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8,2009
錢還真的不是那麼好賺──談麥克.克萊頓的《火車大劫案》

你知道的,有些時候,當我們的工作遇到困難時,總是會忿忿不平地想著,為什麼自己得要那麼賣命,換取這麼一些微薄的薪水?為什麼那些明星只要出來晃個幾步,就可以賺到自己搞不好一年薪水的代言費?
情況再糟一點的話,說不定我們還會在看著電影裡歹徒搶銀行的橋段時,感到一陣羨慕,覺得他們活得自由自在,絲毫不需理睬他人目光,不受法律或道德等規範,輕輕鬆鬆便入手大筆鉅款遠走高飛;重點是,他們竟然還長得像年輕時的保羅.紐曼、勞勃.瑞福、華倫.比提或是費.唐娜薇那樣的帥氣美麗,實在氣煞人矣。
不過,其實我們心裡大概也有個底,那些明星或許曾經比我們過得更為辛苦,甚至在成名後仍要不斷求新求變、督促自己,以免被後起之秀搶走天下;要是那些明星就這麼吊兒郎噹的繼續下去,恐怕未來的下場也未必會勝過現在辛苦工作的我們。
而至於歹徒,他們除了得要不停亡命天涯外,也要付出不能與家人聚首的風險(除非他們是家族企業),有時還得拿出性命來作為代價,甚至,就連犯罪手法方面,也未必是那麼天真地隨手拿把槍衝進金庫就能了事。如果想幹下一起成功的罪行,無論是事前計畫或實際執行時所遇到的困難,都比我們想像中要來得複雜許多。關於這點,我想只要是讀過麥克.克萊頓《火車大劫案》的人,想必就能多少有所理解。
《火車大劫案》一書根據真實事件創作而成,故事描述1855年時,英軍運往克里米亞戰爭的薪餉被偷,價值一萬兩千英鎊的金條,以當時作為科技進步象徵的火車運送,防範措施可說是滴水不漏,而克萊頓以犯罪者的角度切入描述,詳細描繪出犯罪者事前的籌劃與準備,以及其後實際執行劫案的過程,也因此意外地讓我們得知,「行行出狀元」這句俗語可真不是隨便說說而已,不管要在哪一行中竄出頭來,一定得要有相當的實力與努力,甚至是承受外人所無法得知的鳥事,才有辦法獲得成功。
就像我們時常在西部片裡,看見主角在火車車頂上跳躍、奔跑一樣;在現實中,這樣的行為可沒電影裡看起來那樣如同吃飯喝水般簡單。克萊頓的作品一向以大量知識作為輔助工具,而在這本《火車大劫案》裡頭類似的橋段時,他也特別以知識的論述,提及在火車車頂上行走是一件多麼困難、足以讓人失去性命,甚至是模樣狼狽至極的事情。在克萊頓的形容中,原本一身帥氣打扮的主角,在好不容易從火車車頂抵達目標車廂時,看起來就像是個髒兮兮的流浪漢,全身烏漆抹黑,身上的襯衫幾乎成了一堆破布。
基本上,這樣狼狽不堪的下場,還是他夠走運能安然無恙的結果,要是今天換成我們其中一個,搞不好早就跌到火車下頭,落得一個恐怕連怪醫黑傑克都沒辦法把你全身縫補起來的地步了。
所以啊,要我來說,與其冒著生命危險來上這麼一遭,那還不如乖乖地解決手上的問題,或是乾脆努力換個自己喜歡的工作要來得實在許多。
呃,只是,寫到最後,我才突然想到,要是你的工作剛好是特技演員,正準備要幫某個大明星演出在火車車頂上奔馳的戲碼,那麼,呃,我想我也只能套句最近挺有名的話來告訴你──
繼續加油,好嗎?
本文原刊載於樂多新文創專欄,原文網址如下:
http://magz.roodo.com/article/59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