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e 3,2008
2008媒體公民會議Session7&8講綱---洪貞玲
關於通訊傳播事業進退場機制之意見
台灣自從電波開放以來,廣電媒體市場之競爭者眾、新聞自由度也居亞洲第一,然而,人民對廣電媒體的表現普遍不滿、批評之聲未曾中斷。原因何在呢?因為政府被迫採取開放政策,並未對健全媒體環境進行規劃,一味放任市場運作,導致媒體集團日益坐大、市場惡性競爭加劇、內容品質不升反降、媒體公信力蕩然無存。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成立,原本應該是導正廣電環境的契機,但是目前NCC的作為,延續解嚴以來放任市場的主流思惟。尤其在可以把關市場進出的執照核換發機制上,NCC作為日益消極,令人擔憂。依據我國廣電三法相關規定,主管機關審核業者換照時,應審酌事項包括:營運計畫執行情形之評鑑結果及改正情形、違法紀錄、播送之節目及廣告侵害他人權利之紀錄,以及對於訂戶紛爭之處理、財務狀況、營運是否符合特定族群或服務區域民眾需求等。但是NCC主張「撤換分流」、滿足業者「換照預期」(renewal expectancy),根據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的換照相關條文,未來廣播電視換照不需要考量業者的違法違規紀錄,只問業者有無繳清罰鍰。這意謂著「有錢就有執照」,降低業者經營風險,卻無助於廣電市場良幣驅逐劣幣,更無助於公共利益。
我國廣電媒體生態長期以來因為缺乏健全的退場機制及主管機關的執法魄力,使得既有媒體經營者有恃無恐,怠盡媒體公共服務之責任,導致媒體生態失衡、閱聽人權益受損,因此主管機關應重新檢討如何讓退場機制有效運作,而非弱化退場機制。本說明意見建議,主管機關應藉由特許及許可制度,要求業者善盡資訊公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自製節目、嚴格執行自律、服務閱聽人權益等要件,讓符合資格的業者進入市場,表現不良的業者退出市場。而在審查機制的設計上,應該以納入主管機關代表、專業團體、公民團體組成委員會,落實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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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自從電波開放以來,廣電媒體市場之競爭者眾、新聞自由度也居亞洲第一,然而,人民對廣電媒體的表現普遍不滿、批評之聲未曾中斷。原因何在呢?因為政府被迫採取開放政策,並未對健全媒體環境進行規劃,一味放任市場運作,導致媒體集團日益坐大、市場惡性競爭加劇、內容品質不升反降、媒體公信力蕩然無存。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成立,原本應該是導正廣電環境的契機,但是目前NCC的作為,延續解嚴以來放任市場的主流思惟。尤其在可以把關市場進出的執照核換發機制上,NCC作為日益消極,令人擔憂。依據我國廣電三法相關規定,主管機關審核業者換照時,應審酌事項包括:營運計畫執行情形之評鑑結果及改正情形、違法紀錄、播送之節目及廣告侵害他人權利之紀錄,以及對於訂戶紛爭之處理、財務狀況、營運是否符合特定族群或服務區域民眾需求等。但是NCC主張「撤換分流」、滿足業者「換照預期」(renewal expectancy),根據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的換照相關條文,未來廣播電視換照不需要考量業者的違法違規紀錄,只問業者有無繳清罰鍰。這意謂著「有錢就有執照」,降低業者經營風險,卻無助於廣電市場良幣驅逐劣幣,更無助於公共利益。
我國廣電媒體生態長期以來因為缺乏健全的退場機制及主管機關的執法魄力,使得既有媒體經營者有恃無恐,怠盡媒體公共服務之責任,導致媒體生態失衡、閱聽人權益受損,因此主管機關應重新檢討如何讓退場機制有效運作,而非弱化退場機制。本說明意見建議,主管機關應藉由特許及許可制度,要求業者善盡資訊公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自製節目、嚴格執行自律、服務閱聽人權益等要件,讓符合資格的業者進入市場,表現不良的業者退出市場。而在審查機制的設計上,應該以納入主管機關代表、專業團體、公民團體組成委員會,落實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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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媒體公民會議Session6講綱---吳忠泰、簡錫堦
吳忠泰
ㄧ、國會遊說之分類
ㄧ、國會遊說之分類
- 防堵性國會遊說
- 單條單章性遊說
- 單兵式遊說
- 進取性國會遊說
- 全版性遊說
