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05月1日
里斯本,與那些被捕捉的曾經。
昨晚重看了《里斯本的故事》。很多人喜歡溫德斯,理由無別,因為他的影像總能帶人們走到另一處。然後,回頭發現,當下的困境其實不算什麼,出走即能遠離,但它又是活生生在週遭綻放的事情,是每個在人生旅途中找尋的人們,共有的體驗與療癒。
《里斯本的故事》說得很簡單,沒有《德州‧巴黎》更讓我喜愛。我的感動與感慨,是《里》片中描述電影人恆常的問題:要思考的是電影自己的未來,而非電影工業的未來。然而,這也是一個捕捉音樂的故事,溫德斯有些電影是捕捉影像的,就像《巴勒摩射影》Palermo Shooting---我尚未觀看的新作,但大概知道,是一個攝影師瘋顛運轉的故事。
影像或音樂,總是能比文字更容易「捕捉」到這種不確定性,而我更喜歡自己「被它們捕捉」。
你知道,有些感知,不是我們血脈中原本存在的,而是被這些影像音樂畫作等等所「植入」的。這些擁有「捕捉」能力的人,用他們的魔力,捕捉一種感覺,然後植入於人們血脈裡。透過這樣一個前設或後設的程序,讓我們被帶領得更遠,直接,激烈,無處可逃;心悅誠服被「拖往」心靈深處的某一個「點」,然後在那一個「點」上消散、遺忘或重建。
私以為,通過那一「點」,才能了解寥落與繽紛,才能談滄海桑田,才懂一點人生。
當我們發現曾經擁有過的感覺,無形中被崩解,是不是就像《里斯本的故事》裡面那個導演一樣,陷入另一種迷惘。那些賴以為準的信念,如今只是尾大不掉的諷刺。或許明白,留存的不是人事物,而某些輕柔如夢境的感受,重於泰山輕如鴻毛,因而分外悵然。因為我們總是走得太快,而靈魂來不及跟上來,等到同步時,底層的感受重新翻動,進而斷裂變形,成為歷史上的某一天。
有時候,所有的時間都不再往前走,但是你輕輕一唱,它就願意爲你流動,用一種很輕快的方法感傷;有時候,當時間拼命往前時,你卻寧可自溺眷戀不願跟進,因此不免歧路獨行,然而,就是偏要如此。這兩者,實在不是什麼常理能夠解釋的選擇。
我想,我喜歡凝視,甚於捕捉。我無能留住那些瞬間,只能前進到更深的那一「點」,凝著它,探取最核心的狀態。再一次,再一次驗證:蜜與毒,本就經不起如公路般漫長的行止,因而再一次,再一次確定:那些無以停泊留戀的,要走即走,恕不相送,更不必試圖回頭撿撈起什麼。天地之大,人心之深,自己才是航程歸期的決定者。
往後看,總是比往前看,還需要勇氣,與更大的承受度。所以我不太願意記得什麼隻字片語,只願為到訪過「一次」的感受停留。我不怕失去,只怕無可避免的人生。或許想是溫德斯電影中慣常的旅行氣味,讓這種個性找到一個位置,了解這些那些「點」所纏繞的機緣宿命,原是只是為了遠離彼此而靠近。
或許是,我更想遠離自己,也想讓那些曾被捕捉到的感受遠離自己,讓懸浮的記憶永遠漂泊,得以再找下一個終點。
《里斯本的故事》說得很簡單,沒有《德州‧巴黎》更讓我喜愛。我的感動與感慨,是《里》片中描述電影人恆常的問題:要思考的是電影自己的未來,而非電影工業的未來。然而,這也是一個捕捉音樂的故事,溫德斯有些電影是捕捉影像的,就像《巴勒摩射影》Palermo Shooting---我尚未觀看的新作,但大概知道,是一個攝影師瘋顛運轉的故事。
影像或音樂,總是能比文字更容易「捕捉」到這種不確定性,而我更喜歡自己「被它們捕捉」。
你知道,有些感知,不是我們血脈中原本存在的,而是被這些影像音樂畫作等等所「植入」的。這些擁有「捕捉」能力的人,用他們的魔力,捕捉一種感覺,然後植入於人們血脈裡。透過這樣一個前設或後設的程序,讓我們被帶領得更遠,直接,激烈,無處可逃;心悅誠服被「拖往」心靈深處的某一個「點」,然後在那一個「點」上消散、遺忘或重建。
私以為,通過那一「點」,才能了解寥落與繽紛,才能談滄海桑田,才懂一點人生。
當我們發現曾經擁有過的感覺,無形中被崩解,是不是就像《里斯本的故事》裡面那個導演一樣,陷入另一種迷惘。那些賴以為準的信念,如今只是尾大不掉的諷刺。或許明白,留存的不是人事物,而某些輕柔如夢境的感受,重於泰山輕如鴻毛,因而分外悵然。因為我們總是走得太快,而靈魂來不及跟上來,等到同步時,底層的感受重新翻動,進而斷裂變形,成為歷史上的某一天。
有時候,所有的時間都不再往前走,但是你輕輕一唱,它就願意爲你流動,用一種很輕快的方法感傷;有時候,當時間拼命往前時,你卻寧可自溺眷戀不願跟進,因此不免歧路獨行,然而,就是偏要如此。這兩者,實在不是什麼常理能夠解釋的選擇。
我想,我喜歡凝視,甚於捕捉。我無能留住那些瞬間,只能前進到更深的那一「點」,凝著它,探取最核心的狀態。再一次,再一次驗證:蜜與毒,本就經不起如公路般漫長的行止,因而再一次,再一次確定:那些無以停泊留戀的,要走即走,恕不相送,更不必試圖回頭撿撈起什麼。天地之大,人心之深,自己才是航程歸期的決定者。
往後看,總是比往前看,還需要勇氣,與更大的承受度。所以我不太願意記得什麼隻字片語,只願為到訪過「一次」的感受停留。我不怕失去,只怕無可避免的人生。或許想是溫德斯電影中慣常的旅行氣味,讓這種個性找到一個位置,了解這些那些「點」所纏繞的機緣宿命,原是只是為了遠離彼此而靠近。
或許是,我更想遠離自己,也想讓那些曾被捕捉到的感受遠離自己,讓懸浮的記憶永遠漂泊,得以再找下一個終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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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原是只是為了遠離彼此而靠近
Posted by alice
at 2009年05月1日 19:06
原來,當我們彼此靠近的時候,已經開始遠離了。
原來,當我們遠離時,才是彼此靠近的時候。
原來………
原來,當我們遠離時,才是彼此靠近的時候。
原來………
Posted by 阿呆
at 2009年05月2日 14: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