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05月9日

以設計之名


(攝影於米蘭大教堂)

人並非選擇了名為「設計師」的職業,而是要選擇名為「設計師」的人生。在宮本武藏的《五輪書》中提及:「瞭解各職業之道。」每個職業都有其道,木匠有所謂的匠人之道,商人經商也有所謂商之道。我慢慢的體會為什麼要瞭解各職業之道,就是透過職業去體會人生,各職業就是一種人生的詮釋,每個職業所表現出來的精神,都會對人生產生很大的影響。

設計師要經由「覺察」為人著想,這就是客製化的精神。但如何覺察?這必須倚靠人生的經驗,去認識這個地球,去體驗不同的生活型態,去體驗不同的時間空間。體驗不同時間代表「覺知」,時間無時無刻都在改變,先瞭解過去的回憶與現在有何不同,進而發覺每天的變化、每個小時的變化、每分鍾的變化,甚至是每秒鍾的變化。生活上的經驗不足,也會導致無法覺察變化,「為何這樣」的原因。經由觀察思考,通常可以得到收穫,如同安藤忠雄所言:『要24小時的思考,甚至連睡覺的時候也要思考。』如果能用如此的心態為人著想與服務,相信沒有做不好的設計。

假設如此為人著想,覺得不值得?例如報酬總是不夠好,這時候就要回過頭去尋找自己的動機,是否真心的為人著想。正面思考細節習慣的培養,可以幫助度過難關,提醒正面的思考,避免與負面能量過於親近,因該多培養好念頭的習慣,而避免一開始就產生壞的念頭。細節的培養在於多養成於獨處的時候,意即「君子慎獨」,是一個人的時候也謹慎心念,其實也是招致貴人的不二法門。

再利害的設計師也無法在開始的時候,就瞭解對方的喜好,所以送上第一次設計圖的時候,都是在觀察對方,最重要的是否與自己的想像力相符合。為他人著想的一種想像力,更是一種編故事與創造感動的能力。做設計工作經常會有一個盲點,便是瞭解不夠,尤其在設計與業務分權體制下,往往面對客戶的是業務,而不是設計師本人。成熟的設計師應該親自的面對客戶,溝通本來就是設計師的工作,一對一的與客戶溝通「易於」一對百的與消費者溝通,設計的工作最終是與大眾溝通。設計師的工作原本就是美妙的,可以當「量化」的設計師,也可以當「質化」的設計師。沒有好壞之分,只有方法與操作的不同,設計師本身所能享受的是哪種,哪種就是美妙。

這是我的個人經驗,最近發現一件有趣的事,其實中文力與英文力是彼此相通。以前在台灣,不斷在使用中文做簡報(Presentation),來到英國之後,一樣不斷的Presentation,剛開始可能礙於語言的不熟悉會有「不成形」,經過這些日子,許多人習慣了這個語言,卻發現中文說話的形式(Style)是如何,英文的表現方式即是如此,不同的只在於說的「字」不同。假設說中文時候像黏了麥芽糖般,說英文的時候也必會如此,並不會因此口條清晰,假使英文如同中文般流利,也是一條流利的麥芽糖。這也是設計師的溝通與邏輯能力,簡報(Presentation)正是考驗設計師邏輯組織的能力,也包括語言的邏輯。

編造故事的能力。設計師的工作是一種創造性的工作,在許多時候都必須為商品創造故事。尋求「設計」的人(顧客),是為了求得「故事」而非知識。是尋求一種「感動」而不是一種情報。設計師必須瞭解其中的差異,如果顧客還有一顆尋求「設計」的心,做為設計師的人就必須為顧客尋找想要的感動,這份感動,甚至與設計師的美學價值無關,因為每個人的感動是不能用美學或者視覺衡量,而是與設計師為他人真心付出有關,既使是一個正面的價值意義也可以引發深刻的感動。

普通的「知識」和「故事」有何不同?
知識是當場只能做出「原來是這樣啊!」的反應,然後就結束的一種情報,雖然感覺很聰明,卻不會留下任何東西。所謂的故事,卻是聽之後才展開(開始),是一種達到靈魂深處的感動。創作者,是在為賦予人們感動而努力的一種工作,設計師正是創作工作的一種身份。

什麼是好老師?假如學生因為聽了老師的話而感動,產生了正面的影響,這就是一位好老師。設計師即是如此,假設顧客因為接觸你的設計而感動,商品產生了正面的價值,就是一位好的設計師。設計本來就是一種服務業,所有服務業正確答案都掌握在客戶手中。為他人著想的心,人的靈魂並非因為金錢物品而得到慰藉,只有才能慰藉人的靈魂。在學習的過程中難免挫折,許多用言語傳達的事,是學不起來的。唯有經歷過煩惱、迷惘、流血流汗與反覆思考,才能真正成為屬於自己的東西。

最後,許多眼尖的讀者都發現,我引用了許多《Bartender》內容的言語,或許這篇正是我對它的心得,與獲得吧。


Posted by victorart at 樂多Roodo! │07:46 │回應(2)引用(0)我的設計筆記
樂多分類:藝術/設計 工具:編輯本文
標籤:設計,思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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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不好意思,我之前留過言(Chiafang),剛剛在網路上尋找Autodesk Revit的訊息沒想到又連過來了。真是奇遇...恰巧有連過去你的另外一個網誌。也趁機欣賞依下你的教堂作品。沒想到看到你是輔大的學生,請問是應美嗎?因為我是景觀系的。
人在英國卻覺得網路上能這樣遇見真的很妙!跟你說聲hello,也謝謝你之前的留言與鼓勵。

你在本文中所說的語言轉換,説不定還真的有道理相通之處,但我還是認為轉換之中還是會有痛苦期!不管以前在學校做總評,或是現在課程裡的presentation,其實只要有準備就能得心應手吧!

之前跟學校輔導老師談過語言與設計的concept問題,也深深領悟設計簡單,但如果能說故事說的精采,把概念深入的傳達,遠比設計複雜卻叫人看不懂得好!在台灣的設計課程,同學們都是在比誰的圖面多而美,也許這是大部分人都該改進的學習態度!(淺見請多指教)
Posted by chiafang at 2008年05月11日 06:51

很高興你有這些想法跟體認,我認為每一個人的體認跟想法都是獨一無二的,而且只屬於自己的,這是別人都學不來的,所以每個人都有他可以發揮的地方,我相信你的這些想法一定也可以讓你發揮的與眾不同。
Posted by Victor at 2008年05月13日 0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