- 聯盟式遊說
- 民意代表及其助理
- 主管官員
- 媒體記者
- 友善團體或敵視團體
- 確立版本
- 拜會與委請提案
- 辦理座談公聽或造勢
- 委請程委排入一讀
- 遊說召委排入委員會審查
- 遊說所有委員與黨團支持
- 敦促黨鞭協商及簽字
- 新價值
- 熱門議題
- 特定選民期待
- 特定選民厭惡
- 十二委員會變成八個(委員會對口增加)
- 每一委員會的召委由三個變成兩個
- 召委任期由一會期變兩會期
- 召委全由國民黨籍委員擔任
- 國民黨各委員會設委員長 負責政策協調
- 協商冷凍期縮短為一個月
2008媒體公民會議Session5講綱---曾昭媛
公民社會、媒體、政府的長期三方對話
一、前言:公民團體投入媒體改造的社會背景
(一)媒體環境惡劣:商業宰制、政府失靈
--八卦媒體商業邏輯至上、甚至侵犯人權, 政府無能處理爭議和減少違規
--媒體變多,資訊變多,選擇卻仍很少
--置入性行銷、收視率調查迷思及樣本侷限性、廣告購買方式、、、
(二)公民社會邁向多元發展
--彰顯不同族群的多元需求和人權
二、公民憤怒的臨界點:媒體一再侵犯人權(2005年7月29日記者會)
從發起(7月26日)到籌備、舉行,時日甚短,參與團體卻多達21個(婦女、兒少、同志團體為主)
掌握良機:新聞局8月2日將公布有線電視換照審議結果
公布媒體歷次違反婦女、兒少、同志人權的紀錄、及各項惡質作法
主張:將媒體自律精神結合他律制度
--政府應趁換照審議時,要求各家媒體承諾未來將與民間團體合作,共同協商制訂「媒體自律公約」內容;將來再度換照時,即可依據媒體自訂的自律公約,實施違規記點制度,作為評分參考依據之一
三、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
2005年8月8日記者會,正式宣布成立
加盟團體多達67個,包括:勞工/移工、移民、原住民、身心障礙、社區、環保、教育、心理健康、司法改革、人權、同志、兒少、婦女等團體-我所見過公益團體之間最快速、最龐大的結盟過程
訴求:自律不能只靠媒體,他律也不能只靠政府,兩者都需要公民的參與,並建立與公民對話的常態性機制
目標:以公民對話、媒體自律作為政府他律(換照審議)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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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前言:公民團體投入媒體改造的社會背景
(一)媒體環境惡劣:商業宰制、政府失靈
--八卦媒體商業邏輯至上、甚至侵犯人權, 政府無能處理爭議和減少違規
--媒體變多,資訊變多,選擇卻仍很少
--置入性行銷、收視率調查迷思及樣本侷限性、廣告購買方式、、、
(二)公民社會邁向多元發展
--彰顯不同族群的多元需求和人權
二、公民憤怒的臨界點:媒體一再侵犯人權(2005年7月29日記者會)
從發起(7月26日)到籌備、舉行,時日甚短,參與團體卻多達21個(婦女、兒少、同志團體為主)
掌握良機:新聞局8月2日將公布有線電視換照審議結果
公布媒體歷次違反婦女、兒少、同志人權的紀錄、及各項惡質作法
主張:將媒體自律精神結合他律制度
--政府應趁換照審議時,要求各家媒體承諾未來將與民間團體合作,共同協商制訂「媒體自律公約」內容;將來再度換照時,即可依據媒體自訂的自律公約,實施違規記點制度,作為評分參考依據之一
三、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
2005年8月8日記者會,正式宣布成立
加盟團體多達67個,包括:勞工/移工、移民、原住民、身心障礙、社區、環保、教育、心理健康、司法改革、人權、同志、兒少、婦女等團體-我所見過公益團體之間最快速、最龐大的結盟過程
訴求:自律不能只靠媒體,他律也不能只靠政府,兩者都需要公民的參與,並建立與公民對話的常態性機制
目標:以公民對話、媒體自律作為政府他律(換照審議)的重要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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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媒體公民會議Session4講綱---蔡崇隆、管中祥
蔡崇隆
紀錄片、另類媒介與公民運動
一、紀錄片工作者的社會位置與現實處境
二、紀錄片工會的誕生、發展與可能走向
三、紀錄片與社區營造的結合-以攝區二三事、紀生在三街計畫為例
四、紀錄片與媒體改革團體的合作-以公民行動影音工作坊為例
五、紀工報-影像的、運動的、評論的:強化紀錄片的論述與社會連結性
活在人間﹐好過高掛雲端/蔡人少
解嚴前的八零年代初期,一個鬱悶的大學生走進一個藝廊,看到一部奇怪的紀錄片<王船祭典>,傳統的民俗祭儀搭配西方的電子合成音樂剪接,震撼了他昏沈的想像力:原來真實的影像可以這樣好玩。解嚴後的八零年代末期,一個求知若渴的研究生走進一個茶藝館,那是<月亮的小孩>的放映會,他看到了三台電視從未出現的深刻故事,挑動著他探索世界的欲望:原來真實的影像可以這樣動人。
