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25,1998

我的手

我的手。 在花蓮曬的好黑。乍見時嚇了一跳,而且很難過。弄得醜醜的,一點也不像是
我的手。


手是我的生命。 我寫東西、彈樂器都是用手。如果我沒有了手,那我大概會自殺,因為我想不
出來我還能怎麼活。

我喜歡和人牽手,那會讓我有安全感。好玩的是在高中以前,我是不喜歡和人
有身體上的接觸的。向來都是同學來挽我的手臂,那種兩個女生手牽手回家的
情形是不曾發生在我身上的。 媽媽在我小時候說我的手太細了,命薄。 許多人都會覺得我的手指很長,所以適合彈琴。 覺得自己的掌紋是越來越亂的。 被握住的手、被親吻的手。 被握住的生命、被親吻的生命。 似乎是太容易渙散和遺忘了。 好自然的,我給了出去又被退了回來。


Posted by vannyma at 樂多Roodo! │22:17 │回應(0)引用(0)不是隨手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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