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時我騎車載同學去玩,天空飄著毛毛雨,我也不覺得有啥危險,他眼尖,突然看見前方餐廳門口圍了一堆人,好像要幹架。這種熱鬧,不看可惜,我馬上把速度加快,還沒到門邊,立刻天旋地轉,接著是滿身疼痛,我和一輛轎車面對面撞上了。
如果當時真有「不幸中的大幸」的話,該算是轎車主人沒有追著我要賠償,而講明我們彼此各自修車。麻煩的是,我的右手兩、三根指頭痛得厲害,可能被撞斷了。
事發地點方圓幾公尺之內,並沒有醫院。我同學陪著我慢慢走了十多分鐘,眼前才出現一家小型的家庭診所。我不只手傷,身上、頭上也一堆血,看起來真的很像恐怖片裏被剁得超慘的被害者,怪的是塞翁失馬,焉知非福,一路上我見到的病患,不管比我早到多久,一律自動讓出通道,還急著表示:「你先看,你先看。」那還客氣什麼呢?
這段時期的我,手頭還是不寬裕,能省多少是多少,聽到來幫我檢查傷口的醫生千金明白表示,如果打麻醉針再縫合傷口,一針要多300元,我想都不多想,決定咬牙撐到底。當她開始幫我縫合,縫針一刺進我肉裏,我立刻昏死過去,怎麼醒來的都不知道…
這事情給我們的啟示是「千萬別逞強」,對嗎?不,老天爺顯然還多了點盤算,當我終於恢復神志,想要走出診所,一轉頭,只見牆上掛著一塊匾額:「花柳權威」!
大錯既已造成,除了摸摸鼻子接受之外,也沒別的辦法。果然我受傷的手指並沒有癒合,還越腫越大像豬腳,第2次再看醫生(當然不會再去上次那家啦!)確定要好好動手術,我的右手一下不能使用了。我被迫勤練左手動作,逐漸連刷牙、打球甚至寫英文字,都用左手取代右手。大家或許猜想我會不會跟金庸小說一樣,練得左右手可以同時書寫不同的字而分心二用,不好意思,真的辦不到。即便現在我的右手指已無大礙,還是有些「後遺症」出現。
那就是,當我每次用左手刷牙、吃飯或打球,說也奇怪,講話就會結巴,屢試不爽。我知道這可能是左右手分別由大腦的兩半指揮,要交替使用就可能腦部指令錯亂,不過,我清楚某些場合講話一定要順暢,於是在要公開發言前的那幾天,絕對不能多用左手。(二之二,全文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