那是關於我的紀錄片啟蒙,可能也是許多人的時代經驗。八零年代之前,台灣的電影電視生產了無數的宣傳片、簡報片,輪番轟炸著人們的腦袋,由於它們貼著紀錄片的標籤,使得紀錄片就是無聊八股的代名詞,成為揮之不去的刻板印象。直到紀錄反對運動的綠色小組戰鬥影像,以及深入民間的全景團隊樸實影像逐一出現,台灣的紀錄片紀元才揭開序幕,慢慢與世界接軌。
其實,在世界影史上,盧米埃的第一部電影<工人下班>(1895)就是一部紀錄短片。劇情片與紀錄片(或說非劇情片)本來就是一家人,簡單的真實(一群工人從工廠門口蜂擁而出)經過攝影再現之後,在當時的觀眾眼裡覺得好看的不得了,請問它是劇情片還是紀錄片?被尊稱為英國紀錄片之父的葛里遜,一九二零年代就下了一個發人深省的定義:紀錄片是「對真實的創造性處理」。客觀的真實透過創作者主觀的攝影剪接而成為一部創意作品,預示著紀錄片本來就不應該是刻板的,它應該蘊含著各種改變的能量。
九零年代開始,背景更多元的創作者站上台灣紀錄片的舞台,反共歷史、少數族群、離島探索、同志情欲、司法黑幕...等題材的湧現,開拓了人們認識島國土地的視野。九零年代中期,研習紀錄片的學院機構成立了,官方補助紀錄片人 才的培訓變多了,公共媒體播映紀錄片的管道出現了,一個接一個的紀錄片影展訊息吸引著大眾的目光。這些文化事件都發生在過去十年之間,老三台的制式影像迅速退場,DV攝剪的門檻日益降低,突然之間我們有了一群涵蓋老中青三代的紀錄片導演,全年無休的紀錄片影展與競賽,還有打破近年國片票房的紀錄片作品。
這樣的榮景對照著我成長的八零年代漠土,豈不是分外美好?有人說,紀錄片風潮是台灣新電影運動以來,最令人期盼的一股文化力量。偉哉斯言,但一樣汲取過新電影奶水長大的我不會忘記,原本寫實風格強烈的新電影,如何在題材遠離庶民生活之後,逐漸失去觀眾的信心。我也不會忘記,台灣惡質的電影映演制度,如何消磨了這些導演的志氣,終至完全潰散。
我接觸過的紀錄片導演,在戲院上片成功的背後,都帶著沈重的賭博心態與負債陰影,而複雜的片商與戲院生態,更讓他們不會想做第二次嘗試。如何使好作品讓更多觀眾看到?其實紀錄片導演正面臨著與新電影作者一樣的困境。紀錄片導演如何在影展與電視曇花一現的管道之外,獲得足以餬口的收入以維持創作能量?這是熱愛紀錄片的民眾不太會想到的問題。國外的紀錄片工作者可以從民間得到充裕的資金支持,台灣的紀錄片工作者則需仰賴公部門、企業或媒體,它們除了考量自身利益外,對版權多半錙銖必較。除了少數得獎導演有些談判籌碼外,多數人只能賤價打工接案,再各顯神通慢慢拗出理想作品,或者就為了生活惡性循環下去。
這是紀錄片榮景下的極大隱憂,一群紀錄片工作者因此成立工會,希望以組織力量慢慢改善勞動條件與著作權益問題,但他們是不是撐的下去?能不能得到足夠的社會支持?都是未知數。
對我來說,紀錄片的力量來自真實的人與土地,認真的紀錄片工作者不會忘記這一點。但他們也只是人,希望維持基本的溫飽與尊嚴,無理的剝削與過度的溢美都非其所願。不知不覺成為台灣當代顯學的紀錄片,似乎被捧上美好的雲端,作者形象與影片功能都被神聖化,但不要忘記,它其實誕生於人間。唯有當紀錄片工作者與觀眾都重返現實世界,紀錄片才可能繼續成為台灣社會的無價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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紀錄片、另類媒介與公民運動
一、紀錄片工作者的社會位置與現實處境
二、紀錄片工會的誕生、發展與可能走向
三、紀錄片與社區營造的結合-以攝區二三事、紀生在三街計畫為例
四、紀錄片與媒體改革團體的合作-以公民行動影音工作坊為例
五、紀工報-影像的、運動的、評論的:強化紀錄片的論述與社會連結性
活在人間﹐好過高掛雲端/蔡人少
解嚴前的八零年代初期,一個鬱悶的大學生走進一個藝廊,看到一部奇怪的紀錄片<王船祭典>,傳統的民俗祭儀搭配西方的電子合成音樂剪接,震撼了他昏沈的想像力:原來真實的影像可以這樣好玩。解嚴後的八零年代末期,一個求知若渴的研究生走進一個茶藝館,那是<月亮的小孩>的放映會,他看到了三台電視從未出現的深刻故事,挑動著他探索世界的欲望:原來真實的影像可以這樣動人。
那是關於我的紀錄片啟蒙,可能也是許多人的時代經驗。八零年代之前,台灣的電影電視生產了無數的宣傳片、簡報片,輪番轟炸著人們的腦袋,由於它們貼著紀錄片的標籤,使得紀錄片就是無聊八股的代名詞,成為揮之不去的刻板印象。直到紀錄反對運動的綠色小組戰鬥影像,以及深入民間的全景團隊樸實影像逐一出現,台灣的紀錄片紀元才揭開序幕,慢慢與世界接軌。
其實,在世界影史上,盧米埃的第一部電影<工人下班>(1895)就是一部紀錄短片。劇情片與紀錄片(或說非劇情片)本來就是一家人,簡單的真實(一群工人從工廠門口蜂擁而出)經過攝影再現之後,在當時的觀眾眼裡覺得好看的不得了,請問它是劇情片還是紀錄片?被尊稱為英國紀錄片之父的葛里遜,一九二零年代就下了一個發人深省的定義:紀錄片是「對真實的創造性處理」。客觀的真實透過創作者主觀的攝影剪接而成為一部創意作品,預示著紀錄片本來就不應該是刻板的,它應該蘊含著各種改變的能量。
