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ly 4,2007

國會試評報告(顧忠華、陳建甫)

  1. 總體觀察
 第六屆立法委員第五會期的表現,可以說是「乏善可陳」,因為朝野之間為了中央選舉委員會的組成是否應依政黨比例分配,進行了長期的焦土抗爭,也把今年的總預算「綁架」了半年之久,到了六月十五日會期的最後一天才通過。而為了掩飾會期中立法院議事效率的拖延與空轉,本會期在結束前又加開院會,於兩天中急速通過五十五件法案,充作「業績」,避免像上一會期般,再被「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評為「不及格」。 事實上,台灣的國會並不是不能成為「工作的國會」,台灣實行民主已有一段時日,立法委員很清楚自己在預算和法案方面,擁有了憲法賦予的重大權利。由此來說,立法部門亦是「政府」的一部份,也就是行政、立法和司法三大權力機關「分享」著政府的公權力,我國的「五權憲法」還分出監察和考試兩院,但在立法院的杯葛下,監察院已等同被廢除,其他各院的職權,也經常受到立法權的侵害,形成台灣憲政相當獨特的「怪現象」。 

以台灣國會運作的方式作為觀察重點,我們發現有「正式」和「非正式」的兩個決策管道。正式的管道便是明文規定的「三讀」程序,各種法案先進入委員會,在審議完成後再至院會進行二讀和三讀,完成立法。但是除了正式管道中的會議場合之外,立法委員之間、尤其是朝野之間的「協商」機制,往往更具有決定性。所以民間的公民監督國會聯盟雖然開始透過到委員會旁聽的方式,來實際紀錄立法委員們在公開會議場合的言行表現,但目前的國會決策程序,應該更加透明,以根本解決「密室政治」的疑慮。 另外,有鑑於近來檢調追查若干法案之通過,是否涉及利益團體行賄立法委員之情事。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認為,下一會期應該儘速完成相關之立法,包括〈遊說法〉等陽光法案及〈國會五法〉,以清楚規範國會運作體制,避免不斷發生利益輸送之弊案,一再打擊人民對於立法部門之信任度。 下一屆立委將只剩下113席,每位委員掌握國家大事之「生殺大權」。在權力急速膨脹,國會體制又不健全下,台灣民主品質恐怕會面臨國會「怪獸」的更大威脅。因此,我們呼籲國人不能不未雨綢繆,齊心協力來追求文明、陽光、公益、透明和效能的「新國會」。 
  1. 國會亂象的問題與癥結
 經過公民監督國會聯盟的現場觀察,我國國會的「論政文化」,似乎深受下列三項因素左右,以致距離「理性審議」的標準還有一大段落差,也形成令人詬病的「國會亂象」,甚至被國際媒體大幅報導,破壞了我國的整體形象。 首先,是我國朝野政黨對於「憲政主義」的認知及承諾仍十分不足,立法院在「朝小野大」的生態下,往往成為惡意杯葛的場域,「只分敵我、不講是非」。就某種程度而言,凡是涉及到「統獨」意識形態以及「選舉勝負」的法案,朝野必定「無限上綱」,將議場轉換成「民主內戰」的「戰場」,似乎「退此一步、即無死所」。在這樣的氛圍下,執政黨由於始終屈居少數,不時祭出衝撞議事規則的蠻橫態度,以阻止法案通過,卻賠上了「文明」的起碼要求;另一方面,在野黨也不懂如何扮演「忠誠反對黨」的角色,在程序委員會及各種衝突場合,不斷仗恃多數而蓄意杯葛施政,連年度總預算也淪為籌碼,完全不顧憲政主義的基本原則,也讓國人領教到什麼叫做「多數暴力」。在充斥如此「非理性」的抗爭文化下,許多法案根本連「說理」的機會都十分渺小,立法院的審議功能自然蕩然無存。 其次,是立法委員過度的「作秀」心態。曾經有數位立法委員提案,要求開放立法院內轉播各委員會開會實況VOD (隨選視訊) 系統,讓民眾收視並檢閱立委問政的表現。沒想到立法院秘書處之答覆,是必須徵求每位立委之同意,結果因為有人不願意自己的「真面目」被選民看透,此一提案不了了之!可是另一方面,某些立委深諳媒體「嬗、色、腥」的偏好,經常以聳動的口頭或肢體語言,進行「爆料」或「人身攻擊」,卻也總能吸引媒體的注意,達到個人宣傳的效果。長久下來,立委的「個人秀」與媒體「重鹼」口味之間,似乎達成某種「共生」的默契。