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3,2008

2008媒體公民會議Session5講綱---曾昭媛

公民社會、媒體、政府的長期三方對話

一、前言:公民團體投入媒體改造的社會背景

(一)媒體環境惡劣:商業宰制、政府失靈

--八卦媒體商業邏輯至上、甚至侵犯人權, 政府無能處理爭議和減少違規

--媒體變多,資訊變多,選擇卻仍很少

--置入性行銷、收視率調查迷思及樣本侷限性、廣告購買方式、、、

(二)公民社會邁向多元發展

--彰顯不同族群的多元需求和人權


二、公民憤怒的臨界點:媒體一再侵犯人權(2005年7月29日記者會)

從發起(7月26日)到籌備、舉行,時日甚短,參與團體卻多達21個(婦女、兒少、同志團體為主)


掌握良機:
新聞局8月2日將公布有線電視換照審議結果

公布媒體歷次違反婦女、兒少、同志人權的紀錄、及各項惡質作法

主張:將媒體自律精神結合他律制度

--政府應趁換照審議時,要求各家媒體承諾未來將與民間團體合作,共同協商制訂「媒體自律公約」內容;將來再度換照時,即可依據媒體自訂的自律公約,實施違規記點制度,作為評分參考依據之一


三、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

2005年8月8日記者會,正式宣布成立

加盟團體多達67個,包括:勞工/移工、移民、原住民、身心障礙、社區、環保、教育、心理健康、司法改革、人權、同志、兒少、婦女等團體-我所見過公益團體之間最快速、最龐大的結盟過程


訴求:自律不能只靠媒體,他律也不能只靠政府,兩者都需要公民的參與,並建立與公民對話的常態性機制

目標:以公民對話、媒體自律作為政府他律(換照審議)的重要依據

四、公民與政府之對話機制

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要求以公眾利益之考量,打破朝野政黨僵局

通訊傳播管理法:要求NCC加入公民諮詢委員會的設計,尤其是有關媒體內容規範或換照審議等可能引起高度爭議的事項上→廣播電視節目廣告諮詢會:委員11人至17人。由NCC代表1人、公民團體代表5人至8人、及專家學者5人至8人組成

公民參與通訊傳播監理機制行動方案

--全民提供意見或檢舉(網站公開資訊)
--公民團體參與會議(NCC登記制)

五、公民媒改聯盟:2005 有關NCC大事記

10月5日「打造符合公眾利益的NCC」公聽會

10月10日 發表「各退一步,相忍為國:公民媒改聯盟對NCC爭議條文的主張」聲明

10月21日參加立法院長王金平主持的NCC組織法公聽會

10月27日 針對NCC組織法通過發表「獨立超然的NCC需要公民參與」聲明

12月8日 發表「落實專業、公民參與:我們對NCC委員審查的呼籲與提問」聲明

12月9~11日 派出代表監督NCC委員審查公聽會


六、公民媒改聯盟:2006 有關NCC大事記

5月9日「研訂NCC促進多元文化及保障弱勢權益政策綱領 」諮詢會議

6月16日「有線廣播電視系統經營者營運許可證換照制度」說明會

8月23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公民參與通訊傳播監理機制行動方案」(草案)諮詢會議

10月16日「有線電視系統變更頻道相關團體協商」座談會

七、公民媒改聯盟:2007 有關NCC大事記

2月9日聯盟成員拜會NCC,提出各項主張;以及NCC逐一回應(詳見附件)

→NCC副主委問:公民有「參與」和「改造」的能力嗎?

→NCC:研擬「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過程中,納入公民觀點不多

9月28日聯盟發出「NCC大小眼!偏愛財團!藐視人民!我們對 NCC傾向業者表達強烈抗議」聲明

9月28日NCC公聽會,聯盟在場外抗議

八、公民與媒體之對話機制

2005年8月17日公聽會:各民間團體對媒體報導要求的人權原則闡述

範例:公共電視之節目製播準則

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

--新聞自律委員會 vs.新聞諮詢委員會
--衛星電視新聞頻道自律公約&新聞自律執行綱要

九、要求媒體自律,有待克服之困難:

溝通必須區分領域和階段:針對新聞、綜藝、戲劇等不同節目

性別歧視、性傾向歧視、族群歧視──自律規範中,媒體極不願加入的條文。改造媒體最困難的部分,也正是社會歧視在媒體上的再現最嚴重、滲透最隱微的部分!

加強媒體從業人員的在職訓練:應與公民團體合作,透過實例討論,來瞭解如何避免複製或強化各種社會歧視

十、廣電公共化:一個觀眾的觀點

有線電視台主管「我們又不是公視」的論調:有深度的節目,等於不好看?等於低收視率?

各國公共電視節目:好看、多種類型、多元觀點

多元社會的對話空間和學習互動


十一、監督媒體:體制外的行動

抗議及串連:公民團體、網路社群、個人

打官司告媒體

寫信(各媒體網站)

打電話(各媒體申訴專線)

全民電視監看表(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

公布對於媒體的監督記錄、統計、分析報告

必須有體制外的行動同時並進,公民團體在體制內與媒體、政府的對話溝通,才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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