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8月7日

巫永堅-成名的內幕

連標題都改的改寫
從下面一堆讓我啼笑皆非的回應看來,
我必須承認,
我寫了一篇讓人沒耐心看完的贅文。
為了讓大家容易吸收我所要表達的東西,我決定改寫這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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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網路上發現一篇文章
說伯朗咖啡的圖案被一位目前在中國很火紅的設計師"剽竊"
我覺得很奇怪,為什麼發生在台灣的設計"剽竊"事件的當事人會在中國很紅?
是惡名昭彰嗎?用Google查了一下關鍵字[巫永堅],哇~!有驚人的發現
這位巫永堅先生很了不起呀~~!
他是:

吉祥物設計教父

18歲開始得大小比賽100多個獎

公司的團隊以前在台灣時,就設計過上萬件吉祥物

擊敗全球兩萬六千件作品,他所設計的「海寶」,將成為2010上海世博會吉祥物

基於我對圖形設計的愛好,和對厲害的設計師的尊崇,我覺得要好好研究一下
這位吉祥物設計教父~

不過深入Google下去卻讓人失望透頂,搖頭嘆息~~

因為我查不到這位巫永堅先生除了「海寶」之外的傑出創作或獎項

就連「海寶」的得獎都大有問題呀!(其實說海寶是好作品我都要打這個符號????)

也怪不得他要拿一些不是他創作的東西來膨風一番了

先看看網路上看得到的屬於他(或他公司)的創作

這樣的作品層級可以冠上吉祥物設計教父嗎?很好笑是吧~~

其實巫永堅可以擊敗全球兩萬六千件作品,得到首獎根本是中共當局
設定的統戰策略,巫永堅不過是個統戰工具的角色而已

這個比賽可以說是狗屁倒灶的比賽,巫永堅的成名可以說是矇上的

如果你有興趣的話可以仔細的看看這篇:

世博吉祥物"海寶"誕生記


從這篇文章中可以發現中共如何利用世博會吉祥物設計比賽愚弄來自世界各地的參賽者
如何外行管內行的把專家評選出的10件作品丟到垃圾桶,
如何從落選的名單中找到來自台灣的巫永堅所設計的"大寶"
如何內定好之後將"大寶"改造成"海寶"的過程,
再假惺惺的由吳儀(就是在世衛所說「台灣 , 誰理你們ㄚ」那個吳儀)
帶頭舉手表決通過巫永堅得獎~~

這就是巫永堅成名的經過
"剽竊"伯朗先生造型其實也沒什麼大不了
他決定當中共的統戰工具才是真的令人所不齒的行為!


Posted by eric_chang at 樂多Roodo! │01:53 │回應(33)引用(0)惡劣客調查報告
樂多分類:藝術/設計 工具:編輯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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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URL

http://cgi.blog.roodo.com/trackback/6679795
回應文章

哈哈!!中國真是個民主國家啊!!
不管是大寶、人寶、還是海寶,用我的屁眼來看,都很醜耶~XD
Posted by jiajou at 2008年08月7日 15:20
巫永堅到底是誰?
肯定的說,他是個從台灣騙到大陸的騙子,
只要你Google米果的「伯朗咖啡原創設計究竟是誰?」
你會發現,除了伯朗原創林萌先生以外的其他受害者,見「被騙錢的同學」的回應,
如版主所言,台灣「30雜誌」專訪確實可笑,被巫永堅利用來吹捧自己還不自知,但也因為得意忘形在內文中不經意的暴露了惡劣行徑,
文章重複敘述巫永堅多次從失敗到成功巔峰的創業過程,每個事業在成功時幾乎多有數千萬計年營收,不論規模大小,即使是25歲前在台灣成立的個人插畫工作室,也能從「數千元」不等的單收入在極短的一年左右就買下了千萬豪宅的傲人成績,
隔年成立的公司也是極短時間就擴充到60幾人,600多坪的大型公司,
最令人費解的是,他的任何事業「平均約每兩年就歸零一次」,結束經營的理由幾乎都是被身邊人「出賣」,
但發生地點無論是在台灣或大陸,情節都如出一轍‧「請詳閱30雜誌專訪」
現在「永堅企業形象公司」是在2005冬,他叫窮身上僅剩1500人民幣的情況下,過個年2006突然又冒出資本成立的,
以他的慣性,我懷疑不久將又會發生被身邊人出賣事件,然後再度消失‧
因為現在是2008兩年了‧
也是他又旺的時候‧
Posted by liang at 2008年08月7日 21:01

巫永堅到底是誰?

