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17日
獨立設計公司的定位與經營

在台灣,做品牌設計的工作的確很辛苦,即使是外國人,也面臨同樣的困擾。一個因緣際會,認識了在台灣開設品牌設計公司的兩位英國人Tony and James in the SUBKARMA,或許是我在英國留學的關係,在理念的溝通上相近並且相談甚歡。輔導廠商轉型建立自我品牌,其實是一件非常辛苦的事情,因為「品牌」代表的是一種「服務業」的指向,而不再只是以前單純的代工生產,假設品牌的建立還設定跨足海外市場,公司是否有足夠的國際人才,應付所會面對的情況?甚至是接聽電話的總機小姐,可能都必須具備相當的語言能力。當然,我相信Tony and James的公司他們的理念與執行的內容一定比我說的還好,品牌方面的故事可以參閱他們最近出的書籍。
在協助廠商轉型建立品牌一直都是許多設計公司的使命,但是品牌不是畫畫幾個LOGO、幾個吉祥物,設計VI(Visual Identify)或者CIS(Corporate Identity System)系統就代表完成,更重要的是代表一個企業的文化與經營者的心意。協助這些廠商的設計公司也是如此,在接觸與執行的過程中總是會遇到許多挫折,例如我們經常所聽到的「計畫比不上變化,變化比不上老闆的一句話。」這處處都表示著設計公司與經營者之間的拉鋸戰,甚至我有一次遇到一個狀況,我熟識的一位大哥最近帶領著一個傳產的團隊,使命在將公司的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型態提升到OBM(Own Branding & Manufacturing),因此他找上了Tony and James的公司來協助幫忙,席間這位大哥講了一句話需要我翻譯:「外國的月亮比較圓。」因此我印象深刻,他說這句話的原因是遇到了一些狀況,同樣的觀念在跟內部人員溝通,他說的人家不太願意接受,如果是請Tony or James去解說,通常被接受度就很高,但是設計公司也總是會有踢到鐵板的時候,不管今天是不是Focus在品牌的設計規劃上,許多不同類別的設計公司也總是會遇到理想與現實的掙扎,Tony曾經問我:「你在接觸英國與歐洲這些國家,對於設計的工作上有什麼心得?」我很簡單的回答他:「情況都差不多。」能夠自由的發展與較寬鬆設計條件的公司當然有,但畢竟是少數,這其中包括了個人名設計師,但是我相信發展的過程都幾乎是相同的,也都曾面臨到經濟與理想的衝突。在台灣以中小企業為多數的團體中,我認為設計公司必須要先有明確的規劃與目標,可以將公司的規劃定三個階段:近程、中程與遠程。
【近程】
發展公司特色尋求明確定位,穩定公司收入來源。此階段的主要重心應該是建立公司的穩定財源與收入,對於理想可以多一些妥協。
【中程】
利用所建立的穩定財源與收入,加強公司的定位與印象。例如此階段將會出現更多慕名而來的業主,因為公司已有穩定的財源,因此可以篩選客戶或者將客戶執行分類,篩選後的客戶則是可以讓設計公司多一點主導或者完全主導與發揮。執行分類的方法很多,可以將部門分組或者成立公司的副品牌團體,這都是非常見的一般方式。
【遠程】
實踐經營者與公司的願景,達到自我實現的目的。經營者與公司一定都會有自身的願景與期許,或者設計公司本身可以想想「社會責任」的問題,設計師以至於設計公司都是社會的一環,當然也是一種企業體。在台灣,或許設計工作者與行號比較鮮少去考慮到社會責任,甚至在設計教育裡也鮮少談論與教授,那是因為台灣的設計環境還在發展階段,設計與藝術活動還不太普遍的受到重視,但是近幾年已經有許多的團體與工作者逐漸的在默默耕耘,我們都應該給予正面的回應與肯定;而最好的方法便可以從自身開始,想想這些問題,這也會對台灣的設計環境、設計公司與本身有許多的好處與利益。
這三個階段的規劃,其實是非常基本的概念而已,如同馬斯洛(Abraham Maslow)的《需求層次理論》一般。就像創造的工作,在表達的過程儘管道出「真理」,因為真理就是真理,真理不在乎被說了幾遍,即便已經被闡述了數千年,祂仍然是真理。在發展品牌的過程中,想發展出什麼等級的品牌價值,就必須同等的付出,不論在金錢還是人才上。設計公司本身也是品牌,假設公司面臨的問題就是「缺乏資金」,那就請用力的賺錢,甚至「不務正業」的想辦法去賺也可以,這裡說的「不務正業」是一種比喻,假設是專門的平面設計公司,而經營者兼賣T-Shirt收入還不錯,秉持的「堅持」的力量,也可以形成「商業品支持創作品」的效果,等待創作品(本業)茁壯與發光的一天。理想當然可以被現實狀況妥協,但是堅持本業是不可以被妥協的。曾經有一位定居大陸的設計前輩告訴我,他寧願僱用大陸人也不願僱用台灣人,因為台灣有太多不能堅持的人,堅持一定要在這行裡發光發亮的人。在成熟的設計市場國家中,許多的設計師甚至是設計公司成員,年紀都在35歲以上,反觀國內許多的設計人才都規劃在35歲以後轉管理職,其實35歲以後才是整個人生經驗累積、技術的成熟與人格穩定的表現,我相信在設計作品、設計內涵、設計溝通與談判、業界經驗與設計技巧等都會有良好的表現,而設計工作與其他工作最大的不同在於:「愈老愈有味道。」,甚至愈老愈賺錢,倘若提升到藝術層次,都還可以造福子孫繼續賺,還有什麼比這個賺的更久而且賺的有品味的工作!
無論如何,目前台灣的設計環境面臨到最大的問題,還是在第一個階段,而且跟「錢」有很大的關係,設計工作是一種「無形財」,事實上「有形的東西」會賺的比較容易一些,或許設計工作者可以去思考,「如何將設計轉換成有形的形態」,畢竟消費者對於看的到、摸的到、聞的到、嚐的到的東西,比較具有安全感與認同感,請跟著消費者的意念走,當然,這還需要您的堅持與勇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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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文中對於堅持的理念,讓我想起了短視近利這個字眼。是不是有許多設計的熱情在進入業界以後,就慢慢消磨掉了?產品追求的快效(因為要賺錢)使得創意思考不夠完整就拋出去了。所以設計者一直在鬼打牆,消磨自己的創意之後,後其作品就是不停仿效前者,更甚者秉持設計一大抄的精神不求精進。許多小公司的生命期在近程就已經夭折了,令人感嘆!最近剛畢業,正在思考自己的職志方向,此文讓我有一點安慰,這位大哥你的文章都好有深度,感謝分享。
Posted by 關阿喵
at 2008年10月17日 02:26
Posted by 過路人
at 2008年10月20日 14:3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