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ruary 27,2008

事實,評論和自由

因為昨晚的小插曲們,有感而發,一切,從一塊波士頓派和一個小電爐而起。

網誌寫久了,明知道社會人心險惡,但是有什麼真的很爽很棒很想分享,或是很塞很鳥很想訐譙的事物時,還是忍不住一書為快,畢竟,不論陳述的是事實,是主觀的感覺(沒有人規定大家的五感都要一樣吧?),還是一個實際發生的事件,在自己的blog上碎碎念,只要不是特別有意的涉及人身攻擊,我雖然不是法律系的,但至少知道這不算犯法。

昨晚老公帶回來一個紙盒,讓我和女兒很興奮,是有人送了某家知名的店的波士頓派給他嚐鮮,我描了一下盒子上的名字,說我知道,老公有點怕怕的問,不會是網路達人有寫過的吧?我說正是,還有人專程跑去桃園買呢!女兒很興奮,因為她以為有人生日,一直問是誰,我其實還是個很勇於嚐試新玩意的,所以也很期待,(老公沒有我這種越挫越勇的精神,在食物上,因為常常和達人們的意見不合,所以他已經對網路上寫的沒什麼信心)。

波士頓派看來簡單,就是海綿蛋糕夾鮮奶油,可是要作得好吃不容易,我一邊切著蛋糕一邊說著,然後回憶起小時候還住在木柵時,最開心的事,就是來到台大附近的一家西式餐廳(有個長頸鹿的標誌,24小時營業,小時候都叫它鹿餐廳或24小時,倒忘了真名),在吃了難得的西式料理之後,來一塊他們的波士頓派,不過,那麼小還沒有呷糙抽(還沒吃很精的意思),怎麼吃都覺得好好吃,現在吃的經驗累積多了,還包括了世界性的經驗,想到歐洲的鮮奶油,我切好了一塊給老公之後,碎碎念著,裏面的鮮奶油品質是個重點。

老公咬下第一口後,似笑非笑地說:對,鮮奶油是重點。

我看他表情頗怪,連忙大口吃下自己盤中的派,嗚,我了了。我們最後的結論是,大部份推崇的網友們,應該是沒有吃過真正好吃的鮮奶油;可是要我細說,蛋糕本身也不怎麼樣,上面的糖粉也沒什麼味道,當然殺手是鮮奶油,不過還好女兒吃得很高興,我們決定剩下的都交給她處理。(不然明天三媽們來我家,你們也可以嚐嚐看~作好的餅乾可以打包)

我要說的是,這是主觀的感受,沒有什麼對與錯,所以,我也不會無聊到跑去達人或是網友的美評上去,不爽地的陳述自己受騙(他們也沒逼我吃下那一口啊),但是,就算我今天跑去回應在人家家裏說我不認同他們的說法,我也沒犯法,只是人家若要刪我的回應,他也沒犯法,這我以為,應該是網誌和討論區流行麼久,大家都有的基本常識共識。

但晚上八點,我接到昔日羅馬會朋友卡三的電話,稀客,但是她接下來說的事就更稀奇了。

卡姊有一篇名著,是關於某知名專櫃的小電爐,這篇文很毒,看完它我和卡妹都跑去敗了一個回家,享受這種她描述的,旅行的意義。去結帳的時候,專櫃小姐跟我說,很多顧客是看了文章後去買的,要我替她們好好謝謝卡姊,我笑說是你們公司應該給她廣告費吧!Anyway,東西好用人寫了會爽,卡姊也不是為了要廣告費幫它們作廣告的,還發展了不少小電爐食譜作後續。

沒想到昨晚她竟然收到該公司給她的存證信函,說明要告她,只因為其中一位網友的回應,反應了自己使用時非常糟的經驗,所以公司發了存證信函到nicetypo(她架設網誌的公司,想當然爾,公司沒有卡姊地址),指名要給卡姊。

別說她看了氣得發抖,我聽了也覺得離譜到挫塞,寫好文推薦還要被告,真的是稀奇,他們公司的律師,真的有現今的常識嗎?他們知道網誌是長什麼樣子嗎,就算他們今天要告的是那位留下不好經驗的網友,我都覺得沒道理,人家說的是自己實際的經驗,要是我是格主,我也覺得不該刪(萬一他們公司的貨真的就是有問題,這些選擇和判斷,應該是讀者自己去決定),要怪只能怪他們公司自己客服處理的不妥當,搞到人家火大po上網,這就跟投書去數字週刊爆料一樣啊,投書的人和週刊因為這樣就要被告嗎?

目前不知後續如何,不過越想越覺得,沒個道理。接著,我想到了昨晚吃到了令人失望的鮮奶油後一時的衝動,好想寫個地雷文,雖然我知道自己是理直氣壯,不過難保,這種搞塞文寫多了(又想到那個Chilli's和那些員工對老公文章的歇斯底里反應),我以後是不是還要帶著兩個小孩上法院被傳訊?卻!老娘是沒時間搞這個的。



Posted by melonsu at 樂多Roodo! │09:42 │回應(6)引用(0)社會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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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我住桃園也知道這家
跟你的想法一樣
很多朋友從外地來要吃這家我都不是很推薦
個人覺得紅葉比較好吃
Posted by 張小孩 at February 27,2008 19:03

我吃過多次紅葉的經典鮮奶油巧克力的蛋糕,我覺得應該張小孩說的沒錯。

是不是該來試試紅葉的波士頓派?
Posted by Melon at February 27,2008 22:18
長頸鹿餐廳是不是"福樂"? 印象也模糊了...
以前唸大學時常常在那裏吃德國豬腳 :)

紅葉的波士頓派是我心裏的首選,
重點的確就是鮮奶油!!
Posted by daphnet at February 27,2008 23:09

我本來歷年生日都要求要紅葉的黑森林蛋糕,
可是95年在月子中心吃的那個,讓我很想掉淚...
(不過也有可能是產後赫爾蒙失調影響味覺的關係)
Posted by weiwei at February 28,2008 16:16
對!鮮奶油真的很重要! 倫敦這裡開了一家日本知名泡芙店,興沖沖地去吃,吃第一口就吐出來因為奶油是用調的, 又甜又假。

我這輩子吃過最好吃的草莓鮮奶油蛋糕在丹麥

http://www.laglace.dk/

在丹麥5天每天早上狂嗑一大片 回倫敦後悔沒有再多吃幾片

倫敦也有好吃的蛋糕 可是價錢很不親近人 不能每天來一片

妳這篇文(上半部)看得我喉嚨癢癢的 想吃鮮奶油(直接倒進嘴巴不用蛋糕了!)嗚~

紅葉!..... 我覺得還好也~
Posted by GraceLondon at February 29,2008 04:32

我住在桃園
也不吃這家
上次還買了他的草莓塔
也是大地雷一枚..

鮮奶油 我還是偏愛紅葉啊...
Posted by 葛蘿 at March 5,2008 16: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