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ch 18,2008

一個政戰官對台灣鄉親的拜託

作者:少尉政戰官
來源:活動投稿

您可以對阿扁不滿,您可以對民進黨失望,但請您給台灣一個機會。

家父自十幾歲即進入國營企業任基層職員,無可避免的加入中國國民黨,直到退休,黨齡超過五十年。我本人在高中時期,年幼無知,也跟隨父兄之腳步,加入中 國國民黨,沒幾個月,就北上就讀法律系,在台北街頭書店接觸到黨外雜誌,思想從此改觀,加上恩師李鴻禧教授憲法的洗禮,進而建立獨立思考的能力從此新生。

當兵時,因有中國國民黨黨籍而被分發擔任指揮部政戰官,也只做好弟兄輔導工作,從未有「忠黨愛國」之行為。當然,現在家父跟本人早就是中國國民黨口中的失聯黨員。

來美國已十餘年,上法學院花的都是父母畢生的積蓄及退休金,台灣人父母的艱辛,台灣人子弟的成長過程,這不是拿中國國民黨獎學金的權貴子弟,裝模作樣在中南部住幾天,就可以體會的。

一個人在台灣生活了五十年,以前從沒想到要親近台灣人民,瞭解台灣這片土地,選舉到了,高高在上的外省權貴突然之間要到中南部,貼近他們以往視為沒水準的民眾博感情,不是演戲,就是矯情虛偽。

本人畢業後在美國執業六年才拿到綠卡,誰說沒有綠卡就不能工作?八年前我買房子,貸款約新台幣五百萬,過四年後才拿到綠卡,誰說沒有綠卡就不能借貸?

美國綠卡誰不愛?今天如果美國政府要給您綠卡,相信沒有幾個人會拒絕,有綠卡不是罪惡,我女兒連自己的中文名字都不認識,沒有拿綠卡留在美國,她回台灣怎麼受教育?但是,請不要顛倒是非,指黑為白。

美國綠卡法律上是可以永久居住在美國的權利 Right,非經正當法律程序 Due Process,不得剝奪。相反的,非移民簽證法律上是美國政府發給外國人的特權 Privilege,外國人並沒有正當法律程序的權利,美國政府可以決定給不給。兩者是不同概念,這是常識。因為正當法律程序是美國法制社會的基石,除非 留學都在做「忠黨愛國」的事,不然不可能不知。

因此,綠卡持有者,除非自己主動放棄,就算美國移民局認定綠卡失效,還是需要經正當法律程序,由移民法庭來認定。有綠卡者申請非移民簽證的事實,與其永 久居留的主觀意圖有所牴觸,綠卡並不會自動失效。舉例來說,您有聽過闖紅燈駕照就自動失效的邏輯嗎?那豈非台灣人會有一半是無照駕駛?集權國家或許有可 能,美國各州倒是聞所未聞,許多綠卡持有者一回台灣就是二十年,再偷偷持綠卡溜回美國,這是公開的秘密,因為違規並不等於綠卡自動失效。

另外,大家較不知的是,美國公民子女滿二十一歲,即可幫父母申請綠卡,馬英九先生縱使放棄美國綠卡,他的美國公民女兒仍然可以隨時幫他申請綠卡,王又曾 就是這樣依親賴在美國的。左手放棄綠卡,右手隨時可以再拿綠卡,要當總統的人如此是否適當,應受公評。阿扁當時是否當成美國人的阿公,輿論民代是如何批 評,請當時評論者以相同標準來檢驗馬先生。他是美國人的老爸,是進行式,已經做了二十幾年,而且就算阿扁有美國孫,美國孫還不能幫阿公申請綠卡,我怎麼沒 聽到這些人出來說句話。

台灣經濟有多壞?至少我去年回台看到的,台灣人吃的、用的、開的,都比我們在美國舒適得多,當然美國地大,房子是比較大。但是,您知道美國的物價、油價 現在漲的多高嗎?台灣人現在的生活已經不是三十年前只求溫飽顧肚子的日子,不統、不獨、不武,就像一個人說他不男、不女、也不是Gay,套句某立委的用 詞:那他是什麼東西?

台灣人是否還要在國際上繼續當妾身不明的住民,台灣人要用公民投票表達自己的心聲。

一個受洗信仰上帝聖經的人,卻違背不得崇拜偶像的教義,逢廟便拜,燒香磕頭,信仰不是不可以改變,但請說明什麼時候開始拋棄上帝而改拜媽祖、信三太子,不然,連神明都可欺騙,背叛自己信仰的人,難道不會出賣台灣人,台灣人放心把前途交給出賣自己靈魂的人嗎?