九零年代開始,背景更多元的創作者站上台灣紀錄片的舞台,反共歷史、少數族群、離島探索、同志情欲、司法黑幕...等題材的湧現,開拓了人們認識島國土地的視野。九零年代中期,研習紀錄片的學院機構成立了,官方補助紀錄片人 才的培訓變多了,公共媒體播映紀錄片的管道出現了,一個接一個的紀錄片影展訊息吸引著大眾的目光。這些文化事件都發生在過去十年之間,老三台的制式影像迅速退場,DV攝剪的門檻日益降低,突然之間我們有了一群涵蓋老中青三代的紀錄片導演,全年無休的紀錄片影展與競賽,還有打破近年國片票房的紀錄片作品。
這樣的榮景對照著我成長的八零年代漠土,豈不是分外美好?有人說,紀錄片風潮是台灣新電影運動以來,最令人期盼的一股文化力量。偉哉斯言,但一樣汲取過新電影奶水長大的我不會忘記,原本寫實風格強烈的新電影,如何在題材遠離庶民生活之後,逐漸失去觀眾的信心。我也不會忘記,台灣惡質的電影映演制度,如何消磨了這些導演的志氣,終至完全潰散。
我接觸過的紀錄片導演,在戲院上片成功的背後,都帶著沈重的賭博心態與負債陰影,而複雜的片商與戲院生態,更讓他們不會想做第二次嘗試。如何使好作品讓更多觀眾看到?其實紀錄片導演正面臨著與新電影作者一樣的困境。紀錄片導演如何在影展與電視曇花一現的管道之外,獲得足以餬口的收入以維持創作能量?這是熱愛紀錄片的民眾不太會想到的問題。國外的紀錄片工作者可以從民間得到充裕的資金支持,台灣的紀錄片工作者則需仰賴公部門、企業或媒體,它們除了考量自身利益外,對版權多半錙銖必較。除了少數得獎導演有些談判籌碼外,多數人只能賤價打工接案,再各顯神通慢慢拗出理想作品,或者就為了生活惡性循環下去。
這是紀錄片榮景下的極大隱憂,一群紀錄片工作者因此成立工會,希望以組織力量慢慢改善勞動條件與著作權益問題,但他們是不是撐的下去?能不能得到足夠的社會支持?都是未知數。
對我來說,紀錄片的力量來自真實的人與土地,認真的紀錄片工作者不會忘記這一點。但他們也只是人,希望維持基本的溫飽與尊嚴,無理的剝削與過度的溢美都非其所願。不知不覺成為台灣當代顯學的紀錄片,似乎被捧上美好的雲端,作者形象與影片功能都被神聖化,但不要忘記,它其實誕生於人間。唯有當紀錄片工作者與觀眾都重返現實世界,紀錄片才可能繼續成為台灣社會的無價資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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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媒體公民會議Session 1&2講綱---羅慧雯
我對宏觀的建言
為因應中國政府在海外日益加強的文宣攻勢,以服務海外僑民為主的宏觀電視於1999年10月成立,2000年3月開播。在2007年前,宏觀由僑委會依照政府採購法每年公開招標委託電視台製作,但節目的採購和排檔、衛星傳輸等重要事宜仍由僑委會處理,僑委會等於自己經營一個電視台,握有宏觀的主導權。在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原則下,2007年1月起,根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原本由行政院僑務委員會辦理的宏觀交由公視基金會製播。從此,宏觀就從完全受僑委會控制的「政府電視」轉為「公廣集團」的一部份,不僅可充分利用公視既有的資源與人力,更能將公視多年來參與國際活動的經驗應用於宏觀的製播與推廣,擴大公廣集團的影響力。
然而,加入公廣集團後的宏觀,經費仍受制於僑委會,由僑委會每年編列預算,再用限制性招標方式委託公視製播,因此宏觀的製播必須符合僑委會的規範,由僑委會每季驗收後撥款。「預算由僑委會編列」的體質使得宏觀的運作一定程度受僑委會影響。觀察這一年多來的運作,兩單位之間的折衝大多源於對頻道定位的看法不同:對僑委會而言,宏觀的設立目的是為了服務海外僑民,凝聚海外僑民向心力,因此其播放內容以宣傳台灣正面形象為主;而對公廣集團而言,其所設定的服務對象不僅為僑民,還包括全世界通曉中文的人,播放內容則以反映台灣現實,彰顯台灣社會的多元民主特性為主。
以上爭議突顯了法制上的問題,第一、海外頻道應為誰服務?頻道宗旨與使命為何?此應明訂於法律中;第二、宏觀的預算編列權究竟應屬於僑委會或公視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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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應中國政府在海外日益加強的文宣攻勢,以服務海外僑民為主的宏觀電視於1999年10月成立,2000年3月開播。在2007年前,宏觀由僑委會依照政府採購法每年公開招標委託電視台製作,但節目的採購和排檔、衛星傳輸等重要事宜仍由僑委會處理,僑委會等於自己經營一個電視台,握有宏觀的主導權。在黨政軍退出媒體的原則下,2007年1月起,根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四條第三項之規定,原本由行政院僑務委員會辦理的宏觀交由公視基金會製播。從此,宏觀就從完全受僑委會控制的「政府電視」轉為「公廣集團」的一部份,不僅可充分利用公視既有的資源與人力,更能將公視多年來參與國際活動的經驗應用於宏觀的製播與推廣,擴大公廣集團的影響力。