如果你看了以下「剽竊著:巫永堅日誌」,它將帶你進入「巫永堅的謊言世界」,

1966年 「巫永堅」 誕生

1982年 「巫永堅16歲在學」‧‧‧三月「伯朗先生」在台北誕生,原創者「林萌」

1982年5月 「伯朗咖啡」正式上市:金車公司製造生產

1985年 「巫永堅19歲 復興美工高職畢業」‧‧‧‧伯朗咖啡 已上市3年

1986年 「巫永堅服役中」‧‧‧1986/4月號 中國生產力中心「生產力雜誌」專訪:伯朗咖啡登陸戰,
受訪者含所有參與者:金車客戶、奧美廣告同仁及奧美伯朗原創林萌

1987年 「巫永堅服役中」

1988年 「巫永堅役畢應徵台灣奧美廣告插畫」‧‧‧伯朗咖啡已上市6年
「應考主管林萌」與「應徵者巫永堅」生平第一次接觸

1989年9月 「巫永堅所不知道的事」‧‧‧伯朗先生誕生第7年

時報出版商戰叢書──「台灣15大行銷戰役」之一:伯朗的誕生

出版品以圖文並茂方式記載伯朗誕生過程及介紹所有參與者,
包含客戶廣告代理商等 ‧‧‧(剽竊者巫永堅當然不可能在列)

1989年 「巫永堅離開台灣奧美廣告」

巫永堅在奧美時間短短不到一年,沒突出作品,對他留下印象的人不多,
但,是乎這段時光是巫永堅最懷念的,
2008年今事隔20年,他還是念念不忘「伯朗」和「奧美廣告」,
任何一次受訪或個人資歷介紹,總是不忘充分利用,即使是「欺瞞造假」!

1990年 巫永堅個人工作室

1991年 巫永堅成立「騰視覺設計」,負債3000萬慘澹收場

1992年 台灣←→大陸兩地奔走,
一段沉伏最長的時間,尋找創業機會?閃躲「受害人」?

2002年 赴中國大陸台商企業任職

2004年 大陸創業,成立「滿地企業策劃」,營收高達2000萬人民幣‧

2005年 「巫永堅」聲稱「滿地」被大陸合夥人出賣,侵占,慘澹離職‧

2006年 成立「永堅企業形象公司」,但因海寶及剽竊伯朗先生,左岸咖啡‧‧
原創設計等議題,巫永堅自毀形象事件繼續延燒中‧


伯朗先生誕生26年後的今天(2008),
被一個與伯朗著作毫無關係的人「巫永堅」,大言不慚的對外宣稱「伯朗造型出自巫永堅之手」,
這是公然剽竊!
它突顯巫永堅的人品及專業能力不足,也暴露他不忠不義,不講道德的潛在人格特質!
想想,林萌還曾是應徵他,給他工作機會的奧美主管!

在被拆穿剽竊後的巫永堅,竟還以「永堅企業形象 總經理巫永堅」的身分去函給雜誌
將「出自巫永堅之手」更正為:「巫永堅都曾參與其中」,
並將個人部落格裡的作品介紹欄「整欄去除」?

由以上「剽竊者日誌」時間點的比對,任何人都可清楚看出這不爭的事實,
「伯朗的誕生」巫永堅完全無緣也無法「參與其中」

2008/8/7巫永堅在台灣壹週刊376期,繼續對雜誌媒體解釋,
他退伍後有幫伯朗先生「修型」,「確實有參與其中」?

如果巫永堅你的專業理論是如此,
那麼,印刷廠修版,製版廠修片,印製廠修稿,產品攝影,以至於裝填,運送,等等
任何人都可說「伯朗造型出自XX的手」?「伯朗造型XX都曾參與其中」了?是嗎?
難怪網友笑謔說:我每星期都喝伯朗咖啡,我也曾參與其中!

