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tober 4,2009

愛的條件



「對於中共政權的本質,王丹有一個比喻很棒,『如果一個人對自己的子女都會家暴時,你怎能相信他會疼你家的小孩呢?』 問題是,台灣真有人相信中共對台灣的甜言蜜語」,是10/4羅致政老師的噗文,這提醒了我為何熱比婭會如此堅持追求族人的「民主、人權」,並讓它呈現在「愛的十個條件」裡。

家暴,近年社會裡不斷被提醒的新聞事件,各式各樣的家暴形式,內裡都是因為施暴者心中患有嚴重的「缺愛症」。在社會上,我們可以看到這樣的事件層出不窮,放大到國家的範圍,看到當權者抑或執政者對於自己國民的態度,不也如此嗎?當共產黨以「恐怖份子」、「鎮壓」的方式來凌虐自己的「國民」時,不就是一個「典型」的施暴者嗎?一個會對自己國民施暴的人,我們還能期待他對別人家的孩子會多有「愛心」嗎?

熱比婭,這位維吾爾族的女富翁,曾經是中國第七大首富,他被迫與先生離異後,從一個洗衣婦開始創業到投資各種產業,一路走來艱辛難以言喻。然而,她可貴的情操在於看到自己族人的困境,她會興起「憐憫」之心,進而籌組「千人媽媽」組織來為貧困的族人提供協助。而她,竟然成為中國政府口中的「恐怖份子」。

「恐怖份子」到底有多恐怖?是誰在害怕這些「恐怖份子」?當台灣政府也與中國政府站在同一陣線說熱比婭為「恐怖份子」,拒絕讓她來台時,我們是不是應該回頭想想,台灣政府怕什麼?我想大家都知道,台灣政府害怕中國政府的反應。其實,是因為「中國」對國際刑警組織提出「世界維吾爾人權大會」的秘書長是「紅色警戒對象」,因此才有「恐怖份子」之說產生,然而結果呢?「世維」大會秘書長還能在2006年入籍德國,這不是很荒謬的事情嗎?如果「他們」是恐怖份子或恐怖組織,為何德國願意讓這些「恐怖」的人成為德國的一員呢?

綜觀台灣馬政府與中國共產黨政府,本質上他們都是「缺愛者」,他們都缺乏對自己國民的「愛」與「包容」,因為他們害怕給國民「民主、自由、人權」的基本權利,所以他們必須用「手段」來阻止具有「愛的能力」的人來突破他們的「防線」。熱比婭「愛的十個條件」其實沒有什麼?他只是很理性的陳述一個「商人」、「婦女」、「母親」、「女性」,如何用自己的力量想改變族人的命運,因此她用「十個條件」找到她的「愛」,這愛不僅是個人的,更包含著對社會、國族、世界的善力滋養,她希望讓族人能夠更有權力來決定自己的未來。

我相信,每個人都有「愛」的能力,只是對於缺愛者的「愛」是更需要被學習與教導的。而熱比婭設定愛的十個「條件」,或許我們不用「十個」條件,我們僅需一項,就是「愛自己的族人」,如此,那怕有強大外侮者,都會因為我們內在「愛族人」的堅持,而能產生勇氣與施暴者對抗,我想,這就是我們最需要的條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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