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gust 13,2006

憤怒之聲:Louder than bombs?

憤怒之聲:Louder than bombs?(為張鐵志『聲音與憤怒』一書而寫)

戰後西洋(確切地說應該是英美)流行音樂得以在台流傳,應歸功於美軍的駐台與越戰,以及六0、七0年代盛行的翻版唱片、多份報紙每週的美國《告示牌》及《錢櫃》排行榜單,還有西洋音樂雜誌(最著名者如七0年代中期由段氏兄弟創辦的《滾石》雜誌以及八0年代的《余光音樂雜誌》)和西洋歌曲電台節目等。因而從六0、七0代的經典搖滾樂到八0年代末水晶唱片引進的新音樂,幾十年下來,國內的西洋流行音樂有著平穩的樂迷數目。至於樂評,除了介紹外,以社會評論角度的文章卻寥寥無幾。

如果七0年代的樂評---以精彩介紹Van Morrison著名的張照堂為例---注重的是西洋音樂的文本美學,那麼八0起的台灣社會的變動,應該是打開論述音樂美學與政治 / 社會關係窗口的鑰匙。但事實不然,八0年代恰是國際公司進駐台灣的攻防戰階段。樂迷除了少數引進的演唱會可看之外,翻版唱片的漸進消失之際,唱片公司對於西洋歌曲目錄的篩選愈來愈市場考量。除了少數唱片行及唱片公司自行引進新的音樂類型外,台灣的樂迷只能重複聆聽所謂的六0、七0年代經典搖滾樂。
但《聲音與憤怒》的作者和大多數被八0年代衝擊的青年一樣,從經典搖滾的家族史(rock family trees)與排行榜的隙縫中、從變動社會的思想啟蒙與行動參與的洗滌中,覓尋好的新音樂,並且摸索著流行音樂的美學與政治關連性。《聲音與憤怒》可說是在這樣脈絡中孕育而生的一本英美流行音樂評論集子。
本書在時間軸上從六0年代起到2003年止,貫穿一個命題:流行音樂(絕大篇幅特以搖滾樂稱之)何以、以何種方式、為誰可能成為英美社會變動當下和潛在變動的進步力量?這種問題意識將流行音樂視為一個文化美學與社會實踐。可惜的是,相對於社會實踐的探索,作者較少著墨於音樂類型美學—六0年代搖滾、華麗搖滾、龐克、雷鬼、嘻哈及電子舞曲等風格。(作者在六0年代搖滾與七0年代龐克的社會實踐上特別用心,而美學則在第三章中華麗搖滾中特別強調)
把六0年代青年反叛運動視為搖滾樂(rock 原意確實是成於此時)的生成環境,似乎是一個常識。但是作者在第一章以「搖滾革命的原鄉」為標題,論及六0年代青年反叛運動與搖滾音樂類型化的關係時,卻下了一個浪漫化結語:「六○年代做為音樂介入政治的原鄉、做為人們永遠的鄉愁與迷思,它的歌曲與故事還是可以感動一代代的年輕人,讓他們去探索音樂、青年文化與政治反抗結合的各種可能性」。六0年代的歌曲依然令人感動,但其文化是否提供我們思考反抗一個好的可能性,至今仍是個爭論不休的問題,尤其關於音樂美學、商品形式與政治化間的張力與拉扯。幸好作者在第二章龐克音樂中,從英國龐克作為理念與流行風格和時尚間的拉扯點出了這些緊張關係,而到了第四章〈從搖滾對抗種族主義到紅楔〉,作者鋪陳龐克與雷鬼的白黑種族結合、八0年代音樂人與工黨合作的「紅楔」巡迴演唱與teach-in中,此一論述有了更具體的呈現。
