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5月31日
適度幫助還是過度保護?
楊聖弘/口述 陳芸英/整理
我常被問到一個問題,「對於身心障礙者,應該幫助他們還是保護他們?」其實,「幫助」和「保護」往往是一線之隔。
很多視障朋友搭捷運時,會遇到熱心的人主動上前問:「你要去哪裡?」他們希望幫上忙。
我記得有一次進捷運站,一位志工走過來跟我說,「每次一到下班時間,主管都叫我過來看有沒有人需要幫忙,我常看到腦性麻痺的、坐輪椅的、拿手杖的,但只要我一過去問,他們跑耶,還跑給我追喔,害我都不知道該怎麼辦?還有一次,我一走過去,他就蹲在地上不肯走了,怎麼會這樣?」他很明確的感受到身心障礙者不願意接受幫忙的情形,但又覺得他們進了捷運站是「危險」的,唯恐他們發生意外。
我自己有類似的親身經歷,有一次進火車站,馬上有一位工作人員走過來幫我,我的個性是隨意的,即使我有能力也不排斥工作人員的協助。工作人員走在我後面,在我即將進入手扶梯時,他往前推我一把,我覺得很可怕,他這一推我怎麼知道手扶梯移動的情況,我回頭跟他說,「你應該走我前面……」他不等我把說完就凶我說,「我一天要帶十幾個視障朋友,你懂什麼?」我解釋說,「如果你走前面,我會知道你的移動位置而了解前面的路況……」他又打斷我的話說,「我走在你後面才知道你有沒有危險,你萬一跌倒怎麼辦?我是要負責的。」我繼續說,「我的工作是在做視障推廣,我很清楚該怎麼幫助視障……」他又搶話說,「你不要跟我講這個,你們的道理最多了,」我聽他這麼說,只好認了,讓他繼續在後面「適度」推我——那真是一次膽顫心驚的經驗。
這讓我想起以前在「志工訓練」講習時志工提出的一個問題,「我曾經在路上看到視障朋友過馬路,這時該不該過去幫忙?」我反問他為什麼會有這個疑問,他說,「我擔心過去幫忙會傷害這位視障朋友的自尊,可是不過去幫忙又怕他有危險。」我說,「如果你擔心,就過去問他,『需不需要幫忙?』如果不需要那就是真的不需要!」他恍然大悟,覺得這麼簡單的方法怎麼不會用呢?
我到過國外觀摩,我回頭看台灣的一些政策和服務方式,有些是挺有趣的。台灣對身心障礙者的關懷是從「如何保護他」到「如何讓他不要發生危險」;在國外不然,他們是立定一個清楚的原則,讓身心障礙者知道,哪些單位提供哪些服務,如果需要,請隨時申請;如果身心障礙者沒有上門尋求協助,基本上,這些服務單位就認定他們有能力解決自己的問題,無須操心。
從國外的角度反思到國內捷運站的服務,我發現他們的出發點雖然是好的,認為只要身心障礙者一旦進入捷運站,理所當然提供完善的服務;可是會不會產生「過度的保護」?我覺得是有的。
我再舉一個例子,有一個視障朋友進入他「熟悉」的捷運站,當他很順利的走到手扶梯時,站務人員立刻把他叫住,「你不要搭手扶梯,我帶你去搭電梯,」這位視障朋友說不用,他很清楚這裡的地理位置;沒想到站務人員堅持要帶他搭電梯,而且堅持要帶他進入捷運的「第一節車廂」,因為這樣服務人員才看得到。這位視障朋友覺得很奇怪,因為他已經走得很順了,怎麼突然「強迫」他改變原先的行進路線,而且把他拖去繞一大圈,更何況車子已經來了,他正在趕時間呢!就在兩人都很堅持的時候,車子開走了,好在捷運班次多,他只好妥協,讓站務人員帶他搭電梯而且坐在第一節車廂。
我認為,規定雖然是美意,但規定的背後有些事情是值得探討的。例如想協助身心障礙的單位是否對他們的能力有所質疑?他們可能認為即便身心障礙者說「我可以」,但仍有人以為他們「逞強」,所以一定要「服務徹底」,才不需要承擔責任,而承擔責任也是國內服務者的特殊現象。
我認為社會對身心障礙者的協助可以效法國外:如果你有需要,你來找我,我一定提供你完善的服務;如果你沒有,我就相信你可以。我覺得這種方式才是對身心障礙者和服務單位的一種尊重。
我知道這社會充滿著愛心,很多人看到視障朋友過馬路而沒上前協助都會良心不安;其實不妨換個角度想,當他說不需要幫忙時,應該想,「太好了,他已經有專業的訓練,可以自己過馬路了。」
Copyright ®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更新時間:95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