然而,加入公廣集團後的宏觀,經費仍受制於僑委會,由僑委會每年編列預算,再用限制性招標方式委託公視製播,因此宏觀的製播必須符合僑委會的規範,由僑委會每季驗收後撥款。「預算由僑委會編列」的體質使得宏觀的運作一定程度受僑委會影響。觀察這一年多來的運作,兩單位之間的折衝大多源於對頻道定位的看法不同:對僑委會而言,宏觀的設立目的是為了服務海外僑民,凝聚海外僑民向心力,因此其播放內容以宣傳台灣正面形象為主;而對公廣集團而言,其所設定的服務對象不僅為僑民,還包括全世界通曉中文的人,播放內容則以反映台灣現實,彰顯台灣社會的多元民主特性為主。
以上爭議突顯了法制上的問題,第一、海外頻道應為誰服務?頻道宗旨與使命為何?此應明訂於法律中;第二、宏觀的預算編列權究竟應屬於僑委會或公視基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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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y 22,2008
2008媒體公民會議現場直播
「2008媒體公民會議」報名已經截止,沒報上名的朋友也可以在您的所在參與我們的會議,您直接可看以下的視窗(http://live.yahoo.com/civilmediatw),也可以同直接到這個網站觀看,並發表您的看法。
有一點要先向各位說明,由於頻寬及我們操作的因素,您看到的影音可能會lag或不清楚,還請先諒,我們在會後會把相關的影音資料上網,到時您可以到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的網站觀看部分內容。
有一點要先向各位說明,由於頻寬及我們操作的因素,您看到的影音可能會lag或不清楚,還請先諒,我們在會後會把相關的影音資料上網,到時您可以到公民行動影音紀錄資料庫的網站觀看部分內容。
May 19,2008
2008媒體公民會議Session 6 講者簡介

吳忠泰
全國教師會理事長
學歷:
- 台灣師大國文系畢業
- 全國教師會副秘書長、秘書長、常務理事
- 國中教師組長主任二十三年
- 國會遊說十三年

簡錫堦
台灣促進和平文教基金會執行長
經歷:
- 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 立法院第三.第四屆立法委員
- 泛紫聯盟召集人
2008媒體公民會議Session 5 講者簡介

孫一信
陳節如立法委員國會辦公室主任
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新聞
諮詢委員會 委員
學歷:
- 台灣大學化學系畢業世新大學社會發展研究所畢業
-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副秘書長
- 環保聯盟學生會 會長、執委
- 生態關懷者協會 常務理事
- 社會立法運動聯盟 常務監事
-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 籌備會執行秘書、公關組長
- 泛紫聯盟 發言人
-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總會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委員會 委員

曾昭媛
婦女新知基金會 秘書長
兼任:
- 中華民國衛星廣播電視事業商業同業公會 新聞諮詢委員會委員
- 公民參與媒體改造聯盟成員
- 台灣婦女團體全國聯合會 政策暨國際部主任
- 婦女新知雜誌社 主編
請NCC規劃一部完善的媒體政策與法律
【2007.11.27/傳播學生鬥陣電子報/編輯室/撰】
近日來,有關台灣傳播媒體的產業發展,尤其廣電事業部分,有喜有憂。先談喜事,則恭喜公視「危險心靈」與中視「白色巨塔」,以及其他公廣與商業媒體多個節目獲得第42屆金鐘獎殊榮。尤其「危險心靈」與「白色巨塔」的獲獎,以及此二節目來自於收視率量的反應,以及閱聽人直接的質性反應上,在當今台灣整體媒體產業普遍被認為困頓與過度競爭的惡劣環境下,極具特殊的歷史與經濟意義。憂慮的部分,則近日,有媒體報導指出東森與 TVBS兩家廣電媒體龍頭,皆以財政困窘與經營虧損為由,「精簡」包括中級主管在內30至300人不等,而老字號的台視,也在確定黨政軍退出並完全民營化後,主動對老員工進行「留任與不留任」調查,結果確定包含一位一級主管與一位駐外特派,共有140位台視員工將不再留任。廣電產業的憂喜參半,表面上看似毫無關聯,事實上,卻是一體兩面,彼此牽動。 ...繼續閱讀