關於這段歷史,有其特殊的意義,值得我們具體思考音樂與政治的關係。英國的龐克興起到八0年的後龐克、新音樂,恰好經歷左派工黨的瓦解到佘契爾主義的全球新保守主義的抬頭。如果我們相信流行音樂的力量「不是整個故事,也不是更深力量的註腳,而是形塑政治旨趣與被政治旨趣形塑的」(Street, 1997: 145),那英國龐克到後來的瑞舞文化,音樂的情感連結的潛力如何體現呢?《聲音與憤怒》和我們多數的關心者一樣,遊蕩於兩個難以調和的立場:當我們相信音樂具有騷動、擾亂、中斷、分裂(disruptive force)效果時,到底我們應相信造勢主義 (situationism,或譯情境主義)所堅信的,音樂的社會功能始於音樂中的爆發力,衝擊藝術與歷史時刻的情境效果,抑是相信這些效果必須由進步的社會組織與團體所支持呢(如英國無政府音樂組織Crass的龐克運動,以及日後集結於One Little Indian廠牌的樂手,見McKay,1996)?
倘若在具體情境下,我們關照的不再是音樂本身,而是關於積極支持、提供另類視野的手段呢?本書後半部分以音樂人支持利物普碼頭工人非法遭解雇、反對波西尼亞內戰的國際介入,到美國鼓勵搖滾樂聽眾投票、反種族主義的人權運動、反資本主義全球化所帶來的貧窮問題等章節,提供了我們思考音樂作為情感社群連結社會運動的政治可能性。這是《聲音與憤怒》一書最具說服力的地方:以流行音樂作為中介,提供讀者一個 ’ personal is politics, and politics is personal’ 的雙面性的實踐視野。
以下我舉兩個例子,反思上述的問題,並與此書對話。
壹:Louder than a bomb?
故事發生在一個具有社會意識的威爾斯樂團「狂街傳教士」(Manic Street Preachers)身上。在西方經濟封鎖古巴時,「狂街傳教士」是第一個去古巴表演的西方搖滾樂團。他們一向以犀利的筆觸與狂爆的音響對資本主義(尤其是八0年代起的雷根與佘契爾主義的新保守主義)提出批判著稱,因此在這次的朝聖非得見到革命英雄卡斯楚不可。在這次演出的紀錄片中,有兩段非常有趣的對話。演出前,他們謙虛地告訴卡斯楚:「晚上我們的音樂會很吵,怕你會受不了」。「會嗎?再吵會比戰爭的炸彈吵嗎?」卡斯楚的回答,讓三位樂手既尷尬又佩服。第二段對話則發生在演唱完,卡斯楚在後台接見他們。「你覺得怎麼樣呢?」「噢…..,真的比炸彈還吵!」卡斯楚做掏耳朵模樣,風趣地答著。
兩段對話,簡潔地點出了音響政治與政治音響的差異。倘若我們定義政治為「我們組織社會生活的方式,以及它所包括的力量的對比關係」(Eagleton,1988:241),那憤怒的搖滾樂(拿「狂街傳教士」的Holy Bible專輯為例)代表的是,藉由聲響的「情感感染潛力幫助他人組織熱情,進而成為培力過程(empower)的一部份」的一種情感政治(Grossberg, 1992:85),而卡斯楚比擬的炸彈則是改造政治最極致具體的武器。音樂有比炸彈吵嗎?在情感的衝擊及傳染上,有;但答案也是「沒有」,因為政治不只是個體的感情經驗,還需要身體力行的鬥爭。