連這麼基本常識,這麼離譜的謊也想圓,「巫永堅」你真是個可悲又可恥的「騙子」!
Posted by 林萌 at 2008年08月8日 14:16

上海世博「海寶」台灣設計家:巫永堅 被踢爆剽竊他人作品!

巫永堅因海寶而受各媒體專訪時宣稱:「伯朗造型出自巫永堅之手」
並在個人部落格將伯朗咖啡造型列為其作品,

被踢爆後,署名去函給媒體要求更正,
將「出自巫永堅之手」更正為:「巫永堅都曾參與其中」
見href=http://blog.roodo.com/art101/archives/6647285.html target="_blank">永堅形象策劃來函 更正啟示

2008/8壹週刊媒體續追蹤報導,巫永堅對該週刊謊稱:
他退伍後有幫伯朗先生「修型」「確實有參與其中」!見台灣壹週刊376期
伯朗咖啡設計者鬧雙胞

事實上,巫永堅1988年退伍時「伯朗咖啡」已上市6年‧
伯朗咖啡「MR.BROWN造型」是1982年由「林萌」原創,原圖形現仍使用中‧
詳見藉Google之手,「伯朗咖啡」原創設計究竟是誰?
Posted by snake at 2008年08月14日 10:26

吵!吵!吵! 生活已夠苦了.這些人是怎樣.臺灣人欺負台灣人真可悲.....過去作完稿的.就不能當設計師啊!每個人只要肯努力一定會有機會出頭天的......加油!基層的朋友們....台灣加油.林萌你很厲害也去拿個獎吧!為台灣爭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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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冒牌貨,冒用別人的名號
別學人家巫永堅,他可是有"得獎"的喔~!

by 惡劣客
Posted by 林萌 at 2008年08月15日 01:18

林萌你真是慧眼識英雄.你們奧美的完稿就這麼強喔.
Posted by QQ at 2008年08月15日 09:28

嘿!別搞意識形態OK?
好像我們基層都贊成假冒別人作品喔!吃屎吧
想成名想瘋了也不必醬,
這跟台灣加油什麼關係?
為台灣爭光?臉都丟光了!真是沒腦筋
Posted by PP at 2008年08月15日 19:05

怎麼有人用林萌罵林萌啊,當我們都跟你一樣不用大腦的啊
小偷就是小偷,在他還沒受到法律和與論制裁,他就必須付出代價,不會因為他拿獎就一比勾銷,這是我們台灣人明理的地方,更是文明國家文明的表現,全世界都走通
Posted by sulu at 2008年08月15日 20:36

奧美完搞是很強的喔.別挑釁喔.別幫倒忙喔妹妹
你們老巫現在還在基層啊?噗噗噗
看你們公司作品就瞭了.噗噗噗
Posted by 噗噗噗 at 2008年08月16日 01:18

吼!鬼月到,凡作姦犯科、剽竊智慧財產、強ㄠ硬辯、論立場不論是非者一率排隊等候通知!
先騙台灣人再騙大陸人、又再騙台灣人還在騙大陸人並鼓勵小美美一起騙卻躍登中國設計舞台的巫永堅先報到!
Posted by 設計遊俠 at 2008年08月16日 11:05
看不下去了.要刮人家鬍子自己的先刮乾淨.小巫確實有在奧美工作過.因為工作量大.工作時間長....奧美離職後成立插畫工作室.因為有奧美前輩的提拔..多數稿子都是奧美發出的?如果他是你們所說的爛人.沒實力為何還發稿子出去給他做呢....包刮六福村商品設計...左岸咖啡.. 都是由奧美發出..所以年紀輕輕的他就累積工作經驗與財富.所以奧美對小巫來說.恩重如山.
伯朗咖啡確實是出自林萌...但也確實有改過版.這點小巫確實有口誤說錯話.有錯在先.但也不至於要至他於死地.
他在中國得獎在先.並非拿打著伯朗咖啡名號才得獎.身為曾經是奧美老大哥的你.應該感到光榮才對.
但如今你也因這事件成名了..
...成名是要付出點代價.但手段要正當....
幾年後你巫永堅是誰.林萌又是誰.....又有那麼重要嗎?
兩個人都是在自毀形象..
Posted by 和平者. at 2008年08月18日 22:28