看到滿屋白髮的第一代台灣人,為台灣出錢出力打拼三、四十年,每人花台幣三萬的機票錢回台投票。早期這些人許多是在黑名單無法返台,甚至父母親過世,也 被無人性的中國國民黨政府剝奪見父母最後一面,到現在我也沒看到任何當時的加害者出來懺悔道歉,反而是加害者集團選舉大勝,在選總統,這符合公平正義嗎? 不過,話說回來,這些異議者還好沒回台,不然搞不好陳屍台大校園。

小弟在此拜託台灣鄉親,千萬要投公投,台灣的未來和命運掌握在您們手裡。(少尉政戰官/美國執業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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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感動ˋ真誠流露!
Posted by ym3952 at March 18,2008 17:09
!!!!!!!!歡迎轉載!!!!!!!!!!!

自由時報20050818
馬團隊施政trouble系列報導(一)豪華市場 鬧出6個大笑話(自由時報8/18林秀姿)

台北市長馬英九即將在8月19日接任國民黨黨主席,馬英九改革國民黨,和進運2008總統大選,頓時成各界焦點,然而262萬台北市民,卻稱104國民黨的2倍之多,每年約1360多億元預算,在馬英九手上花費,執掌市政6年多來,不乏決策錯誤、浪費公帑之事,當馬主席角色逐漸大過馬市長的當下,本報將深入報導八大市政弊端,嚴格監督市政。台北市長馬英九上任6年8個月,市場改建問題有增無減,每座耗資上億元民脂民膏興建的市場,不是完工後設計不良無法使用,就是工程延宕或偷工減料,甚至未啟用外牆已經剝落,其中濱江市場、花木批發市場、民福市場、西門市場、建成圓環、士林夜市臨時攤棚等6座市場問題最為嚴重,總共花費56.5億元公帑。
濱江市場 30.2億 讓市府「漏氣」 濱江市場總共耗費30.2億元,以歷年市場處工程預算來看,蓋一座濱江市場可以蓋15座建成圓環、30座士林夜市!預算天價卻仍在完工當天出紕漏─漏水不止,啟用兩年至今還在「抓漏」,包括屋頂、天花板、排煙窗等都長年漏水,更不可思議的是,攤商進駐後發現排水設計不良,排水溝比建築地面還高,污水根本流不出去。
花木批發市場 10.8億 做一天賠一天另一座浪費公帑、營運空轉的是耗資10.8億元興建的花木批發市場,位於文山區經營專業的盆花批發市場,但是該市場建蔽率嚴重不足,導致外觀宏偉、內部空間卻不足以容納上下游盤商進駐,先天建築設計不當,又無法和專營花卉批發的台北花市匹敵,導致來客率低到極點。原本預計去年營收應達2.2億元,最後實質營收卻只有3餘萬元,每營業一天就賠一天,近兩年來總共虧損2千餘萬。
民福市場 10億 舉手可觸天花板 耗資10億、耗時4年打造的民福市場,今年初完工就傳出嚴重工程疏失,甚至一度傳出相關監造人員涉嫌瀆職,大樓內每個樓層天花板高度都嚴重「縮水」15至60公分。3樓天花板高度更是離譜縮水,原設計270公分高,現場完工後卻縮水變成210公分,以一名標準身高約175公分的男性,只要一舉手就能摸到天花板,市府官員還戲稱民福市場有如「童話哈比人市場」,還有建築外牆石材未啟用已先剝落,牆面龜裂嚴重超乎想像。
建成圓環 2億遇豪雨氾濫成災 耗資2億興建的建成圓環出現多項工程弊端,不僅下雨時會漏水,大太陽時室温還會過高,光繳電費就不敷營運成本,建成圓環每遇豪雨就氾濫成災,2樓樓梯間瞬間會變成大型瀑布區,大水從3樓頂層狂洩而下,激流就沿著樓梯走道沖進攤位,平常用來烹飪的鍋碗瓢盆都變成舀水與接水的工具,地下一樓也常因為水管不通而積水,污水甚至曾經淹沒位於地下一樓的洗手間,整個建築就像水世界。
西門市場 2.2億 剪綵3次乏人問 此外,馬英九曾經剪綵3次的西門市場也有相同困境,耗資2.2億元,攤商不願進駐,生意蕭條,市府異想天開將波士頓西門市場移植到西門町,不僅在市場屋頂釘上大片玻士頓昆西市場設置玻璃屋頂是為了透光,但是多雨的台灣,一個午后暴雨就足以把玻璃屋頂震裂,去年度還曾更換3次玻璃屋頂。
Posted by 馬團隊施政trouble系列報導(一)豪華市場 鬧出6個大笑話 at March 18,2008 23:49
自由時報20050819
馬團隊施政trouble系列報導(二)公民會館篇 1區1會館 改閒置變嫌制(自由時報8/19)