在委員會開會時,我們便觀察到,特定委員發言時,媒體個個蓄勢待發,準備捕捉「精彩」鏡頭,可是輪到其他委員質詢,突然媒體就興趣缺缺,也不管質詢內容是否紮實,反正認定該委員不會作秀,得不到鎂光燈的青睞。簡單來說,立委在這樣「現實」的情境下處久了,也會覺得從成本效益來考量,認真問政不如媚俗作秀,但是就全民的公共利益來評估,這等於扭曲了民主的價值,也製造出一批不太負責的立委,讓莊嚴的議場淪落為個人的「秀場」,應該接受譴責。 第三,則是立法委員的「專業性」相當不足,影響到立法品質。過去澄社在評鑑立委時,曾經特別將立委的「兼職紀錄」攤開來檢驗,剛開始還有立委大聲喊冤,表示立委的薪資「微薄」,不足以支付開銷,因此必須「兼差」來貼補。但在今日,大家已有初步的共識,如果立委自己兼營公司企業,絕對很難避免瓜田李下,更何況立委的待遇加上各種福利,絕對是一群高收入的民意代表。人民以納稅錢支付優厚的薪資給中央民意代表,不是要他們「代表」自己的利益,而是真正為全民的福祉盡心盡力。從專業化的角度來衡量,台灣的立法委員們應該把立法院當作「學習型組織」,持續發揮「終身學習」的精神,而非把國會視作個人利益交換的「商場」,完全背離了代議政治的基本規範。 所以,我國國會亂象的問題與癥結,在於立法委員沒有體認到自己的「天職」,將理性審議的殿堂轉換為「戰場」、「秀場」和「商場」,辜負了一票一票投給他們的選民。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因此希望有更多台灣的「選民」能夠覺醒,在投完票之後,仍要持續監督立委諸公的所作所為,不能放棄「公民」的權利。假使台灣有更多的「公民」願意多花一些心力,來要求立法委員做好他們該做的工作,我們就比較不會被一群尸位素餐的民意代表把持議事殿堂,而是真正發揮審議能力,落實民主的理念與制度。 
  1. 民間建議解決策略及展望
 從新時代基金會的增額立委問政表現報告、澄社長期致力於國會評鑑、社會立法聯盟推動各項法案,台灣民間社運團體以具體行動來關心國會改革、並監督委員的問政表現。隨著解嚴、政黨輪替等政治環境的改變,台灣已經正式邁向第四波國會監督工作,公民監督國會聯盟認為,除了監督這些行為脫序的國會議員外,更要從制度面來對監督國會,讓委員會、大會議事資訊更加透明、透過陽光法案來規範政黨協商與杜絕不當利益遊說,更希望透過文明、陽光、公益、透明、效率國會的推動來展現出新的公民社會力量。 在下個會期裡(第六會期),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將號召更多關心國會改革的民間社運團體代表,跟我們一起前進立法院,親自參與立法院十二個委員會的各項法案審查。我們相信透過現場觀察,將激勵每個立法委員拿出他們真實的問政能力。因此,身為立法委員的「頭家」的我們,誠摯呼籲,立法院各委員會能夠允諾邀請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代表,並安排專區、座位,給與會代表進行觀察與旁聽工作。 其次,過去在委員問政表現的評鑑中,往往受到傳媒過渡渲染或因刻板印象,讓我們經常忽略那些不會作秀、卻認真問政的立法委員。因此,我們呼籲在第六會期裡,開放立法院內轉播各委員會開會的實況(VOD隨選視訊系統),讓公民監督國會聯盟代表可以公開審閱各委員的問政表現。我們堅信問政資訊的透明化與公開化,不僅可以降低過去因迎合媒體所採取的過度「作秀行為」,更可以還原委員的問政表現與用心,並作為日後評鑑委員問政表現的最佳指標。 最後,促進立法品質、監督立法程序、以及改革國會制度將是公民監督國會聯盟長期奮鬥的目標。我們期待第六會期,能儘速完成〈遊說法〉等陽光法案及〈國會五法〉,清楚規範未來國會運作與相關體制,以杜絕各種可能發生的利益輸送弊案。唯有如此,由公民社會所發起的監督國會工作才能夠真正的落實,才有機會朝向監督法案實質內容的目標來邁進。 

 


Posted by twcw2007 at 樂多Roodo! │14:24 │回應(0)引用(0)論述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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