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29,2006
荊棘之城★★★★☆
這本書,好詭異歐。
看完第一部的時候,我本來就打算看完第一部後先睡覺(這書厚的很)。但看到第一部的最後兩頁時,我突然傻眼了......全部的畫面恐怖了起來,這根本是一部恐怖小說!
雖然這封面也做的蠻恐怖的(欬),不過作者Sarah Waters的書之前就一直很想看。不過真的沒想到是這個樣子。整個情節一直轉,一直轉,到最後不知道翻了幾番,然後突然前面佈的一條線又好漂亮的跳來收尾。閱讀過程中不會去想什麼文學性有的沒的(雖然得過的獎推薦詞都很嚇人,但是現在大家也都習慣了),但就是,就是。
就是一本,你會一直讀一直讀,沒看完不會很想趕快看完但心裡會一直念著要看完的小說。然後會很想推薦給「某些」朋友,然後當他們問你喜不喜歡時,你會想很久很久,和他們說。
我真的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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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8,2006
June 27,2006
愛無可忍★★★★
我很喜歡這個故事的開頭,沒有廢話的一氣到底。因為不太瞭解瘋子,所以對於過程也有點混亂。但是我喜歡那個開頭,那個一開始就注定了悲劇,然後再多的解釋,再多的原因,都是悲劇的故事。這樣的徹底很讓人痛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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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e 25,2006
【廣告時間】危險心靈.明天晚上公視八點
http://www.lanseproduction.com/
我知道我很少這麼熱血的推薦什麼。不過這是因為朋友有參與其中的工作,看他寫的一些東西,看了一些片段,真心的覺得,需要讓更多人知道這個片子。
光是音樂就很動人。
(不好意思難免我還是會先注意音樂)
請大家告訴大家。這比其他在電視上播的東西,一定好過一萬零八倍。
這個是攝影指導的BLOG:http://tw.myblog.yahoo.com/tapu7269/
June 24,2006
2006/6/24,炎熱與半杯紅酒。
在搬家公司大哥與查理的協助下,終於和飛機公寓告別了。
(雖然星期一還要回去,不過純粹就是,解決一些事情。)
到了下午天色沒那麼亮了,我也快昏了。查理很優秀的帶了紅酒,說要慶祝搬新家。這是整個過程中,最接近儀式的部份。昨晚我昏的很,再者又是和千哥聊了不少,到了入睡前其實已經神智不清(尤其電視又轉到料理東西軍,什錦壽司飯以五比六敗給了鰻魚飯,這世界真反了!!!),於是醒來時,其實也沒什麼力氣思考。
這幾天其實都沒做夢了,不知道是不是真的累翻。
搬家的三個大哥,其實應該只有一個是大哥,另外兩個我看都有四十來歲了要算大叔,但是體力之好嚇死人。我自始自終打定主意當個沒用的人,就不斷的在口頭上加油打氣(默)。來到這邊後中華電信的也來移機了,弄一弄網路也有了。
於是就除了一個一個箱子之外。
一切似乎。
都安全了。
June 22,2006
偷偷混亂★★★★★
偶爾我會覺得自己或許可以被歸類在「藝術家」,但這個字眼讓我渾身不自在。
難怪我看這本書時會如此對胃口。
這是一本很誠實、很誠實、很誠實的書。
關於紐約
2005年差不多這個時候,我有機會去了一趟紐約。去頭去尾後待了三天,卻沒有什麼感覺。或許是去時匆忙,回時倉促,大概回來後的兩三個月後,我才開始對那個地方有了感覺。
顏忠賢在那裡待了一年,比三天久多了,他寫了這樣的一本書,然後寫了整本書的紐約,寫了整本書的自己,然後他小聲小聲的說,「偷偷混亂」。
在自序裡他寫著;
一種像從中年變回少年,從更年期變回青春期的錯亂。但卻也因為這種錯亂,而竟重新補償了我人生的某些我也沒有發現或深究過的「錯過」。
在這一年,在這彷彿偷來的一年裡。
這篇自序,叫做〈錯過〉。
在這個出現在太多電影裡的城市,在這個太多人為她寫詩的城市,在紐約。
June 20,2006
十二點
- 要停止焦慮,不過是搬家罷了,不過是東西一定會理不完,搬過去一定也理不完。
- 有時會想到這半年,自己也不可置信。突然一切就這樣閃了過去。
- 今天才星期一(現在星期二了),處裡的方式就變成「先丟到箱子裡再說」。
- 不過越晚越好了,已經沒有傍晚那麼焦躁。好討厭自己這樣毛毛的,可是最缺的又是耐心。
- 今天白天一定要很有耐心有耐心。
- 發現了好多本朋友的論文,一輩子不會看的那種,可是就會供起來。
- 開始幻想到搬家之後,網路會變快,這樣就可以把去歐洲的照片上傳了。
- 不過話說回來,我連電話移機都還沒有辦......
- 好想去台東歐。雖然現在好像完全沒資格想。可是真的好想去台東歐。在熱的要死的海濱公園旁喝茶看壹週刊。
- 台東真的很好,下次搞不好可以運機車去。
- 唉。我的。我的。夏。天。

June 15,2006
白色謊言★★★★
對梅西系列(我突然想起自始自終還是沒寫這一切的緣起)有著特殊的感情,對於追隨的任何一個推理系列一樣,開始看到了主角長大。
不過鬼的是,我對於梅西談戀愛這件事有點意見。當然啦,又不是沒對象當然談個開心的戀愛無妨,不過總覺得哪裡怪怪的。
和莫里斯之間的疙瘩也有點嗚嗚嗚,因為我總覺得當事情發生的時候,莫里斯應該就立刻解釋清楚,而不用跑了一圈去法國。
但是其中的溫情還是處處可見,處理事件時,從來沒感覺到那個偵探會這麼在乎「人」的感覺。
這裡有內文試閱。
或許以後可以學Lee Child,來個「昨日當我年輕時」的小番外篇,應該也會很有趣。
換個角度想,或許我不喜歡偵探跑來跑去的。在一個城市裡跑來跑去還好啦,不過跑太多國家我就嫌累。
總之囉,最近看書的時間很少,有一本是一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