錯誤的政策,比貪污更可怕。
「一區一公民會館」是馬英九競選台北市長時提出的政見,至今共耗資1億4724餘萬元,興建5所公民會館,卻因與區民活動中心、里民活動中心等場所功能重複,導致使用率偏低,常閒置未用,且市府年年還得編列數百萬預算維護管理,顯示馬團隊在決策前並未做好效能評估,只求創新政績,無視公帑浪費。民政局將閒置空間或紀念建築物,規劃設置公民會館,截至去年底為止,按照主計處的官方統計,相關規劃設計、興建成本就花了市府1億4724萬餘元,現有的5所公民會館從91年11月間陸續開館後,即出現角色定位、成效不彰及使用情形違背原旨等問題,經濟效益更面臨最直接的考驗,民政局長何鴻榮也針對各公民會館使用率,進行不只一次的檢討,即使如此,民政局今年度仍然編列了321萬元預算,做為維護現有幾家公民會館甚至新館的規劃費。

區位不佳 乏人問津

民政局規劃公民會館的初衷,是希望利用公有閒置大樓,但這些大樓之所以閒置,多半都有區位不佳的問題,以已改為新移民會館的南港公民會館為例,該會館主要服務對象是南港居民,但館址卻位於靠近松山區的松山火車站旁,導致去年南港區公所在該公民會館舉辦地方發展及人文史跡導覽時,整整9個月,竟然只有256個人參觀,平均一天不到一個人。

功能重疊 使用率低

民政局為公民會館標示出區史展示、區政論壇、展售區內特色產業的區級定位,但這項功能卻與次分區的居民活動中心,甚至更次級的里民活動中心高度重複,12個行政區都有最少8處,最多19處的區民活動中心,或就近使用在里民活動中心,尤其大型區民活動中心可容納的人數,更不亞於公民會館,就便利性而言,民眾當然會選擇距離住家最近的場地使用,在各級活動中心的排擠效應下,浪費的卻是納稅人的血汗錢。

規劃不佳 定位不明

也因為區隔性不強,公民會館內部空間的規劃更是漫無標準,甚至淪為特定團體使用,以文山區公所對面的文山公民會館為例,幾乎長年都由文山社大租用,會館過去幾乎是胡琴樂團演練的專屬場地,由四四南村改建而成的信義區公民會館,雖然號稱擁有全市最高使用率,但館社內竟還有里民唱卡拉ok聯誼的專屬場所,讓前來懷想眷村文化及恬適氣氛的人,被迫還得聽著嘈雜的伴唱歌聲。為了挽回公民會館政策過失,民政局目前擬採委外模式,寄望讓公民會館改由民間接手,靠收取回饋金省下維護成本,包括北投、信義、大同及文山4個會館,已被列入委外計畫,但仍有待市議會點頭,通過委外招標案。委外就是解決公民會館這個爛攤子的萬靈丹嗎?民政局為了增加廠商投標誘因,將公益及營利的空間比例訂為7比3,也就是有3成空間可供販售紀念品或提供餐飲,民進黨市議員田欣就批評,願意投標者一定是將本求利,一樓店面勢必會變成商店,屆時公民會館,哪還會有什麼區域特色,果真都變成賣東西的商店,那公民會館的招牌還能用嗎?
Posted by 馬團隊施政trouble系列報導(二)公民會館篇1區1會館改閒置變嫌制 at March 18,2008 23:51

公投是自己的最基本權力,請大家不要再放棄自己作主人的機會,不要讓國際友人幫不了台灣,拜託大家了。
Posted by Barry at March 19,2008 11:29
您說的真好,民主自由不能後退,加油!!
Posted by 逆轉勝 at March 20,2008 1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