目瘡痍的生活環境,未來,將背負著「壞祖先」的臭名……。拒絕花宅土地開發,讓我們當個「好祖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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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連署訴求

1.花宅聚落完整保存

2.保育海岸及周邊生態環境

3.以追求花宅永續的生活環境為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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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花宅聚落的保存究竟要保存什麼這個問題,

請參閱附件--〈花宅人談墓葬遷移與文化資產保存〉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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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政府想要在花宅聚落保存區內開發的位置圖↓↓↓

 

 

而在這個開發的範圍裡有↓↓↓

 

 

完整連結至鯉魚山的海岸環境↑↑↑

 

還有↓↓↓

 

珍貴的文化景觀舊碼遺跡↑↑↑

 

珍貴的文化景觀舊碼遺跡之俯瞰↑↑↑

 

 

 

 

 

如果這塊土地真的被開發了,這裡的一切將成追憶...

 

就像...花宅灣的沙灘一樣......

 

 

 

 請各位花宅人以及關心花宅聚落的朋友們,

 

持續上網路民主連署平台為支持花宅聚落的完整保存發聲!!!!

 

 

...繼續閱讀

Posted by wanganis at 樂多Roodo!22:29回應(0)引用(0)

2007年08月18日

花宅的海沙墘轉來有望!

 

 

 

 

 

 

 

 

 

 

花宅海邊的現況                                               小園丁/虎頭山拍攝

不久之前,《工商時報》和《中國時報》都有報導,

關於守護台灣自然海岸線的議題,以下將這三篇相關的報導轉貼過來,

讓大家看覓,咱花宅的海沙墘,還是有希望乎伊轉來的!

 

工商時報    A2/政策焦點           2007/08/15

 《社論》守住台灣自然海岸線 

【時報】

  在執政當局基於選舉考量,施政只著眼於眼前效益,甚至瘋狂推出每周一利多,全然無視對國家和環境永續發展所可能帶來的衝擊、後遺影響下,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最近提出「永續海岸整體發展方案」並報行政院核定。不管未來是否真能發揮預期的規範效應,但在當前政府施政急功近利的氛圍下,能夠通過此一方案,堪稱是令人彌足珍視的空谷足音。

  行政院永續會之所以優先針對海岸議題提出對策方案,一方面是海岸議題相較於其他諸如國土規劃、區域發展等議題因牽涉面較小,比較適合做永續發展的;另方面更是著眼於台灣的自然海岸線經過長年來的人工開發與破壞,已經消失逾半。如果再不加管制,台灣的自然海岸線將會進一步受到破壞、消失,不只與永續的宗旨有所悖離,留下滿目瘡痍的海岸線,又將如何向後代子孫交代。

  不過,儘管永續會已經後知後覺的提出永續海岸的對策方案,並預設目標希望達到自然海岸的零損失,以及做為在海岸管理的基本法「海岸法」制定之前,政府各部門研訂及審議海岸地區各項實質利用計畫的最高指導原則。但是,衡諸現實,此一方案恐怕不只難以達到預期目標;而且真的有心推動,也需要有更好的配套才不致淪為空談。

  從現實面來看,足以影響此一方案之推動落實的變數其實不少。第一個就是政府今後的決策是否真能揚棄短視即興的操作模式,以能否確保國家和環境的永續發展為優先考量。第二個變數則為即使通過此一方案的張內閣真心奉行,但在可見的政權更迭和內閣更迭頻繁情況下,政策隨人亡而政息的情事屢見不鮮。如此連政策延績性都有疑問,就更遑論要永續發展了。而第三個變數則是行政體系間本位主義的現象仍極嚴重,各部會為了本身的績效,對於由永續會主導的此一方案是否買帳遵守,相信連永續會本身也沒有多少把握。

  除了決策流程和行政體系本身所可能有的變數以外,單就方案本身來看,要想達到自然海岸零損失的預設目標,也可以斷言是一個不可能的任務。其一,單從方案的名稱定位來看,既然號稱永續海岸的整體發展方案,顯然無法排除未來的開發、發展,則又怎麼可能做到自然海岸的零損大。其二,從方案的具體內容來看,雖然設定將漁港、海岸公路、海堤、觀光遊憩、海埔地及海岸規畫等六項列為優先實施項目,不過對於已經核准的海岸地區建設方案,則表示本於不溯既往則將不受規範;另外海岸公路雖表示原則不再興建,但卻又預留如因政策需要仍可有條件興建。如此一來,所謂的自然海岸零損失目標,根本是不可能的畫餅。其三,就執行本方案所需,永續會打算在未來五年編列三億經費,以如此戔戔之數,面對任何一個動輒上百億的海岸建設開發案,在實力懸殊的情況下,令人懷疑方案執行有多大規範約束力。

  要想讓「永續海岸整體發展方案」變得有可執行性而不是中看不中用的具文,相應的配套至少應該包括以下數端:

  首先,永續會應積極推動「海岸法」的立法,使得方案的推動有法源依據,以及強化其規範能力。當然,如果立了法而執政者卻有法不依,那根本就不需談什麼國家的永續發展了。

  其次,就方案所設定的六大重點優先項目而言,每項的執行推動都需要有細部方案以為配合。譬如我國現有漁港總數二三○處確屬過度闢設,因此除了應確立未來不再新建或擴建漁港的政策原則之外,對於根本沒有漁船設籍的漁港與功能不彰的漁港,到底是要輔導轉為遊艇碼頭或乾脆拆除復舊,在在都需要考量台灣的漁業發展前景進行跨部會協調才能定案。又如海埔地的開發案,多數與經濟部有關,自然牽涉到未來的產業發展策略。現行產業政策如果沒有調整,想要避免自然海岸線繼續受到破壞,根本是做不到的事。

  讓台灣的海岸線回復舊觀確是現實的不可能,能夠遏止繼續受到人為開發的破壞只能算是亡羊補牢,即使問題不小,但總要有個起步,否則不只禍延子孫,更要愧對子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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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ed by wanganis at 樂多Roodo!14:42回應(0)引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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