近日來,有關台灣傳播媒體的產業發展,尤其廣電事業部分,有喜有憂。先談喜事,則恭喜公視「危險心靈」與中視「白色巨塔」,以及其他公廣與商業媒體多個節目獲得第42屆金鐘獎殊榮。尤其「危險心靈」與「白色巨塔」的獲獎,以及此二節目來自於收視率量的反應,以及閱聽人直接的質性反應上,在當今台灣整體媒體產業普遍被認為困頓與過度競爭的惡劣環境下,極具特殊的歷史與經濟意義。憂慮的部分,則近日,有媒體報導指出東森與 TVBS兩家廣電媒體龍頭,皆以財政困窘與經營虧損為由,「精簡」包括中級主管在內30至300人不等,而老字號的台視,也在確定黨政軍退出並完全民營化後,主動對老員工進行「留任與不留任」調查,結果確定包含一位一級主管與一位駐外特派,共有140位台視員工將不再留任。廣電產業的憂喜參半,表面上看似毫無關聯,事實上,卻是一體兩面,彼此牽動。 ...繼續閱讀
媒改團體呼籲NCC勿轉移焦點 真誠回應人民聲音
【2007.11.20/公民媒改聯盟新聞稿】
針對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 今日對於公民媒改聯盟抗議行動的回應,公民媒改聯盟澄清表示,各公民團體自第一次公聽會以來便針對相關法條內容有明確之主張與詳細說明書,但 NCC 並未本於職責認真對待與回應,今日在公聽會場也按照程序登記與援例申請提早發言,並無NCC 所指稱「口號式批評」或「未按照程序」之問題。
NCC 今天召開第二次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公聽會,公民媒改聯盟至公聽會場外抗議,表達反對 NCC 刪除征收業者特種基金、不當開放外資、取消跨媒體經營限制、降低業者違法罰鍰等訴求。公民媒改聯盟表示,自NCC 第一次通傳法草案公聽會中,就財務透明、頻譜政策、有線電視特種基金及外資限制等條文提出具體意見,但 NCC 卻置若罔聞。因此本次公聽會,公民團體拒絕為通傳法草案背書,選擇在場外抗議。 ...繼續閱讀
針對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 今日對於公民媒改聯盟抗議行動的回應,公民媒改聯盟澄清表示,各公民團體自第一次公聽會以來便針對相關法條內容有明確之主張與詳細說明書,但 NCC 並未本於職責認真對待與回應,今日在公聽會場也按照程序登記與援例申請提早發言,並無NCC 所指稱「口號式批評」或「未按照程序」之問題。
NCC 今天召開第二次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公聽會,公民媒改聯盟至公聽會場外抗議,表達反對 NCC 刪除征收業者特種基金、不當開放外資、取消跨媒體經營限制、降低業者違法罰鍰等訴求。公民媒改聯盟表示,自NCC 第一次通傳法草案公聽會中,就財務透明、頻譜政策、有線電視特種基金及外資限制等條文提出具體意見,但 NCC 卻置若罔聞。因此本次公聽會,公民團體拒絕為通傳法草案背書,選擇在場外抗議。 ...繼續閱讀
NCC是財團的提款機!我們拒絕為「通傳法草案」背書!
公民媒改聯盟等六十八個公民團體拒絕參加通傳法草案公聽會
【2007.11.19/公民媒改聯盟/聲明】
NCC在9月28 日辦完第一次「通訊傳播管理法(通傳法)草案」公聽會,當天會後NCC立即發佈新聞稿,對外發佈宣稱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第三天公聽會修法政策方向獲致肯定新聞稿,這種說法不但與事實不符,根本就是掩耳盜鈴。數周後,NCC 重新?訂的「通傳法草案」,証明當初自稱的「肯定」,其實是與財團達成的共識。在「新版」草案內容曝露了NCC只是假借公聽會「漂白」自己的預設立場。令人憤怒的是,公民團體在第一次公聽會中提出的多項意見幾乎完全不被採納,而所謂「新版」草案,卻在財團的「建言」下,更向電信及廣電業者利益傾斜。 NCC無疑是假公聽,真護航!
公民團體曾於9月21日 發表聲明指出,舊版的「『通傳法草案』內容偏向媒體所有權「去除管制」的思維,對跨媒體經營大幅鬆綁、取消有線電視垂直整合限制、缺乏退場機制、對限制外資比例態度曖昧,無法有效解決本地媒體壟斷問題;並且取消本國自製節目比例、刪除對公共電視之補助,降低業者公共責任」。公民團體也在第一次公聽會中,對本國節目自製率、教育文化與公共服務節目比例下限、勞動權保障、財務透明、頻譜政策,以及有線電視特種基金和外資限制等條文提出具體意見,但最後, NCC不僅對公民團體的意見完全置若罔聞,不理不睬,甚至變本加厲,通傳法草案公聽會已成為NCC與業者的私聽會,更是欺騙全民假公聽會,NCC 的心態和作法應受到譴責。 ...繼續閱讀
【2007.11.19/公民媒改聯盟/聲明】
NCC在9月28 日辦完第一次「通訊傳播管理法(通傳法)草案」公聽會,當天會後NCC立即發佈新聞稿,對外發佈宣稱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第三天公聽會修法政策方向獲致肯定新聞稿,這種說法不但與事實不符,根本就是掩耳盜鈴。數周後,NCC 重新?訂的「通傳法草案」,証明當初自稱的「肯定」,其實是與財團達成的共識。在「新版」草案內容曝露了NCC只是假借公聽會「漂白」自己的預設立場。令人憤怒的是,公民團體在第一次公聽會中提出的多項意見幾乎完全不被採納,而所謂「新版」草案,卻在財團的「建言」下,更向電信及廣電業者利益傾斜。 NCC無疑是假公聽,真護航!