貳:音樂歸音樂,政治歸政治
英國團體「電台司令」(Radiohead)在其叫好又叫座的Ok Computer專輯之後,推出兩張令樂迷「驚奇」的Kid A與Amnesiac。由於它們的樂風不如先前嚴謹,而遊走於傳統配器的搖滾樂與電氣的低調、碎離聲響中,加上與Ok Computer間隔的三、四年中,他們熱心於反全球化運動的參與,所以網路上出現控訴他們忙於別事,耽誤了致力音樂創作的攻擊。更有不少樂迷喊出「音樂歸音樂,政治歸政治」的濫調。有個朋友對此頗不以為然,說他的十多歲姪子因為喜愛「電台司令」,進而願意去理解反全球化運動。「難道這不是好的搖滾樂應有的貢獻嗎?」他堅持地說。
美學上,好的音樂不必然等同於做對的事。當然,樂迷也不一定完全受制於音樂文本。「看『終極警探』不會讓人成為共和黨人,光聽Bruce Springsteen也不會讓人成為民主黨人」(Street,1997:120)。搖滾樂手不必然在音樂上有明顯的社會及政治意圖 (如Phil Ochs,Billy Bragg 之輩的樂手畢竟少之又少),但作為公民,他們的音樂表演以及個人魅力,是可以成為觸媒,號召情感轉為政治行動的,英國著名樂團「酷玩」樂團(Coldplay)雖然專唱動人的舒緩情歌,卻同時也是反全球化的鼓吹者。流行音樂做為商品與歌手的社會參與之間,不必然存在矛盾;而成名、大賣的歌手不必然會「出賣」(selling out)音樂的真誠性。因而本書作者浪漫化搖滾樂的情愫值得爭論:
搖滾樂從誕生之初就帶著叛逆的胎記,來挑動年輕人的慾望,對保守的社會體制提出尖銳質問。……[而]流行樂歷史的本質是:一旦具有高度原真性、從某種青年次文化胚胎誕生出來的創作開始廣受歡迎時,這個創作者、這個音樂類型就會開始被商業體制吸收、榨乾,直到缺乏活力而被揚棄。但是,接下來又必然會有新的聲音、新的次文化在體制的邊緣爆發。
樂手經常高喊堅持「獨立自主的創作精神」,卻又委身於大唱片公司,所以經常被認定為「偽善」。事實上,「偽善之處不是『賣』給公司,而是否認自己參與一個本質上是商業的事業」(Gracyk,1996:190)。商業化與創作的泉源兩者不必然對立,而社會參與與作為商業的歌手也不必然矛盾。就此把音樂與社會參與兩者關係切斷,宣稱「音樂歸音樂」的純美學活動,不是無知就是保守。音樂是意識型態的產物,還有什麼比宣稱「回歸音樂本身」,對於政治與社會不理不睬的態度更清楚地表明此論調本身就是意識型態的產物。
總的來說,本書試圖說明,「好」的流行音樂能做什麼,應該能做什麼。但理解英美流行音樂的社會實踐時,我們也應當理解流行音樂不能做什麼!唯有如此,才能清楚「政治反叛」(理性的力量)與音樂作為「反叛政治」(通常是瞬間、難以被複製的情感力量)兩者的接合關係。我們不該一味地浪漫化流行音樂(如每個人朗朗上口的「搖滾樂是一種精神」),也不應倒退回「音樂歸音樂」的文本分析叢結裡。
在流行音樂文化貧乏的台灣,《聲音與憤怒》的論點應該被視為警訊而不是藥方(precautious, not prescriptive)。轉用Eagleton的話來解釋,我想大部份的樂手及音樂創作者不會否認人權的重要、全球化所帶來的貧窮與不均、年輕人的政治參與等,問題在於,他們根本否認流行音樂應該與這些有關。當我們說音樂即是政治時,並不是說流行音樂的社會功能最後是政治的選擇,而是說我們所聆聽、研究的流行音樂是政治性的(見Eagleton,1988:242-3)。讓有趣的事物成為嚴肅,也讓嚴肅的事物有趣!
在台灣,流行音樂經常被批評是拾人牙慧,學了太多英美的東西,經由本書的呈現,誠實地說,應該是我們學得還不夠多、還不夠好!
參考書目:
伊格頓(T. Eagelton),1988 《當代文學理論》,台北:南方出版社譯本
Gracyk, T. (1996) Rhythm and Noise: An Aesthetics of Rock, London: I. B. Touris & Co, Ltd.
Grossberg, L. (1992) We Gotta Get Out of This Place: Popular Conservatism and Postmodern Culture, London: Routledge.
McKay, G. (1996) Senseless Acts of Beauty: Cultural Resistance since the Sixties, London: Verso.
Street, J. (1997) Politics and Popular Culture, Cambridge: Polity Press.

Posted by vidieho at 樂多Roodo! │12:49 │回應(0)引用(0)論流行音樂與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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