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17,2008
公司債
◎何謂「轉換公司債」?
A:可轉換公司債是一種股權與債權混合型的商品
簡單的說,可將其視為公司債與股票選擇權所購成的商品組合
債券持有人有權將轉換債在轉換期間內,依轉換價格轉換至普通股
◎何謂「不可轉換公司債」?
A:公司債券不能轉換成公司股票
◎大公司常常會透過各種管道籌措資金,若透過「轉換公司債」&「不可轉換公司債」
的方式來籌措資金,哪一個比較好?兩者之間的差異為何?
A:1.以投資人的角度來看:
「轉換公司債」較好,因為可以進行套利投資.
可轉換公司債係公司所發行的有價債券,發行公司依發行時所訂定的發行條件,
定期支付一定的利息予投資者,並附有可轉換為普通股的權利,
持有此種公司債券之投資者,
得在當轉換為普通股的報酬率>公司債可領取的利息時,
於特定的期間內,
依事先約定的轉換比率或轉換價,將此公司債轉換為發行公司之普通股股票,
以獲取更高的報酬率。
但若未行使轉換權的投資者,
則發行公司於到期時,依發行條件,償還本金及補償利息。
2.以公司立場來看:
可轉換公司債的債權人可能為成為公司股東,
而不可轉換公司債永遠是公司負債,
若公司負債比例偏高,會傾向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且若採用發行轉換公司債的方式募集資金,
則公司可逐年接受投資者將債券轉換為股票,
公司股本膨脹的速度不會那麼迅速,間接配合公司盈餘成長,
所以公司未來的每股盈餘,也能夠維持穩定的局面,
而股價也不會受到不利的影響。
除此之外,與發行股票相比,
轉換公司債每年所支付的利息,對於發行公司而言還具有抵稅的效益,
根據研究報導指出,
發行可轉換公司債的公司,通常也具有某些財務特徵:
譬如規模小、高成長、高投資支出的公司較傾向發行可轉換公司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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