和平者:
建議你幫巫永堅先生出庭當辯護律師,
看來他真的非常需要你這種人。
雖然你幫巫永堅代言的內容已相當精采但還是漏洞百出,
再加油!
裡頭你說的最好一句話就是:成名是需要付出代價的。
希望這是巫永堅先生的感言。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一切善哉!
Posted by 慈悲 at 2008年08月19日 16:28

和平者
巫永堅先生在30雜誌說:「…二十幾年未曾改變的」伯朗造型都出自巫永堅之手…」
現在你又說:伯朗確實「改過版」?
請你告訴大家你怎麼知道的?你到底是誰?
我們不希望被誤導為本來只是「一個騙子」到後來變成幕後有一個「詐騙集團」在操作。

巫永堅個人BLOG作品介紹有金車伯朗咖啡造型…被壹週刊拍到的畫面是筆誤?是口誤?
「巫永堅口誤說錯話」也是你和平者說了算?
既然你自稱是和平者就讓這事和平落幕吧,不用幫林先生但更請你不要害巫先生好嗎?
Posted by judi at 2008年08月21日 09:26

伯朗啥了不起
哈比哈妮沒人聽過,拿7-11OPEN將用用還比較有創意
聽說也是外發的修幾次、誰搞的沒人搞得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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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OPEN將是日本人設計的
巫永堅比較了不起,好嗎?
花了一個半月時間設計了個大寶
還被改成了海寶
才上得了台面呀
by 惡劣客
Posted by 和平組織 at 2008年08月21日 12:08
西瓜事件部超厲害,剖析超清楚。佩服!佩服!

有自己創作的人,才知道原創的可貴!
Posted by Master at 2008年08月21日 23:55

惡劣客真的超利害,期盼再賞幾個字來讓大家佩服佩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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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應:
都是網路上查得到的資料~我沒什麼了不起的啦
Posted by 老K at 2008年08月22日 08:47

有人企圖利用「巫永堅海寶追追追」回應,扭曲林萌人格,反將巫永堅塑造成受害者

「奉勸」林萌:「…你很厲害也去拿個獎吧!為台灣爭光。」

「…他(巫永堅)在中國得獎在先,並非打著伯朗咖啡名號才得獎……
…但如今你也因這事件而成名了…成名是要付出代價的,但手段要正當…
……幾年後…你林萌又是誰…有那麼重要嗎?」

唉!菩提本無樹,何處惹塵埃?

我曾利用米果園地表達過我個人的價值觀:我豁達自在,勇於退居幕後。
但是「我不想成名」並不代表我沒沒無聞!
「我對得獎沒興趣」並不代表我不是評審!

回想,「如果」事情發生一開始,當巫永堅接到「包裝設計名家-小唐」的質詢電話時
在第一時間就馬上承認:巫永堅是曾修過伯朗 LOGO的「完稿」之一,而非原創。
「如果」巫永堅在第一時間就拿出誠意願意主動在刊登過的媒體發表聲明道歉事情會演變成這般嗎?……左岸咖啡包裝亦是同樣道理。

我無意讓事情這般發展朋友都很了解,如果不是有人騎到頭上!
米果更清楚先警告過我一旦曝光就非我所能掌控,這就是熱情正義的自然發展
我只是面對它、接受它、處理它、很快的就會放下它。
我是誰?我還是我!直到有一天……又有人剽竊我的創作,我還是會跳出來正面賞一拳,後面加踹一腳。雖然這是伯朗誕生26年頭一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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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大哥:
我判斷巫永堅會用你的伯朗咖啡名號完全是自卑心理作祟,莫名其妙得了大獎,想必是心虛了,
放心好了~大多數人是挺你的啦!
惡劣客 敬上
Posted by 林萌 at 2008年08月23日 00:18