公民團體曾於9月21日 發表聲明指出,舊版的「『通傳法草案』內容偏向媒體所有權「去除管制」的思維,對跨媒體經營大幅鬆綁、取消有線電視垂直整合限制、缺乏退場機制、對限制外資比例態度曖昧,無法有效解決本地媒體壟斷問題;並且取消本國自製節目比例、刪除對公共電視之補助,降低業者公共責任」。公民團體也在第一次公聽會中,對本國節目自製率、教育文化與公共服務節目比例下限、勞動權保障、財務透明、頻譜政策,以及有線電視特種基金和外資限制等條文提出具體意見,但最後, NCC不僅對公民團體的意見完全置若罔聞,不理不睬,甚至變本加厲,通傳法草案公聽會已成為NCC與業者的私聽會,更是欺騙全民假公聽會,NCC 的心態和作法應受到譴責。 ...繼續閱讀
通傳法草案 NCC擬回復徵收特種基金
【2007.12.10/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草擬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中取消徵收系統業者「特種基金」,遭中央、縣市政府及媒改團體反對。NCC官員透露,未來將採折衷方式,在政府未編列足額預算補助公共電視及地方政府從事相關文化建設前,仍維持「特種基金」的方式。
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系統經營者應每年提撥當年營業額百分之一金額,提繳中央主管機關成立特種基金」。基金百分之三十由中央主管機關統籌用于有線廣播電視之普及發展:百分之四十撥付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從事與此法有關地方文化及公共建設使用:百分之三十捐贈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繼續閱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在草擬的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中取消徵收系統業者「特種基金」,遭中央、縣市政府及媒改團體反對。NCC官員透露,未來將採折衷方式,在政府未編列足額預算補助公共電視及地方政府從事相關文化建設前,仍維持「特種基金」的方式。
現行有線廣播電視法第五十三條規定,系統經營者應每年提撥當年營業額百分之一金額,提繳中央主管機關成立特種基金」。基金百分之三十由中央主管機關統籌用于有線廣播電視之普及發展:百分之四十撥付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從事與此法有關地方文化及公共建設使用:百分之三十捐贈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 ...繼續閱讀
通傳法 媒改團體提5大質疑
【2007.11.21/自由時報/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舉行「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第二次公聽會,媒改團體提出五大質疑,包括反對刪除徵收業者「特種基金」、反對不當開放外資、反對取消跨媒體經營限制、反對降低業者違法罰鍰、反對刪除本國自製節目比率明確規定。
目前系統經營者,每年提撥當年營業額一%金額,提繳中央主管機關成立特種基金,媒改團體批評,NCC刪除了這一筆基金,未來業者不必擔負公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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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昨天舉行「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第二次公聽會,媒改團體提出五大質疑,包括反對刪除徵收業者「特種基金」、反對不當開放外資、反對取消跨媒體經營限制、反對降低業者違法罰鍰、反對刪除本國自製節目比率明確規定。
目前系統經營者,每年提撥當年營業額一%金額,提繳中央主管機關成立特種基金,媒改團體批評,NCC刪除了這一筆基金,未來業者不必擔負公共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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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議通傳法向財團傾斜 媒改團體拒背書
【2007.11.20/中央社/記者周永捷/台北報導】
「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今天召開第二次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公聽會,公民媒改聯盟及媒體改造學社等公民團體上午至公聽會場外抗議,表達反對NCC刪除徵收業者特種基金、不當開放外資、取消跨媒體經營限制、降低業者違法罰鍰等訴求,拒絕為通傳法草案背書。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表示,公民團體自NCC第一次通傳法草案公聽會中,就財務透明、頻譜政策、有線電視特種基金及外資限制等條文提出具意見,但NCC卻置若罔聞。 ...繼續閱讀
「國家傳播通訊委員會(NCC)」今天召開第二次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公聽會,公民媒改聯盟及媒體改造學社等公民團體上午至公聽會場外抗議,表達反對NCC刪除徵收業者特種基金、不當開放外資、取消跨媒體經營限制、降低業者違法罰鍰等訴求,拒絕為通傳法草案背書。
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董事長管中祥表示,公民團體自NCC第一次通傳法草案公聽會中,就財務透明、頻譜政策、有線電視特種基金及外資限制等條文提出具意見,但NCC卻置若罔聞。 ...繼續閱讀
通傳法草案預設立場?NCC:資訊公開充分溝通
【2007.11.20/中央社/記者顧恆湛/台北報導】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今天舉行第二次公聽會,公民媒改聯盟等團體質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已預設立場。NCC副主委石世豪今天表示,NCC對草案的內容、資訊充分在網站上公開披露,充分與外界溝通,對所有團體一律平等看待,希望媒改團體能基於事實、理性討論。
