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cember 18,2007
連續動作
技擊選手在場上,可能因為腎上腺素的分泌,使得情緒亢奮
在亢奮的情緒下,只要一個攻擊的訊號從大腦引發了,就難免發生收不住手(腳)的情形
就好比上面這場比賽
上方這場比賽和日前的國內案例比較起來是非常相近的情形
雖有產生爭議,但最終還是沒有更改判決
兩相比較,為何上方的紅方選手的行為最後是被接受的
而日前的國內比賽我國選手卻被譴責
剛好在這邊可以分析一下
兩場比賽的規則都禁止對倒地選手進行任何攻擊
而上方的比賽,藍方選手事實上還在倒地的瞬間,
且裁判並不認定那是"擊倒",選手也未完全倒地,所以沒有喊"DOWN"或"STOP"
在此時紅方選手再那一瞬間補了一腳,藍方選手因而倒地,產生擊倒
雖然小有爭議,但紅方選手明顯是在比賽未被停止的狀況下,進行一連串的連續攻擊動作。
這種狀況下無論是他刻意踢擊或是煞不住車,這點爭議點都是能被拳迷接受的
而在參考前篇國內的競賽
紅方選手在選手明顯倒地且裁判喊停的情況下,
攻勢停頓後,卻又加兩個小墊步往倒地選臉上踢足球
這種情形下,無論要說是"連續動作"或是"裁判未介入",我想大多數人都會難以接受。
裁判確實有保護選手的責任
但對這突發的"動作",我想所有人都會措手不及
"裁判沒將我拉開"←這並不能成為刻意違規攻擊的理由
要以"連續動作+裁判失職"來護航的武友們
你們想想,假如今天是你的親戚好友或是你自己受到如此待遇
是否也能如此輕易地接受這樣的說法?
我也要再次跟我的朋友們強調
大家知道我所扮演的腳色,所以這個案例我一定要記錄
就像裴少大紀錄阿諾大的事件一樣
並不是要刻意攻擊任何人或任何團體
我也已經盡量做到不直接去傷害任何人
如果真的有不順眼的地方還請包容
引用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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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文章 
至巴哈姆特版的dspy
先感謝你願意觀閱我的部落格
自從巴哈姆特版提高發文權限之後我沒有在那裡發言的權利
所以在這裡回應你
這邊也請你不要擅自分析斷定我的行為
ㄚ虎是怎樣的人我在發每篇文之前就很清楚
無論是知識+、Youtube、部落格,都一樣
在發文之後我也主動找ㄚ虎討論過,ㄚ虎也能理解
無所謂敢或不敢的問題
我只是把這件事情加入自己的感想忠實的紀錄
講出我覺得該講的點、講到我覺得該講的量
沒有要刻意支持誰或故意持續長期抨擊某人
也不希望自己的文章被他人拿來這樣用
請不要在我的文章中找支持
這是我自己的看法~你們的看法請你們自己發表
Posted by Masaya
at December 19,2007 2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