小巫是個有有才華的設計師,也許訪問時有筆誤或依些誤會,但是以台灣這麼小的彈丸之地,有人得獎,該給祝福吧!還沒反攻大陸就被自己台灣人口水淹死,該不會應驗老祖宗說的見不得人好,或酸葡萄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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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應:
你應該是巫先生的麻吉吧?還「小巫」咧~雞皮疙瘩掉滿地~網路上還是撲天蓋地的歌功頌德你們家小巫。你想看那種文章真的是來錯地方了
Posted by 安 at 2008年08月26日 17:57

剽竊說謊樣樣通,反攻大陸作前鋒;

吃騙兩岸無懼色,小巫果然狠角色!有才華!有才華!
Posted by 酸葡萄 at 2008年08月28日 16:22

好酸太酸了!
真是同情你們!不過通常才華不怎養的人慣有的通病.
不會祝福,只會嫉妬,可悲呀!台灣同胞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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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應:
請看巫先生的才華得到的祝福
Posted by 安 at 2008年08月28日 17:11

我本人正港台灣人,本人我以前是巫永堅先生的客戶,與他合作了數年的時間,個人我看不起你們這樣的作為.你們認識巫先生多少?版主請問你的批判客觀嗎?像是要不到糖果吃,而哭躺在地上耍賴的小孩一樣.如果你行拿個獎來瞧瞧,也讓30雜誌來採訪你,也讓中共的吳儀來看你的作品嘛!是不是?不要說不看不起那個獎,也不要說你不想雜誌採訪你,要不然幹啥這麼帶勁的批判,這就是人性的弱點"見不得人好"
====================================
版主回應:
批判未必就是見不得人好,不然你這樣隨便批判我是什麼心態?
你可以說人家酸葡萄心態,那人家可不可以說你見笑轉生氣,氣極敗壞?
我只是把我發現的真相公布出來~如此而已
Posted by 安 at 2008年08月29日 11:36

了解「小巫」多少不重要,俗話說:一「賤」破九貴。
不管多少才華,只要品德敗壞都足讓人怯而遠之嗤之以鼻。
君不見2008光在台灣就有多少本來報章雜誌爭相報導之名人,如今呢?都成欺世盜名之徒,座監者已比比皆是;
得獎如何?報導又如何?到頭一場空,還是笑話一場。
如果「安」兄與小「巫」是利之結合自甘墮落誰管不著,
但如想聯合詐欺恐連法也難容,不小心和「蓄意」是有差別的,才華與品德是不能混談的。
版大令人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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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應:
伯郎咖啡事件攤出來看,我想社會大眾自然會有公斷,理虧的一方是誰也很明顯,至於"安"就不是我想評論的對象了~!
Posted by 老K at 2008年08月29日 14:44

安先生
好忌妒你和小巫合作沒被騙
祝福你這狗屎運能繼續永遠
不過滿同情你是非不分毛病
看得出你應該是沒才華的人
版大大人大家挺你!
安先生我們酸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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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主回應:
這位老兄~你的暱稱有點混淆視聽的感覺,
要酸請自己酸,別把我算進去喔~!
Posted by 酸葡萄 at 2008年08月29日 19:39

賣安呢!
偶是一時氣不過想幫你出手
還不是受安的感招酸過了頭
小的知錯版大加油蛙男加油
====================================
版主回應:
兄弟~好樣的!我欣賞你的態度!
感謝支持!
Posted by 葡萄 at 2008年08月30日 01:23

以上說有跟巫老大相處過的人,我認為不是造假就是被欺蒙了。他一貫的作法與步驟就是:
‧裝神秘
‧裝古意
當你步入他設下的圈套後
‧裝忙碌
‧避不見面
出事之後
‧裝可憐
‧裝無辜
Posted by 天機狗 at 2008年09月26日 11:28
親愛的朋友,您好:

一年一度精采的「商業服務設計課程」與您再度相會!今年度新推出的課程中,不乏多位耳熟能詳的國內外設計名人將與您面對面,課程主題含跨品牌、設計、行銷、創意及美學領域。不同於過往的是,今年度規劃兩套學習方式,無論您是想要參與系列課程或是單堂重點學習,誠摯地邀請您一同學習成長!
Posted by @@ at 2009年06月3日 17:05
一年一度精采的「商業服務設計課程」與您再度相會!今年度新推出的課程中,不乏多位耳熟能詳的國內外設計名人將與您面對面,課程主題含跨品牌、設計、行銷、創意及美學領域。不同於過往的是,今年度規劃兩套學習方式,無論您是想要參與系列課程或是單堂重點學習,誠摯地邀請您一同學習成長!