NCC上午舉辦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第二次公聽會,公民媒改聯盟等團體上午在場外發表聲明,指NCC對公民團體在第一次公聽會的建言,例如草案內容偏向媒體所有權「去除管制」思維、對跨媒體經營大幅鬆綁、限制外資比例態度曖昧、刪除公共電視的補助等,皆視而不見,他們拒絕參加這項假公聽會。 ...繼續閱讀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今天舉行第二次公聽會,公民媒改聯盟等團體質疑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已預設立場。NCC副主委石世豪今天表示,NCC對草案的內容、資訊充分在網站上公開披露,充分與外界溝通,對所有團體一律平等看待,希望媒改團體能基於事實、理性討論。
NCC上午舉辦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第二次公聽會,公民媒改聯盟等團體上午在場外發表聲明,指NCC對公民團體在第一次公聽會的建言,例如草案內容偏向媒體所有權「去除管制」思維、對跨媒體經營大幅鬆綁、限制外資比例態度曖昧、刪除公共電視的補助等,皆視而不見,他們拒絕參加這項假公聽會。 ...繼續閱讀
婦團反對公共服務節目播出比例下限鬆綁
【2007.09.28╱中央社╱記者馮昭╱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繼續召開第五至六場「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公聽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提出通傳法納入保障勞動條件和組織財務透明等規範,婦女新知基金會和學者表明反對商業廣播電視的公共服務節目播出比例下限鬆綁。
NCC主委蘇永欽表示,今天公聽會結束後,NCC將彙整各方意見,納入評估,十月二十日還會召開第二階段公聽會。 ...繼續閱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繼續召開第五至六場「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公聽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提出通傳法納入保障勞動條件和組織財務透明等規範,婦女新知基金會和學者表明反對商業廣播電視的公共服務節目播出比例下限鬆綁。
NCC主委蘇永欽表示,今天公聽會結束後,NCC將彙整各方意見,納入評估,十月二十日還會召開第二階段公聽會。 ...繼續閱讀
廣電業者關注 通傳管法草案內容自律機制
【2007.09.27╱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報導】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公聽會今天再辦兩場,廣電業者對內容管理自律機制與廣告時間鬆綁表達高度關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回應表示,未來頻道事業內容管理機制先由媒體自律、媒體商業團體外部自律、公民團體他律監督,最後才由政府以法律規範。
NCC同時表示,新法草案明定在兼顧消費者權益及業者合理經營考量下,已放寬廣告時間以每日播送時間總量不超過六分之一的計算方式處理,業者可較彈性安排廣告播放時間;但為保障視聽眾權益,也參考英國、日本、韓國等於黃金收視聽時段的廣告時間,仍有限制的作法,廣告主要時段的定義將由主管機關另訂。 ...繼續閱讀
「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公聽會今天再辦兩場,廣電業者對內容管理自律機制與廣告時間鬆綁表達高度關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回應表示,未來頻道事業內容管理機制先由媒體自律、媒體商業團體外部自律、公民團體他律監督,最後才由政府以法律規範。
NCC同時表示,新法草案明定在兼顧消費者權益及業者合理經營考量下,已放寬廣告時間以每日播送時間總量不超過六分之一的計算方式處理,業者可較彈性安排廣告播放時間;但為保障視聽眾權益,也參考英國、日本、韓國等於黃金收視聽時段的廣告時間,仍有限制的作法,廣告主要時段的定義將由主管機關另訂。 ...繼續閱讀
通傳法草案制定倉促 NCC:開公聽會溝通
【2007.09.26╱中央社╱記者翁翠萍╱台北報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舉行「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第一、二場公聽會,許多業者反映草案制訂時程太倉促,與業界對話次數不足,希望能不受基本法二年內完成修法的限制,拉長立法時程,多與業界溝通,NCC主委蘇永欽表示,六場系列公聽會後,還有二階段的二場公聽會。
蘇永欽表示,NCC去年二月成立後,相關處室去年五月起即對法案的制訂密集研商,歷經多次內部幕僚會議與委員會議討論,在完成草案後第一時間即舉行公聽會與外界溝通,一連舉行六場,聆聽業界與學界聲音,並透過網路直播讓無法到場民眾,可同步瞭解公聽會進行狀況,將於彙整公聽意見後,由NCC委員再密集審議提出修正版,再召開第二階段公聽會。 ...繼續閱讀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舉行「通訊傳播管理法草案」第一、二場公聽會,許多業者反映草案制訂時程太倉促,與業界對話次數不足,希望能不受基本法二年內完成修法的限制,拉長立法時程,多與業界溝通,NCC主委蘇永欽表示,六場系列公聽會後,還有二階段的二場公聽會。
蘇永欽表示,NCC去年二月成立後,相關處室去年五月起即對法案的制訂密集研商,歷經多次內部幕僚會議與委員會議討論,在完成草案後第一時間即舉行公聽會與外界溝通,一連舉行六場,聆聽業界與學界聲音,並透過網路直播讓無法到場民眾,可同步瞭解公聽會進行狀況,將於彙整公聽意見後,由NCC委員再密集審議提出修正版,再召開第二階段公聽會。 ...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