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15,2006

「性騷擾防制法」終於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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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防制法」終於上路了。
職場或生活中,
許多人多多少少會面臨這樣的困擾。

不論是男人或女人,
面對已悅者的騷擾叫情趣,
面對已惡者的騷擾則叫噁心。

目前可以被判讀性騷擾尚屬狹義,
但廣義的性騷擾又難以舉證;

無論如何,對於想保護自己的人,總是多了一道護身符了。

醫師:性騷擾加害人有三種類型

【2006/2/15 轉貼自中廣新聞網】

  
性騷擾防制法已在二月五號上路,為許多民眾提供一道護身符。精神科醫師分析,性騷擾的加害人通常分為三種類型,包括仗勢職權、性慾過強或是生理病態,但是不管對方怎麼穿著,如何展現姣好或壯碩的身材,其他人都無權騷擾。人資專家建議,如果碰到性騷擾事件,務必掌握蒐證時機,在第一時間舉發。(藍孝威報導)

任職於電子公司業務的林小姐由於外表出眾、個性開朗,時常遇到色狼,讓她不堪其擾:「有一次在下班時間,街上人潮洶湧,我要從SOGO百貨走到中興百貨,路邊騎樓有一個看起來外表還中規中矩的男生,當我走過時朝地上扔了一個紙團,並要我幫他撿起來,我回他『你丟的東西,為什麼要幫你撿?』然後繼續往前走,但是該男子一直尾隨在我後面,而且盯著我的胸部看,我感到很害怕,當街大罵他『你是變態啊!』。」國軍北投醫院精神科主任李光輝分析加害者的心理狀態有三種類型:「權力型,覺得權力比別人大,利用性的暗示或行為來展現權力;或是性慾需求比別人高;病態型,也稱妥瑞氏症候群,或是舞蹈症,會不自主的罵髒話或不自主的運動。但是我要強調,女性愛穿什麼款式的衣服,所有的男性都沒有權力因此伸出鹹豬手騷擾妳!」1111人力銀行副總吳睿穎建議,碰到性騷擾案件,被害者絕不能退縮,如果能在第一時間報案處理,才有正面遏阻的功效。



法規條文:性騷擾防治法

Posted by v528833 at 樂多Roodo! │13:03 │回應(7)引用(0)隨想角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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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其實真有什麼行動,還好,朗妮還知道怎嚜對付他們
嘴巴不乾淨,我會干樵回去,動手動腳,我會比他們更狠
可是
朗妮實在對[色胚]眼光沒辦法
氣到極點,卻又不能質問:[你**的眼睛在看哪裡?]
南北跑業務時,時常遇到這種不禮貌的眼光
雖然很想把他們的眼睛挖出來
卻於法無據
@@
Posted by 厭惡色狼的朗妮 at February 15,2006 13:52
看過整個法條之後,應該和我第一次看感覺一樣吧(看莫...);這就是法律條文厲害所在,也是律師薪水何為總是高居不下的原因吧!

看了三遍之後,唯其做個小小的整理。

【性騷擾範圍】如下:
第 2 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以當事人的權益為威脅,而提出性相關的要求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無關權益,傳遞性相關或性別歧視相關的訊息...喜歡用email發送一些性感照片的人,小心嘍~~因為你並不知道對方是否真的「心生畏怖」。


【不小心被誣告的人】請留意:
第 10 條 機關、部隊、學校、機構、僱用人對於在性騷擾事件申訴、調查、偵查或審理程序中,為申訴、告訴、告發、提起訴訟、作證、提供協助或其他參與行為之人,不得為不當之差別待遇。違反前項規定者,負損害賠償責任。
在法官沒有結案前,沒有任何人可以定你的罪...如果公司為了省麻煩,決定在結案前把你犧牲掉;就反控它~~


以上,對法條的細節部份還有興趣的,我們再討論嘍~~
Posted by 唯其補充 at February 15,2006 14:30
對於朗妮所提出的[色胚]眼光,
到底有什麼辦法可以舉證呢?

歡迎大家集思廣益,
看能不能想出個辦法~~~
Posted by 同意朗妮所言的唯其 at February 15,2006 14:47
[色胚]眼神真的很難舉證
總不能要求對方對著攝影機表演好錄下

這個話題想到中學時搭公車遇上鹹豬手,當時默不出聲從書包中拿出剪指甲的小剪刀,狠狠的往對方手掌刺下去,正中目標!對方哼都不敢急忙下車跑了.
Posted by 魚兒 at February 15,2006 16:47
好樣的, 魚兒
果然又是一個 "狠角色" ~~~~
Posted by 唯其回魚兒 at February 15,2006 17:21
沒辦法, 本人太愛追根究底了太愛問了...
之前有次在客運上被盯到真的不爽, 便將聲音和眼睛通通調大反問:"你在看什麼, 有什麼事情嗎?"
結果對方就換位子了!

只是, 曾經在小時候被嚇過的我, 比較擔心的是小孩子! 畢竟大人懂得自我保護或反擊的居多, 小孩遇到"大野狼"....怎辦????
Posted by 曾經修理怪眼神的孔雀魚 at February 15,2006 19:55
厚~~~俠女作風,
和我認識的孔雀魚的確很像.....應該說一點都沒變!

想到小紅帽可能遇到大野狼,
真的令人感到憂心啊!
Posted by 唯其回孔雀魚 at February 16,2006 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