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04月30日
國內需要「輔具流通中心」
文/楊聖弘
自從承接台北市勞工局的職務再設計服務後,我們就發現:視障就業有一個現象,那就是到某單位上班的時間,經常不會超過三個月,我們還來不及為他們準備輔具,就已經離職了。
為什麼會出現這個現象呢?原來,視障者申請輔具經過行政作業與公文往返,可能需要兩三個月。這段沒有輔具的空窗期,對雇主、對視障者都是很難熬的階段;一來雇主可能無法忍受付了薪水但員工沒事做;而視障員工面對沒有輔具無法工作的八小時也很難堪;而輔導員為了協助視障者申請輔具必須得花這些時間跑流程,於是,三個月也許輔具批准,但人也跑掉了;如此重複,不但浪費時間,也造成視障者就業的障礙。
也許你會問,有沒有更好的方法?
有,那就是先成立一個「輔具流通中心」。什麼樣的「輔具流通中心」呢?雖說視障者需要的輔具有個別性,但在職場上所需的輔具大體上離不開盲用電腦、擴視機、擴視軟體、液晶螢幕、放大鏡、望遠鏡……等等。視障者進入職場時,這個「輔具流通中心」就可以趕緊拿需要的設備應急,等到申請程序完成了,再把新的輔具送過去。
因為視障者需要輔具,就是為了解決他們「不能看」的問題,所以,只要視力的狀況沒有大的改變,需要的輔具也就不會有什麼變化,當然也不太會因為到了不同的職場,而有迥然不同的需求。所以,如果在視障生畢業離開學校到就業職場前,學校就為該生做「評量」,表明該生如果到就業職場需要哪些輔具,這個評量就像身份證一樣跟著他,若該公司任用這位視障者,就可以預先準備視障輔具,而不用到了該職場再考慮要用什麼輔具,這樣可以節省很多公文往返的時間。
我曾經跟勞工局的相關單位談這件事,他們說需要考慮,如果政府單位可以成立「輔具流通中心」,視障者的就業機率將可大大提高。
有些不太瞭解視障者的明眼人也許會問,這些輔具難道不該由視障者自己準備嗎?如此一來一到職場就可以立刻派上用場,也不需要看老闆的臉色甚至浪費三個月的時間?國外就是如此,我知道幾位到國外就業的台灣視障者在國外上班不需要公司額外付錢幫他準備輔具,他自己就有輔具,就像很多人都有手提電腦一樣。問題是,視障輔具由於稀少所以價格昂貴,美國的勞工福利制度完備,視障者的輔具都可以透過保險方式免費獲得,但台灣的福利制度完全不同,所以真的要採行這樣的制度,可能也會有一些困難。
Copyright ®無障礙科技發展協會,更新時間:94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