http://98.cdip.org.tw/EDM/webEDM.asp?EDMNo=098004
Posted by @@ at 2009年06月3日 17:06
一年一度精采的「商業服務設計課程」與您再度相會!今年度新推出的課程中,不乏多位耳熟能詳的國內外設計名人將與您面對面,課程主題含跨品牌、設計、行銷、創意及美學領域。不同於過往的是,今年度規劃兩套學習方式,無論您是想要參與系列課程或是單堂重點學習,誠摯地邀請您一同學習成長!

http://98.cdip.org.tw/EDM/webEDM.asp?EDMNo=098004
Posted by @@ at 2009年06月3日 17:06

仔細的看完以上的言論,我認為版主有失公允和偏頗,您說您是在網路上發現這篇文章,那也就表示您不認識巫永堅本人,既然您不認識他,您就沒有資格去論斷這一切,您的心態可議,讓人看破手腳。
Posted by 愛石頭的小孩 at 2009年08月24日 18:08
原來巫永堅是這種人喔!!
或許是他小看的~網路~的震撼力吧!!
那他現在和太太分隔兩地
還是已經離婚了
Posted by winni at 2009年09月20日 13:14

「從這篇文章中可以發現中共如何利用世博會吉祥物設計比賽愚弄來自世界各地的參賽者
如何外行管內行的把專家評選出的10件作品丟到垃圾桶,
如何從落選的名單中找到來自台灣的巫永堅所設計的"大寶"
如何內定好之後將"大寶"改造成"海寶"的過程,」

我想版大的敘述是從這裡來的:


來自台灣的漫畫家、評委之一的許培育則告訴本刊,他們這些來自不同領域的專家集中在一起,由於專業領域不同而且文化背景也有差異,所以“選出的東西相差很大”。 经过几轮投票,方才定出10件向世博局推荐的作品。經過幾輪投票,方才定出10件向世博局推薦的作品。

然而,这经过激烈争论的“前十名”,著名设计师陈绍华坦率地表达,“确实没有非常成熟的理想方案。”然而,這經過激烈爭論的“前十名”,著名設計師陳紹華坦率地表達,“確實沒有非常成熟的理想方案。”

評委推選的10件作品,沒有理想、成熟的方案,略顯尷尬的世博徵集辦只得將目光投向餘下兩萬多件作品,同時,也開始委託一些專業設計公司來設計吉祥物,於是,巫永堅和邵隆圖這兩名吉祥物的主創人員,同時進入了征集辦的視線。


從下文大致可以推論出,巫先生與邵先生這兩位設計師似乎「有心服務世博主辦當局」
廣納創意當然是好事,不過再怎麼篩選出來的好作品,沒打到客戶的點還是無效,就「某種層面來說」是設計界天經地義的事情。然而身為設計師必須有基本的美學堅持,就在下的品味而言,巫先生是「服務過度」了。
或許這就是版大寫得外行管內行的意思?
Posted by windseeker at 2009年10月23日 23:47

這個比賽明顯是黑箱作業,26655件作品中評委推選的10件作品,為什麼最後得獎的是由主辦單位從落選名單中挑出一個台灣人的失敗之作再外包專業設計公司修改後宣布得獎,這不是很奇怪嗎?樓上的說巫先生是「服務過度」了真不知道是在說甚麼哩~
Posted by eric at 2009年11月8日 05:19

這個比賽明顯是黑箱作業,26655件作品中評委推選的10件作品,為什麼最後得獎的是由主辦單位從落選名單中挑出一個台灣人的失敗之作再外包專業設計公司修改後宣布得獎,這不是很奇怪嗎?樓上的說巫先生是「服務過度」了真不知道是在說甚麼哩~
Posted by eric at 2009年11月8日 0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